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机关考勤自查工作报告篇一
机关干部考勤制度
一、具体要求
1、全体机关干部必需自觉遵照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机关干部离开机关必需填写去向板,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到区里开会或下乡等。
3、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5、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6、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副职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的,由书记和镇长审批。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7、机关党政干部休假由镇里统一安排时间集中休假。
8、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9、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二、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2、旷工两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请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上访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效能,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上班。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准干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上及下村,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及党政办。
2、签到。镇机关干部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为7:45—8:00。镇里组织并要求参加的学习、会议由镇主要负责人点名,学习、会议开始15分钟后到的按迟到处理,开会时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铃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按时上下班。
3、查岗。上班时间,镇效能办对镇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进行点名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当月考勤。
4、值班。实行周末、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并坚持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班,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调班后,向主要领导请假,未到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5、下村。干部下村前必须先告知镇党政办登记备案,并在签到簿标明去向。镇效能办针对下村干部实行电话抽查,下村干部需使用固话进行回复确认,查岗结果计入电话查岗登记薄。不能及时使用固话回复或回复电话与村区号不符的,视为旷工。
6、请假。(1)干部因公出差、请假(事假、病假)必须办理出差和请假手续,开会须凭会议通知(电话记录或文件通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出差单,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请假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出差、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审核,镇长或书记审批;2天以上由书记审批,假条(需本人填写)交办公室备案,未及时办理或未交办公室备案按旷工处理。如人在镇外临时确有急事的,应通过电话向相应领导请假,并告知党政办,回镇后及时补假。(2)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病假2天以上的须持有医院证明。
二、管理办法
1、干部考勤每天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完后交党政办存档,每月由镇效能办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2、(1)在岗未按时签到的按迟到处理,发现代签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查岗不在岗,又未先告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党政办的,按照旷工处理。(3)学习、会议点名迟到、缺席的,分别按迟到、旷工处理。(4)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值班岗位者,离岗一天按旷工两天处理。
三、奖惩措施
处罚措施参照镇“114”考评和2015年机关干部年度考评办法: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和镇聘人员,迟到一次扣0.3分,旷工一次扣1分,周末值班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副职向主要领导汇报,干部向分管领导汇报),脱岗一次扣2分,值班人员被主要领导查岗脱岗一次扣5分。
机关考勤自查工作报告篇二
一、月考勤
(一) 当月上下班迟到、早退,累计1~3次的,给予公示告知;累计4~6次的,每次扣20元;累计7~9次的,每次扣30元,并给予口头效能告诫一次;累计10次及以上的,每次扣50元,并给予效能通报批评一次。
当月上班时间在岗缺签的,视为迟到、早退;不在岗缺签的(除请假、公出外),按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经查实的,按旷工论处。
(二) 当月请病假、事假、妊娠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的,按假期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三) 当月旷工,每天扣200元。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称职)等次;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
二、年度考绩
(一) 年度内累计请病假、事假、妊娠假、哺乳假满1个月的,年度考绩奖的基准将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月数计,由职务系数来体现,实际职务系数=职务系数×实际工作月数/12。
(二) 年度绩效考核确定为合格(称职)以下等次(含不定等次)的,停发年度考绩奖。
三、假期工资待遇
(一) 病假待遇
1.当年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
各类人员工资的项目组成如下(下同):
(1) 基本工资
公务员(机关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机关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 津贴补贴。
公务员(机关工人):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
机关事业人员: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工龄津贴。
2. 当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3. 当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4.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工作性(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二) 女职工妊娠假、产假、哺乳假待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妊娠假、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待遇为:
1.妊娠假(经医院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病假规定办理。
2.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照发。
(2) 经本人申请,局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给予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4. 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满后需请病、事假的,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病、事假规定执行。
(三) 事假(含因私出国事假)待遇
1.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津贴补贴按日津贴补贴的50%计发。
2.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津贴补贴停发。
3.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停发。
(四) 婚丧假待遇
工作人员在规定的婚丧假期、路程假期内,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照发。
(五) 探亲假待遇
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探亲假、路程假期内,其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照发。
四、其他事项
(一) 被区级以上(含区级)效能责任追究的,按上级效能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内,除停发工资待遇情形外按节次发放的节日福利费继续发放。
(三) 执行假期工资待遇的人员,在年终发放的其它年度奖金等,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结果和在岗时间,按照考核结果运用要求的规定发放。
(四) 凡按工作日扣(停发)假期待遇的,月工作日按21.75天计算。
(五)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执行。今后上级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教研中心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要请假。
一、严格签到制度
1、到岗后本人应自觉签到,严格禁止给他人代签。一经发现,一次扣除代签者当月出勤奖60元,被代签者按旷工处理。
2、外出开会、下校检查、开展业务活动等,须由科室负责人提前在《签到表》背面写明外出时间和事由,否则视为旷工。
3、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查出空岗且负责人不知原因者,则按旷工处理。
二、严格请假制度
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凡病事假在半天以内的,应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并签字;请假1天的应由分管主任批准并签字;1天以上者须经主任批准。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主任请假,超过1天的须经主任批准。副主任须向主任请假。假满准时返回并及时销假。病假需同时出具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
三、严格考勤 统计制度
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负责考勤统计的人员应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逐日填写考勤表,及时收存假单,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并予以公示。
四、严格考勤奖惩制度
1、每月迟到一次者扣发出勤奖2元,超过三次者扣发全月出勤奖60元;早退一次扣发出勤奖20元,两次扣发全月出勤奖60元;每月事假一天扣出勤奖4元,病假一天扣2元。
2、年终考勤总评居前3名的科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3、依据济中财[2015]40号文,每月旷工半天(含半天)以上或病、事假累计5天(含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出勤奖160元(财政发100元,中心发60元)。
4、全年事假累计20天,病假累计40天,无故迟到、早退累计10次,无故旷工2天以上的,取消本年度的各类奖励。其他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机关考勤自查工作报告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管理 ,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全体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经院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考勤适用于院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实行上午上班点名制度,由带班领导负责。工作日期间由带班领导会同政治部、纪检组人员不定期抽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2、考勤以铃声为准,铃声停止开始点名,未到者为迟到,下班铃响之前无故不在单位者为早退。哺乳期的女同志可提前半小时离岗,直到婴儿一周岁。
二、请假
1、工作时间因病(需有医院证明)因事请假,以请假条为准,经签字批准后交带班领导。
2、中层副职和一般干警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3天由主管领导审批,超过3天报检察长批准;中层正职请假,1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超过1天由主管领导核准后,报检察长批准;党组成员请假,报检察长批准。
3、不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
4、因办案加班 ,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说明情况,视为正常上班。
5、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部门安排,严格按程序执行,批准后将请假条交政治处备案。
三、考勤结果及处理
1、文明奖每人每月发100元,剩余200元做为考勤奖发放。
2、关于迟到、早退的处罚办法: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文明奖10元。凡迟到者来院后应及时到带班领导处报到,上班满一个小时未报到者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扣100元,累计迟到、早退8次以上扣200元。
3、个人请假(因病住院者除外,但需有住院证明)1天扣5元,无请假条者一天扣10元。一个月内累计请假5天以上,扣100元,累计请假10天以上扣200元。
4、旷工按半天计算,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以上扣200元。
四、考勤结果由带班领导汇总签字后报政治处,政治处每月初对干警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在一楼大厅公示上月考勤情况,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院财务发放文明奖。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一、签到制度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6、分娩假、婚假、探亲假等各项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7、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机关考勤自查工作报告篇四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都要签到、签退,签到时间为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签退时间为上午12:00以后,下午17:3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准他人代签。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应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后,一律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明确去向、事由、时限;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出差需延长时间的,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为缺勤。
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考勤情况实行一周一统计、一月一通报。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公布,接受监督。
七、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违反规定的,按县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
(一)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
二、请销假规定
(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3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
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三、考评办法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
为进一步严肃机关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主体: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坚持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
二、考勤对象: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含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
三、考勤管理
1、实行考勤机考勤,出勤情况以考勤机记录为准。考勤对象每天上、下班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录入指纹签到或签退。委局领导在上班期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无故没有签到或签退记录的同志按旷工对待(特殊情况以审批表为准)。
3、因公出差、事假、病假或到各乡镇下乡的人员要事先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见附表),按规定程序请示审批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可电话报告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回机关后补填审批表)。《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办公室登记备案一份。未按规定报批或审批后未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视同旷工。
4、审批权限和程序。
(1)、副局长以上请假须由书记或局长审批;室主任、纪工委书记请假三天(含三天)以内由主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由书记或局长审批;副主任或纪工委副书记及其他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室主任或纪工委书记批准,请假两至三天由主管书记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书记或局长批准。请假人员需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不按规定办理的,视同旷工。
(2)因公出差的,参照请假规定执行;到各乡镇下乡的,由主管书记审批。
5、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机记录、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登记簿统计考勤情况,填写《机关月考勤汇总表》。办公室主管考勤人员核对签字,报请主要领导审签后对当月出勤情况进行公示、存档。
6、考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先内容,并作为奖惩的依据。
四、考勤处罚规定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机关工作人员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五天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扣发半年办案津贴;对无故矿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计三十天以上的,予以辞退,扣发全年办案津贴;全年事假、病假超过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无正当理由月内迟到、早退5次者(上班超过10分钟以后签到或下班提前10分钟以上签退分别视为迟到、早退),扣发办案津贴10元;因故迟到、早退者,需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审批表》,由室主任、纪工委书记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留存。半年累计无故迟到、早退25次者,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扣除全年办案津贴;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以内的,取消一切福利待遇。
3、经常性迟到、早退、旷工的人员和工作期间经常擅离职守的,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工作时间出现玩扑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年终考核时列入不称职等次。
五、本制度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一)因公因私外出;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
(三)申请探亲假、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的;
(四)其他事由需要请假的。
第二条 机关干部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要严格履行由主要领导同意和告知办公室的制度。
第三条 探亲假按照《国务院职工探亲假期待遇》和×××《关于国家机关干部实行公休假制度的规定》执行,婚、丧及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机关干部请事假、病假,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出具相关证明等并补写假条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至三日内由党委书记批准,三日以上报×××分管的×××批准。请假期满,返回后及时向批假的领导报告,并到×××销假。需要续假的应提前报告,续假与请假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条 因私事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都应请假,不请假的按迟到或早退作出相应处罚。凡因加班、值班等原因调休者,必须向各办公室主任说明。
第七条 机关干部迟到、旷工、早退。每迟到一次扣×××元(当场兑现),截止当日北京时间×××前未到×××报到的按旷工处理;每早退一次扣×××元;每旷工一天按工资标准的全额扣3天工资。月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婚嫁、探家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情况属实的除外,同时取消年终考核评先选优资格。请病假必须履行正规的请假手续,出具×××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书、住院证及治疗、病休天数,月请病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产假除外),超过5天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请病假或事假者不能同等计算,只要不符合任何一项规定的同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违反请销假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年终考核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或逾假不归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每月月底对机关干部进行考勤公示,违规违纪的将按照《国家公务员法》严肃处理。同时,将请干部销假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从×××年×××月×××日起执行,
由×××负责监督执行。
×××
×××年×××月×××日
一、作息时间及工作纪律
工作日上下班时间以县政府规定时间为准,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严禁擅自离岗,严禁串岗、闲聊,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指纹机考勤制度。在财政局大楼上班的机关全体人员,工作日实行每天上下班指纹机考勤,上班考勤截止时间为上班后5分钟,下班考勤时间为下班前10分钟,在规定上下班时间1小时内为迟到或早退,1小时外为旷工。
下午:2:00-5:30
如作息时间调整,按具体通知时间执行。
3、因公外出登记备案制度。因公外出无法参加机关考勤的,须凭会议通知或领导批示及时到办公室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4、考勤实行每天考勤,月底统计,季度兑现。
三、请销假程序
1、请假半天的,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科室其他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批准。
2、请假一天的,科室负责人由局主要领导批准,科室其他 3
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
3、请假一天以上的所有人员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4、集体活动期间所有人员的请假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5、局领导班成员外出或请假,须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婚、丧、产等假按规定享有,但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期满后,请假人须到办公室和批假领导处销假。事假、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查岗制度
局办公室、监察室每周不定期查岗2次以上。如上班时间离岗(离开财政大楼),科室负责人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与本科室其他人员说明去向、事由及时间,科室其他人员须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去向、事由及时间,并在“科室人员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否则作早退处理。
五、加班及节假日值班
1、当日下午因工作需要加班,经分管领导书面认可,时间在18:30-19:20之间指纹考勤的,一次补助10元;19:20以后指纹考勤的,一次补助20元。
2、国家法定休息值班或经领导安排加班的,按政策规定予以补助。
3、节假日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有关情况,重大事项应按规定上报。
六、处罚措施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旷工(迟到1小时以上的) 4
每次罚款50元;无故旷工的,按日工资额标准扣除。查岗期间发现上班时间离岗(离开财政大楼),科室负责人未向分管领导报告,科室其他人员未向科室负责人说明,且“科室人员外出登记簿”上没有登记的,一次罚款100元。
2、其它集体活动(如会议等),迟到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0元,超过10分钟或缺席的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讨,给予诫勉谈话。
3、当月事假超5天、病假超10天,取消当月考勤奖,全年事假超1个月、病假超过3个月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4、工作日期间,上网玩游戏、聊天、听音乐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被县软建办发现的,待岗三个月,每月发生活费500元,并在全体职工会议上检讨和通报全系统。受到通报批评或罚款的工作人员及所在科室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七、本制度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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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自查工作报告篇五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 :30 以前,下午3 :30 (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 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 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 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一、考勤对象
二、考勤管理
3 . 包村工作队、计生专干早上签到,中午和下午不签到(签退);
9 . 值班领导与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的统一安排,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完成值班期间的信息上传下达,突发事件处理及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迟到、早退1次扣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分1分;空岗1次扣3分;被上级查岗通报或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扣5分,并取消评先资格。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干部管理不力,虚报、瞒报、不兑现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奖惩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0 . 办公室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报效能办,效能办每周对考勤情况通报一次,主要通报请假情况和缺勤情况,通报前要向两委会报告。
三、请销假制度
具体详见花发[2015]4号文
四、效能督查
1 . 上班情况督查。 镇效能办要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时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要求工作人员在岗在位;若下乡人员在15分内不能到达督查点(一般指村部)、内勤人员在10分内不能到达办公地点,视为不在岗,缺勤一次,扣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分2分;对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2 . 会议情况督查。 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并遵守会场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或早退。会议组织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督查(签到)工作,并将督查(签到)情况报镇效能办备案。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分0.5分,旷会一次扣1分。
3 . 其他活动督查。 对党委、政府组织的一些临时性活动或突击性任务,镇效能办要按照活动要求进行督查。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批评制度。
效能办定期(每周)不定期(重要活动时)对以下违反《花坪镇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1 . 工作人员若一周内缺勤或缺会3次的;
2 . 上班期间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被督查到1次的`;
(二)诫勉教育制度。 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诫勉教育;同时,被教育者要作出书面检查,报效能办备案。
(三)效能告诫制度
若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效能告诫。
1 . 由他人代签到、签退的和代他人签到、签退的;
3 . 上班期间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被督查到3次的;
6 . 办公室值班人员因考勤统计和告知不及时被通报批评3次的。
(四)其他相关规定
1 .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 .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经教育无效的,单位可予以辞退。
(五)奖惩制度
1 . 工作人员若缺勤一次,在绩效考评中扣2分;
6 . 成立机关考勤督查组,负责机关考勤工作,考勤督查组组长由纪委书记田维雄担任,组员由宋宇航、滕荣华、黄东组成。若妨碍或干预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督查及处理的,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当事人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本制度由镇效能办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25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机关考勤自查工作报告篇六
由于上一家雇主是外企,管理比较人性化,所以将近四年没有上班打卡了,刚刚进入新公司难免有些不适应!每天早晨上班急急忙忙的,就是为了不迟到。
几乎每个公司都有考勤制度,但是考勤制度的目的是什么?每一个企业的管理者都会说:为了给员工一个规矩,来约束个人的行为,加强管理。那么,每天只是按时上下班就是好员工么?超时工作支付加班费吗?显然不是。事实上,虽然员工迟到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基本上每个人都达到了最低的工作时间8小时。这也就意味着,在满足了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我们还被扣了工资,这完全有理由被认为是降薪的一种表现形式或手段。
我们国内的企业是不是应该收起那一套落后的制度,解放思想、解放员工,一切以结果为导向呢?因为做企业的目的不是管人,二是完成经营目标。作为员工正常上班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管理者一味的认为,员工上班是因为支付了工资,那就大错特错了;而正确的想法是员工上班是为了完成企业的目标。
人最难管,这个观点我也同意,但是,不能因为人难管,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管制了。针对不同性格、能力,以及不同岗位的员工,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因材施“制”,才能真正激活人的活力。而我想表达的,是针对现在很多企业设立的没必要的、甚至有害的考勤制度。比如:既然设置了上下班打卡的制度,那为什么超时工作不支付加班费?为什么公司里有的人可以不打卡?为什么在员工迟到扣了工资的情况下,还无报酬的让员工超时工作?......这个制度显然不是合理的,根源就是制度本身,说到底就是老板害怕无法控制员工,而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绩效考核可以解决,简单的说事情没做完,你就没有完成绩效,天天按时打卡、坐在公司里也没奖金,事情做完了,你天天在家照样拿奖金。
当然了,这是我们国家的特色,每个企业不可能完全废除这个早已根深蒂固的制度。但可以灵活一些,给员工规定一个作息时间,如:8:30-17:30(9小时),也就是说早8:30左右要来到公司,而最早17:30才能离开工作,而不去做什么打卡之类的行为,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工作8小时是劳动法的最低限制,而且我们都有自己的主管,无论自己还是主管都可以监督我们的行为,这样规定的原则有两个:一是工作时间达到8小时;二是工作目标要完成。如果公司内部真要形成这样的氛围,员工就不会怨声载道了,工作的积极性也会提高。倘若有员工钻制度的漏洞,经常不能达到既定工作时间,迟早要被淘汰的。
自己的上一家公司也有严格的考勤制度,但是不采取任何的“打卡”机制。每个员工也都能按时上班,并且完成工作。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下班时间到了,有些早上迟到的员工不下班,很自觉的完成8小时的工作。如果企业的老板敢于这么做,说明他/她的胸怀和境界已经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
(一)认识上有偏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端人碗、受人管”,作为机关工作人员,遵守考勤等制度本是天经地义。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上下班早与迟是小节,无关乎“三观”的树立,无关乎在和-谐构建中业绩的创造,抓考勤,即是舍本求末,是纠缠细枝末节。另有一部分人认为,上班时间聊聊天能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听听音乐能缓解压力、陶冶情操。甚或认为,移动、电信、烟草等行业收入高,抓考勤管理理所当然,在机关工作“饿不死、胀不坏,图的就是轻松愉快”,抓考勤就是自己人找自己人麻烦,自己人令自己人不自在。
(二)表率作用未能整体发挥。中层以上干部是一般干部的榜样,上级是下级的榜样。近年来,院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积极响应党组号召,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但仍有少数同志不能以身作则。如在考勤管理中让下属为自己代签,外出办私事不向分管领导请假,不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其他干警,而且己身不正,批评也好、教育也好,难以理直气壮。
(三)督查不到位。在考勤管理中,最常见的是代签,干警之间“友爱互助”,上下级之间相互打掩护。而要显“庐山真面目”,必须要动真格。考勤管理者往往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愿做简单的登记、统计等工作,不愿深入了解、真正掌握在岗情况。由于查处问题护短、解决问题退缩、处理问题手软,考勤制度难以落实到位。
(四)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尚未形成。目前,我院对部门的考核主要是依据各部门在全市业务考核评比中的排名情况来确定。这样虽具有横向的、共时的可比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本院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特别是容易忽视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在对干警的考核上,是由各部门考核与量化测评相结合。而在量化测评中,虽考勤执行情况是考核指标之一,但很少有人据实打分,基本是凭个人印象。考勤指标设置流于形式,科学规范考核体系有待建立。
目前机关考勤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障碍,有的还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停滞不前。结合实际探索和实践考勤管理,是检察机关管理机制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提高认识,领导带头。考勤制度是一切制度和纪律的基础,考勤管理是机关管理中的一门艺术性科学。加强机关考勤是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是树立“团结、高效、规范、统一”的机关形象,实现“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的奋斗目标的着力点。抓考勤管理,即是抓住了机关效能建设的要害,只有中层以上干部在充分认识考勤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坚持律己服人、量宽待人、身先率人的原则,从严要求自己,自觉做到“五带头”,即带头遵守作息时间、带头坚守岗位、带头参加集中活动、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树立形象,才有可能使广大干警自觉做到“六不让”,即不让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我手里延误,不让正在办理的案件在我手里积压,不让任何差错在我手里发生,不让来访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小道消息从我这里传播,不让院机关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二)强化督查,整体推进。建立由纪监、政工部门组成的督查小组,运用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着力检查有无迟到、早退、上班时间闲聊等情况,并将每日检查情况向检察长汇报后,在全院进行通报。要克服片面追求“一招鲜”、“一枝独秀”的倾向,将考勤管理与“一岗双责”制、失职问责制等制度的执行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如“一岗双责”制的落实,使部门负责人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失职问责制的实行,使督查组的成员不能“只栽花不栽刺”。
(三)目标管理,奖惩分明。将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分类进行细化,按项规定基础分和加减分标准。并做到“四考核”,即定期检查考核,平时抽查考核,半年初考核,年终总考核。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干警,按照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对严重违反制度的个别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模范遵守考勤等规章制度的予以奖励,并将执行情况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
(四)文化引导,凝心聚力。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不是每一位干警都能理解考勤管理对机关管理的重要性,而考勤制度的执行却需要全体干警广泛认同,自觉遵守。在这种情况下,要想真正实现考勤管理的目的,提高机关效能,少不了检察文化的引导。因为检察文化正是激发干警的协作意愿,统一干警意识的重要手段,有着“润物细无声”的魔力。只有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人文关怀凝聚人,以丰富活动陶冶人,才能达成“人人是扇窗、个个重形象”的共识,才能增强干警严守纪律、努力工作的热情和信念。当这种热情和信念成为我们孜孜追求的共同目标,迎来的必将是更加团结和-谐、高效统一的明天。
机关考勤自查工作报告篇七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强化制约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缺席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机关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考勤时间以区级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3、事假和公休假:因病因事需休病假、事假和公休假时,科员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报告分管领导;二天以上(含二天)科员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科长由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员由科长、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副书记、副主任由主管领导批准;书记、主任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4、旷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凡未请假或者超假而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凡是无故不上班者;虽按时上下班而中途整天外出未请假者。
5、外出办公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办事处党、政领导外出办公,应告知党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外出办公,须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在家时,应告知党政办);科(室)人员外出办公须报科室领导。
6、考勤办法:
(1)建立考勤制度。由科室负责人进行考勤,本人每月末最后一天下班时间在被考勤人签名处签名后,科长将考勤表交党政办公室。
(2)凡请事假、病假、工休假者,经批准后,准假人应将假条交党政办存档。
二、奖励办法:
1、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对遵守本制度好的.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将考勤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和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机关考勤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