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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一
活动背景介绍:
春回大地,微风拂面,又到了草长莺飞放风筝的季节,春天的天空是风筝的世界。凤凰地产****项目将携手***学校、宁晋电视台举行首届手绘风筝大赛。感受创意的乐趣,体验diy风筝带来的快乐,相约春天,相约在风和日丽的春日,让爱飞起来!
风筝作为民俗文化之一,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人常用风筝做诗吟句“早长莺飞三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鹃”。这表明放风筝是人们所喜欢的活动,每年阳春季节,更是放飞风筝的最佳时节。追逐风筝,嬉戏春风,放飞心情,享受快乐。给儿童一片天空,让他们放飞理想、放飞希望;给宁晋一片天空,让她充满欢乐、充满希望;给文化一片天空,让她尽显美丽、尽显生机。
同时为体现我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为本地儿童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才华的舞台,张扬个性,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和审美等综合能力,体现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同时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增加儿童课外知识,培养团队精神,树立远大理想,活跃运动氛围,进一步促进阳光体育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我司特举行以“放飞快乐、幸福成长”为主题的第一风筝节。
一.活动时间。
20xx.4.13下午(依据活动准备和天气情况而定)二.活动地点。
**县民乐园广场三.活动主题。
“放飞快乐幸福成长”四.活动目的。
3.通过制作风筝、放飞风筝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快乐的平台,同时帮助客户寻回童年的快乐,找寻童真的心。也为家长与孩子之间提供了沟通交流的平台。
五.活动人员。
六.活动内容。
1.领导及嘉宾发言、致辞2.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3.风筝手绘。
4.手绘风筝展示和评比5.发放奖品6.共同放飞风筝。
7.到场观众领取纪念品七.活动流程。
活动当天时间安排:
八.活动规则风筝绘画,活动方案。
1.按签到前后顺序进行编号分组,共分五组每组30人,由一个指导老师和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管理。
2.在绘画和放飞阶段,每组队员须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总评委(可由领导临时担任)将综合评出每组的团队印象分。
3.在评委评分阶段,不允许出现本组带队老师及管理者为本组评分现象,评分顺序依次向后排(第1组老师评第2组分数)。
4.绘制期间的抽奖环节,每过30分钟抽一次,每次3名。
5.总分数=工艺分+放飞分+团队分,汇总结束后,分数前15名者,将获得本次活动奖品。若超出获奖人数,出现同分者,将由参赛者讲述绘画感受,由领导再次打分,分出优胜者总分为100分。比赛评比规则:
总分为100分,其中工艺占40分,放飞占40分,团队纪律分20分(分两次每次10分)。
1.工艺(40分)。
(1)做工精巧,扎口整齐,框架结构合理(10分)(2)图案精美,颜色搭配谐调(10分)。
(3)造型独特,夸张得体,有创新,有个性,质地优良(10分)(4)能够展示本队的特色(10分)2.放飞(40分)(1)起飞(10分)。
放飞成功后,裁判开始记时。规定留空时间为20分钟。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无断线,无坠地应评10分。如出现上述情况按照其正常飞行时间折扣记分(如正常飞行10分钟,即10/20×10=5,记10分)(3)风筝的高度及远度(10分)。
目测风筝高度。最高的得满分10分,依次类推。
(4)印象分(10分)在放飞过程中,放飞灵活、稳定,收放线自如;放飞技巧新颖、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3.团队(20)。
1.电话邀约新老客户邀请参加;2.短信发放形式告知;。
7.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配合。
十、活动物料宣传物料。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二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鼓励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1.生产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2.生产流程、工作程序及安全技措的改进;
3.市场拓展及营销的.项目和建议;
4.引进合作项目、融资和推荐新的投资项目的建议;
5.完善美化公司环境,提高公司内外部形象的建议;
6.任何点滴增收节支及节能降耗的建议;
7.其他任何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改进事项。
第四条公司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员工也可随时向公司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征集表。工会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围绕某一重点、难点或者专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五条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其内容应包括:建议人姓名、部门、日期、建议方案或措施、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较分析、其他事项等。
第六条工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及建议的评审、奖励及监督实施工作。
第八条工会收到《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议进行评议并送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对不予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
第九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部门)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必要时可以设立特等奖和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a档(一等奖):重要的、创新性的,有科学依据,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
b档(二等奖):较重要的、改良性的,目的明确,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
c档(三等奖):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点,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
第十二条评定为a档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奖励1000元;评定为b档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奖励500元;评定为c档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奖励200元。
第十三条每年年终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奖并兑现奖励,其奖励资金由工会经费列支。
第十四条公司将开展合理化建议情况作为对部门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部。
201*年6月8日。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三
为了使人力需求能得到及时满足,有效缩短招聘时间,提高招聘效率,公司拟打算拓宽及强化管理内部介绍招聘渠道,从而激发内部介绍的进取性,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员工内部介绍之奖励(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除外)。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内部介绍信息地记录与统计整理,按本方案对贴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介绍办理奖金的领取手续。
2、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3、各部门负责人向属下人员宣导本奖励方案,激励下属踊跃向公司推荐适用的人才。
四、原则。
1、内部介绍人员必须贴合岗位要求。任何员工不得借内部介绍之名,行走关系之实,将不贴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介绍给公司。
2、管理人员内部介绍的员工,被录用后原则上不得安排在与介绍人同一个部门。
五、资料。
1.1介绍人事先到人事行政部作推荐备案,介绍所推荐人员情景,经面试合格后办理手续,同时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内部介绍记录表》中作好记录。推荐备案必须在被介绍人面试前进行,否则所录用员工不视为是内部介绍。
1.2被介绍人满3个月并且未出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介绍人可享受100元奖励;被介绍人工作满6个月并且未出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介绍人可再享受100元奖励。
1.3年度内部介绍评比:员工每介绍1人入职工作满1个月,给予介绍人1分的积分;满3个月,给予介绍人1。5分的积分;工作满6个月,给予介绍人2分的积分。员工全年度总积分到达6分,即有资格参加年度内部介绍评比。总积分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若出现并列名次时,以介绍人所介绍员工的总工作时长进行取舍。
2、奖励程序。
2.1被介绍人工作到达规定的时间,介绍人即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请奖励。招聘专员按照本奖励方案的规定,协助办理奖金领取相关财务手续,并要求介绍人领取奖金时在《员工内部介绍记录表》中作好签名。
2.2年度内部介绍评比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事行政部按照评分原则,统计各介绍人所介绍的员工人数及工作时间,进行评比,确定名次,发放相应奖金并张榜公布。
3、本方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六、相关表单(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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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四
为进一步推动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县政府整合资金1500万元,继续对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进行奖励。
设施蔬菜园区建设。
1、新建200亩以上的规模化蔬菜园区、基地,由县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园区内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2、规模化发展的蔬菜园区、企业,享受中央、省、市财政扶持的,不再享受县级财政资金补贴。
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日光温室:标准温室要求长度80米,宽度9米。
1、成方联片发展50座以上(含50座)新型日光温室,每座补贴15000元。
2、成方联片发展20座以上不足50座(含20座)新型日光温室,每座补贴10000元。
3、成方联片发展10座以上(含10座)不足20座新型日光温室,每座补贴6000元。
4、发展10座以下的新型日光温室,每座补贴20xx元。
5、旧棚改造:鼓励日光温室翻新改造,对于达到标准的予以奖励。凡是在旧棚基础上加高、加厚墙体(厚度下部4米,上部1米,后墙高3.7米,脊高4米以上)、跨度9米,每座温室补助20xx元;将旧棚拆除,重新建造新温室的,按照新发展温室的奖励办法执行。
大拱棚:拱棚内净占地面积一亩为一个标准大棚。
发展10座以上连片标准拱棚,每棚补助1000元;发展30座以上成方连片标准拱棚,每座补助3000元。
农行、县联社及农发行等金融部门,要广开思路,采取联户担保、大棚抵押等多种形式发放贷款。凡贷款用于设施蔬菜发展的农户、企业,政府给予标准温室贴息一年的扶持。
新优名特蔬菜品种推广种植奖励。
20xx年继续对蔬菜新优名特品种进行补贴,带动全县蔬菜新品种的推广。对引进新品种,示范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到农牧局申请备案,每个品种奖励10000元。
新技术推广奖励。
对于积极推广应用绿色蔬菜生产技术(重点推广:熊蜂授粉、生物菌肥、膜下微喷、补光增温、臭氧灭菌、大棚沼气等技术)的合作社(或大型基地)给予奖励。单项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50亩以上、不足100亩,且主要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1万元;单项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百亩以上,且主要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奖励2万元。
蔬菜品牌、蔬菜配送中心、产地市场冷链系统建设。
鼓励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蔬菜产业化经营。对于合作社蔬菜品牌打入省级蔬菜知名品牌行列的,给予合作社2万元奖励;配送中心、产地市场冷链系统建设,根据投资额度、建设规模,按照不同建设标准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资金。
突出贡献奖励。
1、引进落户300亩以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发展蔬菜产业龙头企业的,给予引进人2万元奖励。
2、对全县范围内,评选“十佳”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给予3000元奖励。
3、对于发展设施蔬菜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干部、农业技术人员,给予1000元奖励。
4、对于积极发放惠农贷款鼓励蔬菜产业发展的金融部门,贷款额度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4万元奖励。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五
第一条为鼓励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企业技术改进、发明创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及所属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为重点。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都应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二章征集。
第五条公司和基层矿处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六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应分档次给予奖励。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下发,反馈给各单位和本人。
第七条职工可以随时向矿处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矿处也可以根据矿井生产经营形势和部署,围绕某一重点、难点或者专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八条矿处工会负责收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第九条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从填表之日起,建议提出者即有义务向采纳单位详细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第三章评审与反馈。
第十条成立煤业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全公司合理化建议工作。各矿处应吸收有关专业人员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并协调所属单位在评审工作中所发生的争议。
第十一条在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之下应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工会收到《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后,应及时对建议进行评议和论证。
第十三条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应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回答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
第十四条广大职工群众可对合理化建议活动进行监督,凡弄虚作假的,公司工会将追究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由矿处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建议的性质、类别,决定由某一单位(部门)或几个单位(部门)落实完成,涉及公司内容的,由公司工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第十六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七条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落实完成的建议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发现造假的,取消奖励,并追究申报单位的责任。
第十八条合理化建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四章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必要时可以设立特等奖和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二十条基层矿处应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单位自定。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进一步激励全局广大民警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献身公安的政治热情,大力宣传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分局决定在全局广泛开展“雍阳警星”评选工作。
“雍阳警星”评选工作在分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分局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分局党委书记李荣虎同志任评选工作委员会主任,副区长、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杨建全同志任副主任,其他分局党委成员任委员会委员。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分局政治处,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张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室、政治处、警保室、督察室、法制支队为办公室成员单位,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
全局公安民警。其中,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确有突出业绩和贡献的,从严掌握。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的精神。
2、忠诚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本领,深受人民群众拥护和赞扬。
3、严格执法。坚持执法为民,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严格依法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具有较高的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民警队伍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4、爱岗敬业。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刻苦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立足本岗,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安保以及其它公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5、遵规守纪。认真践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坚守底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执法过错和责任信访等问题。
“雍阳警星”每季度评选1次,每次确定候选人5名,每季度从中评选出“雍阳警星”获得者1名、提名奖4名。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优中选优、民主推荐,内外结合、群众参与,综合评议、党委决定的方法进行。
1、单位推荐。自2019年第一季度开始,分局各派出所、各直属单位经基层党委、总支、支部集体研究,可于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向分局推荐上报参评季度“雍阳警星”,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除符合参评条件外,事迹还应符合记个人嘉奖以上标准,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评审考察。分局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季度“雍阳警星”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履行考核、公示、审核程序。
3、内外评议。在公安网和“平安武清”微信上设立“雍阳警星”评选专栏,同时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雍阳警星”候选人简要情况和事迹,组织发动全局民警、文职和辅警以及社会各界群众进行投票评议。
4、分局确定。分局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议打分、考核及内外部投票评议情况,择优从5名候选人中确定1人为“雍阳警星”候选人,报分局评委会审批,授予季度“雍阳警星”称号并积极向市局申报参与“津城警星”评选。其余4名候选人授予季度“雍阳警星”提名奖。
分局于下一季度初公布上一季度“雍阳警星”评选结果,“雍阳警星”荣誉称号获得者上报市局参评“津城警星”。对每季度评选出的“雍阳警星”授予个人三等功(入围市局季度“津城警星”候选人的按照市局规定表彰),对评选出的季度“雍阳警星”提名奖授予个人嘉奖。
1、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通过推荐、评选,培养和树立队伍的先进典型,用典型引路的方法,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气氛。同时,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推动分局整体工作再上水平。
2、分局评审办公室要加强对创评“雍阳警星”活动的检查指导,强化工作实绩考核,对照“雍阳警星”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备选民警进行综合考核。
3、各单位推荐的参选个人,应是本警种、本单位起到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的先进典型,每名民警年度内只可申报一次。
4、各单位要坚持把警星的评选过程作为教育民警、激励队伍、宣传先进、展示形象的有利契机,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队伍先进典型,努力形成立体、聚焦和多层次、持续性的宣传效应。分局将把“雍阳警星”及其候选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七
注重开展奖励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可以说,从优公安队伍开始就有了公安机关的奖励工作。
公安机关奖励工作是公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在加强公安人事管理、促进公安工作和读物建设刚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早在建国初期,公安部就制定施行了《人们公安机关立功创模运动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1984年公安部有制定施行了《人民-警-察奖惩条例(试行)》。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也面临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2003年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以下简称《奖励条令》)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颁布施行《奖励条令》是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标志着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1奖励公安做的原则。
《奖励条令》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按绩施奖。
2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3公开公平公正。
4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1.奖励的种类和等级。
集体奖励: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个人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2.奖励的审批权限和方式。根据《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第13条规定,个人嘉奖、集体嘉奖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个人三等功、集体三等功,属于地、市公安处、局以下机关的,由地、市公安处、局审批;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公安部机关的,分别由公安厅、局和公安部审批。个人一、二等功和集体二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公安部机关的,由公安部审批。集体一等功和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由公安部审批。
根据《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第14条规定,对获得奖励的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奖章、证书;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提前晋升警衔。对获得奖励的集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集体嘉奖证书、集体立功奖状、锦旗。
3.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奖励条令》第十条规定,副歌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应当给予奖励:
(1)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团结协作,不怕艰险,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作出突出成绩的。
(2)在维护社会治安,处置突发事件,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行动迅速,措施得当,有显著效果的。
(3)在治安管理中,基础工作扎实,防范措施严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显著成绩的。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文明执勤,文明服务,文明办事,文明管理,有显著成绩的。
(5)在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战斗集体的作用,不惧艰险,团结奋斗,为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作出突出贡献的。
(6)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强化教育、管理,认真落实目标岗位责任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7)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成绩显著的。
(8)在公安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重要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研究成果,取得显著成绩的。
(9)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社会服务,成绩显著的。
(1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的。
1 《奖励条令》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1)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不怕艰苦,不怕牺牲,表现突出者。
(2)在维护社会治安,处置突发事件,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在抢险救灾和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中,不畏艰险,舍生忘死,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
(4)在教学、科研理论研究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理论研究有重要成果,为加强公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完成本职工作中,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
(6)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执勤,文明服务,文明办案,有突出事迹的。
(7)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工作纪律,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8)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突出事迹的。
(9)在组织领导工作中,以身作则,团结同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正确决策,开拓进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10)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较大贡献的。
(二)惩处。
人民-警-察出于故意或过失,实施了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该按照纪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纪责任和后果,接受行政处分和警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有违纪行为的公安民-警的惩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人民-警-察受处分期间,不能享受正常的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2.警纪处分。
《人民-警-察法》规定: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
(1)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2)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4)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
(5)涉嫌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
(6)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
(8)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9)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听制止的。
(10)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不听制止,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对其采取禁闭的措施:
(1)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2)涉嫌泄露公安工作秘密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3)威胁、恐吓、蓄意报复他人的。
(4)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
(5)酗酒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的。
(6)其他有必要采取禁闭措施的。
4.刑事处罚。对违反纪律构成犯罪的人民-警-察,按照刑法规定,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八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按年级在籍学生人数8%的比例(被评为先进学生会的系人数增加1-2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
按不超过年级在籍人数7%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优秀学生标兵类型包括:学习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和自强自立标兵。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四)优秀毕业生。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五)其他单项奖的评选和奖励,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学生处评定。
第五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左右,由所在系上报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学生处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级称号。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九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国家经委《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的技术改进,是指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
第三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是:
(二)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
(四)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五)科技成果的推广,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第四条 在企业、事业管理的组织、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方法和措施,经实施后对提高企业素质、管理效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明显的作用和成效的,也可作为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
前款所称的企业、事业管理,还包括质量、标准、计划、物资、设备、财务、销售、人事、信息等方面的管理。
第五条 可作为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的企业、事业管理方面的内容是:
(三)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按本办法给予奖励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应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单位(或本系统)原有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
可行性,是指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可以实施。只指出问题、现象或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具体办法的,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效益性,是指方案、措施实施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七条 在岗位责任制范围内提出的建议,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视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学习、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于采纳单位的,也视为改进、革新因素。
第八条 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中,对加速进口设备、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等的国产化有改进性方法、措施或革新方案、设计的,可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但实施涉外技术合同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第九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提出者所在单位不能采纳时,可向外单位提出。采纳单位对提出者应视同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 奖金评定标准
第十条 职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者进行的技术改进,应经过企业、事业单位的实施,并取得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实际成效,方能获得奖励。
第十一条 对被采用的、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分为五个等级:
奖励等级年节约或创造价值奖金额荣誉奖
一100万元以上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1%计算奖状
二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1.5%至1%计算奖状
三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2%至1.5%计算奖状
四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3%至2%计算表扬
五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4%至3%计算表扬
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含本数。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年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指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其计算方法是自采用之日(应理解为实施后见经济效益之日)起,按十二个月计算,可以跨年度。实施费用的分摊办法,由采纳单位自定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
第十三条 节约价值计算方法是:
前款各项中所称的工艺改革费用,是实施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为改革工艺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工艺改革后需增加的费用支出。工艺改革费用中属于添置固定资产的,按其折旧年限平均分摊,其他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所称的物资单价,是指计算期内的国家牌价。没有国家牌价的物资,按实际价计算。如系替代材料,其单价应为替代前、后材料的单价差。
第十四条 新工艺创经济价值计算方法是:
前款中所称的新工艺产品的成本指工厂成本,新工艺半成品的成本指工厂内部核算成本,均包括工艺改革费用。
第十五条 新产品、新花色创经济价值计算方法是:
前款中所称的单位产品税金为销售单价×税率。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新产品,在计算时仍按原规定计算税金。
第十六条 技术服务等其他方面创经济价值,由各行业根据具体情况自定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对被采用的、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如有关管理、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根据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用评分方法决定奖励等级。
第十八条 有关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的评分标准是:
(一)解决问题重要性
解决重大问题35分
解决重要问题25分
解决较重要问题15分
解决一般问题5分
(二)应用范围
应用于全单位20分
应用于中层单位15分
应用于基层单位10分
应用于个别岗位5分
(三)进步水平
全国范围内进步40分
全市范围内进步30分
局或区、县范围内进步20分
本单位内进步10分
第十九条 对被采用的、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按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标准计算出解决问题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三个单项分数的总和后,再按如下对应标准决定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 总分数
一 85~95
二 70~84
三 55~69
四 40~54
五 25~39
各奖励等级的奖金额与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相对应。
第二十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实施前,实施单位的工时、原材料、燃料消耗指标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按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一等奖以下的均提高一个等级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移植、推广国内已经应用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对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降低一个等级给予奖励;属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第五等级的,可按该等级奖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第二十二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经评审确定作为技术储备的,采纳单位应在本办法第十一条中第五等级的限额内酌情给予奖励。
作为技术储备的项目如以后投入实际应用,应当按照应用后的经济效益大小,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实际应用后发放奖金时,应当剔除已经先行发给的奖金额。
第二十三条必须实施若干年后才能一次性见效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如建筑工程等),可预先估算其节约或创造价值的总额,除以实施年限,作为该项目的年节约或创造价值。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二十四条 奖金应及时发给,必须实施十二个月后才能实际累计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项目,应从实际累计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发给奖金;可以预先计算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项目,应从决定采纳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给奖金;必须实施若干年后才能一次性见效的项目,应从估算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给奖金的三分之一,待全部节约或创造价值实现后,补发差额部分。
第二十五条 个人提出或完成的项目,奖金全部发给本人。如本人已调离采纳单位的,采纳单位应负责将奖金、奖状转发本人。
集体提出或完成的项目,应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奖金,主要提出者和主要实施者的奖金不应少于奖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第二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党委书记(或总支、支部书记)、厂长、经理、院长(所长)、工会主席等领导人员提出或参加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其奖励等级的评定和奖励办法应报送上级部门核准。
第二十七条 对提高工效和降低物质消耗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原工时和物资消耗定额可给予六个月至一年的保留期,在保留期内,应继续发给超产奖和节约奖。
在特殊情况下,采纳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延长或缩短保留期。
第二十八条 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励条例的评审条件时,应当按照奖金额较高的条例给予奖励;一个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经再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再次发放奖金时只补发差额部分。
内容相同的合理化建议,以在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的登记表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奖励领先递交者。
第二十九条 奖金由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采纳单位支付。企业单位支付的奖金不纳入工资总额,在生产成本费用中列支;事业单位支付的奖金,单位有收入的在收入提成中列支,单位没有收入的在事业费中列支。
企业、事业单位在列支奖励费用时,可以适当提取评审活动经费。
第三十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提出者获得奖励后,其获奖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评审机构与程序
第三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建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副厂长)、工会主席以及生产、科技、财务、劳动工资、质量监督、企业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第三十二条 在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之下可以设立或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每年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或监事会报告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采纳、实施、奖励等情况,回答代表或监事提出的问题,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登记表》,必要时应附有图纸、数据、资料等。
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应及时进行评审,决定是否应当采纳,并给提出者明确的答复。答复期限为,一般项目不超过一个月,重大项目不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四条 采纳单位关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的评审工作,首先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包括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说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进行,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进行计算,或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评分。然后由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决定奖励等级和奖金额。
在按前款规定决定奖励等级和奖金额以前,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计算结果还须由采纳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三十五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奖励等级由采纳单位自行审批。其中属一等奖、二等奖的应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实施费用,企业单位计入生产成本(商业企业计入流通费用),事业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构成固定资产的实施费用,企业单位在更新改造基金中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三十八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对已经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必须加强管理,有关设备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维护,未经原审批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拆除。
第三十九条 对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高而本单位无法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应报上级部门研究处理。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及其成果可以通过技术市场进行转让。转让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市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每年对本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评审、实施、奖励情况进行汇总,并抄送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
(一)原则:全面评价原则、全程评价原则、全员评价原则、公开、公正、客观原则。
(二)方法:
1、候选人条件。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2)家长推荐。(3)各学科的学习达到优秀的等次。(4)获得班主任及五个以上任课老师的推荐。(5)第一学期获得“梅、兰、竹、菊”任意一项奖励,或者是第二学期“梅、兰、竹、菊奖学记录卡”获得奖章总数在全班前八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作为英才奖励的候选人。
2、评选程序:
(1)班主任根据条件确定班级候选人。
(2)班级候选人在班级进行2分钟演讲,全班投票评出2名年级候选人。
(3)年级级组长组织年级候选人开展演讲答辩会(由行政、教师、家长组成评审团)。
(4)年级级组长根据“成绩计算方法”选出3名“英才奖”学生。
3、计分方法:
(1)争章卡的成绩占40%。
(2)演讲答辩的成绩占30%。
(3)获奖加分30%。
注:a、以上奖励必须是由教育部门、政府部门组织的正式的比赛,如果是其他部门组织的只取实际分值的50%。b、市、学校十佳少先队员按市、学校一等奖计算,优秀的按二等奖计算。
学期末由xx市雅居乐雍景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学校组织获得英才奖励的学生到香港、澳门或各省市地区富有教育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地方,交流学习,游历名山大川,领略风土人情。
梅:属综合类,奖给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兰:属学习知识类,奖给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学生;
竹:属创新类,奖给有探索求知精神、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学生;
菊:属体艺类,奖给有艺术特长或者是有体育竞技能力的学生。
每项每班两名,发奖牌一个。
每月评选文明礼仪之星、进步之星、功勋之星一次,每班级(中队)每项各1名;每学年评选十佳文明礼仪之星、十佳进步之星、十佳功勋之星,全校每项各10名。
评比要求:
1、文明礼仪之星:文明礼仪规范,当月没有被扣分,且通过班级(中队)投票评选出来。
2、进步队员:是指原后进队员,当月经过努力有明显进步的,且通过班级(中队)投票评选出来。
3、功勋之星:当月的好人好事受到家长、社会表扬的队员;在区级以上(包括区级)的各项竞赛评比活动中获奖或在报刊、杂志上及各种新闻媒体上有文章发表,有事迹报道的队员都可被评为立功之星。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
1.德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关心别人,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模范地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考核等第为优。
2.智育:各门功课学习刻苦、认真,语、数、英学期成绩优秀。其它学科考核成绩均不低于良好且最多只有两门考核成绩为良好。
3.体育: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两课两操,身体发育正常,体育达标,体育成绩良好,视力与上学期相比不下降。
4.平时能够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和家务劳动,并得到有关人员的认可。
三好学生的评比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每班30%。其评比程序是:对照条件,学生民主推荐(或学生自荐)确定候选人——班主任征求各学科教师意见确定名单——学生无记名投票——教导处审批。
1、优秀班(队)干,根据工作的积极性及成效,开展投票选举占班(队)干50%。
2、全勤奖:一学期迟到不超过3次(含3次),无请假与旷课、早退现象;优秀少先队员,每班15%;卫生小卫士,每班3名;友爱小天使,每班3名;纪律标兵,每班3名。
一、班(队)课是班主任(中队辅导员)按《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和学校德育、少先队工作要求对全体学生进行整体教育的重要课程。
二、班(队)课是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班主任(中队辅导员)的重要职责,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必须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备好、上好班会。
三、开学初,德育处、少先队下发每学期班(队)课计划,按要求并根据本班级(中队)的实际情况安排班(队)课内容。
四、学校规定,周三下午第二节课为班(队)课(单周为班会课,双周为中队课),要求每学期要上好10次主题班班(队)课,要有详细教案,形式生动活泼,讲究教育实效。
五、班会不得被文化课占用。如班会被临时紧急任务冲击,必须及时补上。
六、德育处、少先队随时对班(队)课予以检查,并定期组织班(队)课的听课评比活动,每学期有一次大型的主题班(队)课观摩活动,以达到相互交流和促进的目的。
七、德育处定时检查每位班主任(中队辅导员)的班(队)课备课情况,并进行评比。并列为班主任评估内容之一。
八、班主任无故不组织班会的,经检查发现后要做旷职旷课处理。
一、红领巾监督岗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参与到学校的各项管理,督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实行,促进校风建设。
二、红领巾监督员由大队干部担任。
三、红领巾监督员的工作实行地段负责制,必须定时上岗,值岗时间必须佩戴值日标志,认真作好监督记载。
四、主要监督内容:文明礼仪、课间纪律、大课间活动(早操)、各项路队纪律、早读和午读纪律、班级清洁卫生、眼操质量。
五、在监督过程中,监督员遇到重大事件或难以解决的困难,应及时与值周、值日教师或大队辅导员联系,妥善解决。
六、红领巾监督岗工作由大队部统一负责和领导,实行周一例会制度,大队部每周总计一次,及时公布监督情况。
七、红领巾监督岗记载情况将列入中队实绩,作为月文明班级(中队)及期末先进班级(中队)的评比内容。学期结束,对表现突出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队员,大队部有权及时调整。
一、学生应自学按学校规定时间到要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凭医生或家长证明向班主任请假,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事后办理补假手续,无正常理由的作旷课论处。
三、学生请假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二天以上,七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七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一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四、学生请假到期满后,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继续请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三、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四、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五、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六、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八、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九、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十、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一、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二、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三、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四、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五、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六、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要努力做到。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作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七、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八、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九、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十一、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十二、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十三、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十四、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十五、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十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对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十七、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十八、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十九、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二十、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咽、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升国旗要敬礼唱国歌要肃立
尊长辈爱幼小孝父母遵教导。
会使用文明语遇外宾要知礼。
帮残疾乐助人不打架不骂人。
要诚实不说谎损公物要赔偿。
捡东西要上交借东西要归还。
不挑吃不挑穿惜粮物节水电。
爱整洁常洗澡勤刷牙习惯好。
不旷课不迟到对老师有礼貌。
上课时用品齐敢发言多动脑。
做作业写工整按时完卷面净。
广播操要做好炼身体争达标。
保视力做眼操三个一要做到。
集合时快静齐做值日要积极。
个人事应自理家务活要学习。
衣和物放整齐学做饭会洗衣。
过马路走横道乘车船要买票。
买东西按顺序看影剧不吵闹。
保古迹爱益鸟护庄稼爱花草。
迷信事要反对坏书刊不去瞧。
烟酒赌不能沾不玩火防触电。
好与坏要分清坏行为敢斗争。
好习惯早养成有教养益终生。
一、早晨准时起床,动作迅速,整理好房间,佩戴校徽,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
二、整理、带齐学习用品,离家时向家长告别,上学途中遇到老师、邻里长辈、同学要问好,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追逐吵闹。
三、准时到校,每天第一次见到老师、同学问好。
四、因故不能到校上课应请假;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不能随便离校,如需中途离校应向班主任请假。
五、到校后,要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课桌椅,然后自觉按规定打扫卫生包干区或参加早晨体育活动。
六、举行升旗仪式时,要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升旗、奏国歌时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
七、认真做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早操要按照口令使每个动作都到位,做眼保健操时要闭眼,按照口令按准穴位认真做。
八、上课时要认真遵守《小学生课堂常规》。
九、课间宜进行散步、望远等活动,不奔跑追逐,不大声叫喊,上厕所讲究文明,保持厕所清洁。进办公室要征得老师同意,不随便拿老师办公桌上的东西。
十、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欺侮小同学,与同学交谈要讲普通话,注意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十一、爱护学校公共财物,保护学校花草树木,自觉注意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值日生工作和学校大扫除,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
十二、认真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或体育训练,不无故缺席。
十三、中午放学时,不争先恐后抢道,在学校食堂用餐时要有秩序,不在校园内边吃边玩,剩饭菜渣不随地乱抛,回家用膳的学生要准时返校。
十四、午间适当休息,不高声喧闹,不上街游逛,饭后体育活动应有节制,夏季要按规定安静午休、午睡。
十五、按时、按质、按量独立完成当天的作业和其他学习任务。
十六、见客人或其它学校教师来校,要热情、礼貌,要问好,不围观,不窃窃私语。
十七、认真参加学校的集会,遵守会议纪律。
十八、放学后,值日生应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关锁教室门窗,离校时要和老师说“再见”,按时排队回家。
十九、晚饭前适当游戏。但是,不玩火,防触电、防溺水,不做危险性游戏;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搞好自我服务,常为邻里、烈军属、孤寡老人做好事;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勇敢机智地进行斗争。
二十、晚饭后,认真作好预习复习工作,独立完成家庭作业,适当观看适合小学生的电视节目和书刊。
二十一、睡前与家长交谈一天的生活、学习情况与心得。
二十二、按时就寝,不躺在床上看书、看电视。
一、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行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行礼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鞠躬礼;课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房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向老师、同学道别。
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回到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八、对待老、幼、妇、残、孕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九、递送或接受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十、参加集会守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一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精神,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校内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各类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1、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2、形成竞争机制,提高竞争意识。
1、优秀学生。
品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校内外表现如一。有理想、有进取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意志坚强,举止文明。期末思想品德评定等级为优秀。
智育: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效果明显,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期中、期末的成绩考试科目均在85分(含85分,含85分,语文可适当放宽到80分以上)以上,考查科目均在85分以上。
体育:坚持锻炼并有自锻能力,体育成绩为优秀。
劳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大扫除工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和心理均健康。
2、优秀学生干部。
(1)必须符合优秀学生的条件。
(2)担任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忱;工作效果良好;在班内有一定威信,能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评选范围为班委会、团支部成员。
3、“校园之星”单项奖。
在文学、文艺(音乐、绘画)、科技、体育、文明、助人、劳动等方面有专长或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且各门学科无不及格者。
1、各项奖励均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候选人按规定填写登记表。
2、候选人征求班主任、各任课老师意见。
3、年级组评定,政教处审定。
1、学校各类表彰的学生均应在班级、年级表彰基础上产生。
2、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
4、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以臻完善。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鼓励集体或个人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努力进行技术革新及技术改进,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快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凡集体或个人提出的有关改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关改进日常工作或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以及其它有关的科技成果,经实际应用后,使某一单位的工作或生产取得显著效益的,均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包括:
(一)科学技术管理(包括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工作的改进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工业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的改进及发展新产品;
(五)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改进提高;
(六)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的技术措施;
(七)科技情报、标准、计量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奖励,应当贯彻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发给奖状和奖金。
返回。
第六条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的奖励,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作用意义和技术难度的大小分为四等:
奖励等级奖金额荣誉奖。
一等一千至二千元奖状。
二等五百至一千元奖状。
三等二百至五百元奖状。
四等二百元以下表扬。
对借鉴或采用国内已有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技术改进并取得成效者,应当根据其效益降低一个奖励等级。
第七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经高一级奖励机构再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发放奖金时,只补发差额部分。
第八条集体完成的项目,其奖金应按各人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
第三章审查和处理。
第九条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由行政负责,吸收技术、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负责本单位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项目的评议审定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对已采纳并取得成效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措施应当根据规定及时实施奖励;对未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措施,应该向建议人说明未采纳的原因。
第十一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等级的确定,由采用单位审查批准并授奖;其中一、二等奖项目,采用单位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部内司局级单位(电影系统由部电影事业管理局先统一归口)及部直属处级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一、二等奖项目,应报部技术局备案。
第十二条奖金和奖状由采用单位发放、授予。企业单位支付的奖金计入生产成本,非企业单位支付的'奖金在事业费或收入提成中列支。
第十三条本单位无法处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可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
返回。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协调解决所属单位在项目评审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第十五条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及荣誉者,应当由授奖单位撤销其奖励及荣誉,追回所得奖金;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技术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技术局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4年公布的《广播电视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返回。
附:《广播电影电视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规定。
申报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填写并报齐应有的附件,否则一律不予受理。除特别注明的条款外,在申报时均应填写,不得漏填。
一、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申报书的规格为标准16开纸,竖装订,不加封面。左边留25毫米作为装订用,填写字迹应工整,有条件的最好打樱申报书及其附件一式两份报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局科技标准处)。初审通过后,按通知要求份数补送申报书及有关材料。
二、《建议密级》由申报单位依据“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填写。
三、《批准密级》由部技术局依据“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对建议密级进行审核后填写。
四、《部级序号》由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填写。
五、《项目名称》应简明、准确,与该项目成果登记的内容一致。一般不准用代号。
六、《完成单位》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作出贡献的单位。
七、《主要完成人员》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有较大贡献的个人。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五人,并须按对成果贡献大小顺序排列。如确有困难,可按姓氏比划排列,但应注明。
八、《任务来源》指所申报的项目是属于哪一级计划内安排的或任务下达单位或委托单位。
九、《计划编号和名称》指所申报的项目在科技计划中的编号和名称。
十、《研制工作起止时间》指该项目从开始研究到成果通过鉴定的时间。
十一、《成果用于实践时间》指成果正式应用于实践的时间。
十二、《基层申报单位》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基层单位。
十三、《组织鉴定单位》指该成果鉴定时的组织单位。
十四、《申报部门及日期》指基层申报单位所属的厅(局)级单位提出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日期。每次申报奖励项目受理截止期限以邮戳为准。邮戳不清的,以收到日期为准。
十五、《申报等级》指该项目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奖励等级。
十六、《批准等级》指经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定并经部批准的奖励等级。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三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杜绝“三违”、“三麻”现象的发生,主动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公司安全工作平稳态势,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特制定的如下安全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1.在日常工作与检查中发现一般事故隐患,且及时处理上报的奖励20元;
2.在日常工作与检查中发现较大事故隐患,且及时处理上报的奖励50元;
3.在日常工作与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及时处理上报的奖励100元;
希望我公司广大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公司将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认真评定分析每条合理化建议的价值,一旦核实采纳,公司将按上述奖励办法及时兑现。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四
薪酬激励作用是无需质疑的,在我国经济不很发达的现实情景下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个人尊严和社会地位的象征。薪酬激励要体现岗位价值,体现内外公平性。
业务骨干往往担任着重要的工作职位,按理说,职位重要就应当多拿钱,但鞭打快牛的企业中,薪酬往往平均化,薪酬纵向之间拉不开差距,横向之间也差别甚小,这样就让业务骨干们感觉十分不公平,挨鞭子也是无奈之举。
实现薪酬内部公平的手段就是职位评估,根据职位要求的本事、复杂性、职责、任职条件等诸多因素进行评估排序,薪酬按照排序结果进行定档定级,这样职位薪酬就会有很明显的差距,不一样职位的薪酬高低相差会有数倍甚至几十倍之多。这样,业务骨干们不再是“干累活,吃瘦草”,此刻是肥草伺候。
职位价值从薪酬上得到体现,业务骨干们就会认识到自我的职责重大,挨鞭打也是也不容辞的事情。同时,职位评估构成了宽带薪酬,让他们明白努力后有更高的收入,他们会更有奔头。
当然,薪酬排序不能关起门来进行,还要参考市场水平,不能让业务骨干看到外面世界的草更肥,萌生去意。企业要根据员工的流向,即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市场薪酬调查,供给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这些骨干们才会心无旁骛,安心效劳。本企业的草肥,说不定外面的优秀人士也会跑进来。
根据企业战略发展和职位要求,给每个业务骨干设计相应的工作目标。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就会朝这个方向努力,从而实现自我超越和自我管理。
目标管理的配套措施是绩效考核与浮动薪酬或奖金的设计,根据目标完成情景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浮动薪酬和奖金实行联动,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付出与回报真正成正比,薪酬就会根据人员的实际贡献拉开差距。这样设计,业务骨干们虽然目标层层加码,但收入也节节上升;本事弱的人悠闲自得,但没有草吃。
这样经过奖优惩劣,企业的不良风气会迅速改变。在那里,科学的目标和考核是奖惩的主要依据,目标要完善,不是高不可攀或轻而易举就到达,要跳一跳才够得着,衡量绩效的标准必须是公平的和客观的。经过目标和考核设计,把组织目标贯穿于每一个人身上,这样,不仅仅骨干能够进取地再接再厉,那些本事弱的人也会“不用扬鞭自奋蹄”。
激励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作为企业的业务骨干,他们往往有很强的个人成就感,对自身的价值实现十分看中。而薪酬增加到必须高度,就会出现激励弱化现象,无法进一步激发人员的工作热情。当然,对很多我国企业来说,这一高度还远未到达。
这时,企业能够从组织发展战略出发,根据业务骨干的个体不一样和具体要求,设计有针对性的激励方案,经过给予适宜的晋升、赋予更大的职责、供给尽可能多的培训机会、送以股权期权、设计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例如:技术人员的多通道职业生涯规划等方式。帮忙他们实现自身价值。
当然,这一切都要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要与价值、贡献等直接挂钩,同时坚持公开透明,让人员事先清楚明白,这样,业务骨干们虽然挨鞭打,但一想到期望就在不远处等着他,他就会信心百倍,勇往直前。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五
按照集团公司“争做主人翁、打赢生存战”这一工作主线,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当前的严峻市场形势,明确自身的工作责任,紧紧围绕公司铁前降成本、钢后打品种、工序降低加工费的三条工作主线,继续深入挖掘职工的智慧潜能,在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技术改进、小改小革、修旧利废等方面的提出意见、建议,为全面完成20xx年生产经营目标献计献策、加油助力。
20xx年1月-12月。
每月初由基层单位组织收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并填写《合理化建议申报表》(附表1),平时单位也要随时接受职工的合理化建议的投送、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活动的常态化开展。
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收集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要组成专业评审工作组,认真搞好审核评定,并按评比标准进行奖级评定。对征集的合理化建议要进行分类划分,对确定可实施的,填写《合理化建议立项表》(附表2),组织具体实施;对不可实施的建议要说明原因,及时反馈给提建议者,并做好原始资料的留存。
每月5日前,由各基层工会填写《月份合理化建议评比结果申报表》(附表3),报公司工会审核认定后,领取奖金即可发放。
对于可实施的合理化建议,由本单位自行组织立项、实施。实施的结果要在《合理化建议立项表》中记录完整,并注明完成时间。对于重要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单位不能执行完成的,可以在公司层面立项,上下共同组织实施。
对实施完成并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由各基层单位进行实施奖励,并报公司工会备案。(奖励标准见后)。
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开展情况、建议落实情况、创效情况以及奖励情况等要在本单位、车间、班组中予以公示。
1、可行性。所提合理化建议在实践中可以实施,具备实施条件并具有实施价值;
3、先进性。所提合理化建议能有效改善现有的工作状态,促进本单位(或本系统)现有工作质量、工作水平的改进、完善和提高。
奖励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职工提出建议且认真填写《合理化建议申报表》的,经评审为不可行的.建议,每条建议奖励20元,以资鼓励;二是经评审后可具体实施、立项的,按一、二、三等奖进行评定,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元/项,二等奖60元/项,三等奖40元/项,数量由各单位审核评比确定。
为确保评比质量,要求各单位在评比中按一等奖不超过总评奖数量的10%,二等奖不超过总评奖数量的30%的标准进行把握。在奖级的评定上要客观实际,达到哪个奖级的标准就评定为哪个奖级,避免重复上报、不管质量随意上报、不符合建议标准上报等现象的发生。
100万的,奖励3000元;年创造经济效益在100万以上的,奖励5000元。创造经济效益的认定由单位相关科室予以确定,奖励等级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创效情况自行评审认定,奖金在各基层单位工会经费中列支。全年活动结束后,公司工会将对各单位奖励情况进行复查,对符合奖励标准和规定的,经公司工会认定后,将奖金一次性拨付给基层工会。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合理化建议活动是群团组织融入生产经营的有效活动载体,各基层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宣传和发动,要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发动,抓住重点。各基层单位要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宣传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不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要把活动的重点放在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上,突出活动的参与性和广泛性,不断提高合理化建议的质量,真正把职工的工作热情调动起来。
3、选树典型,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在合理化建议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的选树和宣传力度,在全体职工中积极营造“全员深挖潜,全员促减亏”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氛围。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营管理改善,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精神,制定本方案。
合理化建议是指结合公司实际,在生产经营、科技进步以及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提出的完善和改进的方法、措施或所做出的改进和革新。合理化建议应同时具有先进性、可行性、效益性。
(一)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由主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其职责:
2、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对建议的先进性、效益效果和推广应用可行性作出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改进建议。
(二)评审委员会下设电气、机械、工艺、工程、管理等专业评审小组,其职责:
(三)评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规划发展部。其职责:
1、负责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立项及管理。
4、负责组织考核与奖励工作。
(一)项目立项。
1、集中立项:公司合理化建议项目每半年集中立项1次,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按统一表式和格式(见附件2)于上、下半年第二个月(2月、8月)的10日前报规划发展部。
2、临时立项:对已实施但未立项的项目,各单位可于项目开始实施后的第一个月月末补报立项。
3、为保证合理化建议成果的真实性,凡未立项的合理化建议,公司原则上不予成果评审。
(二)项目实施。
1、员工向本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由本单位组织评审,做出是否采纳结论;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实施过程记录和分析,作为成果申报的重要依据。
2、员工向公司或本单位以外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规划发展部,由规划发展部提请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公司评审确认后,责成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项目检查和验收。
1、申报一、二、三等奖项目,要求项目从立项并实施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30日以前(2月份,28日前),按规定格式(见附件4)填写项目进度和实施情况,由项目牵头单位统一汇总报规划发展部备案。
2、公司每季定期对申报一、二、三等奖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其他项目进行抽查、核实。
3、对未按规定报送实施情况或经检查、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项目,取消或降低成果奖励等级。
(四)项目评审和奖励。
1、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设成果奖和优秀组织奖,每半年评审、奖励1次。
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能源中心、物流中心、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7家单位,申报公司四、五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由单位自行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规划发展部备案,每季度兑现一次奖励。
其他单位所有奖项均由公司统一组织评审。
2、每年1月、7月底以前,各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上、下半年合理化建议评审工作。
申报一、二、三等奖的项目需经公司财务审核后按规定表式和格式(见附件3)报送规划发展部。成果需附总结材料(需要图纸、资料和相关数据说明的应附在总结材料中报送),申报表和总结材料要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3、每年2月、8月底前,规划发展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并根据项目属性分别邀请专业评委对入选项目进行评审。其中,申请一、二、三等奖项目,要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项目负责人及单位主管业务的厂(部)长要参加现场评审工作。
4、每年3月、9月中旬,规划发展部根据各专家评委的评审意见,形成上一个半年度合理化建议成果奖励等级初步方案。
5、每年3月、9月下旬,公司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对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说明,提出成果获奖初步方案,经审议通过后,报公司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6、每年3月、9月末,公司发文公布上一个半年度合理化建议获奖项目,并对获奖项目实施表彰和奖励。
1、成果奖: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四等奖1000元,五等奖500元,优秀奖200元。
2、组织奖:2000—5000元,每半年评选1次。基本条件:单位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有序,组织得力,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到位;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性高、申报项目多,建议成果经公司主管单位审核、评审委员会审定,取得的经济、管理效益较大。
3、四、五等奖及优秀奖奖金总额严格按预算控制: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能源中心、物流中心、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每季度各1.5万元;公司其他单位每季度合计2万元。
(二)经审定,项目实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对公司生产经营、科技进步、企业文化建设等做出了较大贡献的,公司设立特殊贡献奖,其奖励标准由规划发展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三)合理化建议奖金从各单位成本中列支,由各单位按规定统一到公司财务部支取。用于合理化建议项目评审、技术咨询、活动交流和表彰先进等费用按获奖项目奖励金额的10%列支,由公司另行划拨。
(一)项目成果应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一、二等奖成果。
(二)合理化建议成果可计算经济效益的,计算要真实、客观,其数据须由财务部门认可、单位领导签字。
(三)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管理,做好本单位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组织,负责本单位合理化建议台账的建立,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以前报规划发展部备案。未做到,取消该单位参加优秀组织奖评先资格。
(四)下列“建议”申报后公司不予受理:
1、属于本身职责范围,由于认识深入和技术熟练程度提高,使工作效率、产品质量得到提高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包括本职工作范围之外的指令性任务的。
3、公司或本单位已有方案和计划,被列入公司计划安排实施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4、由于上级变更设计原则或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所引起相应变更设计的。
(五)下列“建议”不属于合理化建议成果:
1、建议内容不具体,无推广价值的。
2、技术或方法趋向落后,效果不明显的。
3、违反环境保护或安全技术规程的。
4、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
(六)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应由参加单位共同协商,统一申报内容,并委托主要实施单位进行申报。
(七)合理化建议奖金严格按“谁实施、谁受益”原则进行分配,严禁各单位出现“搭车分配”和“平均主义”等奖金分配形式。
1、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应严格在项目参加者中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实施人员奖金占比不得低于70%。
2、个人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人所获奖金不得低于奖金总额的60%。
3、各单位合理化建议奖金发放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司每季度定期对各单位项目奖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取消相应奖励。
(八)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公司授予荣誉证书,荣誉证书作为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测评、评先、职称以及晋级的重要依据。其中集体完成的项目,证书授予课题组,记入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实施人员档案。
(九)申报成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申报并获得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对于成果不实的,取消所得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并给予项目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
本方案由规划发展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制度和文件与本细则有悖的,执行本方案。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七
为了配合公司人员招聘工作,最大限度的开拓人员招聘渠道,公司大力提倡在职员工进行内部推荐,并给予内部推荐的员工一定的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1、推荐新员工入职,被推荐入职工作满三个月,可享受奖励,三个月内离职的不享受奖励。被推荐人由推荐人直接推荐,且无其他中介费和服务费产生,按50元/人进行奖励。
2、提供人力资源中介公司、学校、人才市场或第三方渠道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底,累计招录用5人(含)以下,一次性奖励100元;累计招录用5人以上,按20元/人给予奖励。
3、新员工入职后在公司内提升到管理层的,奖励推荐人100元。
1、推荐人事先到服务中心经理备案,被推荐人按公司规定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2、办理入职手续完毕,公司开具《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一式两份,被推荐人手执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
3、被推荐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服务中心经理统一申报奖励,并附带员工所执《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作为奖励凭证。
此方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最热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汇总18篇)篇十八
一、规范选拔机制,提升管理能力。首先要完善班组长任用机制。明确班组长任用标准条件、产生办法和聘任方法,规范班组长选拔程序,选拔优秀的班组长。其次要健全班组长人才激励机制。拓宽用人渠道,把班组长纳入企业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有条件的要送到高等院校培养。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班组锻炼,推优评先要向基层班组长倾斜,并应占有一定比例。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员工的安全意识,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开展切合实际、体现班组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培养安全生产价值观,落实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权,实现班组人员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认识转变,提升主观安全生产意识。
四、加强安全管理,实施奖惩考核。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用理想信念教育职工,用形势任务激励职工,用美好前景振奋职工,使班组人员同心协力,增强班组凝聚力;要尊重职工,关心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各类问题。此外,班组管理一定要实施奖惩考核制度。使奖勤罚懒、公开透明、多劳多得的机制在班组内部得以落实。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达标班组活动,对表现有佳的班组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和精神奖励,以鼓励其发挥更大的能效,为企业做贡献;对于表现不佳的人员,要对其进行鼓舞和教育,充分调动积极性,使其在工作中发挥最大的能动性。
班组建设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我们要通过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班组安全教育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维护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廉洁从业,干净做事”是国电的廉洁文化理念。筑牢做人之基,做好以德养廉的表率,历来也不是文字所表达的这样轻松。翻阅时下报刊,收看各档新闻,一些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案例时有发生。在这一个个案例面前,追溯其蜕化变质的轨迹,往往是由思想松懈、不加强学习教育、缺失监督而造成。俗语说“公生明,廉生威”,可见公正公平与廉洁是有连带关系的。比如一个做官的人,首先他必须先廉洁,才会公平,因此而做到办事无私心,干工作不偏心。反之,则一切恰恰相反。强化监督,虽说必不可少,而制度的健全,则更是重中之重。规范的制度从来都是唯一准绳,而绝不能当成是松紧带。严格按照制度行事。才能真正震慑那些心存侥幸和邪念的意志薄弱者,更要做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查处一人教育一群,强化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从而确保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以一种良好的状态在轨运行,这既是企业之福、社会之福,又是民生之福、国家之福。
性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心理。在此笔者认为,要想“廉洁从业,干净做事”,作为人的因素,应从以下的“四自二不”做起。
“四自”即自重、自律、自检、自省。每个生命都是独立而有尊严的个体,只有自己看重自己尊重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摒除内心的私欲,方能清清白白,坦坦荡荡。德为为政之本,做人之基。切不可理解成“得为为政之本”。党员领导干部要想清清白白做官,必须先堂堂正正做人。要理解到做官一时,做人一世。不为官易,不为人难。常怀自律之心,切记以慎促廉。物先自腐,而后虫生。牢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民币“服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讲道德讲官德上明确做人做官的方向,为廉政建设夯实基础。切不可怀有侥幸之心,即使一时得逞,也是“虽有术,但终有限”。而且在廉政建设事业上,也只有硬立地,而没有软着陆。甚至有时官位的夭折,只是外在的悲凉,而人性的泯失,才是无形的内伤。
“二不”即不比较,不计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用事实用行动做好以身践廉。更要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权力不是与他人进行物质的攀比,也不是衡量人生成就的唯一筹码,不要急于把自己的目光投放到旁人身上,尽可能的让眼睛在自己的身上多停留一下,毕竟反省自己比解剖别人更容易一些。要保持勤俭节约的作风,牢记成由谦逊败由奢,不效仿排场,不攀比阔气,要把得住原则,守得住正气,少一点形式主义,多一点实干精神,不立志官做得比天大,而立志事做得比天高。总而言之,面对诱惑、利益让人不敢下手,要靠法律;让人无法下手,要靠制度;让人心都不动,则要靠道德。所以希望大家要常常自重以慎独,处处自律以慎权,时时自检以慎微,刻刻自省以慎欲。不断的充实自己,完善其身,并正确的认识到“清正廉洁”永远是一个正常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正所谓;人因寡欲常颜好,官为清廉梦亦闲。胸中有度是非明,心底无私天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