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参考。下面是一些成功的工作汇报案例,它们展现了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的工作汇报特点和要求,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一
铁路司法机关现行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司法公正难以保障、案件管辖易起争端、法律适用不统一、人事任免与权力机关脱离。这就对铁路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急迫的要求。
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目的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但是司法体制改革首先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其中涉及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已超过了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应是向“司法权国家化”方向发展,结束或最大程度改善目前司法分割的现象,制度设计应符合最大限度保证司法独立,实现司法公正、公平和国家法制统一,同时保持改革的最低成本支出。
据此,我们建议在铁路系统建立在“两高”(即高法、高检)统一领导下的三级三审制垂直司法体制,彻底脱离铁路企业,同时结束目前地方司法机关跨行政区域管辖的现象。
1.在机构设置方面,在北京设立全国铁路专门人民检察院和全国铁路专门人民法院,级别等同于省级检察院和法院,分别管辖相当于省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二审与铁路有关的专门案件,并实行相应的业务监督、指导,同时调整现行检察分院和中级法院及基层检察院和法院,根据全国铁路布局并结合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现状和趋势重新设置机构及配置人员,以最大程度实现诉讼资源的合理配置。
2.在人事任免方面,首先应着重解决铁路专门司法机关人员的主体身分,从铁路现职职工序列中剥离出来,使其任职合法化。由“两高”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制定铁路专门司法机关人员编制,将符合现行法律对司法人员资格规定的铁路专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直接转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日后铁路专门司法机关人员的录用应遵循国家统一的司法人员录用标准,以结束现行铁路专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既是铁路职工又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尴尬局面。
在具体人事任免方面,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一是铁路系统司法机关人员的任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统一任免。依据检察院组织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官法和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全国铁路专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全国铁路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分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分院检察长、中级法院院长分别由全国铁路专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全国铁路专门人民法院院长报至“两高”任免,基层院的检察长和院长分别由检察分院和中级法院报至全国铁路专门检察院和全国铁路专门人民法院任免。
二是将铁路检察分院、中级法院及基层检察院和法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与地方人大挂钩,即由上述司法机关所在地的'上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上述两种任免方式比较而言,第一种方式更为可取。目前我国招致诸多批评的“司法权地方化”现象,理论界和实务界一致认为地方司法机关人、财、物受制于地方的缘由之一。而第一种任免方式一方面既摆脱铁路对司法的干预,同时也避免了地方对司法的影响,另一方面铁路专门检察院、法院可以名正言顺的跨行政区域管辖。
3.在财政支出方面,由“两高”分别制作铁路系统司法机关的财政预算上报中央,由中央从铁路上缴的财政中设立铁路专门司法机关专项基金拨付“两高”,再由“两高”分别下发各级铁路专门司法机关。同时在铁路专门司法机关中实行收支一条线,司法机关通过办案得到的收入亦通过“两高”上缴中央财政。这种方式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能保证铁路专门司法机关的经费,又能使铁路专门彻底脱离铁路企业。
[1][2]。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二
时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关系”为依据,“以人情”为准绳。把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为了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可以致国家法律于不顾,索贿受贿,徇私枉法。二是违法查封、扣押财产,违法办案、违法执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些基层法院为了“创收”,成立所谓的“讨债公司”,借此来为当事人讨债以谋取经济上的利益,按照讨回来的标的额的大小提成。为了达到多提成的目的.,有些法院的执法人员,不惜以手中的司法权作为棒子,随意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还有的法院司法人员为了保证为自己行贿的当事人胜诉,还采取伪造证据、变造法律文书的手段,同一方当事人沆瀣一气,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三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偏袒本地当事人,损害外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地方的司法机关相互之间争夺管辖权,以图偏本地当事人的利益,并获取更多的诉讼费和财政返还,有的审判机关则利用法律条文中不够完善地方,钻法律的空子,甚至不惜违反法律去维护本地或本部门的利益;有的地方审判机关拒不配合、协助其他地方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有的地方的司法机关则为了自己本地区或本部门的暂时利益不被侵占,公然越权使用或者滥用强制措施。四是有些司法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机密,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推荐律师,从中牟取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腐败风气的侵袭,有些司法人员在行使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司法权时,只从个人的利益得失出发,公然违反审判纪律,向案件当事人泄露审判机密;还有些审判人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寻租手中的公权力,搞所谓“内引外联”、“发挥优势”。五是乱收费、乱拉赞助,诉讼费管理比较混乱。有的法院为了解决经费困难,想尽千方百计采取乱收费、乱拉赞助来搞所谓“创收”。有的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把一些不必要的费用转嫁到被告人或者被害人身上;还有的法院对于当事人上缴的诉讼费用乱提成、乱分配,不如数上缴国库。更有甚者的是一些基层法院,真有些因“穷困”而不忘“思变”,假期借手中的司法权乱收费、乱拉赞助。六是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漠,耍特权、耍威风。人民法院,顾名思义,应当是为民作主、伸冤,保护人人享有平等权利的地方。可以说,一切遇到权利被侵害的当事人,首先想到的是人民法院。然而,由于司法人员没有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投诉的当事人不热情、不耐心,态度生硬,言辞冷漠,使投诉者望而却步,心灰意冷。更有甚者,有的司法人员,借自己手中的权力,给当事人耍特权、耍威风,动指责训斥。以上六种是司法腐败外在的主要表象形式,那么,在这种表象形式的后面,应当是司法腐败的本质成因。司法腐败表象深处的本质是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行政化、官僚化与功利化,而根本原因是体制层面上的问题。从静态的角度不定期观察,从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包括审判机构的设置、审判机构与人大的关系、法官的选拨任用、审判机构内部的组成等等,都是独立于行政权之外的,而且国家宪法同其他法律都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者个人的非法干预。但是,从动态的角度来观察,却出现了让人悲观的情形,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司法权的运行却仍然没有真正摆脱行政权左右的阴影。特别是在人民法院人、财、物的保障和审判程序的启动、运行与终结等环节,所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和影响甚烈。与司法权行使过程中被行政干扰而伴生的是司法权的官僚化,它感染司法体制的最明显后果就是法官的等级化:一是形成了由普通法官到庭长到副院长到院长的裁判等级体系;二是建立了根据部级、局级、处级、科级等不同级别确定法官政治待遇和裁判水平与裁判力高低的法官位阶体制。三、司法腐败探因司法体制上的缺陷。我国司法体制长期以来都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归属于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其人、其财、其物都由地方政府管理或者负责解决。由于司法机关归地方党委领导,在人、财、物等各方面都受制于地方政府,因而它们只对本地区的党政领导负责。每当处理跨地区的纠纷时,自然会竭尽全力维护本地区的利益,由此而形成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当司法权是一种横向的权力从属关系,地方法院对地方政府形成密切的隶属和依附关系时,就足以使司法机关不敢冒犯行政部门。在这种人财物都掌握在地方党政领导手里的情况下,法院很难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地方党政领导的意志法院和法官都必须执行。同时,从客观上来讲,这种司法权的横向隶属、依附关系,也必然迫使地方法院只有与地方党政领导合作才能正常开展工作。法院和法官明知有些案件的处理不合法、不公正,但若坚持原则,秉公执法,顶撞了某些地方某些领导,法院的经费就可能紧张,法院的用车,干警分房就要受影响,工作就难以开展,有的职务升迁就可能“搁浅”,甚至还可能被无端调离、罢免和受到政治上的打击报复。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我国的行政区域性的社会结构和浓厚的人情关系对审判独立和司法公正也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过去经济、政治、社会结构的原因,法院对环境的依赖性很强,法院的家属工作、子女的入托上学、就业等都依赖于社区解决,而中国的社区自我保障能力很弱,社区的许多公益事业还主要靠地方政府解决。这样,法官对社区的依赖又转变为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利益的依赖。而地方行政机关的权力影响也必然通过这些依赖而渗透到司法领域的各个环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地方保护主义是司法公正的大敌,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以上原因之外,司法组织机构及其行为的行政化,也必然导致司法腐败。这种行政化首先表现为法官听命于法院内的行政领导。法官的升迁进退,主要由行政首长说了算。这种制度虽然便于从上到下的控制和管理,但其致命的一个弱点,就是客观上在法官的自主行为与良心之外设置了由上级所控制的利益。这就使法官很难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其次,法院行政化表现为法院内部关系的科层化。科层制是行政机关运行的一个重要特点,目的在于快速高效地推进首长意志以维护行政秩序。法院事实上形成了审判员服从庭长、庭长服从副院长,最终大家服从院长的行政体制。由于这种权力服从关系得到强化,法官很难成为一个独立的司法主体,而必须对院长的指令,惟命是从。再次,法院行政化表现为不同审判监督法院关系的隶属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下级法院之间已经变成了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凡此种种,都有碍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四、防止司法腐败的体制保障依法治国的要旨就是要制约权力、保障权利。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起法院、法官及其保证其独立地位的司法制度。唯有这样,才可能使法院处于中立的仲裁人的地位,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这也就是说,要清除司法腐败,必须建立起独立的法院体制。市场经济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体现公平、公正,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必须在政府之外建立起一个有权威、独立和公正的司法制度。独立是确立司法机关与外部机构关系以及确立内部组织结构的原则。独立是指法院享有审判权的唯一主体,法院系统独立于任何其他社会主体,只服从宪法和法律,同时,对法院系统内部来说,各法院间是独立的,独立行使职权。在同一法院内部来说,法官独立审判,也只服从法律。要实现审判权的独立,就必须建立起独立的法院体制,逐步将审判事务与司法行政事务分离开来,使审判权的行使彻底摆脱行政权的干扰。真正实现审判独立。同时,在建立法院独立审判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改革审判制度,保证法官中立、以减少法官腐败的机会。为此,必须逐步取消法院内部的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大部分案件应实行法官独任审判制,只有对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才实行合议审判制。取消审判委员会,把一切审判权交给主审法官,案件办得好坏的的责任由审案者承担。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诉讼环节,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并且还可以大大促使法官素质提高。此外,还应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我国目前已有的监督体系大致包括国家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党和政府及司法机关的自身监督、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这些监督中,国家权力监督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层次最高、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司法机关公正行使审判权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人大的监督权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执行法律而进行了解、检查、审议和处置的权力。人大的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动摇了人大监督权,就是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而最重要的就是对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进行监督。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对本级人大负责,受它监督: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受它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藐视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监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要认真办理,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直至监督意见完全落实为止。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各级人大除了每年一度在召开代表大会时听取并审议法院和检察院的报告之外,再也看不到什么令人信服的监督举措,使监督权流于形式。因此,在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活动行使监督权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完善其他监督措施,健全有效的社会主义监督机制。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三
xx县位于(基本情况略).历年来我县一贯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特别是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提出“砸锅卖铁也要办水利”的理念,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县本级每年投入5000万元“真金白银”,历史性的完成了长公里的三角圩除险加固、龙安河立新防护、县城饮水工程以及一大批河道疏浚和泵站改造等项目,为促进农业农村乃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列为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之一以来,xx充分借鉴学习其它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先试先行,不等不靠,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稳步推进。
一、我县小型水利设施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2679处,其中:小型水库60座,中小河流及堤防17条,小型水闸167座,小型灌区272处,塘坝1658座,灌溉机井95个,小型泵站290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6处,水电站24座。长期以来,我县一些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处于管理人员不够、管理经费短缺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运行安全及效益的进一步发挥。为改变这一状况,破解水利发展难题,从xx年开始我县就分阶段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xx年在完成国有水管单位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8座万亩圩堤、2座重点千亩圩堤、6座小型水库的管护。
二、主要做法。
我县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以逐步实现“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为目标,积极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抓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改革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路线图。县动员大会后,各乡镇,立即行动,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水管站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职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改革工作。为了保障此次改革顺利推进,县财政安排150万元用作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县深改领导小组坚持一个阶段一调度,一个难题一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各乡镇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方位推进。
二是明确任务抓规范。结合xx实际,县政府研究制定并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下发了《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改革范围、改革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下发了《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并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水利目标考核。为了确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目标,还将改革试点工作写入xx年政府工作报告,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广泛宣传造氛围。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我们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工程管护等人员座谈。并通过媒体引导、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了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资料,拍照留存,标注坐标,明晰工程特性,登记造册。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家底,为下一步产权证核发和管理合同签订奠定基础。
五是先行先试抓典型。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少走弯路,加快推进,我县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模式,选择立新作为改革试点乡镇,按照“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确权”的步骤,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进驻该乡指导改革试点,培训业务骨干,县驻乡包村单位配合乡干部深入村组调查,对水利工程进行登记摸底,梳理产权关系,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并对工程名称、效益、产权主体、管护主体、职责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对该乡小型水利设施确权,明晰了权益,明确了责任和义务,理顺了经营管护机制,促进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立新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其他乡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六是落实奖补作保障。在前期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元用于重点水工程管护人员和维养经费的基础上,为巩固和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县财政自xx年起,每年再增加50万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对工程管护好、效益发挥好的村或工程进行奖补。
三、存在的问题。
1、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任务繁重,加上小型水利工程由于过去无专人管护,老化、退化严重,维修养护需要大量投入,仅依靠县本级财政难以维持改革后续工作。
2、少量工程所有权涉及到多人或多村共有,无法明确产权,群众对此次改革后的成果,期望较高,等靠思想严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改革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各类小型水利工程颁发产权证,落实管体主体,探索和选定管理模式、签订管理合同;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定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分配实施细则;三是做好我县试点工作验收及总结。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省水利厅的精心指导下,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四
4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财政所出纳李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转入个人股票账户用于股票交易,被通州区监委报经区委同意后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5月5日,李某被通州区检察院执行逮捕。
“对留置措施的使用和解除,都是由区委书记杨斌审批的。在留置调查期间,他也多次听取情况汇报。”通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宇介绍说。
纵观数月来的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论是从成立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到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还是从转隶组建和设置内设机构,到采取多种措施履行监委职责,处处彰显着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日益强化。
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2016年11月13日至14日,北京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召开。其间,市委召开了一个“特殊”的会议——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小组职责等5个制度文件,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说,“市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试点工作负总责,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市委成立了由郭金龙任组长的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将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统筹与服务。仅在去年11和12月,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就召开3次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北京市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前分析思考、主动深入谋划,狠抓关键主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以重点带动全局,多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意见征集、问题会商、方案设计等,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
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在市委的统筹协调下,市人大常委会保障试点工作依法推进,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保按时依法产生监察委员会、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市委政法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指导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工作,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改革积极性,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市委组织部以及市编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动配合,深入研究解决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推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建立案件移送受理衔接机制、案件审查办理衔接机制、线索相互移送机制等进行研究部署。
今年1月刚到北京任职的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硕辅,1月20日当选市监委主任。记者4月底在采访时看到,来京工作不到110天的时间里,他的批文编号已经超过了2500。
“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反腐败工作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改革试点工作的所有具体设计和实施都必须朝着更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这个方向开展。”张硕辅说,“全力以赴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正是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对每一个改革参与者而言,都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锻炼。”
市区联动推进。
3月29日,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昌平等4个区陆续召开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拉开了北京市区级监委成立的序幕。
坚持以上率下、市区联动推进,是北京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遵循的原则之一。早在去年12月28日,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便召开会议,对区级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初步安排:4月各区监委正式成立,同时启动转隶工作;6月各区监委完成组建工作。
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1月21日召开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暨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对区级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各区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组建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纪委牵头落实各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实施。
就在北京市监委成立大会第二天,海淀区委书记崔述强便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上传达了中央和市委的精神,并对区里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海淀区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更应发挥创新优势,敢为人先,先行先试,在改革试点工作中走在全市前列。”
市纪委、市监委还研究制定了督导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分工方案,市监委每位领导成员通过日常联系、调研指导、听取汇报等形式,分别督导两个区,了解掌握所联系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意见建议。
改革试点中人事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监委机关与检察机关工作如何衔接?西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田迪告诉记者,春节假期后的2月7日,市里专门给各区举办了区级改革试点工作指导专题培训班,市纪委、市监委和市检察院领导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改革小组办公室先后梳理各区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30余个,着手研究、详尽解答,并两次以工作小组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各区指导落实。
4月18日,在各区级监委全部成立并完成转隶工作当天,北京市召开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16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解决各区遇到的具体问题。
“成立监察委员会,仅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始,后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张硕辅在这次会议上说,“各区监委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要尽快办理几件留置案件,通过工作实践,才能发现纪法衔接、纪委与检察院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解决这些问题为改革提供实践依据和试点经验。”
向着“1+1>2”的目标努力。
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试点地区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看似简单的“整合”,要真正达到“融合”的效果,绝非易事。
由于指定管辖案件较多,北京市检察院下辖四个分院。在试点三省市中,北京市监委机关转隶干部的数量是最多的。
干部队伍思想稳定,是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工作高度契合、机构顺畅运转、高效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
北京市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在转隶过程中,市委责成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具体负责,全面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针对转隶干部思想波动,主动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3月21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标志着市监委转隶组建工作顺利完成。在宣布人员配备方案时,400多名机关干部的名字被逐一宣读。
在此之前,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在组建关键阶段,分成6个组,逐一听取机关、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和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共740多人的意见建议,张硕辅还专门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谈话。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市纪委常委会逐条进行梳理研究,并向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专题汇报。
市纪委、市监委结合每名干部的特长和意愿,对干部岗位进行合理配置,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激发每名干部在改革舞台上显身手、长才干、作贡献。
“要实现队伍融合、人员优化的改革目标,绝不是简单相加就能得到的结果。”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人李洁说,“不管是纪检监察室还是综合部门,各室都是既有纪委干部也有检察院转隶的干部,充分考虑了每一个人的性格、专业和特长等因素。”
各区同样也是如此。海淀区纪委对53名转隶干部逐一谈话,了解每一个人的思想动态、性格特点、工作意愿等情况,为合署办公后的深度融合打下基础。
鉴于改革的特殊性,《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保持转隶干部原有工资待遇不变,检察官员额制继续执行,解决了转隶干部的后顾之忧。
——北京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下)二月十三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第二期培训班开班。图为第四组讨论现场。(郭毅摄)。
5月30日,端午节这一天,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刘永强的办公室里依然一片忙碌景象,前来商量汇报工作的同事接二连三,电话铃声亦不时响起,没有丝毫节日的“气氛”。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后,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等部门发现或受理的相关问题线索,都要移送到案件监督管理室,由其按程序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还负责对这些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
这是北京市在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中,坚持将监察体制改革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同步部署推进的一个缩影。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交给北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新任北京市委书记蔡奇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蓝图’,精心组织‘施工’,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北京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改革创新的优异成绩,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
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实现“监督”“审查”分设。
“17”,是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改革后纪检监察室的数量。
市纪委机关原有23个内设机构,在市级检察院划转10个机构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撤并重组为29个内设机构,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4个。
一、效能原则,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实现内涵式发展。”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硕辅说,通过统筹安排、整体谋划,做到机构不增加、人员不扩编、级别不提升,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向主责主业集中。
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提出“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
按照监督、审查分设的思路,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设立17个纪检监察室。其中,8个室负责执纪监督,8个室负责执纪审查。
“8个执纪监督室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8个执纪审查室则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不再确定分管联系的固定地区和部门。”刘永强告诉记者。
除了这16个室外,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还有一个特殊的纪检监察室——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第十七纪检监察室。
据介绍,在转隶前,北京市检察机关作为市追逃办成员单位,承担着涉嫌职务犯罪和行贿犯罪外逃人员的追逃追赃任务,并负责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对外提出、检务合作,以及外方司法协助请求处理工作。
“北京作为首都,各类国际交往很多。”第十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宋斌告诉记者,“市检察机关承担的上述职能转隶到市监委后,市监委除了要继续做好市追逃办承担的统筹协调、服务督促工作外,还要承担具体案件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衔接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也更加重大。”
为此,在改革过程中,除保留原来从事追逃追赃的工作人员外,还专门调配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法律专业背景和追逃追赃工作经验的转隶人员,充实到第十七纪检监察室。
在机构编制配置向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倾斜的同时,市纪委、市监委还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技术保障室,进一步提高科技反腐能力。
和市纪委、市监委一样,各区着力配强主业部门力量,增设纪检监察室并实现监督、审查分设。
“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部门职能,把监察权力从一开始就关进制度笼子。通过设置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等部门,确保内部流程运转实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张硕辅说,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解决了“权力过于集中”这个关键问题,从制度设计上构建“防火墙”,严防“灯下黑”。
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
2月6日,正月初十。尽管春寒料峭,房山区委党校报告厅里却是暖意融融。上午9时,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第一期培训班在此开班。
“你也在这儿啊!”开班式前,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窦晓涛和市检察院原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舒强在报告厅来了次“偶遇”。两人虽然曾经分属不同单位,但因为办案已经合作多次。转隶后,舒强被安排在第十纪检监察室。
在课后举行的分组讨论中,窦晓涛刚进小组会场门,一抬头又看见了舒强——两人又被分在了同一小组。“以前我们是两方合作,以后就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了!”
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从市里到区里,类似的“偶遇”经常发生。
“纪检工作尤其是其中的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本来就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有交集。一个案子要办好,原本就需要双方齐心协力。”窦晓涛说,“改革后,大伙儿成了一家人,更是要心往一处靠、劲儿往一处使了。”
为尽快推进队伍融合,北京市监委甫一成立,全员培训的方案就上了市纪委常委会。常委会定下了“第一时间”“全员参与”“脱产培训”的工作方案。
从检察机关转隶的刘壮是第一期培训班学员,后来成为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这次集中学习让我对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对纪检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于一般党员干部,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标准,严格自律。”
“这次培训不单单是一次业务学习,更是为了确保改革精神落到实处,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种责任意识,促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全面提升,更快实现两支队伍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逸铮说。
西城区纪委在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伊始,便从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三个部门分批次抽调部分人员到区纪委相关部室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和人员融合。
“我们通过采取‘边转边融’的方式,着重在人的问题上下功夫,先想一步、先行一着,加强业务交流与培养,为合理安排人员和队伍整体建设创造条件。”西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田迪告诉记者,在对前期线索梳理的基础上,还专门挑选一些参考性强的重点线索,交由纪委干部与转隶干部一起查办,在实战中检验工作能力,加强工作磨合。
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改革试点全过程。
监督、调查、处置,是监察委员会的三项主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年底表决通过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的12项措施。
北京市、区两级监委自成立以来,积极稳妥适用相关措施,除勘验检查外,12项措施中的11项均已付诸实践。截至目前,已对9个案件的9名涉嫌严重违纪的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其中1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涉案人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衔接非常顺畅,此案已经进入审判程序。
改革的要求,要用制度来体现和巩固。监委如何依法履行职责,是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
“要把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贯穿到监察体制改革的全过程。”试点工作刚启动,北京市委就明确提出,抓紧完善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监督、调查、处置等配套规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要加大研究力度,特别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后留下的空白,既做好先期设计,又加强实践探索,使监察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行。
这部2000余字的规则,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从决策程序、审批事项、督察督办等方面规范了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和工作方式。
市纪委、市监委还制定了《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常用文书》《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逐一规范了监察委员会12项措施的审批流程,为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对局级或相当于局级的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还需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处级或相当于处级的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还需报区委主要领导批准”……从这些文件的表述中不难看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改革试点中得到进一步加强。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北京市在改革试点中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抓住转隶、组建、融合、对接等关键环节,着力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予以制度化和规范化。
改革试点扩大了监察范围,丰富了监察手段,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对此,北京市在原有行政执法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规定的基础上,还研究制定《关于北京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两个文件,将所有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线索移送的范围,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以及司法机关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犯党纪政纪、职务违法等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记者王少伟)。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五
平凉市地处陕、甘、宁三省(区)交汇处,东临陕西咸阳、西连甘肃定西、白银,南接陕西宝鸡、甘肃天水,北倚宁夏固原、甘肃庆阳,是甘肃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承接中东部省区产业转移与开放开发的“东大门”。平凉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区位独特、交通便利,崆峒、西王母、古成纪、皇甫谧“四大文化名片”特色鲜明,煤电、草畜、果菜、旅游“四大产业品牌”独具发展优势。全市辖崆峒和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1区6县,总面积1.1万平方公里,人口226万。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147.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6.96亿元。2008年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70亿元,同比增长1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7亿元,增长47.2%;大口径财政收入10.4亿元,增长23.5%;地方财政收入4.43亿元,增长29.3%。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6个,干部职工138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3个,干部职工41人;财政差补单位1个,干部职工80人;自收自支的单位2个,干部职工17人。
近年来,全市上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促进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紧紧立足平凉实际,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着力促进全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特别是去年全省嘉峪关文化体制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议以来,我们紧紧抓住我市被中央确定为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市的机遇,积极探索,分类指导,落实措施,注重实效,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文化事业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推行机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思想认识是先导。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思想发动放在工作的首位,注重调动文化单位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干部职工害怕改革、不敢改革,害怕改乱、削弱文化系统实力等“怕”的思想和一些单位对改革的认识简单化,认为改革就是把文化单位推向市场,“断奶”、“甩包袱”等各种思想,及时召集文化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分层次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深入传达学习省上会议精神,围绕各单位的实际困难和发展前景深入讨论,使大家认识到深化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认识到文化体制改革是推进文化发展的动力、活力、出路所在。同时,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在讲清政策、明白道理、增强信心的基础上,使文化单位干部职工形成了“早改早受益”的思想共识,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为了加强对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宣传、文化、广电、报社、发改、财政、社保、人事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分管文化工作的副部长兼任。领导小组建立了任务分解、重点工作督办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以领导小组会议为主的议事机制。市上同时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范畴,年初安排,年终考核,使各级文化单位对改革目标、改革任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使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数。各有关部门和七县区也成立了领导小组专抓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尽其职、宣传部门总体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为了摸清底子,找准定位,扎实推进工作,去年4月份,按照市委要求,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市文化局、广电局负责人带队,以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问卷调查等形式,对7县(区)和市直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立足发展,搞活机制、分类指导、稳步推开”的原则,制定了《平凉市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下发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方案》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方向、目标任务、改革重点、措施办法、实施步骤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市上和有关部门同时也制定出台了许多促进文化发展的有一定“含金量”的政策。全市文化体制改革方案下发后,各县(区)、市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在认真学习、深入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分别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同时,各县(区)也分别制定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推进试点改革,积累工作经验。针对全市文化单位的现状,坚持“成熟一个改一个,成熟一部分改一部分”的原则,确定了平凉日报社、市秦剧团和市广电网络中心3个单位分别作为新闻传媒单位、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试点单位率先进行改革。随后,指导各试点单位相继制定了《改革方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平凉日报社按照主副分离、轻装上阵、内抓管理、外拓市场的思路,将报社印刷厂和广告公司分离出来,各自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并成立了平凉新闻网站。这一改革措施的实施,不仅卸掉了包袱,更重要的是把大家从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办好报纸、促进报社的发展,增强了发展动力。在人员管理上,坚持因岗设人,因人兼岗,调整优化了部室编采人员。结合编办彩报,对责任编辑及组版人员岗位作了相应调整,做到了“编组分开”。为壮大编采力量,在不增编的前提下,敞开人才进入渠道,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工作人员,对所有聘用人员,全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因岗设酬,因劳计酬,兼岗兼职,多干多酬。对改革下岗职工,通过资产变现,向上级“争取一点”、单位“自筹一点”,为其缴纳“两金”,使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市上有关演出院团改革中,成立平凉艺术剧院,副县级建制,辖秦剧团和艺术团,实行“一院辖两团”,坚持两条腿走路,拓展演出市场,满足观众不同形式的欣赏需要。秦剧团在改革中一手抓人事制度改革,采取全员聘用制,一手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变“养人”为“养事”,实行绩效挂钩,按演出场次收入计算工资,调动了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市广电网络中心以企业化经营为方向,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和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制,员工工资实行绩效考核,拿出工资总额的20%进行奖罚。三个试点单位改革的做法为全市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坚持因单位施策,分类推行改革深化。针对全市文化单位中存在事业、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企业等多种体制形式,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因单位施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法实施全市文化改革。对市、县公益性事业单位,重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用政策激励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新闻媒体单位,从2003年开始,在全员聘用制、竞争上岗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市电视台2003年推行了全员聘用、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制度,不仅对正式工作人员实行聘用,而且面向社会聘用12人,占到全台48名人员的1/4。市、县三馆也实行了职员合同聘用制。对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充分放活的办法进行改革。市文化系统以市秦剧团为依托,整合人力资源,成立了平凉艺术团。全市8个专业剧团均实行了聘用制,其中2个已办起了实体。对经营性的文化企业坚持以政策支持鼓励,逐步推向市场。平凉纸织画社、电视网络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报社印刷厂等通过改革,已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企业,在市场竞争发展中,经济效益明显。
通过近年来改革探索,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理顺了关系,整合了资源。市上划分整合了平凉城区有线电视网络,取消了崆峒区平凉人民广播电台呼号,成立了市级平凉人民广播电台,于2007年11月正式开播。市文化出版局采取联合、嫁接等方式,广泛吸取社会力量,通过市场运作于2007年底成立了平凉市艺术团和平凉市文化产业开发中心,不仅填补了我市没有民营综合性艺术团体的空白,也为许多具有艺术专长的人员提供了用武之地,不断满足了群众对不同艺术形式的欣赏需要,也为今后文化艺术走向市场积累了经验。平凉市艺术团的成立,首次将交响乐搬上了平凉演出舞台,今年5月,由平凉市艺术团和文化产业开发中心共同打造的“爱的力量”平凉抗震救灾专场晚会气势宏大,质量上乘,开创了平凉举办大型演出的先河。
二是搞活了机制,凸现了效益。平凉日报社从1992年到2005年底,市级财政每年仅仅定补资金20万元,单位运转困难。将印刷厂和广告公司分离出来后,报社负担明显减轻,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07年,职工收入和报社资产总额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195%和414%。市广电局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推行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分别在2004年和2008年在广播电视台和网络中心进行了2轮中层科级干部竞聘,市电视台先后向社会公开招考6名播音主持人,广播电台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17名,建立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提高了播出质量。
三是盘活了资产,推动了发展。崆峒区将原影剧院、电影公司合并为文化产业开发中心,彻底推向市场,除解决了职工的吃饭问题外,每年上缴税费10多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平凉市电影公司在多年亏本、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模式,开展广告、房产租赁等业务,有效拓宽了经营范围。县、区影剧院搞活场地租赁,使闲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经营状况不断好转。
四是增加了投入,壮大了实力。市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提高了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资比例,建立了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确定了公益演(映)出补贴制度,提高了补贴额度,投资2296万元建设的柳湖书院工程年内即将竣工;投资3000多万元的市人民会堂改造项目正在进行。规划建设的文化一条街已具雏形,已入住文化经营商户10余家。平凉日报社通过改革,内部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近4年来,报纸发行量增长67%,广告纯收入增长92%,职工收入增长60%。先后投入160多万元,改善了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使报社面貌焕然一新。2007年,全市广电系统累计完成投入1600多万元,全面启动了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组织实施了太统山微波台数字化改造工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限覆盖工程、108处自然村“村村通”工程、“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平凉电视台摄录编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及节目通达各县、乡镇工程。华亭县投资3000多万元的“三馆两中心”即将竣工,与深圳高斯贝尔公司共同投资1400万元,建成数字电视前端平台,投资1000多万元的影剧院正在建设之中;灵台、泾川县在中央、省投100万元外,县级各配套近200万元,建成宣传文化中心,泾川县投资3000万元的大云寺博物馆正在建设中;庄浪县投资250万元建成了中国梯田化模范县纪念馆,已于2007年11月挂牌成立;崇信县于2007年9月投资460多万元建成了影剧院;崆峒区先后累计投资450多万元,建成了文化综合楼。五是促进了产业发展,活跃了群众文化。我们在文化体制和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中,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平凉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平凉市崆峒文艺奖评奖办法》,培育了以平凉正道文化公司、亚泰彩灯公司等为代表的龙头文化企业,研发推出了《平凉纸织画》、《西王母剪纸》、《华亭麦杆画》、《灵台碑林墨迹》等特色文化产品,带动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今年,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上,平凉的纸织画、剪纸等文化产品颇受各地客商的青睐。2008年全市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14个,建设高标准农家书屋50家,同时带动了特色文化乡(镇)、村建设和“文化个体户”的较快发展。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以网络业、书画业、娱乐业、服务业、古玩业等为代表的特色文化产业群,文化产品生产的门类和品种不断扩大,质量逐年提高。至目前,全市共有文化产业单位2300多家,其中个体经营户达到2100多家。2007年全市文化产业产值实现增加值1.7亿元,与2004年相比,平均年度增长8.52%。
近年来,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文化单位人才匮乏、优秀专业人才奇缺,文化单位工作条件差、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经营性文化单位规模小,层次低,布局分散,整体实力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文化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在今后改革发展中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以解决。这次会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和要求,虚心学习兄弟市州的改革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目标。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六
县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汇报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经验材料去年以来,县切实把推进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作为全县计生工作谋发展、上水平、登台阶的机遇和关健,把改革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县乡同心,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计生工作整体已呈现出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
局工作的开展。三是把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放到全县创先争优的高度来认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是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县的大局,不单纯是计生部门的业务,对此我们层层鉴定责任状,上下互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真正抓出力度,抓出成效。为切实统一思想,县乡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拧劲加压。针对个别乡镇在改革初期等待观望、顾虑重重的现状,县委、县政府提出不换思想就换人,多换思想少换人的要求,反复沟通,讲形势,讲道理,并对一个乡镇态度消极的执法分队队长进行了果断调整。通过努力,上上下下对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为改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打牢支撑点,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的执法队伍。
为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严肃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征费主体。
抚养费。县人口计生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计生法庭了解情况后,在立案之前最后向张某陈述了利害,动员其主动履行义务,经过计生法庭的劝说,张某主动缴纳了社会抚养费。
三、把握关键点,积极探索“三个结合”的征收工作机制。
津打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通过在大龙村走访查实后,县计生局行政执法大队、计生派出所赴天津办案,在当地计生部门的配合下,对刘某进行了足额征收。对确实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我们又具体进行分类、筛选,尽量把强制执行的数量降到最低限度,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看到违法生育就要受处罚的实例,逐步形成自觉主动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确保达到执行一例,教育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统一。
四、扩大辐射点,全面推动计生整体工作实行“三个转变”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七
尊敬的党支部: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
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现行的财税体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形成的。这些年来,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的调控能力显著增强。但随着形势发展变化,现行财税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必须进行改革。
一是推进预算公开。政府预算收入取之于民,社会公众有权监督这些钱怎么花、花到哪、效果如何。长期以来,我国财政资金存在使用不规范、效率不高和资金沉淀等问题,部分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也缺乏约束,这些与预算透明度不够、监督检查乏力是分不开的。要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一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更要公开。除公共预算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各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也要逐步公开透明。二要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要尽快公开。完善政府收支预算科目体系,明确公开项目,做到科目粗细有度、表述清晰明了,让老百姓能看懂、社会能监督。三要强化预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通过提高透明度强化监督和约束,使预算编制和执行更加阳光,使财政资金使用更有绩效,减少寻租腐败的机会。
二是推进税制改革。当前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系统考虑,营改增还有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行营改增扩大范围;第二步,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第四步,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法。今年要走好第一步,除已经确定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实行营改增外,还要将电信业等纳入进来。同时,要清费立税,推进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加快环境保护税等立法进程,继续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三是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总体看,中央政府部门管了不少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去年我们启动了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中央政府在“三农”方面的审批权下放,各项涉农资金全部直接下拨到省,由地方统筹使用。这项改革取得经验后,不仅要在全国推广,其他方面也要借鉴其做法,把一些不适合中央部门管理的事权与财权下放。当然,中央该加强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也要加强。要通过改革,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使中央与地方各安其位、各负其责、上下协同,促进政府治理整体效能的最大化。
汇报人:xiexiebang。
2014.08.23。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八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要求和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程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的原则;
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
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
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范围。
县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全县六乡两镇。具体改革范围如下:
输水管道及直接为农田灌溉排水服务的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及渠道工程;。
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
镇村集中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五、改革形式。
水利工程的产权。小水窖、小水池、小水井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产权,登记,发放产权证。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调动民间投资、建设、管理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改革涉及四个类型的水利工。
程,改革的水利工程及建议如下:
农村自来水工程。改革方式采取用水户协会及委托为主,结合承包方式进行改革。一是只涉及一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委托和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二是涉及几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改革。
乡镇自来水工程。由县水务局委托乡政府水管站管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与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以农户自用为主修建的小水窖、小水井、小水池。改革方式采取“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方式进行。其产权属农户所有。
农田排灌工程、水源工程、沟渠、管网等。改革方式以委托管理及用水户协会为主,结合承包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时间从9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水务水电局组织人员在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会精神,全面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公开实施、签订合同,时间从12月1日至4月30日。在确定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改革涉及的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并对于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形式进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记造册,审核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总体评估、查漏补缺,时间从5月1日至12月30日。要通过采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的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
总结。
评估验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整改完善措施。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产权证、合同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七、保障措施。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规范和完善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本次改革按照责权一致、有机统。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民意、维护权益、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可继承和转让。改革后,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并将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是要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价格,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及云南省水价改革的有关规定,在县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供需双方在物价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内商定,并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县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批准后执行,用水户应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三是要切实管好回收资金。通过改。
革所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项目,要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国有工程改革回收资金要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投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
利工程,管理范围未明确划定的工程,不予批准工程开工建设。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明确划定工程的管理范围、树碑立界。县水务、国土、规划部门共同监督。对已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单位提出申办水利工程产权划界要求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考虑历史条件和现状,积极配合其做好产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乡、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此项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狠抓落实,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九
==公安局按照中发19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当前我局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结合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等活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动了“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集中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克难攻坚化解信访案件。2008年,==公安局以全省公安机关信访“百案攻坚”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抓好重点信访案件的攻坚工作,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取得了重大成效。全局信访总量逐月下降,全年共接待上访群众来访365起406人,办结292起,办结率达80%,息访273起,息访率达75%。2009年,==公安局站在“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高度,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三项建设”和国庆安保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警民和谐,全年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2起,中政委交办的4起案件全部化解。2010年以来,==公安局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精心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案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局领导包案、评查听证、调解协商、困难帮抚、教育疏导等办法,加大攻坚力度,有效化解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积案。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2008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公安局。
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立了执法规范化“四项制度”,有力的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执法办案标兵奖惩制度。制定了《==公安局执法办案标兵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每年推荐本单位办案质量多、质量好的民警,参加由政治处组织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统一考试,对考试合格的民警授予执法办案标兵称号,并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对当年办案数量前10名的标兵组织到外地学习考察;对连续二年被评为执法办案标兵的除享受上述奖励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晋职晋级;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标兵”的,呈报上级给予记功,一般民警提拔任用,中层干部解决职级待遇。对因执法过错导致群众进京上访或引起国家赔偿的,因责任心不强导致案卷丢失或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自残自杀的,因所办案件在一年之内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案卷的均不得评授执法办案标兵,并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卷、送审案件,且每年度办理刑事案件不少于2起,行政案件不少于4起。让科所队长切身感受到办案中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更好的监督和规范本单位民警办案,以此推动本单位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发言。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单位负责人引咎辞职。各单位对本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排位,排名末位且分数低于80分的在本单位全体会上说明情况,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到政治处学习。
三、深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有效杜绝和减少执法突出问题发生。
(一)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结合==公安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针对不同执法单位分别建立了执法质量考评标准,拓宽了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加强了对重点执法环节和问题的考评,强化了对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从制度上保障了考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全面性。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实时、全程考评,2010年以来,==公安局建立了网上执法考评机制,对所有的案件全部通过网上警综平台进行查询统计,对没有录入警综平台的捕教、行拘人员一律不计算考评成绩,对所有单位统一标准,统计结果科学、公正、公开。通过网上执法质量考评,促使各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规范办案、及时流转,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时效和执法质量。
法责任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和法律手续关,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立案、定性、证据、程序、运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完备,防止违法办案及冤假错案的发生。建立内外大监督格局,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信访案件查处、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检察机关的专门监督,有效减少各种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网上视频督查机制。为主动适应信息化警务战略的新形势,==公安局大力加强网上督察,于2010年建成了执法督察网上视频系统,在全局所有基层所队的值班室、询(讯)问室、候问室、户籍室、信访室、调解室、办证厅等“六室一厅”全部安装了音视频监控系统,音视频数据自动保存3个月,实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在局纪委建立了监控中心,各地的探头全部与监控中心联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处的执法活动实现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也因为有视频资料,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警权益,降低了执法风险。
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显著增强,“上班即开机、工作即上网”已成为全局民警的工作常态,市局提出“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执法权”,有力的促进了民警学用信息化的积极性。
(一)建立信息化运用大培训机制。在枣阳市环城派出所建成了信息化运用电教室,依托电教室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化教育,分批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信息化大培训,在开展日常运用培训的同时,开办信息化培训夜校,对那些尚不会操作、不熟悉操作的民警,周一至周五晚上到夜校报到学习,直至达到熟练操作的目的,确保全局人人都能熟练操作信息化。
(二)建立执法全程信息化制度。制定了严格的网上执法机制,所有的执法信息都必须网上录入、执法程序必须网上流转,精细到简易治安纠纷调解和当场处罚,都必须网上录入,网上审核。对没有网上录入的案件,严格倒查追究民警网外循环的责任,通过信息手段让所有的案件都公开、公正、透明,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活动的干扰,最大限度地防止民警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务管理和全国联网应用。为进一步拓宽服务群众途径,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在互联网上建成开通“网上公安局”(枣阳平安网)。网站集警务公开、信息发布、警方公告、网上互动等多功能于一体。为群众报警、信访投诉、建言献策,了解办事流程,办理户政、车管、消防等多项业务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
五、完善公安经费保障,解决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保障性问题。
近年来,在中央、省、市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枣阳市公安经费保障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
(一)规范经费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定下发了《==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对财务收支管理、经费保障与管理等作了专门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安财务管理,有效遏制了直接坐支、挪用收费、罚没款等问题的发生,对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筹集经费勉强维持运转、拖欠民警差旅费和医疗费等情形形成了鲜明对照,从根本上解决了因政府财力不足、难以有效保障公安经费问题。
(二)民警工资得到有效保障。民警的工资严格按照基本工资、津补贴、警衔津贴三块,由枣阳市财政全额拨付,有效保障了民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十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直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123]号)精神,撤消了市豫剧团、杂技团、歌舞团、影剧演出公司的事业建制,注销了事业法人,整合组建新乡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挂牌成立。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新政文[2012]123号文件要求,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出资人授权行使管理公司职权,董事长为法人代表,设立总经理1人,经理4人,总监2人,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按《新乡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
二、建立健全公司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逐步制订了《职工考核制度》、《员工聘用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了“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原则,因岗设酬,因劳计酬。
三、人员的安置。
根据新政文[2012]123号文件精神,转制后的在编在职人员的档案工资,参照全供事业单位计算的档案工资拨付了“公益性演出服务费”和应有单位缴纳的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2014年拨付“公益性服务费”290.21万元,保险费27.72万元)。
在岗不在编人员和新进人员按照企业办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和个人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共支付了71万余元(年工资约61万余元,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保险费10万余元)。
四、基础保障。
根据新政文[2012]123号精神,为改善我公司基础设施,保障我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规划建设能够满足我公司艺术剧种表演需要的包括排练、演出、办公、食宿等在内的两处游园广场,建成后交我公司使用,到目前还未落实。
五、公司改制后取得的成绩。
改制后,我公司演职人员努力奋进,不断创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012年在“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中被评为省先进单位。2013年在“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中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2014年在“文明河南·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中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2014年河南省第十三届戏曲大赛,参赛作品《游子吟》荣获文华大奖;
2015河南省第六届“黄河杯”戏曲大赛,大型现代豫剧《游子吟》荣获金奖。同年河南省第七届黄河杯·小戏小品大赛,参赛作品《投票》荣获金奖。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十一
(2011年11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代表洪洞县委、县政府及全县政法系统全体干警,向亲临督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广阔。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现有250多处人文名胜及自然景观,闻名华夏的大槐树,全国四大名塔之一的广胜寺琉璃飞虹塔,全国唯一保存完整的明代监狱,都聚集在这里。人文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26位远古人物有一半之多在洪洞都能找到其活动遗迹,先后涌现出了法祖皋陶、乐圣师旷、名将徐晃、佛学大师贾题韬、党内海瑞王世英、国画大师董寿平、现代作家孟伟哉等诸多名人,“三月三”走亲习俗、大槐树祭祖习俗、洪洞道情、洪洞通背缠拳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22亿元,粮食总产6.4亿斤,财政收入2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22元。
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人民满意的成效,确保了全县大局的持续平稳,为加快全县的转型跨越、先行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根据中督函【2011】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执法司法效果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行为依法有序实施的前提条件,是检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尺度,是建设公正高效司法制度的关键环节。
推行统一立案,认真落实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审限提示、案件督办、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开庭、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宣判、执行各个环节依法及时公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三是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坚持把量刑融入法庭审理程序,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分为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合议庭也进行专门的量刑评议,填写量刑评议表,使量刑过程一目了然;同时,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审理活动的权利。2009年6月以来,累计审结十五类罪名案件200余件,涉及被告人200多人,社会公信力和法院权威明显提升。四是突出抓好立案信访工作。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处、报刊阅览处、材料处、引导台、服务窗口及立案流程图示等,坚持院长信访和专职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研究解决信访案件,今年9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五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明确审判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裁判过程透明度。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已任命人民陪审员32名,并实行案件补助,每人每案件补助50元。
重点解决监管场所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自行检查和联合检查130多次,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11条,发现和解决隐患5起,防止各类事故2起。
县公安机关一是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大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依托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开展网上立案、审批、流转、监督,实现网上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不断深化户籍、出入境、公安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公安行政审批大厅,采取一次性告知,规范办事流程,大幅提高了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司法公正、公开听证、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刑事案件立案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党外民主监督渠道,切实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公平确定参与听证的人选,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过程,在群众知情的情况下开展执法检查及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县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565件,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是体现立法宗旨和实现司法价值的客观要求,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道内容,适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进展情况,避免泄露侦查措施,影响案件侦破。
三、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是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公平正义的力量源泉。
对他们的从业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并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政治上关怀他们,确保其规范行为、坚守纪律。五是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加强对3个律师事务所、25名律师的管理,强化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358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四、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现行经费保障体制的新突破。在中央、省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一是保障政法经费投入。政法专项编制人均2.7万元的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完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县检察院1.29万平米的技术侦查大楼已经投入使用;县法院更新了部分办公设施,修缮改建了三个基层法庭,执行局和基层法庭全部配置了工作用车;看守所迁建工程和大槐树派出所、广胜寺派出所新建工程进展顺利;16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办公用房配齐。
步,我们将以这次联合督查为新的起点,按照各位领导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大胆探索,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法事业全面科学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环境,做出我们更加积极的贡献!
衷心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支持洪洞的工作,关心洪洞的发展。
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十二
根据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组的要求和安排,我县文化体制改革的主体是文体局、广电服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电影公司(电影院)、蒲剧团。现将以上单位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体局、广电服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文体局,正科级建制,2009年机构改革由文体局与广电服务中心合并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一室四股: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综合股、市场股。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局长一名,副局长3名,工程师一名,工勤人员1人。现为正科级干部2名(局长一名,支部书记一名),副科级干部5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副主任科员1人)。机构改革后,只进行了更名挂牌,实际职能未进行整合,目前只履行文化、体育相关职责。下属单位为文化馆、图书馆、少体校。
广电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后应为**县电视台,实际工作中。
未进行改革,仍为广电中心,履行原有职能。广电中心主任由县政协一名副主席兼任,支部书记一名,今年新配备副主任2名,总工一名。
**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09年文化体制改革时设立,隶属于**县文广新局,副科级建制,核定编制10名。现未能按要求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执法队伍进行整合,仅履行文化、体育相关职能。改革时,原文体局副局长兼任执法队长,由于工作调动,现执法队长空缺。现有人员9,其中占编2人,借调3人,临时人员4人。
二、电影公司(电影院)、蒲剧团。
资的30%(高者每月800元,低者每月510元),由县财政支付。医疗保险09年起由财政支付,个人部分由自己负担。
蒲剧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县政府每年拨付9万元经费,由文体局代发。现有人员23人(退休10人),待岗人员13人。自2007年至今,不开展工作。退休人员工资,县政府解决4人,其余6人由文体局在财政划拨的9万元经费中按300-800元支付。待岗人员不发工资,不交保险。目前,有一座家属楼,无办公和排练场地。
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十三
因有关领导和关键部门的要求,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的方案的建议又提了上来,再次磨研。
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磨研,没有了前几次好大喜功的魄力和天马行空的设想,没有了前几次从公众出发的理想化信念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有的只是脚踏实地的谨小慎微,保机构、守底线、求存在。
不求有多少人员编制的划转,但求有划转;不求能设多少派出机构,但求能有派出机构;不求横纵到边底,但求县级是底线。
当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在想,秋天收获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果实累累;
而当秋去冬来,颗粒无收时,我们在想,春天的花缘何要开的那样灿烂。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十四
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勇于探索,积极稳妥的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吕宣明电[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局合一”完成情况。
组干字[2009]。
18、19、20号文件,分别提名刘映学为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成海平为副局长、杨建军为工会主席。2010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以柳人发[2010]2号下发了‚关于刘映学同志任职的通知‛,正式任命刘映学同志为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二、“两台合并”完成情况。
2009年12月,县委、县政府以柳发[2009]2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成立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机构的通知‛,组建柳林县广播电视台,正科级事业建制,核定科级领导职数为2正2副,将原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现有人员划转县广播电视台。同时,任命孙守亮为柳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卫彦平为总编,呼永科为副台长、刘改梅为副总主编。根据2011年9月15日第16次县长办公会议,广播电视台只作为政府主办的宣传媒体,其他职能都规划到文广新局,需要向文广新局分流的人员正在办理按照职能划分组织分流等相关事宜。
三、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完成及运行情况。
稽查队,将县文化市场稽查队现有人员划转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12月19日,县委组织部以柳组干字[2009]21号文件,提名刘映学兼任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2010年1月12日,市编办以吕编办字[2010]10号文件核定我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增加全额事业编制5名。加上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7名编制,我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共有全额事业编制12名。目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在编人员共3人,其它人员为文化系统借调人员。
四、国有文艺院团改制完成情况。
我县国有文艺院团的改制主要为县文工团的改革。柳林县文工团组建于2004年,为股级全民差额事业单位。根据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精神,我县积极推进县文工团的转企改制工作。研究制定了改革方案,2011年4月26日,县委召开了柳林县文工团体制改革专题会议,讨论议定了文工团改制的有关事项。同月,县委办、县政府办以柳办发[2011]1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转发《柳林县文工团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精神,文工团的改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成立艺术研究院,重组演出团,实行院事团企的模式。核销县文工团的事业编制,成立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现有人员及编制转入新设立的柳林县艺术研究院。同时组建企业性质的柳林县文工团。为确保改制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对文工团的改制进行了财政、政策、税收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011年5月3日,县政府办以柳政办函[2011]7号印发了‚关于县文工团注册登记的函‛,决定成立新的柳林县文工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时授权柳林县艺术研究院为投资主体,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建军。按照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柳编发[2011]23号文件精神,撤销柳林县文工团成立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的通知要求将原柳林县文工团的编制和人员全部转移到新成立的柳林县艺术研究院,经费来源变更为全额拨款。目前,文工团改制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资产评估、税务登记、职工社会保险正在办理过程中,将在国庆前后完善办理。
五、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完成情况。
财政给予支持。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费标准支付养老金。转企后新聘人员,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其薪金待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由新组建的电影公司负责。同时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手续和产权手续的办理工作。电影公司组建过程中,县政府将给予经费、设备及相关政策方面的支持。2011年8月22日,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了柳编办发[2011]105号《关于核销柳林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事业单位性质的通知》,决定核销柳林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事业单位性质实行转企改制,将转企前的在册职工全部转入柳林县艺术研究院,人员身份、待遇不变。目前县电影公司已完成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税务登记、职工社会保险、与聘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等手续,其余事项正处于有序推进之中。
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人事制度方面,两馆实现了全员聘用、双向选择、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竞争激励制度,使得人事管理更加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两馆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的目标。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两馆坚持公平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两大原则,主要采纳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医疗保险的办法,统一为全员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种保险。
通过上述‚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单位内部活力,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文化体制改革的稳步向前推进。
(一)编制和人员严重短缺。‚三局全一‛后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的近三十项职能。目前仅有行政编制8名,无事业性编制。行政编制除领导编制外,普通公务员仅有1名编制。根本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增加事业性编制。
(二)高素质艺术人才匮乏,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高素质艺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创作人才缺乏,演员新陈代谢供需不足,没有较为专业的文艺骨干,缺乏‘台柱子’‛。在文化演出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我县艺术研究院人才队伍捉襟见肘。因此迫切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演出和办公场地狭窄,急需完善修建。县文工团建团以来,一直没有一个固定的排练演出场所及办公地址,迫切需要完善修建。电影公司也是如此,县电影院是上世纪70年代修建,场地狭窄,设备落后,已无法满足全县人民对电影艺术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重新修建新影院。
柳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二0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十五
*县人民政府(2009年8月15日)。
*县位于咸阳市西北部,辖8镇8乡247个行政村,总面积1185平方公里,总人口33.7万。
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县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强农惠农、城镇带动、招商引资”四大战略,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2008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4.1亿元,较2004年翻了两番;人均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33万元;财政总收入7.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6亿元,位居全市首位;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78元。在2008年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综合监测评比中位居第20位。今年1-6月份,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9.28亿元,同比增长21.9%,分别高出全省、全市平均增速10.1个和8.9个百分点;实现财政总收入6.0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9%和64.5%,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位居全市第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66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970元,同比分别增长18.1%和19.7%,全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1好态势。
(一)工业经济迅猛增长,主导地位更加突出。先后编制了《*县朱家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县煤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了循环经济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开工建设了小庄煤矿、180万吨煤制甲醇、30万吨gm改性甲醇汽柴油项目,组织实施了官牌工业广场、2×2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等项目,建成了120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和大佛斯瓦斯发电厂,初步形成了以煤炭生产为主导,“煤电-煤化工-煤建材”一体化的产业链条,探索出了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工业化之路。2008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48.8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6.8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4.1倍和4.58倍,工业经济对全县gdp的贡献率达到了70.8%。今年1-6月份,全县累计完成工业产值24.6亿元,同比增长28.9%;其中规模工业产值23.4亿元,同比增长29.1%。
2173万平方米,农村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三)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第三产业不断壮大。编制了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完成了大佛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启动了花果山旅游区、公刘教稼苑、侍郎湖生态旅游区等景区开发建设工程,“一线两翼”的旅游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同时,以旅游业为引领,加快发展商贸、餐饮、运输、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2008年,全县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8.7亿元,同比增长18.1%,占到地方生产总值的19.7%。
(四)招商引资成果丰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05年以来,全县共签定招商引资项目合同85个,到位资金34.34亿元。河北中达集团、深圳东部集团、山东新汶集团、陕西煤化集团、浙江家福乐集团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相继在我县投资兴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2005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投资50.39亿元,建设重点项目80个,其中产业项目21个,基础设施项目34个,社会公益事业项目12个,其它项目13个,掀起了我县又一轮建设高潮。
3发展到7万人,“五纵三横”的城市框架初步形成。(六)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扩大了救助范围,全县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2005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各类保险金7375.4万元、救灾款80.5万元、救灾粮180万斤、救灾衣被4840套(件)、医疗救助款95.5万元,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了及时救助。安置城镇待业人员9562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78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建成了县疾病防控中心、县医院住院楼、传染病区,改造了16个乡镇卫生院,全县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今年1-6月份,全县人口自增率控制在2.3‰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9.4%,全面完成了人口控制目标。
(七)安全生产形势平衡,社会大局安定和谐。实行县长包抓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煤矿安全监督员驻矿跟班制度,建成了煤炭安全监控系统,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开征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加强了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信访“四项”制度,切实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成了城区电子监控系统;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县社会大局和谐安定,我县被命名为全省首批安全县。
近年来,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体制改革步伐,各项改革逐步深化,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
(一)农村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按照省、市要求,深入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认真做好资产划转、处置等衔接工作。截止目前,累计撤并了48个乡镇办事机构,压缩了72个乡镇行政事业编制,裁减了18个乡镇领导职数,实现了乡镇“机构、人员、编制”三精简和“政企、政事、政社”三分开目标,有效地提高了乡镇政府的办事效能。深入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年均免征农业特产税和农林特产税2240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启动实施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规范流转”的产权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林改机构256个,培训各级林改工作人员2586名,审批并实施各级林改方案256份,签订林地承包合同6157份,发放林权证26504本,完成外业勘界确权96.78万亩,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
5万元,为3.2万人(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661.43万元,彻底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问题;先后招聘中小学教师1490名,提高了572名临聘教职工工资待遇,全县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县财政列支1200万元,在全省率先彻底化解了上世纪3347.4万元的“普九”债务,消除了捆扰乡村两级和农村中小学校多年的沉重债务负担。
(三)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建立了村财乡管、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制度,规范了乡、村支出行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会计核算、集中支付制度,彻底杜绝了胡支乱花、铺张浪费等现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坚持财政资金向“三农”和社会事业倾斜,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2008年以来,县财政累计投入4.93亿元,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城乡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其中,投资19860万元,用于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743万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资26119万元,用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99万元,用于解决城乡群众饮水困难,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温暖。
(四)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对县政府招待所、农机公司、工业品公司、林产品贸易公司、粮油议价公司进行了改制,完成了朱家湾电厂改制重组,组建了县自来水总公司,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经济管理权限。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的活跃,180万吨煤制甲醇、小庄煤矿等一大批能化工项目相继落户我6县,但是由于县级经济管理责任与权限不对称,致使部分重点项目征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周期过长。二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部分重点项目由于受资金短缺、用地指标缺口较大等方面原因影响,不能按期开工建设。三是农民增收困难加大。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达地区用工市场萎缩,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减缓,群众增收困难较大。四是信贷资金相对不足。尽管国家出台了支持扩大内需的信贷政策,但是在信贷资金投放过程中,仍然存在门槛过高、额度过小的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部署,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按照“煤炭强基、转化做大、三产配套、环境优化”的发展思路,加快工业企业技改步伐,扎实做好朱家湾循环工业示范园区、*县煤化工业园区、城西煤炭工业园区和景村食品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工作,打牢工业经济发展产业基础。同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工业项目建设,力争蒋家河煤矿8月底投产,年内生产原煤100万吨,实现产值4亿元;煤矸石电厂9月初1号机组投入运行,年内发电12万度,实现产值3000万元;水泥粉磨站7月底全面投运,年内生产水泥10万吨,实现产值3000万元,确保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5亿元,其中规模工业产值63亿元,分别增长35.4%和36.9%。
(二)积极实施“强农惠农”战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
7设。积极实施富民产业培育工程,全面推行水果标准化和柿子规范化生产技术,扶持培育核桃、红枣、果干、果醋等加工生产企业,着力建设平菇种植、畜牧养殖、农家乐等“一村一品”示范村,努力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积极发展畜牧业,适当扩大养殖规模,推广生物作务技术,提高蛋、奶的质量和畜禽存栏及出栏量。大力实施新村庄建设和贫困群众安居工程,切实抓好24个新建村和22个续建村的新村庄建设,对农村居住在土窑洞的群众进行整体搬迁,力争年内建成农民新居4000户2.4万间48万平方米,80%的土窑洞居住户告别土窑洞,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
(三)继续实施“招商引资”战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切实抓好招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捕捉国家投资信息,结合我县资源优势,筛选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精心策划包装一批产业类项目,充实项目库,为我县项目建设奠定基础。积极抢抓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组建设专业化招商队伍,多途径、全方位开展招商活动,确保年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20亿元。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程跟踪服务,科学合理的安排建设进度,做到向上多争取、横向多联系、对内多挖潜,及时解决土地、资金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力争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
(四)发展壮大非公经济和第三产业,促进城乡市场繁荣。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旅游业,积极做好大佛寺(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切实抓好花果山旅游景区、公刘教稼苑景区、侍郎湖生态旅游区、紫薇山生态公园、8大佛寺石窟保护工程以及程家川古民居恢复工程等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建设一批集住宿、餐饮、娱乐、购物为一体的大型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业的发展档次和水平。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为中小企业搭建信贷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扶持企业拓展领域、扩大规模,做大经济总量,努力保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切实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教育资源整合步伐,继续抓好农村小学布点调整,稳步推进教育创强工作。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单病种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来的实惠。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重点做好城镇中小学生和弱势群众医保扩面工作,不断加大扩大征缴力度,全面完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扩面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五、恳请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投资性项目政策倾斜的问题。恳请省发改委在安排中、省扩大内需投资性建设项目方面,适当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照顾,以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9要837亩,雅店煤矿需要500亩,下沟铁路运煤专线需要350亩,大佛寺煤矿二期工程需要87亩,新民、城区两所110kv变电站需要75亩,泾河新区路网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文体中心、职教中心等项目需要1600亩。恳请省委改委帮助我们解决这些用地指标,并在项目审批中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关于将我县纳入第二批扩权试点县(市)的问题。恳请省发改委将我县纳入第二批扩权试点县(市),扩大我县的经济管理权限,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十六
近日,都匀市人大常委会第122次主任会议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玉山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华、程辉、吴冬生、敖忠南、何宗武、刘才亮及各工委主任等参加会议,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向主任会议报告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市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郭玉山主任一行实地视察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车载巡回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室、科技法庭等涉及司法改革领域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每到一处都仔细察看并认真听取相关建设的情况介绍。
会上,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就20xx年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全面报告。20xx年以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度思考,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一是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优化设置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开展“轻刑快审”试点改革、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三是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和内容、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四是改革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代表监督方式、配齐配强人民陪审员队伍,扩大司法民主;五是建设高清科技法庭、推行无纸化办公办会、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六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加强司法便民。
黄晓明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是对市法院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支持。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务艰巨,请市人大继续关心和支持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市法院将以更开放的心态、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各项举措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参会人员对市法院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法院很多工作实现了大跨越,尤其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开展轻刑快审、组建审判团队、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方面亮点纷呈。同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针对下阶段工作,郭玉山主任希望市法院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都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要继续围绕审判中心,统一思想,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通报改革工作情况;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既要确保干警廉洁,又要抓好人才培养,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为法院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同时,要做好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最新体制改革工作汇报(案例17篇)篇十七
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第一轮改革:(2007年十七大之前)改革的历程、依据以及成效。第二轮改革:(十七大以后十八大之前)改革的历程、依据以及成效。新一轮改革:(十八大以来)原因分析、改革依据、重大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达到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
(2)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1)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2)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的管理体制。
(3)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办理跨地区案件。
(4)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5)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关系。(6)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7)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3、推进司法公正,依法及时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1)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
(2)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3)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