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事件应急处理篇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结合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副组长:崔 负责防汛指导、排查,协助、督促全园落实班主任、幼儿防汛抗灾有关工作。
组 员:杜 负责安全制度、预案制订,防汛宣传教育、材料上报存档工作
高 负责汛期园内和校园周边隐患排查
刘 负责协助、指导、督促中班落实班主任、幼儿防汛抗灾有关工作。
马 负责协助、指导、督促大班落实班主任、幼儿防汛抗灾有关工作。
付 负责校舍安全、后勤物资等有关后勤方面防汛工作
李 筹备汛期物资供给工作,确保汛前抢险工具、备用物资到位、充足。
各班班主任负责保教工作中防汛知识宣传教育渗透工作。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例会、集体教育活动、宣传窗、一封信等形式,把防汛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和幼儿家长,提高全园师生及家长的防汛意识和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保持幼儿园排水设施畅通。对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排查。对幼儿园的楼舍、墙体等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园舍,立即将师生从有危险的园舍中搬迁出来。
3、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和幼儿园值班电话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育局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若遇大水侵袭园舍,立即启动防洪预案,疏散人员和财产,确保师生安全。
5、暴雨过后,及时对园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认真负责,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勇于献身的精神。
事件应急处理篇二
第一部分总则
[xx]215
号)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街道办事处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企业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
2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
3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
4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应明确社区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社区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成立
**
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
**
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副调研员
**
同志担任。成员包括街办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及社区居委会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
**
街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办公室下设
4
个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
由党政办、综治办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社区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2
、应对防控组:
由社会事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居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3
、宣传动员组:
由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4
、后勤保障组
:由会计核算中心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各社区、单位应有相应的部门承担本单位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协助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1
、监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2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
、通报
: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第四部分疫情应急响应
1
、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街道办事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反应措施
(
1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关单位、社区居委会,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
2
)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
3
)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
4
)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
、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各社区、单位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街道办事处应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社区、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并组织社区、单位、群众组织,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
街道办事处
2015
年
11
月
3
日
事件应急处理篇三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幼儿事件,最大程度挽救幼儿生命,确保师幼生命安全,结合我园的实际,特制定预防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幼儿事故,一旦发生幼儿事件,以最快速度处置突发幼儿事件,我园成立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幼儿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过程落实、检查考核、督导考评,负责应急物资准备。
二、防防范措施
1、各班教师要充分利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幼儿了解时的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教师要加强对幼儿的管理教育,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开校园到河边玩水。
3、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家长会、家园联系栏、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交谈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
4、教育幼儿假期去河边玩,必须由家长陪同,不得让幼儿私自下河。
5、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预防幼儿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6、幼儿园应当加强易发生地方的隐患排查。
7、加强家园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8、和青山镇内其他安全管理部门加强联络,确保发生安全事件时能联动联防。
9、加强夏季防危害性宣传,提高家长及村民的防患意识。
三、应急处置
1、幼儿一旦在园内发生事件,幼儿园将由安全保卫处和本班老师要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抢救,并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医院,用最好的医生,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如果幼儿在家发生事件,家长和监护人要牢记抢救方法,避免盲目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抢救电话。
3、一旦出现伤亡事件,幼儿园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事件做出妥善处理,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
事件应急处理篇四
(略)
第一条
为确保崇礼区建设行业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灾害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崇礼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崇礼区行政辖区内发生的下列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及河道防洪的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1
、边坡失稳、基坑和支护结构坍塌并严重危及人员及附近民房安全;
2
、工地火灾并严重危及人员和附近建筑物;
3
、塔吊倒塌并严重危及附近建筑物和行人;
4
、大型棚架、爬升架及高支撑摸板等大面积倒塌;
5
、工地发生多人中毒事故;
6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重大事故。
7、河道的城市防洪;
8、水源、污水处理场重大事故及城市燃气行业的事故;
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
,
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
1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五条
各有关单位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要求,依有关规定执行,本预案不作规定。
第七条
崇礼区住建局设立住建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住建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住建局主管安全领导及各副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住建局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现场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交通联络协调组、善后处理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副主任科员柴福同志兼任。(附:崇礼区住建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挥部组成人员)
第八条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
、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置重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救援,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
2
3
、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应急处理的演练。
第九条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组织召开处置突发事故工作会议;
2
、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小组和指挥部成员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
、及时将所了解的情况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4
、协调各应急救援单位之间的关系;
5
、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讯息;
6
、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7
、组织、召集工程安全技术专家,为指挥部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第十条
应急处理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1
、现场警戒保卫组:由住建局建设股负责,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它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2
、医疗救护组:由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配合区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抢救队伍,指挥相关建筑企业把受伤人员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抢救,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
3
、交通、联络、协调组:由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配合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好运输车辆,负责向上汇报、联络协调各有关部门,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善后处理组:由住建局市政股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协调配合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具体实施工作由区住建局市政股组织相关建筑企业落实。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
110
报警;
4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重大事故快报表》,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
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
、立即通知指挥长和副指挥长;
2
、立即通知指挥部各成员领导;
3
、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
第十三条
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事故等级通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监察、劳动保障和工会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第十五条
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安全员;
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
指挥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
、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并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2
、指挥部成员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程序,按应急预案做好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3
、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派出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各相关部门按各自分工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十七条
重大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
第十八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按
“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1
、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指挥部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处理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事故善后工作,伤病人员救治、建(构)筑物的修复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本预案适用单位应当结合企业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管理,落实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适用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和执行对重大安全风险的评估、监控制度。
第二十二条
处理重大事故工作所需的有关经费,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事件应急处理篇五
(略)
(三)攻击县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五)劫持汽车等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的;
(六)其他恐怖性事件。
(一)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事发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应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机关,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延误。事发地公安派出机构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县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应立即向县政府主管县长报告,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应急响应。
(二)经协调小组研究认定为恐怖性犯罪事件后,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和事发地党委、政府、反恐办事机构要分别建立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适时监控,追踪事态进程和工作情况。
一旦发生恐怖性犯罪事件,南和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应立即进入状态,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立总指挥部,并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
南和县反恐应急总指挥部为全县反恐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反恐应急工作。县反恐应急总指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政府主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县卫生局、质监局、工信局、交通局、消防队、武警中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全县防恐应急工作。
县防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沟通联络,组织开展防恐应急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县公安、卫生、质检、消防等部门和县武警中队:负责生物恐怖事件;
县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和县武警中队:负责化学、爆炸恐怖事件;
县卫生等部门和县武警中队:负责核恐怖事件;
县公安、工信等部门:负责攻击信息系统事件;
县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县武警中队:负责劫持人质恐怖事件;
县公安、交通、卫生、质检等部门和县武警中队:负责劫持汽车等交通工具恐怖事件。
县宣传部、公安局:负责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和现场中外记者管理。
县公安局、交通局:负责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应急处置物资和人员的快速运送。
1.
县公安局对可能引发的恐怖事件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预警;
2.
各成员单位平时需按照职责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1.
恐怖性犯罪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应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机关,事发地公安机关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报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经协调小组认定为恐怖性犯罪事件后,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和事发地党委、政府反恐办事机构要分别建立现场指挥部,迅速对事件进行适时监控,追踪事态进程和工作情况。
2.
各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根据总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部门的反恐怖袭击预案,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1.
恐怖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由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终止处置响应。各成员和有关单位及事发地政府应组织力量迅速恢复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2.
县反恐怖工作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