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一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下,各行各业的建设都如火如荼。
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十分重要的行业,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着国民生活水平的质量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状况。
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现场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管理涉及许多方面,包括:控制成本、施工进度管理、施工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虽然我国已经深刻认识到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性,但在实际过程中,建筑工程的管理仍存在许多弊病。
本文就当前的管理现状着手进行分析,找准问题、提出解决的策略。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分析;措施
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不仅要求按期交工,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成本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条例,对于施工过程要严把严抓,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管理的有效性。
1建筑工程管理现状简述
1.1管理制度不完善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对现场管理进行要求,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施工管理人员作出责任考核要求。
并且施工单位内部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体系不健全,设置不合理,遇到问题经常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对于很大一部分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对于现场的施工管理重视度不够,没有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制度来约束现场施工,对于施工管理的工作的开展急需提高认识[1]。
1.2管理方式落伍
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方式已经与社会的发展严重脱节,而这一问题已经长期存在,并没有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
在目前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大量的雇佣农民工,流动性大、劳务费用低、管理成本低是农民工的一大特点,由于农民工并不具备良好的技能素质,在施工过程中并没有良好的责任意识,不仅施工管理难度大,而且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达不到标准要求,管理模式落后。
1.3专业管理人才缺乏
由于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配合的工程环节很多,施工所涉及的内容也很广泛。
作为建筑单位,需要设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不仅要对整个施工前期的技术协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施工合同等较为熟悉,对于整个工程的概况也要有充分的了解,并且对于整个施工现场的人员、成本、物资等都要进行有效管理。
所以,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高低,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很大的影响,但当前施工单位中的管理人才较为缺乏,造成现场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1.4施工单位不重视
当前的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单位负责人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重视度不够,过多的将注意力放在施工进度和利润成本上。
正是由于建筑单位对现场管理的不重视,造成许多工程在实际中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甚至成为烂尾工程。
随着社会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不合理的降低成本、赶工期,对于施工质量的管控不到位,对于施工单位今后的发展也极为不利。
2建筑工程管理措施
2.1制度化建设要加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现场施工管理的提高,其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材料成本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现实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施工管理,比如:对施工管理人员建立责任制制度,对于施工中的每一环节、整体项目情况、现场监管等都要设置专门的人去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度进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进行监督,一旦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找到责任人,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
对于管理到位、安全无事故的施工队伍,施工单位要给予表彰,以鼓励的形式带动整体进步,提高施工管理程度。
责任制度的推行,使施工人员正确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融为一体[2]。
2.2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许多专业领域,工序复杂、施工工程量大,所以对于现场的管理人员要求非常高。
建筑施工单位对于内部的施工管理人员,要注重其个人素质的提升,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教育,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理念。
尤其是上岗之前的岗前培训要十分重视,必须保证其在考核合格之后再安排到相应的管理岗位,避免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员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进度缓慢和安全管理问题。
2.3提高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当前国内城市建设的许多重大工程并不是由政府部门设置单独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而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定队伍。
这就导致有许多评标单位存在徇私作弊的情况,对于所选定的队伍资质和工程质量并没有进行合理的评定,致使选定的施工队伍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这些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管理并不重视,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成本、施工人员、设备等没有专人进行管理,所以提高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势在必行。
让管理人员真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至于监督管理人员要提高其自身的技能素质,使其真正认识到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真正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保障工程进度,避免出现安全质量问题[3]。
2.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为终极目标。
要获取利润必须建立在建设工程质量可靠的基础上,施工单位要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科学合理的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体系。
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才能保证自身长足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5严格按照工序进行施工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的规章制度施工。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要以高标准去要求,施工前期的项目可研、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管理、施工结束后的竣工验收,每一环节都要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不能因为赶工期而省略其中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安全问题,和施工重点难点,都要提前制定应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要遵循先计划后施工,先调查后设计,先验收后投用的原则。
全面的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力度。
2.6提高管理意识
对于建筑行业而言,建筑工程管理是重中之重,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要树立施工管理意识,认识到其重要性,切实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不仅对于施工质量有了有效保障,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也有良好的口碑,能保证自身在市场经济中长久生存。
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来进行施工管理,对于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意识[3]。
3结束语
建筑工程管理的重点就针对现场施工、材料成本、机器设备的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成本,缩短工期。
建筑施工管理的好坏对于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都有直接影响。
建筑工程管理提高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都有重大意义。
总而言之,施工单位应该结合工程总体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工程管理制度,不断的通过实践总结经验,进行探索和研究,解决实际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真正从基础建设为问题上促进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何树坡.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低碳世界,(02):116.
[2]花威伟.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科技风,(12):214.
[3]张淑琴.论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江西建材,(14):121.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二
一、计划职能
1.工程项目的计划可按需要编制代表发展商意愿的切实可行的总指导性控制计划,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分解出)如下若干分计划,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分头去执行。
2.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是以计划为依据,使项目实施各阶段、各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以此来协调工程项目的各项活动,因此工程项目计划是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3.计划使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和建设资金等各种资源都能得到合理的充分有效的运用,并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及时地对各阶段各环节的活动进行协调,以达到质量优良、工期和造价合理的理想目标,因此工程项目计划是实现工程项目目标的一种必要的手段。
二、协调职能
协调职能使不同的阶段、不同环节、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之间通过统一指挥形成目标明确、步调一致的局面,同时通过协调使一些看似矛盾的工期、质量和造价之间的关系,时间、空间和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了充分统一,所有这些对于复杂的工程项目管理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三、组织职能
在熟悉工程项目形成过程及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部门分工、职责划分,明确职权,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工程项目的各阶段各环节各层次都有管理者分工负责,形成一个具有高效率的组织保证体系,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各项目标的实现。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可以充分调动起每个管理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发挥每个管理者的工作能力和长处,以每个管理者的完美的工作质量换取工程项目的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控制职能
1.合同管理
通过与承包人或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形式,将工程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分解后,由承包人或供应商严格按合同要求的有关条款为工程项目的部分任务和目标服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就是一种控制和约束手段,同时也是体现合同双方利益的依据。
2.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管理工作实际是目标分解的过程,也是合同管理环节前的必要的一种手段和准备工作。招投标管理工作认真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机电设备及主要材料的供货质量、供货时间、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指标的实现。
3.工程技术管理(1)技术准备阶段:如设计任务的委托,施工图纸的审查、设计交底、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交底等。
(2)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如处理和办理工程变更、洽商,技术方案和措施(包括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的审定,材料及半成品的技术检验,技术问题的处理,规范、规程和工艺标准的贯彻实施等。
(3)技术开发活动:如科学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及技术培训等。
(4)其它方面的技术工作:如技术装备,技术文件、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技术责任制的落实等。
4.施工质量管理
(1)对有关单位的资质审查,包括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队伍的素质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认定,机电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等。
(2)质量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及安装质量的检查,是否按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是否按设计图纸要求或洽商变更要求施工,工序衔接是否合理,是否会有隐患,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电设备等的质量检查等。通过质量检查,符合要求的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符合要求的限期纠正。
(3)进行工程质量的评定,按建设工种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最终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评出质量等级,发现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使工程质量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1)成本目标的分解,落实成本目标的控制者,明确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对项目成本的职能分工。
(2)编制成本控制计划,以施工预算和项目预算成本同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使实际成本控制在预算成本之内。
(3)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主要从确定最佳施工方案、采取能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提高交付使用率等方面着手进行。
(4)实行计划与资金的动态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实际成本和计划之间的动态关系,适时的调整计划调整决策,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
(5)认真审核组成工程成本的每一笔款项的支付,审核其内容是否为支付范围、数额是否计算正确、是否留有余地,支付时间是否合适、支付对象是否为合同当事方等。
(6)尽量减少索赔事项的发生,要求尽量减少指挥和决策的失误,将设计图中的问题提前发现并在施工前解决,平时多积累相关的原始资料,如往来文件、指令、质量隐患记录、人员配备和组织情况、政府的有关文件和法规等,所有这些都可作为索赔事件一旦发生时的依据。
(7)合理组织施工、提高施工质量、加快工期、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返工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均可从另一个侧面相对的降低项目成本。
五、监督职能
1.政府的监督。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委托监督手续后,监督站将对工程项目进展的各个主要阶段实行监督检查,核定工程质量,督促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业主、监理和施工各方按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负责落实各自的质量责任,同时也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监理制度的推行,对于规范建筑市场、加强质量监督和站在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与工程项目有关各方的关系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3.工程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通过日常的巡视、检查以及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会议、会议纪要、报表、报告、往来文件等信息来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解决问题,及时纠正偏离目标的现象,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或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使工程项目永远保持正常的秩序,健康地发展。
4.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投入管理的精力虽然不大,但因对投资的影响程度却远大于施工管理阶段及竣工验收交用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前二个阶段将工作做深做透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工作,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这一点。
5.投资的控制以及合理的挖潜工作,虽然在施工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交用阶段的作用不是很明显,但毕竟还有潜可挖,要求投资控制工作始终不能放松,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三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只要合同的签订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约定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具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身份,取得合法的项目施工权,合同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按照魏振瀛老师的说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工程的建筑与安装的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于验收后应接受该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工程施工招标发标中,投标时又被称为投标人,有时又称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与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又称为招标人,有时又称项目业主。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市场交易困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法定的缔约过程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合同在双方之间就是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合同必须严守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完全实现合同债权、实现合同目的的要求。但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虽在建设活动过程中直接生产建筑品,承上启下,发挥核心作用,但无论在签约阶段,还是在履约阶段,依法依规行为很难,很难充分享有合同权利,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适用市场潜规则,面临多种困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在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称为投标人,投标人为了取得工程施工权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常常面临签订“黑白合同”或承诺中标以后签订私下协议或双方实际执行的合同的困境。“黑白合同”一词首次出现于国家文件的报告中,黑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实际执行的合同,可能体现在合同价格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垫资施工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延迟支付方面等,有的是以单方承诺书的形式,有的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等,在招标投标中标前后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将形式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一份合同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而私下签订的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履行的合同。有的是以补充协议形式,有的是以实施细则形式,有的是出具让利承诺书形式,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目的就是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垫资施工或者压低工程价款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实际享有合同的地位和权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一个项目实施中,还会被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入市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预留保证金、考核保证金等等保证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承受;还会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注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建设方为了增加当地税收,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增加了很多的包袱,而且大多是人为的,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完全是地方的土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忍气吞声,适用潜规则。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发包人一般都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迅速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组织人马进场后却发现施工现场根本不具备开工的条件,无法施工。要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按合同约定完成建筑产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除积极履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外,发包人也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比如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做到“三通一平”,提供并会审施工图纸等。但由于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粥多僧少的状况,发包人处于市场的有利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处于市场的'劣势地位,发包人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很少,比如施工现场根本没有“三通一平”,提供的图纸不全面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珍惜合同机会只能是忍气吞声,处于困境。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以多种理由一直拖延办理结算手续,对承包人的结算申请报告,既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异议,使承包人索要工程款遇到障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但实践中发包人拖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工程款却是司空见惯。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通用权利救济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我国呈现出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的崭新局面,依法治国已是当前社会的主流,国家的治国理政方针和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和发包人处于合同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理应引进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针对遇到的情况,有权采取以下权利的救济方式:3.1行使合同抗辩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当发包人责难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行使合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拒绝签订黑合同或者拒绝按照黑合同进行工程结算。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当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发包人就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和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不能背离。建筑施工企业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拒绝签订黑合同。如果迫于市场压力被迫签订了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内容的黑合同时,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要求按照备案合同文件进行结算。3.2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就是法律,一经生效,合同签订者受其约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相应合同权力,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就是使合同消灭。因一方的意思表示且不必对方的承诺而使合同解除、清算的场合,以该方当事人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为必要,根据解除权的发生根据的差异,可将解除区分为两类,即依合同保留解除权和依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因此当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协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该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从合同中解脱出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3要求顺延工期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等,这是发包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如果不能按期完成这些工作,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无法进行工程施工的,此时发包人构成违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产生的停工和窝工损失。项目的工期成本与项目指标成本关系密切,密不可分。施工过程中当发生工期顺延条件的情形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救济程序,在约定的期间及时履行报告、通知、告知等义务,及时行使权力提出书面顺延申请,进行工程签证和索赔,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如发包方变更设计的文件等,以避免程序不当错失机会,使得实体权力的消灭。一旦发生工期纠纷,举证责任主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需要举证工期顺延的理由、顺延天数及相关手续符合合同约定。3.4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同期贷款利息。工程预付款是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发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确认的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发包人一直欠付工程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可以要求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合同约定了拖延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发包人除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外仍应支付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欠付工程款利息性质上属于法定孳息。3.5行使工程优先权。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可以对完成的建筑产品进行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我国合同法的承包人优先权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产生了争议,在法学界也有强烈的反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6月20日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中做出了相应的批复,该批复事实上确立了两大原则,一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原则;二是生存权优于经营权的原则。可以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院批复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全部内容,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优先权,该优先权不需要签订抵押合同,也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可以直接行使。
4.结束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建筑市场主要的市场活动主体,在一项建筑活动的多方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建筑活动不仅事关工程质量的百年大计,也事关建筑市场的稳定,影响建筑活动参与的多方主体的经济利益,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性质、地位、困境和权利保障进行研究,提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完善建议,希望引起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重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塑造建筑活动的契约精神,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融入国际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陈华彬.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合同编上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
[3]王利明,房绍坤,王轶.合同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苏慧祥.中国当代合同法论[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
[5]杨立新.合同法总则(上)[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
[6]刘家琛.合同法新制度的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7]李国光.合同法释解与适用[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
[8]崔建远.合同责任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
[9]孔祥俊.合同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四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石化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新增的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层出不穷。虽然目前国内的中石化基础建设项目,已经有一套比较成型的控制管理模式,但其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加之,随着国际石化巨商的加入,因为受到其先进的项目管理控制方式的影响,使得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跟不上新管理的脚步,因此产生了的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对中石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控制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较为积极的现实意义的。
1.2文献综述
2002年,安全工程研究院派出30多个人的团队,参加了上海赛科乙烯项目的hse管理工作。按照由中国石化、bp公司共同成立的赛科董事会的决议,赛科对于hse管理组,由60多个人组成,最终赛科乙烯机械完工,用时4900万工时,但期间没有重大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hse创造的业绩卓越。jimernzen和tomfeeney提出,以承包商为主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业主方对承包方在质量上进行激励,可以加强承包方对工程质量提高的动力。对于工程质量的问题,我国认为,工程质量需要由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这三个方面负责。对于工程费用控制,其基本上是分阶段进行的,费用控制偏重于控制施工阶段,注重对施工工程量和单价的审核和控制,然而对投资估算、工程实施方式、设计和采购阶段的费用控制明显忽视了。1983年,美国rims年会上,世界各国的学者,共同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作为各国风险管理的一般性的准则,详细规定了合同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合同风险的产生原因、识别、转移等。
2相关理论基础
2.1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其特点
在石化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相当的多,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石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大规模的工程投资,对工程管理的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2)由于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不断被用,工程技术的发展明显加快。(3)特殊性的生产条件及安全要求,促使工程质量提出更加严格的标准。(4)工程所涉及的专业领域比较多,使得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难度相当大。
2.2项目控制的基本理念
随着石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逐渐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体制,以及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变得更加的深入。原来单一化的施工、采购和设计模式,已经被现代化的项目管理总承包及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的形式所代替。基于理论,石化工程项目的控制要素,主要包括项目的“hse”控制、质量控制、合同控制、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这五大类。
2.3项目控制要素
工程项目的控制要素分为五大类,即项目的hse控制、质量控制、合同控制、费用控制、进度控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篇五
摘要:简述了工程建设项目中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解释了风险管理的概念,介绍了项目各个阶段存在的风险,从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风险的识别、分析及控制等方面提出了风险管理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工程项目作为集经济、技术、管理、组织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具有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来自自然、社会、经济、法律和政治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会使工程项目实施出现工期延长、成本增加、计划修改等失控现象,从而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风险管理是一个确定和度量项目风险,并制定、选择和管理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其目标是通过风险分析减少项目决策的不确定性,使项目决策更加科学化。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管理既可以保证目标控制的顺利进行,又可以更好地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造价目标。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评价及风险的控制等几个环节。本文从风险的识别、评价、控制等方面,就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作一探讨。
1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特点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有特定的对象,可以是桥、房子、飞机场等实物,也包括建设可行性报告、设计图纸,实物模型、建筑规范等。
(2)要受经济与法律约束。任何建筑工程项目要在一定投资资金,质量要求,作业空间下完成目标任务,使项目参与各方满意,并且项目进展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性建设法规和安全规范。
(3)具有一次性和不可逆性。建筑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项目批准、设计规划、施工监理、投入使用都具有单一性,一旦实施难以改变。
(5)存在风险。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充满风险,风险指项目系统中不确定因素,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运行产生坏的影响使其达不到预定目标的内外干扰困素,它包括政治、法律、市场、自然、建造、设计技术运营等风险。
2建设项目目前存在的主要风险
1)决策风险。项目决策者在投资决策、总体方案确定、设计施工队伍选择等方面由于指导方针、战略思想错误则会造成项目目标设计错误,将会对工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给自身造成损失。
例如,房屋开发项目中由于施工承包商选择不当,造成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会给开发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而指标的确定又是通过预测的财务报表确定的。应该说指标的正确与否取决于财务报表内各项数据如投资成本、销售能力、经营成本、销售周期等的准确预测,所以预测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3)项目策划风险。以北京等几个大城市房地产项目为例,近几年经济的发展使房地产开发成为最热的项目,由于诸多的原因,开发商并不重视项目的策划风险,盲目地开发了一大批高档楼盘,但是由于在这些城市中购房主体大多数还是普通居民,消费能力还不能达到高档商品房的购买力,以致在一段时期内出现了过多的空置高档房。其主要原因还是开发商沿用以产定销,产销脱节的计划体制模式下的生产理论,而不是以销定产的市场体制模式的生产理论,淡化策划风险的结果。
可能由于设计时间紧迫,设计单位与开发商就设计任务未进行细致反复沟通,设计人员业务不熟练,致使施工图的设计深度不够,造成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不但会影响到工程进度同时也将影响工程成本,造成经济损失。
5)责任风险。在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所有项目参与者的行为都是基于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都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建设项目涉及到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项目的参与方还对社会负有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参与人员的过失、疏忽、侥幸等不当行为也会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风险。
3建设项目的风险控制
通过风险评价,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回避风险或减少损失,但由于项目的内部结构、项目本身的动态性及外界的干扰,在构造变量的结构与其相互间的关系时,常用的风险分析方法均无法确切地描述风险因素间的影响关系及所引起的后果。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常用的风险控制措施,常用的风险转移方法有两种:工程保险和担保。
通过购买保险,投保人将自己本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社会保险、责任险和5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设计、咨询等专业工程师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失误或疏漏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担保是由担保人应委托人的要求向债权人承担某种明确的义务,通常是由担保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保证书或保函。担保人必须履行担保义务,否则,债权人可以依据保证书或保函向担保人索要罚金,然后担保人可以向委托人追偿其损失。通过这种形式,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违约的风险转移给保证人。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维修担保等。除了风险转移外,项目管理者还可以采用风险分散、风险自留、风险准备金、自我保险等手段进行风险控制。
4结语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管理的重要位置,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取得的收益大小。在项目风险管理中进行风险识别、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对风险进行预控。管理者在管理中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执行力,同时注重培养基层管理者、操作者的执行力,形成一个项目的核心执行团队,对“命令”执行到位,才能真正做到风险管理的成功。
参考文献:
[2]余睿武,车春鹂.建筑工程项目战略管理探析[j].经济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