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桥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篇一
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
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以西安市第十三次代会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市政府“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中心工作,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节日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充分展示大西安城市的亮化新特色。
在20年元旦春节夜间亮化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等我市照明类建设标准,按照我市节日氛围工作提出的“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区联动、点线面串联”要求,运用舒适、经济、美观的氛围营造设施,在20年劳动节、七一、国庆节和20年元旦春节期间,营造热烈祥和地节日氛围。
(一)营造时间:“五一”“七一”“十一”期间。
(二)责任分工: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纬二十六街至北二环区域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北客站广场及周边区域营造工作。
(三)营造方式:在营造范围内重点位置上,安置与节日文化主题相对应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在“五一”期间,以弘扬人民劳动为主。在“七一”期间,以体现我辉发展历程为主。在“十一”期间,以庆祝新建立为主,兼顾国家同期重大会议及决策的宣传工作。
(四)营造时限:
“五一”:20年4月30日-20年5月7日。
“七一”:20年6月30日-20年7月7日。
“十一”:20年930日-20年10月7日。
(一)责任分工
1.道路氛围营造: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营造工作。由张家堡街道、未央宫街道负责,实施文景路营造工作;由谭家街道负责,实施凤城八路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元朔路营造工作;由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负责,实施大兴未央区域重点道路营造工作;若市级部门要求新增道路氛围营造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街道或管委会负责实施。
2.节点氛围营造: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结合办公地址实际情况,开展区域重要节点氛围营造工作。
(二)营造方式:总体以20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我国传统年文化为主题,兼顾体现我市“追赶超越”“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发展战略元素。在道路氛围营造方面,选用红灯笼、结等传统喜庆饰件,装扮道路两侧,选用贴合主题、美观大方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妆点道路节点及广场;在节点氛围营造方面,选用安全、节能、经济的景观小品,妆点区域重要位置。
(三)营造: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氛围营造初步设计后,交由区建住局进行初审,经区政府统一审定后方可实施。
(四)营造时限:20年12月31日-20年2月28日。
20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资金,由区财政负责保障。20年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中的道路氛围营造工作,由区财政负责保障;节点氛围营造工作,区财政承担营造费用50%,剩余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承担。
(一)加强,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亮化的重大意义。今年各项亮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把节日亮化和打造一批亮化示范街结合起来,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二)认真规划,设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结合各自特点,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新亮化形象。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监理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大桥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篇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就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楼体亮化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
二、合同金额
1、合同价格:15元/米,总结算价款根据实际安装长度计算。
2、本价格包括:安装费用、措施费用、安全防护、质保期售后服务、建筑安装发票。
三、付款方式
乙方到达工地后付30%生活费,工程完成一半后付50%工程款,验收合格,灯亮后付清。
四、验收标准与要求
1、验收标准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施工,验收以整体亮化调试完毕为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2、施工要求
光源产品及设备货物进入施工场地入库后由甲方交付乙方,施工及提货由乙方自行安排,所有安装工具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交付时间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雨天,爆风等)耽误工期不能纳入乙方施工的正常工作日之内。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两年,两年内乙方对该亮化工程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3、乙方须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预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工期相应延期。
3、甲方须提供的电源接口。
八、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任何一方可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本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如一方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3日内以书面及口头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电话:电话:
大桥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篇三
为活跃春节期间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县政府决定,按照“大气、雅致、热烈、节俭”的原则,在20xx年春节期间开展节日城区亮化活动,使全县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节俭的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传统节庆文化,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氛围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应用新技术原则。将功能性与艺术性相结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将灯饰、灯光的艺术性与城市特色融为一体,充分体现城市特点。
(二)坚持节能原则。将经济性与节能性相结合,既要达到亮化效果,又要提倡绿色、节能和环保照明,减少光污染。
(三)坚持循序渐进原则。立足巩固城区原有灯饰亮灯效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点路段、重要节点、重点区域”的亮化设施建设,提升夜景亮化档次水平。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重要道路、重要节点位置亮化由政府主导实施。鼓励企业以展示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烘托节日气氛参与完成。
三、工作目标及内容
重点做好渭河公园、君山广场、首阳路、君山路、新街路、清源路、平桥路和西美国际城、渭河新城、渭水天华、渭锦佳苑等高层住宅小区及商业中心的节日氛围营造工作。
(一)公园亮化
对渭河公园、君山广场树木进行亮化,对原有各类灯饰进行检修,增加公园、广场“靓点”,确保亮化效果。
(二)沿街建筑树木亮化
对首阳路、君山路、新街路、清源路、平桥路两侧公共建筑、楼宇现有的轮廓灯,由各权属单位进行检修或安装,对首阳路、清源路、君山路、渭河公园两侧的树木进行灯饰亮化。
(三)住宅小区、沿街商铺亮化
对西美国际城、渭河新城、金房公馆、渭水润园、渭水天华、渭锦佳苑等高层住宅小区及商业中心安装的轮廓灯、景观灯饰进行检修,确保亮化效果。沿街商铺、门面,原则要求一律挂彩灯、贴春联。
四、时间安排
(一)实施亮化工程招标阶段
县文旅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询价、招标等工作。
(二)亮化实施阶段
1.政府采购的亮化项目:
由县文体旅游局负责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亮化工程的实施。
实施时间:20xx年2月3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8日(腊月二十七);
验收时间:20xx年2月9日,由县文旅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亮化工程进行验收。
2.住宅小区、渭河风情线、公共建筑、办公楼宇已有轮廓灯、景观灯饰:
检修时间: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6日;
亮化时间:2月6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日)每晚7:00至11:30,其中2月11日(除夕)亮灯时间从晚7:00至2月12日(正月初一)早2:00。
五、职责分工
1.县文旅局负责重点路段亮化工程的实施、验收工作;
2.县住建局负责各住宅小区亮化和渭河风情线已有亮化工程的检修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春节亮化的资金保障工作;
4.县供电公司负责各路段、景点用电的增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用电;
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节日亮化期间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破坏、盗窃亮化器材的行为;
6.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亮化活动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8.县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沿街门面、商铺的亮化;
9.县直及省市驻渭各单位负责对各自办公楼宇和所辖城区企事业单位建筑进行亮化,悬挂彩旗、红灯、张贴春联。
六、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城区亮化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导,确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行业部门要做好管辖单位的节日亮化调度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亮化设施的维护,对节日期间被盗、被毁的灯饰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确保高标准实施夜景亮化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亮化工作的督导,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三要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亮化任务。同时加强安全监管,选择水平较高、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要明确专职人员,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大桥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篇四
为丰富居民文化生活,营造热烈、喜庆的春节氛围,增强邻里间感情,让居民过一个和和美美的新年,清秀社区定于春节期间开展“迎新春”趣味游园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1、挟玻璃弹珠游戏
游戏规则:在装有水的盆中放入15颗玻璃弹珠,游戏者手拿一双筷子将放在水中的玻璃弹珠夹到旁边的空盆子里。凡在规定时间(1分钟)内从水盆中夹起10个玻璃弹珠者为胜,获礼品奖券一张。
2、运乒乓球
游戏规则:将兵乓球放在球拍上,在指定的地方走一圈,球不掉地方胜.获礼品奖券一张。
3、套圈
游戏规则:参加者在规定的'界线外(3米)将圈圈套在指定物上方胜.获礼品奖券一张。
4、蒙眼击鼓
参加者在规定的界线外(离鼓3米远)用布蒙上双眼,原地转一圈,再去敲击挂在树上的锣,获礼品券一张.
凡是进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需带联系卡作为入场卷,一人一卡只能参加一项活动。
桂林郡潮街大门内(清秀小花园对面)。
20xx年2月2日上午9:30点至11:00点。
特此通知!
大桥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篇五
为推进我市美化建设,改善夜景观瞻效果,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市委、市政府对中心街道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改造的同时也进行亮化改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是西部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的区位优势,打造“魅力东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原则,以增加亮化设施设置密度和提升亮化设施设置档次为重点,以“扮靓城市,美化环境”为目标,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全面做好城市亮化工作。通过城市亮化,努力营造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不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彰显现代城市魅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亮化范围
亮化范围主要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共绿地、重点桥梁和其他场所。具体有:九龙大道北路、九龙大道南路、东方大道、东海路、解放西路、东港路天桥、三角公园、府前广场。
三、亮化原则
1.设计制作要简洁、靓丽、新颖、色彩协调。兼顾长远、力求精品、布局合理的原则。
2.利用路灯、灯箱广告、街路两侧建筑立面楼型灯、地面射灯、高杆灯等多种亮化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对城区进行美化亮化。
3.亮化灯饰与立面改造后建筑使用功能相一致,九龙大道、东方大道的亮化灯饰要融入东南亚的文化及元素符号;东海路要有欧洲的韵味和风格,突出楼宇特色。
4.省、市、区直单位办公楼的亮化风格要沉稳、简约、庄重,建筑物要安装楼型灯和地面射灯;住宅楼的亮化要柔和,可安装渐变的楼型灯。
商服企业通过安装led显示屏、增加企业标识亮化等多种手法,营造璀璨动感、商机蓬勃的城市夜景,充分展示宽松和谐、充满活力的发展氛围。
公园、广场、天桥、绿化带等城区大型公共场所通过组合设置轮廓灯、泛光灯、彩色照明灯、景观灯、草坪灯等各种光源,采取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法,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充满活力的'夜间景观亮点。
主次干道两侧三层以上(含三层)、七层以下楼房安装简易楼型灯,七层以上(含七层)建筑物的整体亮化要高标准,安装楼型灯及泛光灯,方案要经市住建局审核。
5.新、改、扩建项目夜景亮化设施与建筑工程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其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投资;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把亮化列入新建(构)筑物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手续的审查内容。
6.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灯具和led等新型现代光源。
四、专业规划设计
组织专项设计资金,邀请专业的照明公司进行系统规范的城市亮化规划设计,做到统一规划,分点实行。重点突出东方市地域特色,提高城市形象。
五、亮化设施开启时间
城市亮化设施启、闭灯时间根据昼夜长短不同分两个阶段:月日—月日、月日—次年月日。重大活动期间启、闭灯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资方式
1.重点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根据管辖范围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3.沿街两侧门店亮化由各沿街门店经营户投资建设;
5.亮化设
施日常开启、维护保养等费用由各投资主体负责。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快速启动。做好城市亮化工作,有利于展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优化城区人居和投资环境,丰富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对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品位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亮化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照责任分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2.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我市城市亮化工作。要从“美化环境、共建家园”的大局出发,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高档次,按照亮化与节能相兼顾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精心设计,注重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环保的效果。
3.突出特色,营造亮点。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综合设计,增设亮化设施;对新建建筑实行建筑主体和亮化设施同步施工,确保一次到位。要注重突出艺术性和观赏性,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力求大气、新颖、高雅,努力体现地方特色、提高品位档次,着力营造城市景观新亮点。
4.加强管理,做好维护。各亮化设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明确专人定时开启、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确保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发光正常,显示完整,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亮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东方市城市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实施,确保我市城市亮化工作健康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