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党委议训发言篇一
地点:五组道场
五组组长:靳义军
各位代表,今天我们召开本组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大家相聚一堂,关于对茶庵五组堰塘维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人平筹资15元,兴建公益事业项目,根据本组实际情况,决定集资兴建堰塘项目,实为大家今后灌溉,发展水产业方便为目的,一事一议项目是国家财政实行以奖代拔方式鼓励我们筹资,,是为了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改变农村面貌,从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今天来召开此大会的还有包组干部,下面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包组干部李汉艮同志讲话。
包组干部:李汉艮
下面请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
代表 陈中贵:我认为一事一议筹资对我组发展有极大的帮助,人平15元对每个家庭来说并不算什么,现在每家经济收入都提高了,农村医保,社保都有了保障,在感谢上级各种好的政策的同时,自己应出资为集体建设作贡献,我同意筹资。
代表 肖诗国:一直以来我们都享有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种田不交钱还拿粮食直补,医疗,社保普及每个家庭,而自己一直以来为集体未能给集体作任何贡献,知恩应图报,虽然自己出点力微不足道,但海纳百川后可形成涛天巨浪,我也赞成筹资。
同志们,以上是几位代表的发言,由于时间关系,同意筹资的在此记录上签字,不同意的也可留下保贵的意见。
同意签字:
党委议训发言篇二
三会一课,即俗称的“一课三会”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本文是关于20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1月10日 支部委员会
内容:1、传达镇党委工作会议精神。2、临近春节,讨论摸排村内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村民反映的突出问题。3、总结各项工作……..,讨论重点工作,制定20初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4、讨论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杜绝垃圾乱倒现象,积极营造优美居住环境。
2月3日 支部委员会
内容:1、讨论如何进一步优化村内环境,清扫大街,欢度春节。
2、传达镇党委政府春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调社会平安稳定工作。
3、安排发放计生明白纸。
4、春节前走访困难群众,座谈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3月1日 党员大会
内容:商议村内重大建设项目及工作计划
一、(支书姓名)介绍我村今年的工作计划。
二、(支部书记)介绍当前重点惠民项目情况
今天我们商议的事是:(修路、修大街、挖沟渠、打机井、整平生产路、修建办公室、购置器械、整理农田、修理自来水等。再详细介绍一下项目内容、投资情况)。如修村内大街,长 米,宽 米,需建设资金 万元,经村两委讨论决定,建设资金为村集体收入资金(或群众共同出资,每人 元)。
三、党员讨论结果
经村党员大会讨论举手表决:同意通过。参加会议 人,同意 人,不同意 人,弃权 人。党员纷纷表示,会积极向群众宣传本次会议精神,配合村里的工作。
四、(支书姓名)总结。同志们考虑的很全面,提出的意见很中肯,我们村两委成员,一定会按照同志们的想法,认真修改初步制定的计划,制定最终方案,做好惠民项目的建设。
3月1日 上党课内容:(一般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就跟着上一次党课,这样符合实际情况,检查的时候也可信)
一、(支书姓名)主持会议
今天,镇领导…(填写联系本村的副科级领导)到我村来为大家上党课,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领导讲话。
二、镇领导讲话
大讨论活动;二是要认识到创先争优的核心是发展,要结合我村实际,发展村域经济;三是要处理好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四是重点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加强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三、(支书姓名)总结
结合工作实际,就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新时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五带头”的标准尺度等问题,进行了精辟的阐述,给我们上了一堂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党课。党的先进性需要通过党员的具体先锋模范行动来体现,就基层党员来说,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能展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课后,希望大家结合这次党课上所讲的内容,围绕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个主题,进行认真的讨论,进一步领会领导讲课的内容,切实推进我村的工作。
党委议训发言篇三
2、社区每季召开一次议事会,研究社区重点事宜。
4、社区两委集体讨论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决定问题时实行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个人意见被否决后要严格执行集体意见,如遇意见难以集中可暂缓决定,经调查研究后再作决议。
6、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在会外传播不该说的问题或散布与集体研究不一致的`个人意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党委议训发言篇四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局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市教育局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局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和执行全过程,必须按照规定权限议事和决策,必须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原则上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局党委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非党委成员的局领导列席。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党委会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委成员应当回避。
第四条局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确定召开时间;遇有重要情况,党委书记可以决定适时召开。
第五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局党委会决策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其他党委成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六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第七条讨论上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事项,草拟、审定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讨论决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讨论决定全市教育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专项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安排等重要事项。
第九条审议局直属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大额度国有资产处置、资金筹措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条讨论决定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分工及调整等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讨论决定局机关和直属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机构设置、撤并、职能及编制调整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机关和直属学校科级干部的任免、表彰奖励、考核、培养等重要事项;研究审定市教育局表彰项目及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重要上报事项。
第十二条审议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审议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重大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审议机关年度预算、决算、重大项目支出和职工福利等重要事项;审议对机关和单位内部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讨论决定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安全稳定、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其他须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十五条确定议题。局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由其他党委成员提出建议,经办公室汇总报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对确有必要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的临时性议题,由党委书记决定并及时安排会议研究。讨论干部问题,严格程序办理,不搞临时动议。
根据局党委会时间安排,各党委成员应提前一周准备党委会议题并预告办公室。
第十六条通知会议。局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各党委成员和列席人员。党委成员和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党委成员除参加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召开或市领导召集的会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缺席。
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科室(单位)列席人员请假的,由办公室汇总报主持人审定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参会。
第十七条准备材料。议题材料由分管党委成员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准备。制定教育政策、规划、规章等重要事项,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商和论证,必要时进行听证以及风险评估,形成比较成熟一致的意见,拟定可供选择的方案;规范性文件须经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教育政策、规划、规章等重要议题材料,主办科室(单位)最迟应在开会前2个工作日直送党委成员审阅。
议题主办科室(单位)会前应认真准备议题材料。议题材料应包括议题名称、主要内容、协商意见、审定事项、分管领导意见等内容,做到文字精炼、叙述表达准确,条理清晰、理由充分、依据正确,需要党委会审定的事项明确;涉密材料应标明密级,明确使用要求。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把关,按通知时间报送议题材料。
第十八条会议讨论。局党委会实行一事一议。审议事项由局分管领导或主办科室(单位)汇报。汇报应简明扼要,层次清楚,重点突出须党委会审议决定的问题。党委成员须充分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党委成员可采取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意见。
列席人员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会议表决。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逐项进行表决。如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第二十条会议记录。局党委会由专人如实记录,应载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等,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局党委会议决事项以“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印发。
第二十二条局党委书记要对执行党委会议决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执行党委决议,要主动自查执行情况,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党委会议决事项落实情况实行半年督办和通报制度,主办科室(单位)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局党委报告。
第五章纪律监督
第二十三条局党委会召开期间,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参加会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除经局党委同意并统一公布的信息外,个人不得私自向外传播或泄露党委会内容,对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局党委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党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委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局党委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局党委会决议落实情况纳入科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党委会决议执行不力,或借故不落实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主办科室(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会议文件、资料与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年终移交档案室归档。销毁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党委议训发言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开发区党工委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重大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据市委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工委会议是开发区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讨论和决定开发区重大项目、重要人事、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增强决策执行力。
第二章议事规则
第四条党工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出席时,由党工委书记按规定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第六条党工委会议成员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工委会议一般应邀请非委员的副主任列席,其他列席人员由党工委书记确定。
第七条党工委会议决定问题时应经过充分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工委会议坚持议决分开原则,在讨论重大干部人事问题时,原则上采用票决制,在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集体讨论决定。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八条党工委会议由党政办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同步录音。
第三章议事范围
第九条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
1.贯彻上级指示。学习传达中共中央、省委、衢州市委、**市委、各级纪委、组织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工作思路。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包括总体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中长期规划。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违纪、案件查处等重要事项。
4.确定职权配置。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机关职能科室和下属单位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定岗定员等管理事项。
5.讨论重大人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研究讨论干部录用、调配、推荐、任免、奖惩、教育、考核、晋升、监管等问题。
6.健全规章制度方面。制定完善职责职权范围内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等重要工作和管理制度。
7.决定重大财物使用。审议决定重大建设、征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财政预决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计划、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财物支配事项。
8.其他需提请党工委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条党工委会议议事程序:
1.议题提出和人员确定。党工委会议议题由党工委书记提出,或由党工委委员向书记提出,经书记同意后确定。党工委书记可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列席会议人员。会议中不得提出临时动议。
2.会前通知和材料准备。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党政办)事前一天至三天通知有关人员。有关办、局、中心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必要的调查研究,提供有关资料和材料。
3.会上讨论和集体表决。会上党工委会议成员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并由党工委会议成员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决定。
4.会后布置和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由分管领导安排有关科室贯彻落实。党工委会议决定的内容和精神,经党工委书记同意,可以形成会议纪要交相关科室、机构和人员执行。
5.资料存档和规范管理。会后由党工委秘书及时整理会议议题表,党政班子决策签名加盖党工委公章后按年度、日期、次数会同会议记录、会议录音等相关材料一并梳理成册并归档。
第五章议事纪律
第十一条党工委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重大问题由党工委会议集体决定。各委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可提议召开党工委会议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之前,应执行原决定。
第十二条党工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需要公布的,由党工委书记批准后印发。未经批准的,与会同志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凡是未经党工委会议集体商量同意跑风漏气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奖惩等问题,由党工委授权有关科室进行办理,未经批准和授权的,与会同志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四条党工委委员在参加各种会议和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如以党工委名义发表的讲话和文章,事先必须经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党工委会议讨论或决定的事项在未正式公布前,与会同志必须严格按照党的保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必须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按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党工委议事制度全文
党组议事规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