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签署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的重要一环。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转让合同格式,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借款合同的标准条款篇一
鉴于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以个人金牛卡账户(账号:)作为还款保障,向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称贷款人)申请个人贷款(贷款账号)。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以上述个人金牛卡作为该笔贷款的还款主账户,并授权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约定的还款日从借款人的个人金牛卡账户自动扣收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贷款人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时存入)。
二、在借款合同期限内,该个人金牛卡账户用于偿还个人贷款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三、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借款人不得随意改变个人金牛卡账户。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人金牛卡账户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四、在贷款还清之前,借款人应保证有其他合法收入来源用于解决本人及家庭所必需的日常经济支出。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经办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的标准条款篇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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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标准条款篇三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办理担保所需的资料均属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或隐瞒事实之处。如有虚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2、乙方同意:如乙方因未及时归还银行的按揭贷款导致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的,所有借款均视为到期,乙方应全部应归还甲方并计算借款利息(按乙方实际借用期间国家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同期基准利率的双倍利息计算);同时,在拍卖房屋价款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后,所有剩余部分价款甲方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如乙方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有借款均视为到期,乙方同意委托开发商直接归还甲方所有借款。
4、乙方全数还清甲方借款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5、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河南有限公司存档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借款合同范文三
贷款人(全称):盐城市盐都区苏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借款与还款期限:
(一)、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利率不变。五、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__‰。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后如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由贷款人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基准贷款利率上浮______%确定下一年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_(月/季末日)的第20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处开立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若本合同项下贷款设有担保的,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住房按揭贷款办妥预告登记)、移交质物(票据质押已完备背书)、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三、借款人如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第四条三至十二项所列情形之一,有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又不能很好地落实清偿责任或不能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地有效担保措施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提前收回贷款,并提前行使担保权。
四、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地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在所有主从合同生效且抵押权、质权依法设立的合理期限内实际发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由贷款人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有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等行为,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的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_%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__%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借款人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逃避贷款人监督、恶意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七)、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清单所列财产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抵押物清单编号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质押物清单所列财产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质押物清单编号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公证
本合同经公证后,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第十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有关本合同的通讯,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为送达目的地。若借款人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发出的通讯,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当事人、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特别声明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印就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签章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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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标准条款篇四
一、企业间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企业间借款合同是指不具备中国人民依法批准从事金融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之间订立的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企业间借款合同从一律无效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最高院发布判例认定并非当然无效,其效力始终在法律实务中摸索探求,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而法院在对其效力的判定中援引的法律、法规、规章不论在效力上还是逻辑上都值得推敲。
首先,在判定企业借款合同无效中,法院援引最多的当属《民法典》
第五十二条
第四项和《民法典》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和
第十九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十一条。这两条规定均将企业之间的借贷定义为企业在从事金融机构或是业务。然而金融机构从事的信贷业务与企业间的借贷行为实际上并不完全相符。发放贷款对金融机构而言,是其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和收入来源。并且这种信贷服务是经常性的向不特定的群体提供。而企业之间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则不一定是以发放贷款收取利息为业,提供资金支持也具有偶发性且对象大多局限在有业务来往或其他因素的特定企业上。即使两者在某些情况中有交集,他们也不能完全等同。换个角度,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既然不以从事信贷活动为业的自然人同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被认定有效,为何同样是不以资金融通为常业的企业法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却被扣上从事金融机构业务的帽子而确认无效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名为以自然人身份借款给企业实为企业间借贷而被认定有效的案件时有发生。这显然不合逻辑。
第五十二条
第四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该借款合同无效。何为社会公共利益观察角度不同,结论就可能不一致。从活跃市场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角度来看,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有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短缺的压力,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从稳定金融市场秩序,利于国家经济调控的角度而言,企业间的借款合同则加大了国家对金融贸____市场的监管难度,由于其隐蔽性,很可能发展成非法转贷、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如果没有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对贷款人的性质没有准确合理地把握,一味地将所有企业间借款合同以此条款认定无效的话,不符合民法典保障当事人缔约自由的初衷。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项可以推知《公司法》认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后,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这里对他人并没有限定在自然人中。并且从所得收入应当由公司所有,说明该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利息。综上,在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中,存在法律上和逻辑上的漏洞。企业间借款合同应该以无效为例外,以有效为常态,综合考虑企业间借贷的动因和贷款人性质,如果贷款人不具备金融机构资格,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的贷款给其他企业,则认定该借款合同无效。如果是为生产经营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当属有效。
二、企业间变相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实践中,企业间借贷并不是单纯直接以借款合同的形式来体现。各种形式的变相借款合同层出不穷,对他们效力的认定,法院适用的裁判规则更加混乱。既然最高院对直接的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做了区分,那么类型化的变相借款合同又该如何裁判笔者将从最常见的39;几种变相借款合同入手,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一)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合同,即企业之间签订联营合同,却约定出资方不参与实质性管理,且定期收取本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对此类合同,按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利息的罚款。实践中,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被认定为借款合同。
(二)企业之间签订投资协议。
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如何判断售后回租合同被认定为“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融资”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解释是:“实际并无租赁物,或者租赁物低值高估,以融资租赁之名,行借款、贷款之实,人民法院仍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借款合同关系处理。”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第四项和《民法典》司法解释
(二)或者《民法典》
第五十二条
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援引民法典
第五十二条第
(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确认该合同无效。
借款合同的标准条款篇五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电话:
甲方因为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并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元整;上述款项用于经营周转。
第二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完毕。借款期间乙方可提前还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向乙方归还借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
合同争议由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20年月日在北京朝阳区签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收条
今收到依据年月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交来借款人民币元(借款元为通过(现金或转账)支付)。
收款人:
年月日
借款合同的标准条款篇六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借用一定数量的款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下面是一份民间借款合同范本(标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住房困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为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的住房问题、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知识创新工程的目标,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在乙方为甲方工作未满十年的条件下,本补贴款暂以借款形式发放,鉴于此,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人的资格条件
借款人应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现在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属(控股)公司人员。其资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门和所任教处共同确认。
第二条借款人的购房补贴标准
第三条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一次性达标补贴款,需专款专用,乙方只能用于购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现金兑付。
第四条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填写购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和甲方人事处认定资格后,与甲方签定本借款合同,凭上述材料到甲方财务处领取购房补贴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给付。
第五条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证为甲方工作满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六条乙方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
乙方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购房补贴借款的所有权。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创新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准,创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员,三年工龄折抵创新后一年工龄(具体计算方法见《方案》)
第七条经计算,乙方尚须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的处理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实际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十年,则不能全额取得购房补贴,调离时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条担保
乙方持因私护照出境而暂时离开甲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对甲方的十年服务期未满,则乙方在办理出国手续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人,作为归还甲方借款的担保。如果乙方不能继续履行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又不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负责归还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相应比例退款。
担保人应限定为甲方的正式员工,由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第十条乙方因各种原因调离甲方,不及时偿还甲方借款余额,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标准按借款余额与借款年限来计算(利息按国家规定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借款合同的标准条款篇七
借款方:_
一、借款用途
张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年x月起至_年x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标准版
企业借款合同标准版
通用民间借款合同
抵押借款通用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准条款篇八
*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款人、借款人及保证人之间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款:
(一)*款种类: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用于经商。
(三)借款金额(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四)借款限期:12个月,自20xx年5月13日起至20xx年5月13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六)还款方式:合同终到期时,借款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款方支付本息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
第二条借款人及保证人承诺
(二)按期归还*款本息;
(三)按合同约定使用*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不中途终止合同。
第四条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公主岭市房权证怀房字第xxxx号)由xxx保管,合同履行结束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款人有权取得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