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

时间:2025-01-07 作者:字海

范文范本的话题和素材来源广泛,涵盖了科技、文化、社会、教育等各个领域。请大家浏览一下这些总结参考范例,找出其成功之处和值得借鉴之处。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一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日,债务人____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____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_______偿还原告_______人民币____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二

原告:林xx,男,1955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系xxx县民政局干部,住xxx县绕河镇。电话:131xxxx。

委托代理人李立华,男,黑龙江惠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黑龙江省xxxx。

被告:林xx,男,1958年5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县xx镇,电话:139xxxxx。

1、要求立即停止对位于xxx县饶房权证xx镇字第08520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商服用房的强制执行,并解除查封扣押。

2、要求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2009年5月8日原告与被告林xx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被告将其位于xx镇住宅楼地丘号xx私产,房产证号x房权证xx镇字第08520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两处商服用房以总价款38万元出卖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被告将诉争房产交付给原告占有至今,根据《合同法》第130条、60条及《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原告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登记只是物权未设立,被告林xx应当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被告xxx农场系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被告林xx系执行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被告xxx农场作为申请人向xxxxxx法院申请对原告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位于xx镇住宅楼地丘号xx私产,房产证号饶房权证xx镇字第08520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两处商服用房)申请执行,原告对贵院的执行提出案外人异议,贵院于20xx年1月7日作出(2012)x执字第150-1号民事裁定,裁定驳回原告的异议申请,但是裁定并没有明确告知起诉期限。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xxxxxx法院。

具状人林xx。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三

被告:蔡之一,女,汉族,1971年x月x日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遵义市红花岗区xx路x号。系执行申请人。

被告:蔡之二,男,汉族,1985年x月x日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贵州省桐梓县娄山关镇河xx路x号。系被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梁桐某,男,汉族,2003年x月x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娄山关镇xx路x号。系涉案门面两间的受赠人,但未办理产权登记。

诉讼请求:

1、判决立即停止对原告购买的位于桐梓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商业用房一间(00015945号)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上述门面的查封。

4、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分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令狐某某与第三人梁某某原系夫妻关系。2009年12月15日,原告令狐某某及第三人梁某某与被告古某某、蔡之三签订达成《买卖门面协议》约定,被告古某某、蔡之三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桐梓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11-10的商业门面2间(面积45平方米)以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1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令狐某某及第三人梁某某共同所有,被告古某某、蔡之三必须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其相关税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上述协议签订后,原告已于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5日,2010年3月20日分四次向被告古某某、蔡之三付清了所有购房款。被告古某某、蔡之三已于协议签订当日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为:遵房权桐梓私字第00015945号、以及遵房权桐梓私字第00015934号)、门面钥匙、土地使用证,以及门面两间实际交付给原告居住和使用至今,且原告已将门面2间出租给他人经营并收取了房屋租金,但被告古某某、蔡之三却因事务繁忙一直未协助和配合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013年7月26日,原告令狐某某与第三人梁某某因感情不和,经桐梓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并领取《离婚证》。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位于桐梓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门面两间45平方米归原告令狐某某及子女梁桐某所有,但至今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该房屋一直是原告在具体出租和管理使用。

2014年7月5日,被告古某某、蔡之二与被告蔡之一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诉,桐梓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桐法民初字第17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原告购买的登记在被告古某某名下桐梓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商业用房一间(产权证号:遵房权桐梓私字第00015945号)予以查封。随后,该院于2014年7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古某某、蔡之二立即连带支付蔡之一借款本金110000元。

2015年2月5日,被告蔡之一作为执行申请人向桐梓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登记在被告(被执行人)古某某名下的被查封的上述财产门面一间予以强制执行。2015年6月15日,原告令狐某某依法向桐梓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并提供购房依据等相关证据,要求解除查封,并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2015年6月17日,桐梓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桐法执异字第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令狐某某的异议,并明确告知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另案提起诉讼。

综上,原告认为:原告令狐某某及第三人梁某某于2009年12月15日与被告蔡之三、古某某双方签订达成的《买卖门面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合同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被告蔡之三、古某某应当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同时,原告购买涉案门面后,虽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但是,原告已依合同支付全部价款并占有标的物至今。为此,根据《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之规定,原告取得涉案门面后,未登记只是物权未设立,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且原告在本案中并无过错,故,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

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304条:“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305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第307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第312条:“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感!

此呈。

桐梓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令狐某某。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四

被告:遵义某贸易公司。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在(20××)汇执字第××号执行案件中准予对五辆汽车(发动机号d×××、d×××、d×××、d×××、d×××)的执行。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4年×月××日,原告与遵义某贸易公司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从遵义某贸易公司处购得五辆汽车(发动机号发动机号d×××、d×××、d×××、d×××、d×××),原告按约当日支付110万货款给贸易公司,贸易公司出具了110万的财务收据给原告。但原告支付款项后,贸易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装箱,原告于20××年××月××日诉至汇川区人民法院,并申请将该五辆车保全。调解结案后,贸易公司未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款项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告某汽车制造公司提出异议,主张该五辆车的所有权,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20××)汇执异字第×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原告不服,本案中,原告对该五辆车已经构成善意取得,依法享有所有权。因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汇川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五

原告:杜某浦。

原告:李某强。

原告:陆某英。

被告:张某伟。

被告:赵某雄。

诉讼请求。

请求撤销平湖市人民法院(2014)嘉平执字第663号执行案中有关查封平湖市新华路号的当湖街道餐饮店财产的执行措施,并解除查封措施。

事实和理由。

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路号的平湖市当湖街道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是由被告赵某雄(被执行人)与原告何某春、王某、杜某浦,于底共同筹建的餐饮店。根据201月18日四方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其中赵某雄出资40.53元,占比39%,同时约定,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2013年11月24日,赵某雄将其所有的上述股权(包括设备、财产等一切权利)作价450000元转让给了案外人徐,2013年11月25日,徐又将转让所得的股权转让给了原告李某强和陆某英,并由李某强和陆某英与原有合伙人何某春、王某、杜某浦重新签订《合伙经营餐饮协议书》,明确了赵某雄退伙后的新的合伙人关系。此前,经赵某雄声明其已退伙,“经营与其本人无关,营业执照由何某春继续使用”后,原告何某春已与新房东签订了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

2014年6月9日,贵院在执行(2014)嘉平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2014)嘉平执字第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伟,被执行人赵某雄】时,以裁定书的形式书面查封了餐饮店内的财产物品。对此,原告认为,赵某雄已于2013年11月份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新的合伙人已经实际经营数月,餐饮店内的资产与赵某雄本人无任何关系,贵院在执行赵某雄过程中对餐饮店的资产进行查封显然有误,原告向贵院提出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经听证,贵院作出(2014)嘉平执异字第6号执行裁定书,以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异议。

原告认为,执行裁定书在事实认定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一、裁定书认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餐饮店系被执行人赵某雄个人经营的中型餐馆”。根据原告提供的《合伙经营协议书》第七条的约定,原告何某春为合伙负责人,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因此,餐饮店虽是登记在赵某雄名下的个体工商户,但因其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明确的股权比例及权利义务,故实际为个人合伙组织,并且由原告何某春为合伙事务的主要执行人。

二、裁定书认为“案外人虽提出已参股味当家餐饮店,但至今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实际上是混淆了赵某雄的个人债务与餐饮店对外债务的概念。本案所涉及到的执行案件所据以执行的民事调解书指向的债务,是赵某雄于2013年5至8月间向被告张某伟所借款项,并未用于餐饮店。在听证过程中,两被告明确赵某雄在做一些工程,并且两被告合伙开了另一家餐饮店。如果赵某雄是以的名义对外所欠债务,原告未办理工商登记当然不能对抗第三人,但是本案是赵某雄个人所欠债务,在执行过程中首先要确定赵某雄对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是否具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裁定书所说的“两者财产难以区分的,可认定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属于赵某雄所有”毫无道理,赵某雄对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没有任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此条规定是为行政管理而设置的,不针对实际经营者发生变更的效力。对于应变更登记而未变更登记的`后果,《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而本案中,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因是,被告赵某雄对于同一项资产在原告处变现后,又想在被告张某伟处抵债,故拒绝配合变更登记,其过错在于被告赵某雄,而如果将被告的过错造成的不利后果让原告来承担,也有违公平原则。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六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电话:

被告: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电话:

第三人:技术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电话:

诉讼请求:

1、确认所有设备价值x万元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2年x月x日,原告(案外人)收到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x2)x执异字第00089号《执行裁定书》。原告认为贵院驳回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的裁定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被告所申请执行的财产所有设备为原告所有,而不属于第三人所有。

x2年x月x日,原告与第三人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原告购买第三人所有设备,价格价款为人民币x万元,x2年x月x日,第三人将该设备交付给原告,原告即投入调试和生产使用,并于x2年x月x日前支付给第三人设备款x元。

原告投入生产后,就不断有原给第三人干活被拖欠巨额劳务费用的农民工到原告处闹事影响正常生产,第三人也多次索要剩余设备款,由于原告得知其欠巨额农民工工资,以及其欠他人设备款贵院正在执行中,故未敢向第三人支付剩余款项。

x2年x月x日,第三人向xx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支付剩余设备款,在法院的支持调解下,出于对xx县人民法院的信任,原告将剩余价款以现金的方式交给了xx县人民法院,法院向原告出具了收据,等候在法院的农民工当庭领到了工资。

原告的上述交易行为、支付行为并无不妥之处。原告是善意取得涉案设备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设备作为动产,在交付时产权便发生转移,也就是说x2年x月x日,第三人将设备交付给原告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原告。原告将剩余款项交付给靖边县人民法院并无不妥。

二、被告对属于原告的设备申请执行是完全错误的,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原告与第三人的交易是真实的,原告支付了x万元的设备款后才取得了该设备的所有权,原告是善意取得,被告无权对原告的上述财产申请执行。x2年x月x日,贵院执行人员在现场清点登记时,原告就向执行人员说明了原告支付该设备的部分款项以及该设备已经转移给原告的情况,原告将剩余设备款交给xx县人民法院也是客观的、真实的,贵院对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采纳是完全错误的。该行为损害了原告对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综上所述,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原告作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原告依法在收到《执行裁定书》后十五日内起诉,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x公司。

x年x月x日。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七

原告:

住所:

被告:

住所:

诉讼请求:

1、判令对车辆许可执行;。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月日,原告收到贵院送达的执行字第号《执行裁定书》。原告认为贵院根据案外人被告对该案中部分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而作出的“中止对异议人所有的车辆(以下称“争议车辆”)的执行”的裁定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争议车辆的所有权人是b公司(下称“b公司”)并非被告;原告依法取得争议车辆的抵押权。

根据已生效的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和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中查明及认定的事实,争议车辆的所有权人是b公司而非被告。

原告为b公司向厦门m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而接受b公司以登记在其名下的争议车辆作为抵押的反担保在年发生,且争议车辆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依照物权法等有关规定,原告善意取得争议车辆抵押权。

二、被告据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民初字第号案件的民事判决结果不足以否定原告就争议车辆的抵押权,且该案事实认定明显有误、审理违反法定程序。该判决不应作为采纳被告执行异议的合法依据。

1、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争议车辆因存在挂靠合同则车辆实际归被告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物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则该判决的内容不得对抗原告善意取得之争议车辆抵押权。

2、该案事实认定错误。在前述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和民事判决书中均已查明争议车辆系b公司自有,而非他人挂靠,尤其是该事实业经刑事案件的侦查核实。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仅以被告出示的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挂靠合同便认定挂靠关系,与事实不符。

3、该案审理程序违法。因b公司没有偿还原告代还银行的借款,原告于年月日即起诉了b公司,并于年月日申请法院对包括争议车辆在内的担保物作了财产保全。从被告据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民初字第号案件的案号可以清楚判断该案起诉在原告起诉b公司之后,当时争议车辆在车管所既有抵押登记又有法院的诉讼保全查封,该两案的诉讼结果与原告显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通知原告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事实上原告对该案一无所知,直到近日收到上述《执行裁定书》。因此,该案件程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诉权。

综上所述,异议裁定书否定生效民事判决书已认定的车辆所有权和车辆抵押权的归属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的,应当以案外人为被告,”原告依法在收到《执行裁定书》后十五日内起诉,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签字、捺印)。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八

四、原告何某春、王某、杜某浦与被告赵某雄于1月18日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告与被告所签订《合伙经营协议书》系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切实全面履行。根据《合伙协议》之约定,双方按比例持有股份,共同经营,享有盈利,承担风险。

《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只是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规定,不能作为认定民事行为无效的依据。原被告双方这种名为个体工商户,实为合伙经营的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五、据于上一条的理由,被告赵某雄与徐委康于11月24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徐与原告陆某英、李某强于月25日签订的《股分转让协议》、以及五原告于年11月25日签订的《合伙经营餐馆协议书》均为合法有效。

xxx餐饮店的财产自被告赵某雄与徐xx于2013年11月24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时起,赵某雄已经没有所有权及其他任何权利,只有配合办理原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的义务。这个结论应当是非常明确的。转让协议约定自签字生效,餐馆经营已经实际交割完毕,并有赵某雄声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的经营与其本人无关,转让款也已于2013年12月28日全部付清,诸多条件表明,赵某雄对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没有任何的权利。贵院嘉平执字第xxx号执行案中有关查封平湖市新华路xxx号的当湖街道xxx餐饮店财产的执行措施,发生在的6月9日,显然远后于赵某雄出售资产的时间,因此查封是错误的。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未过户且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的,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任何法律制度的设计,都要考虑各种运作过程中的各种变量,否则仅仅追求形式逻辑上的完美,而放弃实际层面的运行效果,则背离了法律制度维护秩序、促进自由的目的。《查封规定》第十七条之明确全额付款、实际占有且无过错第三人对抗查封执行的权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登记本身难免疏漏或出错,需要对全额付款、实际占有且无过错第三人进行适当保护,实现实质正义。最高法院出台《查封规定》的背景资料《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秩序依法保护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文中,时任副院长提出,执行中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应当坚持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强制执行增加第三人的负担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本案的查封措施也与最高院的相关规定相悖。

综上,原告认为,贵院的查封措施查封的是案外人即本案原告的财产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要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解除查封裁定。

此致

平湖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8月25日。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九

原告(案外人、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被告(申请执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诉讼请求(该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2.……。

事实和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月××日。

相关知识:

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执行异议之民事诉讼用,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如能提供打印文件的,必须手书签字。

2、原告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案外人和当事人。

3、必须写明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诉讼请求(该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三百零五条制定。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十

原告:杜某浦。

原告:李某强。

原告:陆某英。

被告:张某伟。

被告:赵某雄。

诉讼请求。

请求撤销平湖市人民法院(20xx)嘉平执字第663号执行案中有关查封平湖市新华路号的当湖街道餐饮店财产的执行措施,并解除查封措施。

事实和理由。

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路号的平湖市当湖街道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是由被告赵某雄(被执行人)与原告何某春、王某、杜某浦,于20xx年底共同筹建的餐饮店。

根据20xx年1月18日四方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其中赵某雄出资40.53元,占比39%,同时约定,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0xx年11月24日,赵某雄将其所有的上述股权(包括设备、财产等一切权利)作价450000元转让给了案外人徐,20xx年11月25日,徐又将转让所得的股权转让给了原告李某强和陆某英,并由李某强和陆某英与原有合伙人何某春、王某、杜某浦重新签订《合伙经营餐饮协议书》,明确了赵某雄退伙后的新的合伙人关系。

此前,经赵某雄声明其已退伙,“经营与其本人无关,营业执照由何某春继续使用”后,原告何某春已与新房东签订了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

20xx年6月9日,贵院在执行(2014)嘉平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20xx)嘉平执字第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伟,被执行人赵某雄】时,以裁定书的形式书面查封了餐饮店内的财产物品。

对此,原告认为,赵某雄已于2013年11月份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新的合伙人已经实际经营数月,餐饮店内的资产与赵某雄本人无任何关系,贵院在执行赵某雄过程中对餐饮店的资产进行查封显然有误,原告向贵院提出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

经听证,贵院作出(2014)嘉平执异字第6号执行裁定书,以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异议。

原告认为,执行裁定书在事实认定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一、裁定书认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餐饮店系被执行人赵某雄个人经营的中型餐馆”。

根据原告提供的《合伙经营协议书》第七条的约定,原告何某春为合伙负责人,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

因此,餐饮店虽是登记在赵某雄名下的个体工商户,但因其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明确的股权比例及权利义务,故实际为个人合伙组织,并且由原告何某春为合伙事务的主要执行人。

二、裁定书认为“案外人虽提出已参股味当家餐饮店,但至今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实际上是混淆了赵某雄的个人债务与餐饮店对外债务的概念。

本案所涉及到的执行案件所据以执行的民事调解书指向的债务,是赵某雄于2013年5至8月间向被告张某伟所借款项,并未用于餐饮店。

在听证过程中,两被告明确赵某雄在做一些工程,并且两被告合伙开了另一家餐饮店。

如果赵某雄是以的名义对外所欠债务,原告未办理工商登记当然不能对抗第三人,但是本案是赵某雄个人所欠债务,在执行过程中首先要确定赵某雄对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是否具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裁定书所说的“两者财产难以区分的,可认定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属于赵某雄所有”毫无道理,赵某雄对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没有任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此条规定是为行政管理而设置的,不针对实际经营者发生变更的效力。

对于应变更登记而未变更登记的后果,《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而本案中,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因是,被告赵某雄对于同一项资产在原告处变现后,又想在被告张某伟处抵债,故拒绝配合变更登记,其过错在于被告赵某雄,而如果将被告的过错造成的不利后果让原告来承担,也有违公平原则。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十一

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女,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在这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其次,这二案件的被执行人是鸭梨,而鸭梨及其夫艾小林在复议申请人处均无债权。复议申请人既无能力也无义务协助法院执行二案件。而原审法院却将这二案件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均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并采取了非正当的手段让复议申请人在20__年8月9日的送达回证上签字。仅从程序上说,原审法院在这二案件的诉讼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纵使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具有债权,原审法院也不应该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早在20__年8月14日,永兴矿业已将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变更为“平民”。因此,原审法院应该向当时作为永兴矿业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何为、苹果案件与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错误的。

首先,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并无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管理档案中,从来没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显示复议申请人在永兴矿业享有股份。

其次,复议申请人是从平民处收购永兴矿业的股份,而并不是从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处收购的。原审法院仅以复议申请人在调查笔录中认可的“该矿是以平民的名义转让给明天的,全部转让款为800000元,明天已支付400000元,还有400000元于20__年12月31日付清”来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这一认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调查笔录中,仅能显示复议申请人从平民处收购永兴矿业的股份,至于该股份是否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以“平民”的名义在永兴矿业的,并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从法律事实上讲,复议申请人收购的永兴矿业股份即为平民所有,并非复议被申请人鸭梨所有。原审法院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具有债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过程中,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20xx)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20xx年三月一日。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十二

委托代理人:李xx,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省。

被告:林xx,男,1x5x年5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县xx镇,电话:13。

请求事项。

1、要求立即停止对位于x县饶房权证xx镇字第xx52x号6x.3x平方米、3x.x平方米商服用房的强制执行,并解除查封扣押。

2、要求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5月x日原告与被告林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被告将其位于xx镇住宅楼地丘号x-4-211-x1x2私产,房产证号x房权证xx镇字第xx52x号6x.3x平方米、3x.x平方米两处商服用房以总价款3x万元出卖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被告将诉争房产交付给原告占有至今,根据《合同法》第13x条、6x条及《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原告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登记只是物权未设立,被告林应当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被告农场系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被告林系执行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被告农场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原告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位于xx镇住宅楼地丘号x-4-211-x1x2私产,房产证号饶房权证xx镇字第_____号_____平方米、_____平方米两处商服用房)申请执行,原告对贵院的'执行提出案外人异议,贵院于x年1月x日作出_____执字第15x-1号民事裁定,裁定驳回原告的异议申请,但是裁定并没有明确告知起诉期限。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1x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十三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申请执行第三人处的__________的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并停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案外人)收到_________人民法院送达的(_____)公执异字第_______号执行裁定书。原告认为法院驳回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的裁定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被告所申请执行的财产为原告所有,而不属于第三人所有。本案涉及的_________是原告自_________处购买。该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存放于_______________。

二、被告对属于原告的财产申请执行是错误的,其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____________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原告,被告无权对原告的上述财产申请执行。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扣押该_________时,原告与第三人就向法院执行人员说明了________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并且提交证人证明,对执行提出异议。法院对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采纳是完全错误的。该行为损害了原告对上述财产的所有权。

综上,执行裁定书驳回原告作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起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例文。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十四

被告:蔡xx,女,汉族,xxx1年x月x日生,xx省xx县人。住遵义市红花岗区xx路x号。系执行申请人。

被告:蔡xx,男,汉族,xxx5年x月x日生,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娄山关镇河xx路x号。系被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梁xx,男,汉族,xxx3年x月x日出生,xx省xx县人。住xx县娄山关镇xx路x号。系涉案门面两间的受赠人,但未办理产权登记。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诉讼请求:

1、判决立即停止对原告购买的位于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商业用房一间(00015945号)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上述门面的查封。

4、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分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与第三人梁xx原系夫妻关系。xxx9年12月15日,原告xxx及第三人梁xx与被告古xx、蔡xx签订达成《买卖门面协议》约定,被告古xx、蔡xx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11-10的商业门面2间(面积45平方米)以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1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xxx及第三人梁xx共同所有,被告古xx、蔡xx必须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其相关税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上述协议签订后,原告已于xxx9年12月15日、xxx9年12月20日、xxx0年1月15日,xxx0年3月20日分四次向被告古xx、蔡xx付清了所有购房款。被告古xx、蔡xx已于协议签订当日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为:遵房权xx私字第00015945号、以及遵房权xx私字第00015934号)、门面钥匙、土地使用证,以及门面两间实际交付给原告居住和使用至今,且原告已将门面2间出租给他人经营并收取了房屋租金,但被告古xx、蔡xx却因事务繁忙一直未协助和配合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xxx3年7月26日,原告xxx与第三人梁xx因感情不和,经xx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并领取《离婚证》。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位于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门面两间45平方米归原告xxx及子女梁xx所有,但至今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该房屋一直是原告在具体出租和管理使用。

xxx4年7月5日,被告古xx、蔡xx与被告蔡xx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诉,xx县人民法院作出(xxx4)桐法民初字第17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原告购买的登记在被告古xx名下xx县娄山关镇文化路武装部家属院的商业用房一间(产权证号:遵房权xx私字第00015945号)予以查封。随后,该院于xxx4年7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古xx、蔡xx立即连带支付蔡xx借款本金110000元。

xxx5年2月5日,被告蔡xx作为执行申请人向xx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登记在被告(被执行人)古xx名下的被查封的上述财产门面一间予以强制执行。xxx5年6月15日,原告xxx依法向xx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并提供购房依据等相关证据,要求解除查封,并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xxx5年6月17日,xx县人民法院作出(xxx5)桐法执异字第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xxx的异议,并明确告知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另案提起诉讼。

综上,原告认为:原告xxx及第三人梁xx于xxx9年12月15日与被告蔡xx、古xx双方签订达成的《买卖门面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合同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被告蔡xx、古xx应当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同时,原告购买涉案门面后,虽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但是,原告已依合同支付全部价款并占有标的物至今。为此,根据《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之规定,原告取得涉案门面后,未登记只是物权未设立,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且原告在本案中并无过错,故,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

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304条:“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305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第307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第312条:“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感!

此呈。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二0xx年六月二十九日。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十五

借贷纠纷其他民商拆迁安置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抵押担保。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原告与第三人于2009年5月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原告依合同支付全部价款并占有标的物至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条的规定原告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未登记只是物权未设立。

原告:林xx,男,1955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系xxx县民政局干部,住xxx县绕河镇。电话:131xxxx。

委托代理人李立华,男,黑龙江惠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黑龙江省xxxx。

被告:林xx,男,1958年5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县xx镇,电话:139xxxxx。

请求事项。

1、要求立即停止对位于xxx县饶房权证xx镇字第08520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商服用房的强制执行,并解除查封扣押。

2、要求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5月8日原告与被告林xx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被告将其位于xx镇住宅楼地丘号7-4-211-07000102私产,房产证号x房权证xx镇字第08520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两处商服用房以总价款38万元出卖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被告将诉争房产交付给原告占有至今,根据《合同法》第130条、60条及《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原告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登记只是物权未设立,被告林xx应当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被告xxx农场系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被告林xx系执行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被告xxx农场作为申请人向xxxxxx法院申请对原告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位于xx镇住宅楼地丘号7-4-211-07000102私产,房产证号饶房权证xx镇字第08520号60.38平方米、30.0平方米两处商服用房)申请执行,原告对贵院的执行提出案外人异议,贵院于2013年1月7日作出(2012)x执字第150-1号民事裁定,裁定驳回原告的异议申请,但是裁定并没有明确告知起诉期限。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xx法院。

具状人林xx。

20xx年xx月xx日。

2.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例文。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十六

原告:杜某浦。

原告:李某强。

原告:陆某英。

被告:张某伟。

被告:赵某雄。

诉讼请求。

请求撤销平湖市人民法院(20xx)嘉平执字第663号执行案中有关查封平湖市新华路号的当湖街道餐饮店财产的执行措施,并解除查封措施。

事实和理由。

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路号的平湖市当湖街道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是由被告赵某雄(被执行人)与原告何某春、王某、杜某浦,于20xx年底共同筹建的餐饮店。根据20xx年1月18日四方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其中赵某雄出资40.53元,占比39%,同时约定,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20xx年11月24日,赵某雄将其所有的上述股权(包括设备、财产等一切权利)作价450000元转让给了案外人徐,20xx年11月25日,徐又将转让所得的股权转让给了原告李某强和陆某英,并由李某强和陆某英与原有合伙人何某春、王某、杜某浦重新签订《合伙经营餐饮协议书》,明确了赵某雄退伙后的新的合伙人关系。此前,经赵某雄声明其已退伙,“经营与其本人无关,营业执照由何某春继续使用”后,原告何某春已与新房东签订了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

20xx年6月9日,贵院在执行(20xx)嘉平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20xx)嘉平执字第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伟,被执行人赵某雄】时,以裁定书的形式书面查封了餐饮店内的财产物品。对此,原告认为,赵某雄已于20xx年11月份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新的合伙人已经实际经营数月,餐饮店内的资产与赵某雄本人无任何关系,贵院在执行赵某雄过程中对餐饮店的资产进行查封显然有误,原告向贵院提出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经听证,贵院作出(20xx)嘉平执异字第6号执行裁定书,以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异议。

原告认为,执行裁定书在事实认定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一、裁定书认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餐饮店系被执行人赵某雄个人经营的中型餐馆”。根据原告提供的《合伙经营协议书》第七条的约定,原告何某春为合伙负责人,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因此,餐饮店虽是登记在赵某雄名下的个体工商户,但因其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明确的股权比例及权利义务,故实际为个人合伙组织,并且由原告何某春为合伙事务的主要执行人。

二、裁定书认为“案外人虽提出已参股味当家餐饮店,但至今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实际上是混淆了赵某雄的个人债务与餐饮店对外债务的概念。本案所涉及到的执行案件所据以执行的民事调解书指向的债务,是赵某雄于20xx年5至8月间向被告张某伟所借款项,并未用于餐饮店。在听证过程中,两被告明确赵某雄在做一些工程,并且两被告合伙开了另一家餐饮店。如果赵某雄是以的名义对外所欠债务,原告未办理工商登记当然不能对抗第三人,但是本案是赵某雄个人所欠债务,在执行过程中首先要确定赵某雄对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是否具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裁定书所说的“两者财产难以区分的,可认定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属于赵某雄所有”毫无道理,赵某雄对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没有任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此条规定是为行政管理而设置的,不针对实际经营者发生变更的效力。对于应变更登记而未变更登记的后果,《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而本案中,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因是,被告赵某雄对于同一项资产在原告处变现后,又想在被告张某伟处抵债,故拒绝配合变更登记,其过错在于被告赵某雄,而如果将被告的过错造成的不利后果让原告来承担,也有违公平原则。

四、原告何某春、王某、杜某浦与被告赵某雄于20xx年1月18日签订的《合伙经营协议书》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告与被告所签订《合伙经营协议书》系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切实全面履行。根据《合伙协议》之约定,双方按比例持有股份,共同经营,享有盈利,承担风险。

《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只是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规定,不能作为认定民事行为无效的依据。原被告双方这种名为个体工商户,实为合伙经营的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五、据于上一条的理由,被告赵某雄与徐委康于20xx年11月24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徐与原告陆某英、李某强于20xx年11月25日签订的《股分转让协议》、以及五原告于20xx年11月25日签订的《合伙经营餐馆协议书》均为合法有效。

xxx餐饮店的财产自被告赵某雄与徐xx于20xx年11月24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时起,赵某雄已经没有所有权及其他任何权利,只有配合办理原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的义务。这个结论应当是非常明确的。转让协议约定自签字生效,餐馆经营已经实际交割完毕,并有赵某雄声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的经营与其本人无关,转让款也已于20xx年12月28日全部付清,诸多条件表明,赵某雄对味当家餐饮店的财产没有任何的权利。贵院(20xx)嘉平执字第xxx号执行案中有关查封平湖市新华路xxx号的当湖街道xxx餐饮店财产的执行措施,发生在20xx年的6月9日,显然远后于赵某雄出售资产的时间,因此查封是错误的。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未过户且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的,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任何法律制度的设计,都要考虑各种运作过程中的各种变量,否则仅仅追求形式逻辑上的完美,而放弃实际层面的运行效果,则背离了法律制度维护秩序、促进自由的目的。《查封规定》第十七条之明确全额付款、实际占有且无过错第三人对抗查封执行的权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登记本身难免疏漏或出错,需要对全额付款、实际占有且无过错第三人进行适当保护,实现实质正义。最高法院出台《查封规定》的背景资料《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秩序依法保护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文中,时任副院长提出,执行中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应当坚持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强制执行增加第三人的负担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本案的查封措施也与最高院的相关规定相悖。

综上,原告认为,贵院的查封措施查封的是案外人即本案原告的财产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要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解除查封裁定。

此致

平湖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汇总17篇)篇十七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申请执行第三人处的__________的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并停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案外人)收到_________人民法院送达的(_____)公执异字第_______号执行裁定书。原告认为法院驳回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的`裁定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被告所申请执行的财产为原告所有,而不属于第三人所有。本案涉及的_________是原告自_________处购买。该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存放于_______________。

二、被告对属于原告的财产申请执行是错误的,其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____________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原告,被告无权对原告的上述财产申请执行。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扣押该_________时,原告与第三人就向法院执行人员说明了________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并且提交证人证明,对执行提出异议。法院对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采纳是完全错误的。该行为损害了原告对上述财产的所有权。

综上,执行裁定书驳回原告作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起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我们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的履行,为可持续发展努力奋斗。小编整理了一些成功公司的总结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同事们:大家好!中国有句古话:
无论是学术研究报告还是工作任务报告,都需要有一份系统而全面的总结材料。接下来,我们将展示一些经典的报告范文,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报告写作的技巧。
班主任工作计划是指班主任通过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制定的一份针对性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班主任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转眼又过去了一个假期,在新
一年级教案是为了指导一年级学生的学习和教学活动而编写的教学计划,旨在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各方面的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年级教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单位是一个有规律、有纪律的工作环境,我们需要按照规定积极行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接下来是一些单位工作中的技巧和窍门,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x同志于20××
每个人的月工作总结都是独特的,它不仅是一份成绩单,更是我们对自己的一份负责和认真的态度。以下是一些经过整理和归纳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些许写作上的
工作汇报还可以为未来的工作制定计划和目标提供参考和依据。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工作汇报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方法。为了圆满完成教育教学
大学规划涉及到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和专业,以及制定个人的学习和职业发展计划。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大学规划的相关书籍和文章,供大家深入了解。在今天这个人才竞争的时代
发言稿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内容的质量,还取决于演讲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演讲技巧的运用。这些优秀的发言稿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和主题,有助于扩展我们的知识和视野。
描述自己在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可以突出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对工作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以下是一些成功个人撰写的精彩述职报告,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入党积极分子是信仰坚定、为人正直的典范,他们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做到廉洁奉公、服务人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书写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
工作汇报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梳理,才能更好地推动工作进程。工作汇报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汇报范文,学习一下吧。
采购工作需要专业化的人员,具备市场分析、谈判和决策能力。这是一份详细的采购流程图,帮助你了解采购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
申请书需要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条理性,以使读者对申请人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认识。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更多申请书样本,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借鉴。尊敬的公司领导
心得体会并不是简单的罗列经历,而是要有深度和思考,给读者以启发和思考的余地。接下来是一些有关心得体会的范文,让我们一起来参考和学习。在上个暑假,我们系考完试的当
在学习过程中,撰写报告能够帮助我们深入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提高我们的学术能力。如果你有更好的报告范文或者写作技巧,欢迎与我们分享,让我们共同进步。本年度,我校以
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我将尽力做好今天的主持工作。这些主持词范文是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发。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刚才,陈主任为我们作了
编写一份安全演讲稿不仅要抓住受众的注意力,更要让他们从中获取到有用的安全知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这段安全演讲稿,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尊敬的各位领导
撰写演讲稿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路,并将复杂的观点和主题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传递给听众。如果你正纠结于如何写一篇出色的演讲稿,那么请看看下面这些精选的范文,它们定会给
发言稿的中间部分应该围绕主题展开,通过举例、引用数据等方式给予听众更多的信息支撑。在下方提供了一些不同主题和风格的发言稿范本,希望能够满足不同场合和需求的写作要
一个好的月工作总结应该能够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工作表现,提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制定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以下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范文示例,通过学习这些范文,我们能够
调研报告是对特定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并通过数据和实证的方式进行分析和总结的一种正式报告,它可以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问题解决提供指导。以下是一些成功的调研报告范
领导讲话稿的内容应该充满正能量,能够鼓舞和激励员工,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以下是一些脍炙人口的领导讲话稿,相信会给你带来一些启发。同志们: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
经验材料的撰写需要真实和客观,同时要注意保护隐私和商业机密。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经验材料,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指导。本人自任规划线党支部书记以来,
合同协议是商务谈判和交流的结果,体现着合作双方的共识。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合同协议示例,了解合同的具体结构和格式。乙方:甲、乙双方根据《_劳动合同法》、《_劳动合同
规章制度的守则和标准应该适用于所有人,不能因为地位或身份的差异而有所偏袒。规章制度范文的收集是对规章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和参考。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
通过教学计划,教师能够有条不紊地组织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以下是一些优秀教师编写的教学计划,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执教了《数学广角》一课。课后,我根
通过写述职报告,我们可以向上级领导展示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能力。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可以更好地了解述职报告在职场中的重要性和作用。尊敬的领导:你好!如果说20xx
辞职申请书是一种正式的离职方式,它需要清晰表达出自己的决心和离职原因。以下是一些比较优秀的辞职申请书范文,包括不同职位和工作经验的示例,供大家参考。
在执行工作方案时,需要及时反馈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的方向和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阅读范文范本,我们可以学习到别人的成功经验和方法,为自己的写作提供有益的借鉴。这里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范文范本,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帮助和灵感。
工作计划范文是指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内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详细规划和安排,是在工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撰写工作计
优秀作文是一种艺术,它在思考和表达的过程中,传递着人类的智慧和情感。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获奖作文的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可爱的晓彤:您好吗?三年
在撰写月工作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工作经验和参考优秀的范文,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以下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模板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
开学典礼是一次庄重而充满仪式感的活动,它标志着新学期的正式开始。以下是大家对于开学典礼的经验分享和心得总结,希望对新学期的开展有所启发。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早
护理是一门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学科,护士们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护理水平。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有关护理总结的资料,希望能对大家的护理工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范文范本的使用需要注重学习与创新的结合,避免简单的模仿和复制。在以下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类型文章的写作思路和特点,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
实践报告不仅可以展示我们的实践经验和成果,还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和改善我们的实践方法和策略。最后,希望以下的实践报告范文能够激发你写作的灵感,帮助你完成一篇出色的实
演讲稿的开篇需要用引人入胜的方式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引导他们进入演讲的主题和内容。让爱与善良成为世界的主旋律:李克强总理的演讲感动了亿万人心尊敬的领导、亲爱的朋友
竞聘是指通过各种评选和选拔方式,争取某个职位或角色的过程。以下是一些竞聘面试的常见问题和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为挖掘公司内部潜力,把用人真正引入竞争机制,使
一个好的发言稿可以提高演讲者的形象和影响力,使演讲更加生动、精彩。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发言稿例子,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个启发和借鉴的机会。和对同志的“有情”结合起来;
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在工作、学习或者生活中的不足和进步。以下是一些名人的心得体会,他们的经历和思考对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有着重要的启示
优秀作文不仅要有新颖的观点和独特的见解,还需要展现出作者的思考和思维方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作文的赏析,希望能够激励大家写出更好的作品。1、2022年1月
首先,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重要的场合担任主持人的角色。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今天的主题,特别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介绍材料。各位xx的新老朋友们:大家上(下)午好!非常高
计划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及时调整和修改,以适应环境和目标的变化。在下文中,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借鉴。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安排下一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月工作总结案例,让我们来看看这些优秀的总结是如何撰写的。本学期我们音乐教研组主
工作汇报是一个了解团队成员工作情况的重要途径,可以促进团队内部的交流和协作。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了一些经典的工作汇报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通过医院工作计划,可以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团队。以下是一些成功医院工作计划的实践经验分享,供大家参考。市人民银行xx镇xx村第十六批帮扶
在职场中,工作计划书是组织和协调工作的重要工具,能够帮助我们跟踪和掌握自己的工作动态。我们整理了一些常见工作计划书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通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这些范文中,大家可以看到如何科学地分析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通过聘用,企业可以找到适合岗位的人才,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接下来是一些聘用失败的案例和教训,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受聘人员(乙方):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
编写调研报告需要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同时也需要运用相关的研究方法和技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问题的调
通过撰写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回顾过去一个月的工作成果和不足之处,为接下来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
每个月结束,我们都应该写一份月工作总结来反思自己的表现。阅读这份月工作总结范文,你可以了解到如何明确工作目标并制定可行的行动计划,并将其贯彻执行。  除了完善管
制定活动方案有助于我们提前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活动方案,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分享。“党建带班组建设、一月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及计划部
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需要和团队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确保每个人都理解和认同该方案。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融媒体”是充
教学工作总结可以促使教师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方法。通过阅读这些教学工作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汲取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
工作方案是指在工作中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方案和策略。下面是一些工作方案的成功案例分享,供大家学习和借鉴。按照教育局《关于20xx年教育系统环境大清整
通过演讲稿,发言人可以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立场,有效地引起听众的共鸣和思考。希望大家通过阅读演讲稿范文,能够提高自己的演讲技巧和表达能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演讲者
教案的编写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内容和教学方法。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教师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效果,有利于丰富教育教学经验。下课不许在教室楼道操
在工作总结中,我们可以回顾自己在这个月的工作目标,评估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你带来新的思考和启示,让你更好地完成月工作总结的任务。
工作方案是在工作实施过程中为达成特定目标而规定的具体行动步骤和时间计划的书面材料。我们整理了一些经典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工作方案的重要性
撰写情况报告需要注意语言简洁明了,尽量避免使用复杂的术语和专业名词,以便于读者的理解和阅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情况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在我国现有领导
社区工作总结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总结过去,还可以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社区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一年来,我社区
述廉报告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源,通过对廉政工作的总结和分析,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下面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述廉报告样例,希望能够通过阅读和学习这些报告,提高大
总结心得是我们提高自我认知、发现问题和进步的必要手段之一。小编为大家挑选了一些精华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创意。编者按:作者是一位班
通过撰写培训心得体会,我更好地理解了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和技能的提升,使自己更有信心和动力面对挑战。欢迎大家阅读下面这些精心整理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你的
在写计划书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所要计划的内容,确定目标和任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成功项目的计划书,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为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
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购销不仅限于实物商品,也包括了各种服务和知识产权的交易。以下是一些购销案例分析,通过学习和评估这些案例,可以提高购销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月工作总结是促使我们思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自20xx年xx村申报为省级生态文明村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重复犯错。5.通过这次实习,我对这个行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同时也认识到了学习和实践并重的重要性。上周五,我们去
在社会中,演讲稿范文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合,如会议、演讲比赛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色演讲稿,希望对大家在演讲技巧和表达能力方面有所启发和提高。各位领导、各位
在编写教案模板时,教师需要考虑学生的学习特点和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教案模板范文,适用于不同年级和学科。5、现在是下午2时30分,40分钟以前是几
在企业的运营管理过程中,采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影响到成本控制和产品质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采购技巧,小编特别整理了一些采购方法和工具。
调查报告不仅仅是展示一些数据和事实,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数据的解读和分析来得出结论和建议。以下是一些有关调查报告的实例,希望对你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写教师心得体会有助于教师深入思考自己的教育教学观念和方法,提高教学素质。接下来是一些教师心得体会的实例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通过参加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我认
范文范本可以提供不同类型文章的写作思路和范例,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_____杂志社:兹
在座的各位都是非常重要的嘉宾,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与出席。接下来,请大家一起欣赏一些令人难忘的主持人的经典语言表达。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工作计划书是对工作目标、计划和时间安排的一种系统性总结,它能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工作计划书的实例,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写作时的思路
通过自我介绍,你可以向别人展示你的个性、能力和潜力,让别人对你产生浓厚的兴趣。在这里,我将为大家展现一些精心准备的自我介绍样本,欢迎大家借鉴。我是一名刚毕业的专
月工作总结是我们自我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和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国旗下,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和国家的力量,激励着我不断奋发努力。国旗下,我们可以发现许多让人震撼和触动心灵的瞬间,下面是一些感人的故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温
学校是一个让我们发现自己潜力和兴趣的地方,我们可以尝试各种不同的学科和课程。继续往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育改革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思路。
通过研读范文范本,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写作的要求和标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优秀范文范本,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写作有所帮助。新课程标准把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强调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的告诫和鞭策,帮助我们更加努力地改进和提高自己。为了方便大家写心得体会,小编整理了一些写作技巧和范文,供大家参考。所谓师德,就是教师的职业道
通过活动总结,我们可以发现活动中值得肯定的亮点和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借鉴下面的活动总结范文,相信您会有更多的思路和创意。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全面把握和
心得体会是对自身经历、观点以及感受的总结和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示例文本二】通过实践和总结,我发现自身在团队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措
述职报告是对自己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和业绩进行总结和反思的一种重要文书。阅读其他人的述职报告范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行业和职位的写作风格和表达方式。
工作计划表可以让我们明确自己的工作重点,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工作路径和目标达成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编写工作计划表,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案例和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实践能够培养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提高组织能力和领导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社会实践的精彩案例和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回到老家,我联系到
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这些应急预案范例的编写结构合理,语言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和执行。批准人:审核人:编制人:江苏漕
合同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但书面协议更具法律约束力,是推荐的选择。在撰写合同协议时,可以参考一些权威机构公布的合同样本,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可执行性。
在写报告范文时,要注意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性,尽量客观、中立地总结和分析。希望大家能够通过阅读这些报告范文,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思维能力。博乐市人民政府:根据《关
在写总结范文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对象和目的,确保写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这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你带来一些启示。根据__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
施工阶段是建筑工程中最具挑战性的阶段之一,需要合理解决各种技术难题和现场问题。下面是一些施工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希望对大家在施工中有所帮助。暑假将至,为加强对学生
在商务合作中,合同协议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对您撰写合同协议时有所帮助。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叫刘鑫,本公司职业是
农村农业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农村农业工作表现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小编精心搜集了一些农村农业工作总结的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一)在三农土地
家长会是学校重要的信息传递平台,通过家长会可以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政策、安排和重要通知。以下是一些家长会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尊敬的各位家长
一个月一次的工作总结,让我们的工作更有条理、更高效。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我们平凉路街道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进行反思和总结的重要方式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经典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