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

时间:2025-05-02 作者:影墨

每个人都应该习惯性地写月工作总结,这对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非常重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精选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一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二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

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

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 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

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

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

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

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

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

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

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进度款 ________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

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

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_%。

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协议管理机关备案。

若双方要求对协议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协议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委托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修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

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 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

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 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

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 年 月 日进厂,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 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 天。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

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

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

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 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

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

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

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 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 40的工程预付款 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 30进度款万元余款在完工后 天内一次结清。

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 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 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 。

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 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 。

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991 年 5 月 25 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

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三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进厂,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天。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 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的工程预付款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进度款 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x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 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x舶工业总公司___年___月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

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四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_____》、《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4.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5.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7.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8.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0.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1.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承修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六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_____》、《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4.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5.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7.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8.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0.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1.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承修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七

签约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修理工程单》经双方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的依据。

二、工程价格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三、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修理周期为______天,其中在坞天数为______天。

四、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总加帐工程不超过修理费的10%,其单项工程不影响总修理周期时,修理周期不变。

2.甲方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后提出加帐工程,其修理价格及修理周期另行商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3.减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如乙方对甲方的减帐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五、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甲方付乙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活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固定件为六个月;

2.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质量有问题而引起的故障和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

七、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的预付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乙方凭结帐单由乙方开户银行向甲方开户银行托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甲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乙方核对,如甲方需核对项目时,乙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八、其他事项

1.本船修理期间,甲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2.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乙方施工情况下,乙方支持甲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甲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甲方应大力支持。

5.《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船舶修理标准条款》(第二十二条除外)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告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八

在船舶修理合同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编号:_________

签约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交乙方修理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地方)订立本合同。

共同信守

一、工程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修理工程单》经双方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的依据。

二、工程价格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三、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修理周期为______天,其中在坞天数为______天。

四、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

总加帐工程不超过修理费的10%,其单项工程不影响总修理周期时,修理周期不变。

2.甲方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后提出加帐工程,其修理价格及修理周期另行商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3.减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如乙方对甲方的减帐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五、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甲方付乙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乙方付甲方罚款。

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活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固定件为六个月;

2.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质量有问题而引起的故障和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

七、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的预付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乙方凭结帐单由乙方开户银行向甲方开户银行托收。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

甲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乙方核对,如甲方需核对项目时,乙方应提供方便。

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八、其他事项

1.本船修理期间,甲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2.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乙方施工情况下,乙方支持甲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甲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甲方应大力支持。

5.《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船舶修理标准条款》(第二十二条除外)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告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

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

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

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 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

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第六条 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

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

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

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

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

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

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

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

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

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

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

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 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4、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5、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

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7、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8、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0、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1、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修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九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4.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5.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7.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8.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0.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1.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修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十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_____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进厂,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进度款万________元;余款在完工后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舶工业总公司___年___月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十一

签约单位: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交乙方修理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修理工程单》经双方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的依据。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修理周期为_________天,其中在坞天数为_________天。

1.加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总加帐工程不超过修理费的10%,其单项工程不影响总修理周期时,修理周期不变。

2.甲方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后提出加帐工程,其修理价格及修理周期另行商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3.减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如乙方对甲方的减帐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1.按期完工,甲方付乙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乙方付甲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活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固定件为六个月;

2.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质量有问题而引起的故障和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 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乙方凭结帐单由乙方开户银行向甲方开户银行托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甲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乙方核对,如甲方需核对项目时,乙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1.本船修理期间,甲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2.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乙方施工情况下,乙方支持甲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甲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甲方应大力支持。

4.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5.《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船舶修理标准条款》(第二十二条除外)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印章: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十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进厂,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天。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 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的工程预付款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进度款 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 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___年___月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 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十三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十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进度款________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十五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3.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4.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6.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7.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8.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9.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0.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船舶买卖合同规范模板。

最新船舶修理工作总结(通用16篇)篇十六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进度款________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质量月的成功开展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为企业的质量目标努力奋斗。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质量月活动中一些优秀的案例和成功经验。尊敬的公司领导:今年的
汇报材料是一种将某一事件或工作过程的情况以详细的文字和数据进行记录和描述的方式。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编写和整理的汇报材料样例,供大家借鉴和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心得体会是对个人思想和行为的反思,有助于我们认识和改进自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根据单位的学习部署,我们三个部室在x主任
心得体会是对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一种反思和总结,它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能力。接下来是一些值得阅读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
总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进自己的行动计划,从而取得更好的成绩和效果。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我和爷爷去了苏州博
读书心得的写作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回顾和回味读书的过程,进而提高自己的阅读品味和修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彩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在写作时参考和借鉴。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过程中的挑战、难点和解决方案的总结和概括。这里有一些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活动总结范文,它们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的活动,供你参考。
月工作总结是对一个月内工作情况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文书,它有助于我们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借鉴经验和灵感。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身成长和进步进行总结和归纳的方式。接下来是一些写心得体会的实例和思路,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启发。第一段:引言(150字)。红色音乐作为中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对于公益事业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很多人参加公益劳动活动并发出感慨,“忙碌了一天,虽然累但是心里很充实”。下面,我就来谈谈我
-合作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以便顺利地完成工作任务。以下是一些合作的实用技巧,希望可以对大家的合作能力提升有所帮助。假期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即将要
学校会举办各种讲座和演讲比赛,让我们提升口才和表达能力。以下是一些学校教育方面的专家观点和见解,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角度。一、认真做好每次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干
精心撰写的申请书能够提高申请者与目标机构之间的沟通和理解。阅读一些有关申请书的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优秀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从而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
心得体会是一种将个人经历和感悟转化为文字表达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在这里,我为大家精选了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我开始撰写申请书,希望能获得理想的机会。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撰写申请书,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激发出大家的创作灵感。尊敬的连队党支
做好月工作总结,不仅是为了向上级和同事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更是为自己创造一个自我提升的机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大家可以借鉴和参考。
在工作与学习的过程中,我们都会积累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领悟,这些都可以作为心得体会的内容。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
在撰写转专业申请书时,申请者应注意突出自己的学术成绩和与目标专业相关的经历。请阅读以下范文,以了解一些关于转专业申请书的优秀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尊敬的xx-x领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进行思考和总结的过程。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呈上了一些成功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开拓创新是指在思维上和行动上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所学的知识。阅读这篇心得体会让我受益匪浅,作者的观点和思考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思考的方向。尼采的哲学道路上对其影响最大的是哲
经常性地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我们不断思考和提升自己的能力。通过阅读以下心得体会范文,我们可以从中找到共鸣和启发,加深对于某一主题的理解和思考。首段:引言(100
只有通过总结,我们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将这些经验传承下去。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在我求学的过程中,
优秀学生对待学习任务总是能够保持正确的态度和积极的心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学生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启发。作为班里的一名班长,团支部书记,
在撰写申请书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范文,汲取经验和借鉴,同时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做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展示。通过阅读以下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方法,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合法性。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中使用的合同协议,希望对您有所启发。1.1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思考自己的学习方法、工作技巧和人生态度。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于学习和工作的认识和体验有着独特的见解和感悟,值得我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和分享自己的经验,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指导。下面是一些值得一读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实践科学理论诈骗是一种利用
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和分析,提高我们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灵感和思考。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事物深入思考和探索后的得出的结论和认识。请看以下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够给大家一些关于写作和总结的新思路。橘子洲风景区是湖南省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
通过合同协议,双方可以明确交易条件、责任分配等重要事项。我们搜集了一些国内外著名公司的合同协议案例,供您参考。乙方:_________。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领养
一个好的计划书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步骤,还需要具备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的变化和挑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计划书的典型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计划书的写作
在快节奏的工作环境中,制定工作计划范文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压力。下面是一篇工作计划总结范文,通过参考可以更好地反思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计划能力。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学习和工作生活中的自我总结和感悟,是对经验和教训的理解与反思。下面是一些来自不同领域的优秀人士的心得体会,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学习。近年来,SP渲染
写心得体会是对自己思考、理解和成长的一种自我反省和总结。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得一些灵感。低碳生活是指生活作息时所耗用的能量要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和分析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这是一些有关学习方法和心得体会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对自己的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文字表达。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家的心得体会,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案例学习是一种经验分享和借鉴的方
我在这个项目中经历了很多挑战和困难,这些经历给了我很多启示和教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法则是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某个经历、活动或学习过程所得到的收获和感悟的总结。"心得体会让我明白,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需要用心去做,于是我决定要提升自己的沟通技巧,与他人建立更
培训心得体会是对培训过程中所遭遇的问题和困惑的思考和总结,可以为日后的工作提供宝贵经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我曾经参加了一
报告范文是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需要用到的一种文书形式。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份与您所关注的领域相关的报告范文,希望对您的研究有所帮助。xx市高新区xx公园绿化工程n
报告是一种向上级或下级汇报工作情况或研究成果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报告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
自我介绍是人们在相互认识时,向对方陈述自己身份和经历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联系,我想我们需要做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吧。接下来是一些深入浅出的自我介绍实例,
在教师总结中,可以体现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和引导,同时也能够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请大家阅读下面这些教师总结范文,相信可以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启示和思考。高考已拉上帷幕
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伟大团结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民族团结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下面是一些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来,我国大学生的就
质量月的目标是通过各种活动,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能力。以下是一些企业在质量月期间倡导的优秀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摘要]随着我国土木工程建
写心得体会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开启自己对于学习和工作的思考之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优秀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作为一个党员,我曾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个人经历和感悟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文字表达形式。通过阅读以下范文,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心得体会的写作要点和技巧,为自己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
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隐藏在学习和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下面是一些企业家的心得体会,他们在创业和管理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今天,社区举办了一个第二课堂活动
心得体会是通过对某一经历或活动的思考和总结,从中获取到的宝贵经验和领悟。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我觉得写一篇心得体会对于个人成长和进步
一个好的工作计划书应该具备可行性、具体性和可衡量性等特点,以便实现工作目标。接着,我们将给大家介绍一些实用的工作计划书范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编写自己的工作
发言稿可以通过提前准备和反复修改,让演讲者在台上更加自信和流利。阅读以下这些明星演讲者的发言稿,希望能够激发您在演讲中的创造力和独特性。各位领导、老师们:大家好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一种自我反思和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能力和质量。下面是一些值得一读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帮助。
检讨书可以帮助我们反思错误和不足,从而提升自我认知和改善自身表现。下面是一些小编为大家挑选的优秀检讨书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新的想法和方法。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巩固学到的知识,提升我们的学习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无烟生活是当今全球卫生的普遍趋势。随着
范文范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写作要求和规范,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下面是一些范文范本的实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写作技巧。论下象棋这件事,每个人都需要
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我们更有条理地组织思维,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这里收集了一些关于成长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从初中法律中了解到,从生
每一次的心得体会都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小编特意为读者整理了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借鉴。近日,我有幸参观了
写心得体会是对自己进行反思和总结的一种主动行为,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下面是一些关于写心得体会的建议和指导,希望能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总结。第一段:引言(100
精选范文是经过专业筛选和编辑的优秀写作作品,可以为我们提供写作灵感和参考。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总结。今天我们聆听了xx幼
当我们需要向听众传达重要信息或表达观点时,发言稿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路并提供清晰的结构。借鉴他人的优秀发言稿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发言稿的结构和语言特点。
教师总结是教师与学生之间信息传递的桥梁,通过总结,教师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问题。读一些优秀教师总结的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教育教学的本质和要求,为
理想是一颗永不熄灭的火焰,它燃烧着我们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理想的文章和书籍,其中包含了各种不同领域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分享。尊敬的各位,各位老
教研可以提升学校整体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教研成果展示,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本学期我校以教委办工作要点和学校工
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不同主题的总结思路和表达技巧。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非常实用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提升写作能力。本篇文章将在五
一个好的讲话稿可以帮助我们减少紧张感,更自信地表达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讲话稿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
实践报告还应该包括对所学知识的应用和对实践结果的评估,以便对实践成果进行验证和改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实践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实践报告有所启示。
范文范本的作者经过深入研究和细致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宝贵的学习资源。鉴于大家对写作范文的需求,小编整理了一些典型的范文供大家参考。作为一名资深党员,我深深感受
优秀作文是对人生、社会、自然等各个方面思考的产物,通过作文,可以更好地展示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推荐几篇精选的优秀作文,供大家品味和欣赏。
月工作总结对于个人和团队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写作灵感。从20xx年1月至今,洗衣房基层员工流失
通过月工作总结,可以让我们在工作中找到更加高效的方法和策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借鉴。请大家一起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消化和吸收所读的书籍,拓宽自己的知识和视野。下面是一些著名作家和学者的读后感,他们的见解和分析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思考。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方式。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常见的合同协议范例,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月工作总结是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对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份书面材料,可以帮助我们回顾过去的努力和成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典型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
教案的编写需要考虑到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需求,以便更好地引导他们进行学习。如何编写一份适合三年级学生的语文教案?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认读7个字。选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习惯性地总结自己的经验和体会,这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以下是来自一些名人的心得体会,他们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总结出的宝贵经验,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
租房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为我们的生活和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房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租房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增加自信心,激发积极向上的心态。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提供
调研报告是为了深入了解某一问题或现象而进行的详细调查和研究的一种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研报告范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发
通过培训计划,企业可以培养出更多具备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人才。培训计划是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而制定的详细安排,一个好的培训计划可以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绩
单位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内外部沟通渠道,包括与供应商、客户等的沟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单位文化建设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构建良好的工作氛围。组长:组员:xx
聘用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招聘表现和面试表现,决定是否录用该应聘者。以下是一些企业在聘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分享,希望能启发我们的思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的经验和感受进行反思和总结的一种方式。1.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狼牙山五壮士是新中国的英雄,他们的事迹被赞颂为近现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过去经历和经验的回顾和总结,它对我们的成长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写心得体会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心得体会不仅仅是一篇文字,更是我们对自己成长轨迹的一种见证和认可。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学习是人类一生中最为重要的经验之
合同协议内容应当明确、详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协议模板,供您参考和使用。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目前,我国存在着多种性质
教学计划可以帮助教师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课程冗余或不足。教学计划范文中的教学目标和评价标准是根据学科的学习要求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制定的。一年级学生刚进入小学学习,新
撰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梳理学习或工作中的知识,形成自己的学习体系或工作经验。以下是一些有关心得体会的精彩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随着社会的发展,
主持词的目的是为了使活动有序进行,确保参与者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我们有幸请到了一位行业领军人物,他将分享他的成功经验。冯:这里,是展示的平台齐:这里,我们拥有美好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与他人交流、分享和学习,促进个人和团队的成长。看看下面,小编为大家挑选了一些深入浅出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帮助到你。创业四次,不是
规划计划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分配资源和时间,避免过度依赖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重要因素。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规划计划范文,它们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xx省人民政府:
在学校里,学生们不仅学习知识,还培养了很多实用的技能。值得一读的学校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灵感。尊敬的xx县教育局领导:本人,xx,云南宣威人。2
在撰写申请书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该机构或组织的要求和标准。良好的申请书写作技巧和范文分享是我们成功撰写申请书的重要材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各位尊敬的领导: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时间内的经历和感受的总结,具有一定的启示和指导作用。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精心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共同学习和进步吧。前段时间,我参加了公司
调查报告的编写需要准确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如果您有任何关于调查报告写作方面的问题,欢迎与我们交流和讨论。1.临城镇境内贯穿全城的文澜江
心得体会具有反思和思考的作用,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小编搜索整理了一些与心得体会相关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段落一:拒绝是
心得体会是一种记录成长轨迹的方式,可以留下宝贵的回忆和经验。参考他人的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对特定主题有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独特文化形态,中华传
心得体会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梳理所学,还可以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共同进步。下面是一些实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灵感。。今天我要去动
竞选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和规划,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下面是一些竞选活动中的注意事项和建议,希望对候选人们有所帮助和启发。大家好!我是xx。我今天竞选的职务是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对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做出评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感人至深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给大家带来共鸣。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监狱管理的力度
党员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党内活动和工作中的经验总结和感悟,也是一种对党的理论和政策的理解与领悟。下面是一些党员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