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是人类对自然资源进行加工和转化的一种活动,它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基础。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们日常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和繁荣。接下来是一些优化生产流程的实用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一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 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 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 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 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 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二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 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 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邻近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 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 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周边环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样式和规范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障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运行保障、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应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疏散行动。
第二十五条 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任务的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相关车辆迅速通行。
应急救援专业车辆的外观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设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未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
(三)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
第三十一条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 2013年 2月 1日起 施行。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三
1、施工单位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程序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项目部要在建设单位,总监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项目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查预案,锻炼队伍,教育职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
5、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理知识,提高职工救援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6、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组织和培训。
7、加强对应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储备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
8、项目部要切实保证对应急管理设备及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9、对重点部位的危险源点及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10、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高改进。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四
工矿企业工伤事故时有发生,也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那怎样避免和减少这些事故除了公司加强管理和教育之外,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
经过xx工伤事故,惨痛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经过学习我深深的认识到:
树立正确的职业观。爱岗敬业,珍爱自我的工作岗位,对从事的职业有一种自豪感、神圣感和使命感。培养良好的信仰。一个有信仰的'人,才会有职责感,忠实于企业,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了正确的职业观和良好的信仰才不会在工作中迷失自我,自觉做到听招呼,守规矩。成为企业放心,领导满意的好员工。
八小时工作制最早由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于1817年提出,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提出了”8小时工作,8小时自我支配,8小时休息”的口号,要求各国制定法律予以确认。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超长的工作时间,会影响职工身体健康以及文化技术水平的学习提高。更会产生疲劳工作,引发工伤事故。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起到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避免疲劳工作,从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率,更好的调动职工的进取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认真遵守分公司实行的标准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集中精神,认真操作,做到不脱岗,不离岗。工作认真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进取主动搞好生产现场和设备礼貌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认真学习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按规范作业,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电。高空作业办理高空作业票。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作业,办理动火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五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 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 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 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专职安 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邻近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 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 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周边环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样式和规范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障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运行保障、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建筑施工单 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应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疏散行动。
第二十五条 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任务的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相关车辆迅速通行。
应急救援专业车辆的外观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设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未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
(三)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
第三十一条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四、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六、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七、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八、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九、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十、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一、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二、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十三、应急管理费用有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十四、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六
1、乡镇安监站负责本乡镇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乡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2、乡镇安监站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及县安监局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5、乡镇安监站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乡镇安监站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乡镇政府和县安监局备案。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乡镇安监站。
乡镇安监站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7、乡镇安监站、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和应急处置技能。
乡镇安监站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本乡镇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标志。
8、乡镇安监站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乡镇安监站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安监局。
10、乡镇安监站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乡镇安监站和有关部门。
14、乡镇政府应当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具体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任务,明确程序和方法,落实人员、物资、经费,组织实施救援。乡镇有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迅速配合,服从指挥,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
15、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乡镇党委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甚至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四条 项目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项目第一负责人领导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其他部门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由项目安全环保部、物资机械部、综合办公室、财务会计部、成本合同部、各分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 项目设置通讯联络、疏散引导、事故抢险、后勤保障、现场恢复等五个专业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一、通信联络组:组长由项目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项目办公室其他成员组成。
二、疏散引导组:组长由项目安全环保部部长担任,成员由专职安全员组成。
三、事故抢救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担任,机材副经理、事故发生作业队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项目工程部长、专职安全员、事故现场工程师、专业工长、兼职安全员、技术工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物资部、机械部、办公室、炊事班等组成。
五、现场恢复组:组长由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由项目工程部长、专职安全员、事故现场工程师、专业工长、兼职安全员、技术工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 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部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两级组成,按事故大小分级负责、集中统一指挥,并服从于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挥。
第七条 为防止出现多头指挥或无人指挥的情况,对项目内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权限明确如下,组长不能现场指挥时由主管副组长依序替代指挥。
一、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由该项目经理负责指挥;
二、一般事故,由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三、较大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四、重大、特大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配合上级负责指挥;
五、特殊或紧急情况,上级可以直接现场指挥,下级必须服从。
第八条 项目应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九条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人员负责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条 项目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 事故应急救援的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
2、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3、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人员、装备;
4、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6、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7、经费保障;
8、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二条 项目要根据项目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在项目开工后每季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演练,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要增加演练次数,并认真评估、总结、修正。
第十三条 项目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十四条 项目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 项目每季度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专项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六条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交质监发[2011]217号)分级标准,将直接经济损失等级修改为下表,其他标准不变:
第十七条 响应程序
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照上述事故划分的等级标准分为二级响应:即项目级――二级、公司级――一级。
2、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项目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同时通过其直接上级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项目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同时通过其直接上级向公司、由公司向局报告,启动应急响应。
4、特殊或紧急情况,上级可以决定提升应急响应级别,或派员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二级应急响应,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其应急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项目经理部在地方公安、消防、海事、矿山、卫生、森林、草原、危险化学品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在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全力协助其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一般事故发生后,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组长(副组长)带队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口头(电话)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应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
二、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通知副组长由其召集组员,立即启动相应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三、根据事故等级类别,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项目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电话报告,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告,重大以上事故可立即越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漏报。
四、事故报告的.内容为:
2、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事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及报告时间等。
五、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2、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3、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六、项目生产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现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项目二级应急响应及派员参与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按权限负责对项目救援工作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协助项目进行抢险救护;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有关指示和命令。
七、项目生产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分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项目一级应急响应及派员参与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按权限负责对项目救援工作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协助项目进行抢险救护,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有关指示和命令。
八、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接到事故报告的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九、信息报告顺序:
第十三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应及时发出警示信息、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如紧急断电、灭火、组织人员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事发初期能够采取的各种紧急有效措施。
二、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亲自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的,必须委派一名副组长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随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执行有关指示和命令。
三、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的程度,确定对本工程的施工局部或全部暂停;对危险源现场实施封闭或交通管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判断并确定是否需要专业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等外部的帮助,确需帮助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联系求救;同时在外部力量到来前,事先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迎接引路、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和现有的辅助救援器材等;在外部力量到来后,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各应急小组人员,要接受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1)通信联络组:负责报警、联络、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疏散引导: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人员清点及疏散,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3)事故抢救组:在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包括对受困或伤亡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4)后勤保障组: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及统计;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行问题。
(5)现状恢复组:负责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对现场进行恢复,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的前提上,组织员工开始施工。
第十四条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启动本项应急预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建议、经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机构确认和批准,决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上一级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第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其对事故的救援、组织、协调应急行动、调查处理、整改补救、报告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第十六条 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事故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向外发布事故信息。
第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领导小组要分析总结本次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在一周内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书面报上级公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切实整改。
第十八条 应急结束后,项目根据《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进行事故和善后处理。并根据调查和应急救援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八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15),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九
工作计划是包罗万象的,不同的人、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职别,他的着眼点和出发点会不尽相同,那么所作的工作计划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喜欢!
在这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工厂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工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工厂将根据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以确保全工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因此,明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永远都没有终点,我工厂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工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
根据省、县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精神,为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着力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和谐土兴镇”建设推进。
二、工作措施。
1、做好防洪度汛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对全镇塘、库、堰、渠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帐,编制好防洪应急预案。二是落实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责任制。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由镇应急办负责管理,各村(居)塘、库、堰、渠的防洪应急预案由所在的村(居)负责制定,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促落实。三是及时排查消除水利设施隐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原则,认真开展水利工程的汛前安全检查和除险加固工作,认真制定年度汛期防洪调度方案,落实塘库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四是提前做好水利应急工作。确保在镇域范围内发生水利工程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依预案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和做好遇险群众转移工作,抢险队伍迅速进入抢险现场进行抢险,确保水库、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农业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及时做好农业预防预警工作。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大检疫监督力度,预防疫情扩散,防堵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建立和健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对有害生物专项防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动植物防疫长效机制和疫情监测预警网络,树立“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新理念,全面落实有害生物防控措施,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3、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一是把应急管理纳入镇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工作,与各村(居)、学校、卫生院、企业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抓好层级责任落实,有效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组织派出所、国土所等职能部门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对镇辖区的企业、商店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彻底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彻底整改,并落实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全年里不出现较大的事故,保证全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及早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及时召开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奖惩。三是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在高火险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落实特殊时期巡查值班制度,组织人员到重点火险地段、山火易发地段、偏僻边远林区巡查。四是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并落实扑火预案,加强扑火队伍的建设。五是加强森防信息沟通联系。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在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各种森林火险信息。
5、切实加强卫生应急机制建设。一是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制定卫生专项预案,为确保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提供保障。二是组织规模适度的综合演练。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的应急意识,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三是大力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通过标语、墙报、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向群众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及时向群众公布预警信息和灾难发生实情,避免和减少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报告。及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切实提高疫情监测和报告的敏感度。
6、提高社会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土兴镇安办和派出所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任务,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节假日和各级重大会议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行动预案。二是抓好应急演练。按要求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分别举行处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洪度汛等事故应急演练。
7、进一步做好全镇消防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制订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土兴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图、重大火灾事故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便于应急操作实施。二是加强模拟训练。充分利用模拟训练设施开展以火灾、泄漏、爆炸、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灾害为内容的模拟训练,加强协同演习。
三、工作要求。
按照《土兴镇镇应急管理综合预案》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单位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及时调整应急队员,分类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2、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镇应急管理预案,引导和指导村(居)、单位(部门)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好应急管理预案;要求各村(居)、单位(部门)落实好监管人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各村(居)、单位(部门)要调整充实应急突击队力量,确保应急突击队成为一支应急管理工作的生力军,根据需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合成演练,确保在处置应急事件行动中能互相协调配合,迅速高效开展处置行动。
4、加强资源整合。加强村(居)、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提高处置应急事件能力。
5、加强科普宣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力度,宣传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做到横向到边(各村(居)和各部门单位)不漏单位,纵向到底(家庭和群众)不漏个人,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
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2__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20__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20__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20__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1.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
根据县安监局和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__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
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今年严格按照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的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以县直部门、乡镇(场、区)应急救援中心为单位,建立行业、辖区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与交警、消防、交通、水利、地震、气象、卫生、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沟通与联系,不断完善辖区应急资源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挥调度便捷、实时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建立与当地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含量。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及时接收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六、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事故灾难应对能力。
1、要积极主动推动企业集中工业园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指导企业针对生产工艺和生产性质,制定演练计划,开展定期演练,形成制度。组织专家指导、协调开展综合性的联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有效地推进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认真组织好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总结演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完善预案。
2、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主动与县消防部门联系,邀请县消防部门指导、参与各类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帮助高危行业的企业建立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培训;指导企业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满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需要。
一、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县安监部门负责建设涵盖危险源监控、重点企业监控、应急指挥、日常业务管理、会议视频系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互联互通;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建立覆盖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的视频监控平台。建成县、企业二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建立各类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支撑系统;建立功能分级决策指挥系统,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监管机构之间数据、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里的重要生产装置、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量身定制”专项预案,做到“一台一案”、“一患一案”、“一源一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耦合性,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之间、企业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之间,以及企业应急预案与企业周边区域的社区、单位、学校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形成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有机衔接的预案体系。非煤矿山(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__、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编制,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或应急管理专家评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加强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普法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加强演练检验预案,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原则,采取仿真模拟、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小型实践演练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通过演练,及时总结分析,查找、改进不足,增强预案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全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周,即6月15日-21日)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于7月5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安监局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未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各项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守,保证通信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旦遇到紧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事故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事故瞒报、漏报、误报、迟报现象。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十
公司上下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重点以开展“五查五反五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和“安全生产月”和活动为抓手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实”字落地努力克服了生产压力大、节假日多、季节变化等不利因素影响严细新实抓安全履职尽责强管理实现了安全生产。现将20安全工作总结及安全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认识,强化管控,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为全公司2015年安全目标开好头、起好步提供了制度保障。
2、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深化。
责任是安全之魂,世间万事成于严、作于实。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年初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各层级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网络。下半年,在全公司上下开展了安全责任重温活动,严格落实年初签订的安全责任状条款,重新明确了各层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将各级管理人员制止“三违”指标、罚款指标及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与工资挂钩,真正发挥了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责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统筹规划,细化措施,安全系列活动成效显著。
精心打造企业安全文化,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在安全生产实践中,我们把安全文化建设渗透到生产的全过程,达到了“物化于行、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效果,营造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遵章、处处有提醒、层层有关怀”的安全文化氛围。一是根据上级《关于全面开展“五查五反五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重新审视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思路,开展了系列安全检查活动,切实增强了忧患意识、“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工作安排,于三月份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组织了“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征文比赛,进一步浓厚了安全生产氛围。三是大力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前制订了活动方案,先后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主题签名、安全征文及“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现场问答”等活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进一步浓厚了安全氛围。
4、多措并举,强化执行,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实施安全检查不断线。我们在安全检查上始终坚持走动查、突击查、回头查、交叉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截至目前,共组织安全综合检查31次,查出的问题均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了整改验收,确保了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二是治理安全隐患不手软。紧紧围绕“人、机、物、环、管、法”六个方面,执行好“班组一班一排查、车间一周一排查、公司一月一排查”措施,及时排查出与季节、现场作业环境变化相关的隐患,确保做到“五落实”,把各项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突出抓好班组建设不放松。强力推进班组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基因”工程,把班组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行班组自治,突出抓好班组长选拔、班组长培训、班组成员素质提高三项工作,成功举办了班组长论坛活动,邀请优秀班组长分享自己的管理经验和心得体会,提高了班组长整体素质,夯实了安全发展根基。四是完善风险预控举措不懈怠。将“一想二看三改四干”真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加强对岗前、岗中风险排查,实行现场交接班,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确保了员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5、制定措施,强化落实,特殊时期秩序持续稳定。为扎实做好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工作,我们实施了恶劣天气领导干部双岗值班制度,要求各单位在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尽量停止用电作业、登高作业、高空巡检等工作。加强了节假日和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等政治敏感期的安全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好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点加强岗前排查和中夜班薄弱时段管理,做好酒精检测工作,密切关注当班人员精神状态,坚决杜绝“三类人”上岗。系统检修的安全、顺利开展与否,关系到下一循环的生产状况好坏,绝对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为此,我们严把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核、学习、落实等各个关口,对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进行了检修专项培训和考试,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四个必须”要求对外委施工队伍进行管理,查资质、签协议、细培训、严监护,特别是加强了属地管理,施工队伍在谁的责任范围施工,责任区单位必须指派技术员以上的管理人员现场盯靠。系统开汽前成立了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条件确认表》并逐项进行检查确认,迎接了市安监局及专家检查,及时报送了《企业开车报告》,最终圆满完成了检修任务。
6、强化培训,务求实效,全员安全素质稳步提升。
我公司始终坚持“培训、管理、装备”并重的原则,坚持把安全培训工作当成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之一来抓,全员、全方位地开展好安全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共计培训员工4552人次,其中组织开展了厂级安全法律法规、消防、职业卫生、应急等15期培训,培训员工2775人次;组织车间级培训41次,培训员工1739人次;完成二级培训38人次(其中复训24人次,初训14人次)。上述培训均按照“一期一档”制度要求进行了存档管理,并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账。二是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各车间利用班前会、安全活动日时间,将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位员工,并充分利用以师带徒、现场确认等方式,进一步做实“手指口述”工作,切实提高了员工操作技能。三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认真吸取了天津瑞海“8.12”事故教训,组织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事故警示片,并利用安全办公会、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等载体,反复为员工讲解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让员工谈感受,使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成为一次震撼心灵的思想洗礼。
7、源头管理,防患未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实现了“零死亡、零伤害、零事故”的安全目标,为全年实现安全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们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做好安全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安全,对公司来说,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公司一切工作的基石。在企业生产经营的系列管理中,安全唯此为大。年初,公司董事长在工作动员报告中就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给全体员工注入了“安全大如天,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在安全与生产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我们全体员工从思想观念上高度重视起来,要有为公司而奋斗的激情与信念,每个人都从心底里真正爱这个公司,将自己切实融入到龙海这个大家庭当中来,为了公司的安全生产,从自身做起,从认真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开始,严格按标准化作业,不断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二、实施目标分解,狠抓责任落实。
制定安全目标,实施责任分解,落实结果考核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根本。每年公司都制定详细的量化目标、细化的方针、措施等,公司总经理与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分厂负责人与班组、员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了目标责任的分解、细化;为强化责任落实,让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目标得以体现,公司领导能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每天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了安全目标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原则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全员管理。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以教育保安全的战略。
从事故致因理论看,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根本要素,而其最根本的是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技能(术)差,是企业安全生产中最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我们实施了以教育保安全的战略。从思想意识上入手,不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员工遵章守纪意识教育,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业务技术、事故应急处理和自我防护能力的教育培训。
1、强化宣传教育,排除思想隐患。思想隐患是安全生产中最大的隐患。排除思想隐患的唯一方法,就是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为此,我们采用多种方法、多种形式,坚持对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安全教育。利用每月的安全生产调度会、每周的工作例会、班前班后会学习事故案例,并及时传达学习公司、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文件、法规制度,以强大的舆论力量营造人人讲安全的积极氛围。
2、抓好安全教育,坚持特种培训持证上岗。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举办安全知识专题培训,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相关能力;三是办宣传橱窗、书写横安全标语、建立安全教育警示牌等形式,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今年来,公司共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通过这些形式的学习宣传,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今年有2名主要负责人、2名安全管理人员、3名特种作业人员、2名危化操作人员依法参加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对上岗、转岗人员能做好三级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做到了作业人员有效持证上岗。
四、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过程监控。
隐患发现在现场,消除在现场。多年来我们坚持以生产现场为重点,加大了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是各分厂每日巡查自检、操作工现场巡检确认等,实施对现场人、物、环境随时控制管理,随时就巡查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公司安排每月由办公室、保卫科、生产部对各厂、部、室进行严格的安全及现场、环境监督检查,认真、细致、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及时以简报形式在公司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并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保证了企业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生产产品种类多,工艺过程复杂,为此加强工艺安全操作过程和装置安全检维修过程的控制尤为重要。强化工艺安全操作过程,重点做好生产系统控制和人员操作管理,生产系统控制重点抓好水、电、人员的综合协调,均衡生产,装置合理匹配,工艺调整优化,杜绝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装置开(停)做到有序、安全、可靠。加强设备安全检维修,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加强检修安全措施管理,严格员工操作规程,连续三年实现大修无一人轻伤,无一起非伤亡事故,开停机顺利、检修效果理想。
五、做好危化品安全运行的监管,提高应急能力。
今年我们又根据相关安全部门的要求加大了对危化品仓库的监管,对公司范围内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重新改造,特别是加大了危化品仓库的监控范围,做到了无间断、无死角。我们还强化了危化品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健全各类工作台账,不管是入库、领用,还是人员出入都详细记载,严格按照要求对台账进行管理。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今年重新修订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综合预案制定了三个专项预案。公司针对部门员工进行了2次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和危化品管理等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生产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和危化品泄漏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情况。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通过演练提高了综合处置能力和全员安全意识。
半年来,我公司迎接派出所、镇安委会检查2次,环保局检查2次,__环保局检查1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危化品检查2次,以及政府部门检查多次。各级单位对我公司的硬件、软件的抽查非常满意,并对我公司综合治安治理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下半年以及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严肃认真不动摇的工作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对企业和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公司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十一
该章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对预案评审环节要求进行了简化,并增加了预案公布要求。具体如下:
1、新《管理办法》中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应当邀请具有相应专业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同时,邀请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评审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新《管理办法》中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建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制定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具体评审方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应急预案评审办法或标准执行。
3、新《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的发布要求,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十二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运输的流程:
1、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装车时,承运双方要当场对装运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司机应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纪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4、卸货时,司机和收货方负责人应在场交接,收货负责人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应同意承运人将车上货物卸下。如发现货损货缺,双方交接人员做好纪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结算凭证上批注清楚、货损赔偿由责任方负责,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收货人不得因货物有损坏、有误差拒绝收货。
5、卸货完毕,收货方负责人在承运方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司机携带运费凭证单到收货方财务部进行本次货物运输运费的结算。司机向公司部门报告运输任务安全完成后返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该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责任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极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十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将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为大家分享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借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霍邱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烟花爆竹物品、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设施工、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火灾、农林水设施设备、集镇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急性中毒等各类事故灾难。
1.4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造成1人以上(含1人,下同)3人以下(不包括3人,下同)死亡(含失踪或涉嫌),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企业、单位、村组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超出第一项范围和跨镇镇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按照《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应急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组和镇直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3)专业管理,部门协作。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事故灾难的救援实施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并服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要作好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建立本系统(行业)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应服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2、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镇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政府镇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镇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人武部、卫生院、民政办、财政所、文化广播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通信信息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治安交通工作组、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人员组成。
2.2应急救援办事机构。
镇安监站是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与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应急救援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6884001。
2.3镇应急救援机构工作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协调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4镇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职责。
(2)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3)承担编制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4)指导各单位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演练。
(5)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并将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和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6)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救援的信息,拟出初稿报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上报。
2.5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职责。
2.5.1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镇人民政府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镇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具体职责是:
(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队伍施救、紧急疏散受安全威胁的人员、控制事故的扩大或蔓延、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确定并安排设置危险警戒线。
(3)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4)向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5)组织救援队伍撤离。
(6)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
2.5.2抢险救援工作组。
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安监站、派出所、人武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具体职责是:
(1)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
(2)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2.5.3通信信息工作组。
通信信息工作组由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通信信息管理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保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
(2)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组通报情况。
(4)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
(5)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
医疗卫生工作组由卫生院和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
(2)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
(3)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4)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治安交通工作组由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参加。具体职责是:
(1)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3)负责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卫。
(4)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
(5)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
2.5.6资金物资保障组。
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由财政所、民政办和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
(2)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
(3)接受社会捐助。
2.5.7新闻宣传工作组。
新闻宣传工作组由宣传办、文化广播站召集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新闻报送方案。
(2)负责拟定新闻报送内容。
(3)负责组织新闻报送工作。
(4)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
善后处理工作组由劳动所、社保所、综治办、民政办组成,具体职责是:
(1)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
(2)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付工作。
(3)指导事故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
(4)负责接待上访人员。
(5)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6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1)企业办:负责工商贸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含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
(2)派出所、司法所:负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其他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3)规划建设办:负责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饰装修,基础设施工程的各类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4)卫生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治药品的组织协调。
(5)民政办: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6)财政所:负责应由市场预测同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的保障。
(7)人武部:参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对可能引发较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县级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县直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越级报告。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落实防范措施。
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应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与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各级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如下:
i级:造成2人死亡(含失踪或涉嫌),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7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ii级:造成1人死亡(含失踪或涉嫌),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3人以上7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2分级响应。
4.2.1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4.2.2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4.2.3当发生i级及以上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根据《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3预案启动程序。
本预案启动程序如下:
(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镇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2)应事故发生地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镇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应急行动。
5.1预案启动后,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
(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5.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的物资、器材等。
(2)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5.3进入工作状态的各工作组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与镇人民政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当发生本组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5.4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以属地为主,凡进入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工作组应服从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
应急终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2)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
(3)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
(4)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6)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由现场指挥组召集各工作组组长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书面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2)镇人民政府接到应急终止请求后,立即召开会议决定。
(3)镇人民政府向现场指挥组和各工作组下达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并抄送县应急办和安委办。
(4)由新闻宣传组上报新闻单位,向媒体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和有关应急处置的情况。
(5)由现场指挥组组织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7.1.1镇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继续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1.2善后处理工作组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
(2)事后补偿、重建、保险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
(3)事发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7.1.3医疗卫生工作组要继续做好对事故污染、疫情和环境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7.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向保险机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3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组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镇人民政府,同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镇人民政府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8、保障措施。
8.1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应急行动预案,报镇安监站备案。
8.2救援队伍保障。
(1)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村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2)大型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镇人民政府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组长单位备案。其它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质装备。
8.3通信和信息保障。
(1)建立应急响应通信系统。各工作组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配备相应的通信、摄影和办公器材。
(2)镇应急救援办公室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指挥监控系统。
8.4资金物质保障。
(1)镇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紧急救援建设规划,镇财政每年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2)各工作组组长单位每年要向镇人民政府上报应急处置队伍、专家组的配备以及物质(器材)的储备、消耗等情况。
8.5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宣传工作,各种媒体给予支持。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企业与所在地村组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
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并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参加培训。
(3)演练。
镇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原则上每年一次。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8.6监督检查。
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十四
县安监部门负责建设涵盖危险源监控、重点企业监控、应急指挥、日常业务管理、会议视频系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互联互通;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建立覆盖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的视频监控平台。建成县、企业二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建立各类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支撑系统;建立功能分级决策指挥系统,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监管机构之间数据、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里的重要生产装置、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量身定制”专项预案,做到“一台一案”、“一患一案”、“一源一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耦合性,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之间、企业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之间,以及企业应急预案与企业周边区域的社区、单位、学校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形成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有机衔接的预案体系。非煤矿山(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xx、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编制,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或应急管理专家评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加强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普法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加强演练检验预案,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原则,采取仿真模拟、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小型实践演练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通过演练,及时总结分析,查找、改进不足,增强预案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全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周,即6月15日-21日)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于7月5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安监局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未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各项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守,保证通信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旦遇到紧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事故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事故瞒报、漏报、误报、迟报现象。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十五
灾害发生后,遵义供电局根据贵州电网公司和遵义市委、市政府关于抗冰应急抢险的要求,迅速行动,将“抗冰抢险保供电”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针对遵义电网面临遵义市及城区大面积停电的风险,遵义供电局紧紧围绕保主网和中心城区供电目标,及时启动了本局的《遵义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遵义供电局抗冰保电应急领导小组和以局长兼任总指挥的抗冰抢险指挥部,建立了安全保卫工作小组、抢险救灾工作小组、电力供应工作小组等7个工作组,明确了各组的职责和任务,安排部署了遵义网区抗冰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应急抢险的需求组建了各专业的应急抢险队伍,共组织一线抢修人员近万人(含支援人员和群众)投入到了抗冰抢险第一线,并且每天组织不少于100人的巡线人员对中心城区主干线路昼夜巡视,指挥部每日根据巡视报告制定次日的除冰和抢修计划,确保了现场抢险修复工作的有效性。
按照《遵义市处置中心城区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程序的要求,遵义供电局向遵义市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进行了书面报告,提请遵义市人民政府宣布“遵义市进入大面积停电应急预警状态”。在大面积停电应急预警信息的发布后,遵义供电局按照预案程序向市政府定时、定点汇报应急抢险情况,并与市应急办等应急机构进行沟通,全面获得政府在道路保畅、地方协助、隐患排除、电源点衔接、重要保电单位、重点负荷安排等方面支持和帮助,形成了全社会齐动员,共同保卫电网保证供电的有利局面。
遵义供电局在积极与发电企业和大用户进行沟通同时,安排好灾害情况下电网的非正常运行方式,针对电网单网运行和薄弱点的特殊情况编制了《遵义电网单网运行期间电网反事故预案》、《中调、遵义地调“联合调度保遵义”事故预案》等应对方案并实施,有效地应对了电网形势的进一步恶化,并做好了启动《遵义电网黑启动方案》的准备。针对冰灾造成的供电薄弱点,为确保供电可靠,遵义供电局制定了《遵义电网“孤网”运行抗冰保电紧急措施》、《确保中心城区供电的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在春节期间遵义供电局派出8支队伍数百人对重要电源线路设驻监视点,局领导亲临工作现场指挥抢险队伍队对重要的220kv线路进行覆冰清除。同时根据城区负荷的情况,还制定了《重负荷线路紧急处理措施》,对负荷过高的线路上的娱乐、休闲场所进行错峰限电,确保了春节期间两城区和各县市乡镇的电力供应。
面对突如其来的冰雪灾害,遵义供电局积极应对,果断启动地区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成立抗冰抢险应急指挥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统一指挥抗冰救灾应急工作,层层落实抗冰抢险应急措施,并通过积极沟通、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武警、交通等社会各界力量全力支持抗冰保电,形成了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良好局面,使救灾工作迅速、严密、有序进行,使得电网得到了高效、可靠地恢复。
最热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心得(模板16篇)篇十六
各位同事们:
大家好!
珍藏。
每当听到或者看到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难免心中感伤。不知是否又有一个家庭在这场事故中破碎,是否又有一个天真的孩子被善意的告知,他的亲人去了很远的地方,却不再回来。他们流泪,我的心又何尝不是久久难以平静,时间也许可以冲淡伤痛,但是却磨灭不了伤痛愈合后的疮疤。
“安全出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假如我们每个人都多一点安全意识,少一分烦躁,多一分谨慎,我们所能维护的将不仅仅是自身的安全,更是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
看着车子一辆辆从身边驶过,我衷心祝福旅途中的人们一路平安,在今后的生活中拥有更多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