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范文可以用于学术研究、行业报告、工作总结等不同的领域和场景。如果你有更好的报告范文或者写作技巧,欢迎与我们分享,让我们共同进步。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一
原告人张某(爱害人),男,汉族,1976年9月日出生,现住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
被告人陈某(肇事方),男,汉族,1972年3月日出生,现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沙门村。
20xx年5月27日,陈某驾驶豫akb888号广州雅阁小型轿车沿国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基路163路公交站牌处,与张某驾驶的轻骑牌电动车相撞,致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陈某不旦没有求助受伤者(张某),反而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群众报警,张某被120送入河南省煤炭总医院(以下简称煤炭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1、创伤性失血性休克;2、脑外伤;3、左侧第6肋骨骨折;4、脾破裂;5、左腘窝处皮肤挫裂伤,肌腱断裂;6、面部皮肤裂伤;7、肠粘连,肠系膜裂伤等。治疗至20xx年6月8日,因受害者张某无钱继续治疗而被迫出院。出院证上显示:1、建议继续治疗;2、加强左下肢腘窝处伤口换药;3、延期吸查血小板,加强下肢活动预防血栓形成等。
20xx年6月18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以下简称交警五大队)依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事故认定书),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负事故责任。
20xx年6月23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以下简称事故鉴定所)依法对受害者张某伤情程度作出《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以下简称损伤鉴定书),结论为“张某伤情程度评定为重伤”。
20xx年6月16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刑事拘留,20xx年(批捕没)。即将被移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
1、交警五大队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
2、事故鉴定所依法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
3、误工费的的赔偿期间是多久。
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病历不明确)的确定问题。
5、交通费赔偿多少的问题(我方有没有票据)。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因需要二次住院)。
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的药有无票据及医嘱单(没有显示)上的内容是什么。
8、残疾赔偿金该赔偿的数额是什么(对受害者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9、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些问题是个难题,因当前法律不予支持)。
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数额如何计算。
1、交警五大队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
该事故认定书从形式角度讲,载明了:交通事故时间,交通事故地点,当事。
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意外原因,以及落款,基本符合法律构成要件。如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存在瑕疵,该认定书是应该被司法机关所采纳。
2、事故鉴定所依法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
该鉴定书是依据煤炭医院住院病历和辅助检查(沿未看到)所作出的鉴定,而且形式要件基本符合要求。即使被告人申请重新鉴定该鉴定书被推翻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
3、误工费的的赔偿数额及期限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从煤炭医院的病历上没有显示误工情况亦未单独出具误工证明,需与煤炭医院方面进行沟补正(现今已出院,医院配合与否)因此该部分损失额暂时无法计算。
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病历不明确)的确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但从煤炭医院的病历上没有显示误工情况亦未单独出具误工证明,需与煤炭医院方面进行沟补正(现今已出院,医院配合与否)因此该部分损失额暂时难以计算。
5、交通费赔偿多少的问题(我方有没有票据)。
依据《/spa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因此,受害方应就该部分提供适当的票据加以证明方可。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因需要二次住院)。
据河南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的规定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0元:期间为从入院到出院(目前13天),数额大约为(30×15﹦450)450元。
说明:住院期间较短,所以数额较底。
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的药有无票据及医嘱单(没有显示)上的内容是什么。
受害者出院后购买四千元药物继续用药进行治疗,但没有正式票据。
诉讼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如没有证据则对负有举证责任方是不利的,本案中受害者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该部分费用将不被支持。
8、残疾赔偿金该赔偿的数额是什么(对受害者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受害者还没有做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9、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些问题是个难题,因当前法律不予支持)。
纯粹从民事角度讲精神抚慰金是应该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但本案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精神抚慰金争议较大,如判决难以获得支持,但是我们应抓住在判决前的机会力争通过调解得到较大的赔偿。
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数额如何计算。
在第一次受害者住院13天后被迫出院是因没钱治疗而且肇事都驾车逃逸亦未给任何治疗费用。后期治疗费用可通过鉴定或待二次手术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
五、相关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二
根据刑法规定,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外乎从犯罪构成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来分析,即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体方面。现针对本案抢劫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对证据的要求作一个分析报告。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并结合本案具体案情,认定王某、徐某抢劫罪的证据如下:
刑法中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只有行为主体具备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故以下证据可证明本案中王某、徐某的犯罪主体资格:
(一)王某、徐某的居民身份证;
(二)王某、徐某的户口簿或户口底卡档案;
(三)王某、徐某的医院出生证明;
(四)入学、入伍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五)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证词;
(六)王某、徐某的供述及其亲属证词;
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过程中,由于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通过涂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方法逃避刑罚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边缘年龄的查证,仅依据身份证和户籍材料是不能完全认定其犯罪主体资格的,故应取得上述证据中的第(三)、(四)、(五)项,以形成一证据链条,互相印证。
通过对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能够证明本案被告人王某今年26岁,被告人徐某今年39岁,在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具备《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所要求的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故两被告人均为适格的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关于认定本案两被告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证据有:
(一)证明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直接证据为两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各被告共同实施犯罪进行了计划分工并且各人分别实施了相应的具体犯罪行为。
首先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并商定由先王某一人事先嫖宿在饭店内,到深夜时分另给徐某、李某发短信,并打开屋门让两人进屋,3人共同实施抢劫。选定目标后,王某入住饭店,并给另外两被告发短信,3人到王某嫖宿的房间,由徐某持一把刀看住阿芳,王某、李某两人则来到饭店老板孙某夫妇的房间,由王某把刀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拿钱。
2、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被告人实施作案有动机、目的。
即三个觉得打工挣钱太少,手头拮据,于是想找一个省力又挣钱快的门路,由此想到劫取饭店以获取钱财。并且被告均认识到劫取钱财会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并且在压制其反抗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但为了非法获得钱财的目的,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就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故意。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人对共同实施抢劫行为事先进行了商量,并且达成了共识。
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徐某和李某均欣然同意,并且共同商量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伤害被害人的时间是在抢劫行为当时,其目的是为抢劫排除障碍,而不是为抢劫完成后而实施伤害行为。此证据可证明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主观要件。
(二)在以上所述直接证据的基础上,以下间接证据可进一步印证各被告的主观故意。
1、被害人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2、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已按计划的内容准备工具、踩点印证其主观故意的心理态度。
3、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能证明被告人在预谋时主观上就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准备,以及积极按照事先预谋实施抢劫行为。
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
(一)作为自然人,被告人王某、徐某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的发生。
(二)对于共同抢劫犯罪,作为共同犯罪参与者,各被告人在主观上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共同犯意支配下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的表现,具体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进行了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
在客观方面,抢劫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证明本案被告抢劫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有: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明预谋中及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方法排除被害人反抗进行抢劫,被告人徐某持西瓜刀压制被害人阿芳,王某则使用西瓜刀这一作案工具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交出财物,并在孙某的右手臂上狠狠地戳了一刀,以此威胁其拿钱,后孙某的妻子刘某在李某的威逼下告诉两人的钱在抽屉里。
(二)被害人、现场目击证人、旅社其他服务员的证言。证明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强行劫取财物。
(三)案发现场或从各被告人身上或指认处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作案工具,以及搜查笔录、辨认笔录。
(四)鉴定结论。物证及其附着物上的血型鉴定、指纹鉴定、dna鉴定、药物鉴定。
(五)作案工具等物证来源的相关证据:
1、同案犯的言词证据;
2、证人或同案犯与本案各被告人的相互辨认笔录;
3、鉴定结论,从来源处提取的同类物及物证所作的同一鉴定。
(六)抢劫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七)书证:伤情检验,证明被害人的伤害部位、伤口特征与各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所证明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及所使用的凶器能否对应。
(八)书证:医院病历资料,证明伤情检验结论的科学性。
(九)住宿登记的笔迹鉴定。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可以相互印证证明:
(一)各被告人使用了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相威胁;
(二)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指向的直接对象是被害人本身,而非直接指向被害人的财物;
(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和当场取得财物。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侵犯复杂客体,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罪或者一般的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主要标志。
证明本案被告人实施抢劫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一)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1、户籍证明、身份证;
2、物证,提取的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其提取笔录;
3、书证,被害人的伤情鉴定;
(二)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1、目击证人的证言。
2、被害人陈述。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4、书证,勘验笔录。
5、物证,现场照片。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双重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三
人生总是变幻无常,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分钟会遇到谁会发生什么;人生总是充满喜怒哀乐,那曾经的种.种心情是否还深藏心底;人生总是伴着酸甜苦辣,在过去的岁月中那一桩桩一件件或大或小的回忆是否还不能忘怀。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蓦然发现已度过了22个春秋。我从何而来,又将往哪里而去?是什么造就了今天的我?在每一段成长历程和人生经验之中,每一步都是我学习积极面对,迎接人生挑战的契机。在自我分析中也学会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一)自我剖析。
我从小学到现在,和大多数的学生一样,都是在父母的要求下,考重点高校,考重点大学。我那时的想法,就是按照父母的期望,好好考大学,好的大学就等于将要有好的工作。每天都是这样说,我就按父母说的,一步一步的走下来,这期间我都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一切都努力往父母说的做,其他的也都是人云亦云,这样一直到了大学开学。我到了大学,离开了父母,我才到了我的低潮时期,这时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人交流,这里我接触到的人,天南海北,各式各样,生活方式也不相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生活方面的事。仿佛一切都变的很难,一切都要自己去想,去做。那时的我很迷茫,也想了不少。以前的我,无忧无虑,只要做好学习,一切由父母安排。现在一切都得自己拿注意了。一时不习惯起来。在刚开始的时候,还和同学同寝发生过不愉快。那时的我,觉的和这的生活格格不入,总想回家,每天都过的很压抑。现在未免有些莞尔。到了现在,我也想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心里也觉的好了很多。我也想到了我的未来该怎么做。所以我现在觉的,大学的生活真是很锻炼人,真是塑造一个人的黄金时刻。这时候的心理是最容易受影响的,而这种影响是会影响以后的生活的。直到了那个时刻,我才觉的,我的生活才刚开始呢。每个人的生活都有高潮和低谷,我知道以前无论如何,都已经过去了,未来才是我该认真考虑和为之奋斗的地方。
1,兴趣爱好对自己的影响。
我喜欢阅读、写作、音乐,我喜欢做手工艺品例如刺绣、编制,没有原因,从小就喜欢,做手工让我非常有耐心还能陶冶情操。我喜欢做饭,我喜欢学习各种各样的菜色,我甚至梦想过以后有机会出国学习各国的特色美食。我喜欢看到家人朋友吃到我的菜时开心享受的表情,也许是因为这样吧,我非常的恋家。专业兴趣上,我比较喜欢会计类的,也正是我现在所学的财管专业,我认为此专业可以让我接触到更多的人与事情。在《职业生涯规划》的课程中,我做过一次人格分析和职业分析,鉴于测评结果,我的优势职业类型为企业型,理财型。我认为这很符合我的专业需要。因为首先我是一个精力充沛、自信、善于交际、热情洋溢、富于冒险;为人务实,做事有较强的目的性。
我心目中的英雄,偶像是自己的朱镕基,海伦凯勒。我觉得他们的做事风格和对生活的忍受能力都是我需要学习的,并且对我自己的影响非常大。
2,性格及对自己的影响。
类型:外向,开朗,但很感性。
我是一个热情开朗,很容易和他人交往,合作和适应的能力特别强。喜欢和别人共同工作,乐于参加或组织各种社团活动。不会斤斤计较,对于别人的批评也能欣然接受。和陌生人初次见面时,也很能和对方聊得来。在集体中倾向于承担责任和担任领导。思维敏捷,头脑灵活。情绪比较稳定,对于生活中的变化和各种问题,一般都能比较沉着地应对,但遇到重大挫折时,或在紧急情况下,也可能会有一些情绪波动。能较好地协调自己的想法和别人的想法,一方面,对事物有自己的判断和想法,不会人云亦云;另一方面,也听得进别人的意见,不会固执己见。通常活泼任性,轻松愉快,在集体中比较受人欢迎,对人对事非常热心。有时也可能过分冲动,自我约束力比较差。有自己的目标和理想,虽然不是特别远大,但会持续地去追求。客观理智,注重现实,独立坚强。遇事果断、自信。能坚持完成自己计划的事情,少数情况下,也可能会情绪失控或有所懈怠,但一般都能保持心情平和,在遇到重大挑战或紧急情况时,也可能比较紧张。
3,能力与品质。
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很强,而且自我约束力比较强,实事求是。有上进心,不甘落后。尊重他人,做事有原则,对待事情自己有客观的判断和选择,不会人云亦云。自己的不足就是有点小小的自负,遇到感情问题,会处理不好,过于任性。有时候压力很大时,会产生抵抗情绪,于是考虑太多,不敢果断处理,创造力不强。
二)人生观。
我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无论是在高中,还是现在的大学生活中,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我读很多书,并积极参加活动,然后越来越认识到品行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关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行它。平时友爱同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以前只是觉得帮助别人感到很开心,是一种传统美德。现在我理解道理,乐于助人不仅能铸造高尚的品德,而且自身也会得到很多利益,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自己。对于老师,我一向是十分敬重的,因为他们在我彷徨的时候指导帮助我。如果没有老师的帮助,我可能将不知道何去何从。我现在领悟到,与其说品德是个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说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社会负起一定的责任义务,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负的责任,在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我还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跟随党的脚步,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努力为社会,集体作出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自身的优势和不足。
1.自身的优势。
尊重约定,维护集体。工作时严谨而有条理,愿意承担责任,自己有客观的判断和敏锐的洞察力。
2.自身的不足。
压力很大时,会过度紧张,甚至产生消极情绪。现实,考虑的东西太多,往往把简单的事情考虑的太过复杂。创造性不强。
3.我需要改进的方面。
性格的冲动性,耐心。
四)自我奋斗目标。
五)我的成熟标准。
能够完成常规性的日常工作,并且进行劳复杂思维的工作;富于冒险、敢于竞争,经营、管理、劝服、监督和领导,并实现机构、政治、社会及经济目标的工作。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自己在劝说、支配和言语方面的技能,以及自信、精力充沛、领导力强的优势;能克制自己冲动的想法和行为。感情明确,热爱家人,朋友,懂得谦让,不会随情绪办事情。
六)同学评价。
评价:是一个开朗的同学,有领导才能,做事认真,尊重约定,维护集体。批评:做事太过急躁和死板,没有什么创造性。考虑太多,太有原则性。
七)感想。
通过这一学期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我觉的有些收获。我一直觉的,我的心理还是比较健康的,但是进入大学以后,各种问题都涌到了面前,心理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我在这短短一学期的心理健康教育课中,发现了自己原来的心理障碍。发现问题总是比憋在心里不知道,不疏导好。我在这一学期的心理健康教育课中,知道了该如何来发现,疏导,防范这些心理障碍,快乐地度过这四年时光。不过我知道我还只是学了些皮毛。我还想知道些解决心理问题的实际方法和一些关于人际交流的实践性的技巧的知识。这些实践性的知识很实用,也能和理论结合。多点理论和实践结合的示例来加强理解和应用。
这篇个人成长分析报告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每个人通过写这篇报告都再次认识了自己。个人认为经常地自我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不断完善自我才能塑造人格的魅力。在这里分析了自己,已经对自己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认知,以后会努力并坚持着使自己的品德与言行趋于完美!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四
根据*纪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x号)文件精神,*党组(委)对照会议主题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广泛征求各层级意见,深入交心、谈心,全面梳理整改落实和意见征集情景,深刻剖析原因,找准主要矛盾,制定了可行性的整改措施。此刻,我代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情景。
我*党(委)组结合实际情景,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组织动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是同步收看现场学。提前下发通知,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十九大现场报告会、政治局常委见面会、十九大报告专家解读等;集成不一样资源、会议系统、互联网进行同步收听收看;利用智能手机、网络媒体平台持续滚动报道之机,组织单位跟进收听收看,确保大家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大会盛况及精神。
二是领导干部引领学。党的十九大召开第二天,专门召开班子会议、对照上级十条措施、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三十三条措施;会上,原文学习传达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并对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行解读,现场组织讨论发言;每个班子成员结合学习、理解和领悟情景,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做到领导干部走在前列、先学一步。
三是深入一线宣讲学。x月x日至x日,利用年终xx之机,派出由x名班子成员带队的工作组,在xx的同时第一时问搞好十九大精神宣讲,深入扶贫点xx村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四是结合实践融入学。适时将大会精神结入xx和“学习总书记讲话、讲习总书记故事”学习实践活动之中;及时用大会精神统一单位思想步调,凝聚上下共识和意志力量,推动单位建设全面发展、全面过硬。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班子集中学习的深度不够。虽然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可是学习中对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有时有不求甚解、学用脱节现象。
二是个别班子成员工学矛盾突出。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时间学为由,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
三是学习方式呆板。大多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方法比较呆板、单调,开会时有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
(二)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监督力度不够大。虽然*党组和班子成员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老老实实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可是仍有个别同志,对个人事项不重视,漏报、填报不规范、指标理解错误等情景仍然偶尔出现。*对此问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多,进一步的监督和管理较少。
(三)对党忠诚老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个别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个别消极议论或负面言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抵制不力,认为只要自我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没有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去力所能及的进行抵制或弘扬正能量。
二是纪律执行还不够彻底。*领导班子虽能严格履行党纪党规教育的政治职责和领导职责,把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备资料抓紧抓实,但还存在党纪教育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异常是组织纪律方面监督不够有力的现象;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能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存在迟到早退、不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等现象,甚至在补缴党费过程中,个别党员有“怨言”。
(四)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职责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中有时候会有畏难情绪,“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的勇气有所欠缺。比如,虽然2017年*班子经过招录公务员、加大选调人员力度为基层充实了37人,必须程度上增强了基层一线人员力量,但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和工作标准的提高,全系统异常是人员少与工作任务重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干部加班较多,反映比较强烈,*班子对此情景很了解,但苦于没有更好的良策解决这一矛盾。虽然*班子经过采取岗位调整、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干部工作考核等举措提高干部履职本事,但距离建立科学的履职评价机制还有很大距离。
二是工作标准不高。对上级作出的决策部署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但结合实际思考研究不多,站得不高、看得不远,工作上还有前松后紧、深入扎实细致不够等现象。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有时会有畏难情绪和疲于应付心态,忽视了工作的进取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三是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创新意识、进取意识不强,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有时把工作推进慢、任务不落实,归咎于外部因素,不能从班子自身找原因。
(五)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形式主义方面,学习的自觉性和进取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平时学习的自觉性差,学习流于形式,不够深入,个别领导干部不善于学习、不谦虚学习。
二是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着实际工作不深入,有检查验收做的就好,没有检查督促,做的就相对差些,在抓落实具体工作时,不是很好地去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只停留在必须的层面上。
三是享乐主义方面,有的同志精神懈怠,满足现状,缺乏奋斗精神,既不在思想上求真求实、深入研究问题,又不在工作上求进求为、锐意进取,但求保平安、消极守摊子,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四是奢靡之风方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还偶有发生,办公住房虽然是租用,但也存在超标的现象。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仍有差距。虽然*党委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洁建设职责制作了细化和分解,但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缺乏充分的认识,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看成是主要领导的事情,认为自我只要把分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对分管股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中,执行各项纪律还不够严格,对干部监督教育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执纪监督有待加强。抓制度落实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韧劲,工作措施较为简单笼统,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举措、办法还不多,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虽然今年经过作风建设年、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开展,进一步推动了干部队伍作风好转,但个别干部职工态度生硬、纪律松散、办事拖拉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不够,所以,在工作中的思想观念跟不上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创新意识不够,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得较慢。个别班子成员满足于工作现状或过多强调客观,认为在工作中已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坚持现状已经不错了,在工作的创新和超前意识上做的不够,创新思路和精益求精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工作思路不清,协调配合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在统筹工作、统揽全局发展思路上还存在差距。存在按部就班、因循守旧的状况。班子成员之间还存有本位主义思想,工作协调配合不到位,从而影响班子之间的配合,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的进取性和主动性。
三是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个别班子成员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不够,这是服务意识不强的表现,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总以个人私事为重,没有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也有个别领导没有更好地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来去自由,放松了自我约束。应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重点在乡村,工作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要保稳定抓发展,必须充分了解群众所急所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好、引导好群众发展的进取性。
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不强。班子成员都有自我分管的工作,各自在自我的分管工作业务上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没有创新意识。更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有时即使看到了别人的问题,认为在一齐工作,不必要批评别人的缺点,坚持“一团和气”。
四、改善方法和努力方向。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进一步端正学风。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坚持和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在坚持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自学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本事。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完善各种学习制度,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本事;改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能。
2、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强化领导班子的团结建设。坚持团体领导,民主决策,正确处理好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班子成员间相互协商、沟通,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强化领导班子的素质建设。不断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修养、道德修养、知识修养,提升班子的整体素质。班子成员要熟练掌握所分管工作的相关政策、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和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针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带有政策性、全局性和特殊性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改善调研方式,做到真正深入基层听真话、访实情,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干;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限定工作时限办理。
4、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班子成员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尽职尽责的去做,克服不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思想,今日能办的事不能拖到明天去做,在工作中知难而进,不完成好工作决不松劲。树立勤工作、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驾驭全局的本事,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本领。
5、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扬批评与自我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工作中团结协作,牢固树立“共同目标”和“大局意识”,坚持好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在认真做好自我本职工作的同时,互相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班子的形象。注重把握和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领导班子要正确对待缺点错误,仅有找准缺点,认识缺点,才能改正缺点,团结带领群众,集思广益,在浓厚的民主氛围中和不断的实践中提高工作本事,改善工作方法。
6、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切实抓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全*干部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到反对“四风”,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班子成员既要管好自我,又要管好家属子女、注意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机关建设,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在日常的工作中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自觉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五
1睢县土地违法案件。
睢县国土资源局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及睢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并能够按照市局要求,严格各项纪律,结合自身业务的需要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系统的学习,提高了自身的素质,避免了盲目执法,为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在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
善了《执法监察动态巡回检查制度》、《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依法行政水平,认真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15号令的规定,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责任的党政纪处分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非法占地、毁坏耕地等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有效的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2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起。案件查处率95%以上,结案率100%,准确率100%,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毁耕取土行为。多次联合纪检监察、公安、规划、交通等部门组成查处打击毁耕取土、卖土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办案组,深入村庄田间地块,县城各街道、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和普遍严查,全面打击毁坏耕地及基本农田范围内非法取土卖土、破坏土地资源等土地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了非法取土、卖土者的嚣张气焰。确保了全县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得到切实有效保护,保持耕地面积始终稳定,巩固农业农村发展之基础,保护农民生产生活之根本。
难执行到位。六是联合协调办案查处力度不够。从以上移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违法案件数据及落实责任追究数据可以看出,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足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者的嚣张气焰。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一是继续面向政府和领导宣传。让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国土资源动态情况和法规政策,引起领导重视,提高领导认识,转变领导思想观念,在招商引资用地方面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依法用地观,实现由主导违法用地满足盲目扩张的发展冲动到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向用地单位和群众搞好法律宣传。采取送法规、讲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用地户以法律和政策为准则、以违法安全为镜鉴,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合理用地。三是向群众搞好宣传。以墙标、广播电视、村喇叭、宣传彩页、宣传车等为载体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法规政策,让他们意识到违法用地的严重后果,增强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
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厉查处一批违法用地、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和毁坏耕地案件。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执法办案原则,积极与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建立快捷、高效的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机制,通过强力执法,在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惩处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深入调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创一个新局面。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再迈一个新台阶。
睢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六
在行政执法中,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是证据理论上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行政处罚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它首先要对各个在案证据的采用性和证明力进行认证,在此基础上再对全部证据的多种因素进行总体的分析判断,最终判定全部证据是否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这一切无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推理和判断过程,有时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艰难的工作。因此,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进行系统的理性的逻辑分析,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既定的证明要求完成证明任务,正确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一、证明的概念。
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是指办案机构对违法案件事实及其处理的认定。具体地说,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是指办案机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收集到的的进行审查判断,确定违法主体是谁,违法事实是否发生,并对确认的违法事实分析定性,以决定适用何种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的执法活动。证明在办案工作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办案工作的核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首先查明案件事实,而案件事实是否查明必然就有一个案件事实的证明问题。无论我们关注与否以及关注的程度如何,案件事实的证明问题都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于行政处罚活动中。
证明是查明违法事实的基本方法,它贯穿于立案、调查、结案等一系列办案阶段之中。只有在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并运用证据完成了确认案件事实的证明任务之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适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因此,办案工作的完成,有待于证明任务的完成。
完成案件事实的证明与证据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每个证据都对案件事实起着不同程度的证明作用,而证明是在对单个证据的证明作用分别分析认定的基础上,对全部在案证据是否能够认定案件事实的要求的综合判断。证明与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有实质性的联系,也就是说,证明任务的完成实际上依据证据的可信的价值而定。证明还与各个证据和事实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各个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情况以及各个证据之间的联系紧密相关。
二、证明的内容。
总体来说,办案工作的证明内容就是确定案件的客观违法事实及其处理。证明内容完成后,所调查的违法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能为定性处罚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来说,证明的内容,就是指违法案件中,需要由办案机构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要对违法主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具体违法活动、危害后果如何,这五个方面及其应当适用何种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怎样处理加以证明。
(一)违法主体。
违法主体是指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并有承担相关行政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即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对象。对违法主体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违法主体是谁,其二是违法主体的基本情况。“责任自负”是确定违法主体的基本原则。违法主体是指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绝不是说任何具体从事违法行为者,就一定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如无行为能力人就不能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再如企业的分支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任由企业承担。但也并不是说,企业的分支机构对其经营活动就一定不承担责任,它只是不能完全独立承担责任而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解释,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当该经济组织不能完全承担有关行政责任时,应由其所隶属的企业法人承担,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有类似的相关规定。因此,确定作为查处对象的违法主体时,要视具体的案情而定。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七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0年7月23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10月2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未果后申请工伤鉴定。2012年5月24日,经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2年7月26日,张某被鉴定为伤残七级。但是双方在工伤认定作出前,2012年3月1日达成赔偿协议签订《赔偿协议》,主要内容为:签订本协议后,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78000元,双方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之后,双方未实际履行该协议。2013年1月,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35600元,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分析: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经相关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之后劳动者又就工伤保险待遇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存在两种情形:
一、如果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签订的,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那么法院或仲裁机构应该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定协议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撤销该协议。
二、如果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变更或撤销赔偿协议,或直接判决用人单位补足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第73条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54条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撤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所以,对于工伤“私了”的协议效力不可一概而论,劳动者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中张某系公司职工,其在工作中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依法应当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双方虽然就工伤处理事宜虽已经达成了补偿协议,但公司并未按协议约定向张某支付相关补偿金,且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所以张某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支持,得到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八
我乡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xx府办函〔201x〕xx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现就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于x月xx日召开全体机关和三职干部会,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会上,乡长干杰传达领导班子会议决定,要求乡安办组织驻村干部和各村三职干部,在各村立即开展地质灾害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于3月18日将排查情况上报乡安办。
通过乡安办、驻村干部和各村三职干部排查,共上报12处安全隐患点(不含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我乡立即研究解决方案:
1、将排查情况上报县安办、县国土资源局和县交通运输局。
2、在3月22日,就龙沱村2组约10立方米悬石,由乡主要领导邓大全、分管领导刘恒伦带队,安办主任代成好安排人员共计8人,对该悬石进行了破碎和搬运,已在当天消除了该隐患点。
3、在各村上报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有飞石,(共计有9处)。针对我乡山区地势,乡安办已在广告公司统一制作警示标牌;龙沱村2组另外一处约100立方米悬石情况,制作了政府提示警示牌。目前,用于整治隐患点和制作警示标牌等共计花费资金5000余元。
4、联乡村新上报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我乡立即安排人员会同国土局下排地质队工作人员于3月23日对该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对于是否新列入地质灾害点有待县国土资源局批复。
5、继续加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监测。乡安办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在册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监测,对监测点监测人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已将“两表一卡”发放至各影响户并张贴,本年度已和各地质灾害点监测点监测人鉴定《龙沱乡2016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协议》。
我乡就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已排查信息和治理信息报送县安办、国土资源局和交通运输局,共计8条。
我乡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九
最近,***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xxx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xxx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xxx,男,汉族,大专文化,19xx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xxx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造成职工不了解扣款原因,造成不满意情绪,并且缺乏监督和监管,容易形成**。
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所涉及的情况是我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普遍发生的情况,属于共性问题,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若干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制度贯彻成效较差,对于安全培训相关的制度、规定贯彻学习不足,职工对制度要求不了解不知情,更加不了解处罚的具体情况,违规被处罚后没有得到详细的告知,对于自己被扣钱疑惑不解,从而产生不满,影响工作情绪和企业安稳。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比较混乱。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不难看出,从职教科罚款到xxx按明细扣款到上交罚款,全环节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全程xxx都是一个人操作,并且缺乏票据和账目管理,为套取、截留提、**创造了条件。
三是职教科罚款明细缺乏公示,罚款操作缺乏票据。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中,职教科针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的处罚明细并未进行公开,并且罚款缺乏规范的票据,客观上容易导致**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一,以案为鉴,加大制度贯彻力度。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无法贯彻执行都是毫无用途的,而制度执行的前提就是贯彻落实,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制度贯彻的力度,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等机会对职工息息相关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从而让职工有规矩可守,有制度可依。
第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工人工资中扣款的环节缺乏监督,可能会存在无故罚款、超额罚款和挪用罚款等廉政风险。建议对采区安全培训相关罚款进行跟踪监督,利用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系统进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优化流程,堵塞廉政风险。
第三,完善流程,推行企务公开工作。
在职教科安全培训检查工作流程中应增加监督环节,并强化公示公开,罚款要有票据和账目管理,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个人权限过大的情况。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十
按照公司党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21年二季度做到规范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党群办公室作为分公司意识形态日常工作管理部门,加强了管理。
坚持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国有企业、建筑行业改革发展政策,使职工了解大政方针,紧跟国家形势。二季度以来,分公司中心组先后组织专题集中学习3次,重点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小房换大房,“拼命三郎”进牢房、抉择。分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宣传推广和现在下载使用工作,形成了争做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的热潮。
加强网站、微信群、公众号、贴吧等网络信息管控,认真执行网络传播十不准、七不得要求,坚持qq群、微信群等网媒体备案制度,及时关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向,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与省网信办、省国资委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建立直接沟通平台,与网信中国建立直接沟通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网络负面舆情。
分公司职工首先,要不断加强学习。要加强党性学习,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中央关于疫情各项政策的学习,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分公司职工要做到了解疫情当前情况,并且对信息加以鉴别,不信谣,不传谣,把疫情的各方面信息学习好,从自身做起,把政府的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号召大家戴口罩、勤洗手,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及时就医。期间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不组织不参加聚会。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十一
各村、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
年是全区维护“平安创建”实施的关键一年,为了全面实施“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的目标,全镇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稳定观,以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确保建国周年大庆期间社会稳定和防范、化解金融危机对我区社会稳定冲击为重点,着力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全面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经济犯罪和刑事、治安案件居高不下,股市楼市投资受损群体、非法集资受害群体、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体不断涌现,社会管理的压力加大;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平等保护、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压力加大;随着拉动内需措施实施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加,化解突出问题压力加大;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日益加深,经济发展增速放缓,大量农民工返乡或失业、大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改善民生压力加大;国内外适度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等邪教组织正在加紧勾联,借机向我发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今年是我国建国周年、西藏民主改革周年、平息年政治风波20年、取缔邪教组织周年,政治敏感期多且集中,维稳形势异常复杂,任务艰巨。为此,各村要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稳定观,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定期分析维稳形势,研究工作对策,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发展和稳定并重;在出台重大决策和实施重大发展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到对大局稳定的影响,防止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一)切实抓好维稳工作网络建设。要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维稳工作网络体系。首先,各村书记主要负责,确保基层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村要有信息员,确保信息情报传递及时。其次,健全村、组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化。着力排查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市维护稳定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和《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站工作,充分发挥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分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梳理出影响我镇稳定的突出问题,按“五包”责任制包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防止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重大疑难问题,实行党政领导包抓,限期解决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维稳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形势研判制度。各村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维稳形势,研究部署维稳工作;镇综治委坚持维稳工作“五项机制”经常化,定期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分析研判会,协调督促化解不稳定因素、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当好区委、区政府维护稳定工作的参谋助手。二是排查化解制度。坚持村每天和镇每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并逐级上报。镇综治办根据基层排查情况,确定出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不稳定因素上报区委维稳办;敏感时期要组织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落实“五包”责任和工作措施,及时化解。三是领导负责制度。对重要时期、敏感问题、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维稳工作,镇综治委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对排查出较大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分别实行镇主要领导包抓,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四是信息报送制度。要坚持每月25日定期报告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情况;重大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专题详实报告。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迅速、准确、详实。五是督查和考核奖惩制度。镇综治委要定期对维稳工作进行检查,对影响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定期督查督办;各村的维稳责任进行考评考核,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对各村、单位的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维稳工作失职责任查究;发生严重影响我镇的赴省、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进行责任查究。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问题;发生严惩的、影响我镇形象的赴省、进京非正常集体访和个访事件;发生影响恶劣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实行维稳工作奖惩。七是建立不稳定因素台账制度。镇综治委要规范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出问题、重大事件和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要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其它维稳日常工作文档资料,要建档立账,并做好保密工作。
一是稳定形势情报分析研判机制。由镇综治委牵头,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信访、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每季度召开一次稳定形势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会议,对重大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进行梳理、综合分析、预测研判、决定解决方案。二是治安形势分析决策机制。由马庄派出所牵头,镇综治办和村级治保成员单位参加,每一月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对全镇治安形势及严打整治专项会战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提出需要政治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确定打击整治重点。三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由镇综治委牵头,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和涉访量大的单位配合,每一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碰头会议,汇总当月排查的重大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提出化解处理意见。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由镇企业办牵头,派出所、环卫所等部门参加,每一月对全镇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对排查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责成及时进行整改。五是舆情收集引导机制。六是健全完善维稳工作考评考核机制。按照省、市、区委维稳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维稳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七是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工作。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建设覆盖重点地区、部位、人群的群众性信息员队伍,提高重要信息报送时效,对苗头性、内幕性、预警性信息随时报送;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其他重要信息应在事发后4小时内报送。对因迟报、漏报、瞒报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化解,造成事态蔓延扩大、错失处置良机、局势恶化等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群体性事件是影响社会稳定最直接、最严重的因素,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是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有关工作,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政策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群体性事件。要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民怨、消除对立情绪,从源头防止、减少群众性事件发生。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十二
改革开放三十年,城市建设和城区道路交通事业飞速发展,城市规划面积由62.6平方公里扩大到147平方公里,建城区由4.7平方公里发展到29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35万人。
截止xx年底,全区公路总里程5013公里,其中城区道路95.2公里。城区拥有机动车96125辆,非机动车51000余辆,机动车驾驶员111377人。日均过境车辆13800车次,日均外地进入城区停留车辆3810车次。
城区有13个路口设置信号灯,11个主要路口设置了电子监控,设置人行道护栏742米,设置中心隔离栏2210米。城区拥有过街天桥1处2座,公交线路8条,乘车点121处,候车亭80处,站牌100个,不规范停车位5643个。
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下设1个事故处理中队和9个执勤中队,现有工作人员267名,其中:正式民警128名,交通协管员139名,具有执法资格的103名。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值勤岗点8个,流动岗点4个,示范岗点2个,示范路段1条,警力66人。
20xx年1—5月,城区共发生交通事故297起,受伤236人,死亡6人,与xx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均有上升。
(一)道路容量严重不足。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道路规划的规定,中小城市人均占用道路面积7—15平方米,而安康城区人均占用道路面积仅为3.9平方米,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二)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大量人口涌入城区,加之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已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
(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急剧增长。xx年城区机动车辆比xx年增长了4倍,城区主干道车辆日流量达15185车次,高峰期每小时达7123车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急剧增长,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四)路网建设和交通设施非常滞后。主干道、次干道路线开口较多,部分道路宽度不足,造成整个市区通行率下降。城区整体道路规划不合理,无立交天桥、无地下通道,导致人车混行,安全隐患突出。
(五)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而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按照公安部的规定缺编200余人。对交通管理的经费投入较少,科技管理水平较低,不适应现代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
(一)构建全方位交通管理格局,发挥城市交通管理的综合效能。在政府机构中,要设立跨部门的“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制定城市交通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城管、环保等与城市交通相关部门的道路规划、建设、管理、运输、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以解决城区交通多头管理的问题,理顺有关职能工作关系,整合管理资源,形成管理合力。同时,应成立城区交通研究机构,加强交通流量、流向的调查分析和有关问题的专门研究,提高交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道路设施与路网结构。增加道路供给,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关键措施。区政府及城建部门应积极主动向市政府及市级规划、城建部门汇报联系,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城区主次干道建设步伐,提高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从城区目前情况来看,首先要加快城区环城干道建设,解决过境车辆通行;其次是在马坎什字、东堤什字、电影院什字、白天鹅什字、大桥头两端建立立交或地下行人通道,解决人车混行问题,加快交通流,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
(三)合理调控交通需求,挖掘城区道路交通系统运用潜力。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城市整体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开发强度的合理化,使城市区域之间发生与吸引交通总量和交通流分布强度相对均衡,合理规划商业区、商住小区,把交通过度密集的交通集散量减少到最低程度。如安运司及安运批发市场、秦巴批发市场、供销车队等,政府应尽快纳入市政建设规划,想办法分散到城郊。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变目前交通站点分布不合理问题,增加和拓展公交车辆及线路,使其能够以快速便捷的服务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大容量的公共交通方式,要合理确定城区出租车的拥有量,使之与城市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正确引导、控制私家车的发展。
(四)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静态交通是整个交通运行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个中转站,静态交通的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整个交通可持续发展。对安康城区而言,一是要全面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政府要切实把这项社会公共事业拿到手中,组织公安、规划、建设、城管、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共同实施,并落实到位。要依据城市建设和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应安康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发展思路,从政策上予以倾斜扶持。目前,应在1—2年内规划建成白天鹅广场、东堤头、西堤头、江北等社会公共停车场。二是挖掘现有各类停车场。除了停车线规划外,部分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满足本单位及外来办事车辆停放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与对外开放停车,办理相关手续后,对停放车辆可实施收费管理。三是全面清理并严格控制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城区现有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控制审批新的路段,并定期进行评估,特别是新改造加宽路段,确保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五)加强道路开挖管理,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在进行道路改造时,力争将排水、供水、电力、电信、天然气等各种管线一次埋设到位,以避免对道路的重复开挖和修复,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和市民的正常生活。
(六)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要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把着眼点放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上,坚持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着重综合治理;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把静态管理当作治本措施来抓,坚持科学合理化分配现有警力,最大化发挥现有警力作用,树立“严格执法”管理理念,对不遵守交通规章者,坚持严管重罚。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交警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城区实际的车辆管理和分流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争取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七)加大投入,为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应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在城市维护费中的比例。对警力不足问题,政府应尽快研究,最大限度给予解决。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要建立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首先,可否考虑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其次,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提高培训质量,提高新驾驶员的整体素质。第三,要多层次、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加强社会面上的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交通的主体意识和实际能力,从自身做起,杜绝闯红灯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优秀案件分析研判报告(案例13篇)篇十三
我于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我怀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从自己的工作职责出发,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__年以来,在后勤党支部的坚强领导下,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讲话及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全面落实了“两学一做”学习任务。通过前一阶段的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经后勤中心领导和同志们的指点与帮助,自己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宗旨观念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今年以来,共完成学习笔记3.6万字左右,心得体会3篇。下面,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结合平时的工作学习情况,对自己的党性进行一次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以利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理想基础薄弱。对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是坚定的,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但在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个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中,有时面对困难还会产生畏难情绪,缺乏知难而进的勇气和决心,这也是信念有所动摇的表现。同时,全局观念还不够强,有时对个人考虑多一些,考虑大局少一些。
2、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工作热情也有所降低,精神状态也不是,安于现状,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存在着只要自己干完了就算了、质量问题用不着自己多关心的思想。
3、工作作风和方法有待转变。平时多凭经验工作,真正深入到第一线,真正沉到群众中去了解、掌握情况不多,群众观念有所淡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工作方法有所忽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得不够。
4、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自己对当前的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的。但又认为自己只是一名普遍的党员,只要管好自己,不做违纪事就行了,存在反腐败工作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的思想。
5、思想道德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中还不能自觉带头倡导和实践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如有时有随地吐痰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平时工作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思想上忽视群众,忽视群众的根本利益,缺乏真感情;在工作上淡漠群众,为群众想的很少,为群众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二是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坐不下来、深不进去;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细致、全面,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更多的是现学现用,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特别是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具体工作方面还较为欠缺。
三是政治鉴别力、敏锐性不够强。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一些问题没能从政治高度去分析,没有从全局的高度去对待。如对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把它真正提到关系党和国家死生存亡的高度来认识。
四是工作责任心有所弱化。对近年来工作中所取得的一点成绩,自我感觉良好,存在自满的情况。而对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往往更多地强调客观条件,较少从主观上寻找原因,导致对自己的党性锻炼有所放松,以至在思想上存在患得患失的个人主义倾向。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最终造成在个别工作上的被动,增加了个别工作上的难度,导致了在个别工作上不能达到十分的满意。
三、今后努力方向。
我决心以十九大精神学习为新的起点,从加强党性锻炼入手,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反思,认真整改,努力把工作干得更好,为党和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更加自觉地加强学习。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别是非的具体标准。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两学一做”重要思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我区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为中心,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切实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不断增强工作中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服从组织决定,进一步安心工作,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尽量多到基层、第一线去掌握实情,全方位多层次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群众利益为先,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在工作上能提出新见解、新思路,积极为后勤和局机关提供决策参考服务。
三是廉洁自律,干净干事。自觉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努力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人。在生活上严于律已,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贪图享受,坚决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工作中做到不借领导之名办私人之事,也不借公务之便谋个人之利,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真正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以上分析难免还有许多不足之处,真诚地欢迎领导和同志们进行评议并提出批评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并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切实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