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移交报告篇一
移交人原任财会科长王××因另有任用,厂部决定将财会科的工作移交给新任科长吴xx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事项:
一、科内人员与分工
1.赵xx:分管综合财务;
2.钱xx:分管成本核算;
3.孙xx:分管损益与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核算;
4.李xx:分管投资、债权、存货、负债核算;
5.周xx:分管货币资金核算。
二、会计帐簿、凭证及报表
1.****年度总分类帐和各类明细帐共36本(详见会计帐簿移交明细表――略);
2.****年度“会计赁证”106册;
3.****年1、2、4、5、7、8月份和1、2季度会计报表各1份。
三、印鉴
1.****厂财会科印章壹枚;
2.****厂财务专用章壹枚;
3.****厂银行往来专用章壹枚;
4.****厂现金付讫印章壹枚;
5。****厂现金收讫印章壹枚;
6.厂长张**公用名章壹枚;
四、会计档案
1.19**年至19**年度各种会计帐簿xxx本;
2.19**年至19**年度会计凭证共计xxx册;
3.19**年至19**年度各月、季、年会计报表已分别按年度册,共计9册;
4.19**年至19**年各季度、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均按年度装订成册,共计9册。
五、其他事宜
1.空白现金支票xxx张(自xxx号至xxx号);空白转帐支票xxx张(自
xxx号至×××号)。
2.全厂《八五》发展规划(财务部分)草稿1份,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议、职代会讨论修改定稿后,再上报主管局。
3.本厂清理“三角债”实施方案(草稿)1份,亦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讨论审定。
六、交接日期
交接工作于****年**月x**日结束。在交接过程中,因帐务处理等原因出现的工作交叉,仍由科内具体经办人员负责。
七、本交接书一式四份。
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厂部存档一份。
移交人:王xx(签章)
接管人:吴xx(签章)
监交人:冯xx(签章)
总会计师:纪xx(签章)
200x年x月x日
出纳员工作交接书
移交原出纳员朱xx,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金xx接管。现办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199x年x月x日
(二)具体业务的移交:
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
2・库存国库券:478000元,经核对无误。
3・银行存款余额xxx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
1.本年度现金日记帐一本;
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二本;
3.空白现金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4.空白转帐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
6.付款委托书一本;
7.信汇登记簿一本;
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
9.银行对帐单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达帐项说明一份;
(四)印鉴:
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
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
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199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朱xx负责;
19x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金xx负责。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朱xx(签名盖章)
接管人:金xx(签名盖章)
监交人:迟xx(签名盖章)
xx公司财务处(公章)
199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
工程移交报告篇二
工作及财务移交表一、会计人员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5、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接交事项
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专人负责监交。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5、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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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移交报告篇三
各校区、各部门:
随着学院岗位设置工作的基本完成,因学院部分人员岗位发生变化,而工作交接顺利与否将影响到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就岗位发生变化人员的工作交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交接的要求
1、交接时间:原则上在8月1日-8月5日五天内交接完毕。确因工作复杂的可适当推迟,但必须确保不影响新学期的各项工作开展。
2、交接内容: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工作资料(含纸质或电子文档的历史记录
财物交接要求:所有岗位的财物不得随岗位的变动而带走,必须一清二楚的交接完毕,并经主管领导或财务处确认。
3、资料及文件:涉及到工作需要的各类资料及文件必须整理清楚并详列清单移交给接任者。
二、报到时间
岗位发生变化的新一届中层干部一律在10月8日前到新聘岗位报到,履行新岗位的职责。
三、其他要求
1、尽管交接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但要求原任者与接任者必须密切配合,本着相互协助、相互补台的原则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工作交接完后仍要保持一定的衔接期,以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新任中层要迅速转变角色,及时进入状态,投入到所在岗位的工作实践中,从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秩序不断。
3、不再担任中层干部的同志或轮换岗位的同志要帮助接任者做好该岗位的工作。
xxxx年九月二十九日
工程移交报告篇四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持业务工作的连续性,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双方要本着“实事求是,便于操作,一次交清,逐步衔接”的原则进行交接。全区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不同险种及统筹范围,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及相关资料分别移交各级地税机关。
二、移交的对象
凡在我区境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工作(含普遍推行和试点),全部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缴。
三、移交的内容
(二)各盟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资料;
(三)缴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统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年1——11月份的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情况;(上述均要明细表和汇总表)
(四)缴费单位历年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明细;
(五)已办理延期缴纳单位的延期审批协议原件或补缴协议原件;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资料;
(七)地税机关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移交的程序
(一)按照现行社保机构征缴管理体制,由各级社保机构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同级地税机关同步移交。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的业务,直接移交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二)各级地税机关对社保机构移交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对,并在第一个征期内进行确认,在征缴过程中发现与移交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不一致的或个别缴费单位无法找到的,反馈社保机构进行重新确认。
(三)各级社保机构与各级地税机关在移交手续时,由同级财政部门监交。移交的有关资料要分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三方代表人分别签字盖章,各存一份。
五、移交的时限
(一)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准备阶段。
(二)20**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为资料交接阶段。
(三)20**年12月25日至20**年1月25日为核对确认阶段。
六、交接双方责任
(一)各级社保机构要对移交的参保单位户数、参保人数、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的基本情况(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及有关登记表、明细表、汇总表的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对接收的上述有关资料内容进行核对、确认。理清接收资料中的数据关系,分类造册归档,并对接收的资料负责。
七、有关问题的处理。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目前实际执行的征缴比例移交;
(三)社保机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破产关闭企业的欠费、企业以物抵费及历年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清理工作暂不移交,待研究后另行明确。
八、移交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缴,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建立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从我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明确责任,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级劳动保障、地税和财政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和分析在移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按期完成移交任务,不得推迟。
工程移交报告篇五
财务工作移交清单一、会计人员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5、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接交事项
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专人负责监交。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5、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