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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一
为规范我镇烟花爆竹打非清剿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平江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全域禁炮”规定,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基本消除非法运输、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属地落实监管”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夯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基础,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发展。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三市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切实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非法生产。
1、凡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建设的,不论何种产品类别进行生产的;
2、退出企业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和建设的;
3、前期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的,又擅自组织生产的。
(二)非法经营。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经营、储存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
(三)非法储存。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非法运输。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非法燃放。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
2、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3、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六)加强“全域禁炮”宣传。加强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禁炮的宣传工作。重点突出公墓山、寺庙等重点燃放场所的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
任何人均有权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制品进行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表彰和适当现金奖励(人民币200—500元不等)。
(一)突出重点,依法整治。针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依法实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与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整治,推动烟花爆竹的打非清剿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镇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法,严肃责任。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二
亳州市八角台小学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在班级内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首先,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通告,明确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及人身财产带来的危害;其次,让学生做社会的``小主人,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自己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要及时制止身边人燃放烟花爆竹。最后同学们一起倡议,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通过这次班会增强了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明白美好的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维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三
为了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12月22日,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茶栈小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活动。
首先,各班老师利用课件,向学生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教会学生懂得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有的老师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做守护碧水蓝天的代言人;同时,该校还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发放倡议书,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该校学生了解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同时也提高了学生们自我保护的意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四
近日,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五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保障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我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重庆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平安校园”建设,按照“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的原则,实现“六个坚决防止”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各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推进“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理念的提升,努力确保“禁放场所、禁放时段、重大危险源场所、燃放点安全,确保校园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师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人员对禁放、燃放区域的看护、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稳办,xx任办公室主任。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全校师生在规定时间(20xx年1月13日——2月6日),校内为全面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二)安稳办负责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为宣传主题,通过标语、校园通知、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开展安全燃放防护知识的宣传,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全体教职工要站在“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文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安全教育,切实配合学校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要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同时安排好值班人员对春节期间的校重点部位和危险源区域进行控制,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器材配备清理,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务必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报告及时、处置有序”的要求,确保救援处置任务的完成。
(四)要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守护,确保校园的绝对安全;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五)加强对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所在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等情况,制定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和控制措施。
(六)放假前,安稳办要组织人员开展可燃物清理的专项行动,对校舍及重点部位等进行可燃物的清理,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
(七)学校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肃处置对在禁放时间、地点、场所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
畅通信息,加强工作联系,如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安稳办及相关部门,安稳办负责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县教委。安稳办负责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于20xx年2月5日前报送县教委安稳办。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增强学生安全环保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1月15日,滁州市龙蟠小学开展了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向班级群转发《关于南谯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让大家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内容,明确和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学生们还制作了主题宣传手抄报,表示一定会遵守规定,并向身边的人积极宣传。
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学生们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为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家园积极贡献力量,做禁燃禁放活动的宣传小使者和小小监督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七
为深刻汲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省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和厘清各级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和产品质量各环节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即日起至3月31日。
1、全省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零售店(点);
2、全省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和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库”(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危险品中转库);
2、“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原材料存储安全管理情况等;
6、1、1级工(库)房的防护屏障;
7、混药工房抗爆间达标情况;
8、涉药机械设备每日药尘清理、检查维护保养及记录情况;
9、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考核情况。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的类;
3、在许可范围以外地点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
4、配送烟花爆竹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
5、超量向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成品;
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仓库安全设施、“四防”安全管理、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情况等。
(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1、零售经营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2、建筑结构或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3、将烟花爆竹产品存放在经营许可范围外的场所;
4、超规格、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
5、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
6、销售来历不明或不合格产品。
(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2、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3、无证经营、零售和超范围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
4、生产、经营、零售“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即日起—1月31日)。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二是抓好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三是做好零售经营店(点)布局规划和许可工作。四是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第二阶段(2月1日—2月28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3月1日—3月31日)。重点抓好检查情况:“回头看”、零售经营店(点)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充分调动村委会作用,形成“打非”的强大力量,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不留死角。对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要重点盯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级有关部门要突出烟花爆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一线操作岗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落实,自查自改要做到风险隐患查严、查深、查细、查实,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明确责任、明晰措施、指定专人,明确时限,确保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和国家、省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督促企业按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级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监管人员要按照《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行为,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116号)要求,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涉案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以案释法,以法震企。
(五)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压实责任,严肃问责。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小,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坚决克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形发生。省安委办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检查不到位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共湖北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再监督的意见〉的通知》(鄂纪办〔20xx〕68号),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市(州)安委办迅速将此方案精神传达到本辖区县(市、区)相关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于20xx年4月15日前,将本地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厅危化监管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八
为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xx〕117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发动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处、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部署开展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控非法燃放行为。
(三)巩固管理阶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开展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活动,根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一)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结合各辖区实际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宣传;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要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总结通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
(二)派出所:受理违法燃放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依法处罚;配合相关部门严打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牵头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区域内沿街门店、市场、餐饮酒店等单位严格执行禁止燃放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及门店依法告知烟花爆竹监管部门。
(五)道安办:加强对路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向公安部门通报。
(六)环保站: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污染数据变化情况,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术参考;根据烟花爆竹燃放特点,在相应区域设置噪声和大气污染监测点,收集监测数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七)供销社:负责本系统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区域。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善后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治理大气污染、美化环境、安全管理、创建文明乡镇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
(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镇政府将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通报给具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镇政府将加强对禁燃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查处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营造氛围,完善机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110,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鼓励举报,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禁燃”舆论氛围。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请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于20xx年1月2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xx年4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安委办。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九
为全面贯彻执行市人大关于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落实《临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简称“全域禁放”,下同),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全域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方案:
以“降噪音、促环保、保安全、树新风”为全域禁放工作的总目标,本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为主、齐抓共管”的思路,坚持宣传发动再现、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规劝在先、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在先,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巩固和提高乡镇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强集镇环境,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桃林。
成立桃林镇全域禁放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彭庆楚任组长,常务副镇长杨晴、宣传委员王瑜琪、工会主席李岳才任副组长,城建规划环保站、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农技站、民政办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域禁放办”),办公室设镇城建规划环保站,由方国栋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城建站牵头负责全域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
(一)城建规划环保站:负责全域禁放日常工作落实,包括宣传、教育、巡查、制止、查处等。负责监测镇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
(二)安监站:负责组织检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库(点),负责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库(点)的清库(点)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镇范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
(三)派出所:负责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及时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四)工商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全域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做好非法烟花爆竹的质量鉴定工作。
(五)民政办:负责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放宣传工作。
(六)农技站:协助城建规划环保站做好除集镇范围外村(社区)全域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一)禁放时间和范围:从20xx年12月15日起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种类: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电子炮等。
(三)处罚和举报奖励:单位违规燃放的,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的,对燃放者(或监护人)处以罚款;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违规燃放的,除对燃放个人(或监护人)进行处罚外,对场所经营责任人处以罚款;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凡提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线索,执法机关依线索查获违法行为的给举报人现金奖励(具体举报奖励和罚款由全域禁放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标准负责执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镇党委、政府将全域禁放工作成效纳入干部岗位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制定全域禁放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奖惩措施。
2、镇全域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禁放工作主要措施和管理办法,组建全域禁放联合执法大队,出台《桃林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桃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制定《致全镇人民的一封公开信》,《通告》必须张贴到村组、《公开信》必须张贴到户。
3、禁放办安排出动宣传车广泛宣传,做到镇域全覆盖,村组必到,制作并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悬挂标语横幅,集镇至少要有两块以上的大型固定宣传牌。在全镇中小学开展全域禁放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4、召开全域禁放工作动员大会,动员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
5、安监站负责做好对于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的关停工作,一要送达通知,确保烟花门店主了解知晓全域禁放的政策措施等;二要根据门店证照期限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分步骤予以关停,在12月15前全部关停到位;三要积极联系外销,由禁放办协助联系外销,尽量减少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的损失。同时各村(社区)要配合安监站做好本村(社区)没有证照的超市、小卖部等零散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排查关停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5月底)。
1、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干部带班、分片包干制,组织镇村力量巡查劝导,加强对商店、摊点的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联合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对仍在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没收,集中统一销毁,有效落实全域禁放各项措施。
2、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逻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婚丧喜庆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适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3、向社会公布全域禁放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制止、劝阻和检举揭发违规行为。镇里不定期开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报落实情况,对排名末位的村(社区)通报批评,并由组织和纪检部门问责。
(三)巩固长效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底)。
1、动员和组织村(社区)治安巡逻队及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村(社区)委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2、派出、城建、安监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桃林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全域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站上级部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至少设置两块或以上大型、固定的禁炮宣传牌,各村(社区)必须将禁炮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通告》必须张贴到村组、《公开信》必须张贴到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组织学习全域禁放相关规定,做模范遵守,并通过他们做好家属、子女、亲友的全域禁放宣传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将全域禁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域禁放办要组织明察暗访,对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的单位,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政府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通报批评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由镇组织和纪检部门予以问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
我省已全域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有效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等行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为元旦、春节和冬奥会残奥会期间营造安全环境。
(一)认真排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和车辆。
(二)深入排查乡村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仓库、封闭式院落以及原烟花爆竹仓库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全面排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特别是周边县份交界处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严防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回流和流入。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区域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主要领导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开展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负责组织销毁没收的烟花爆竹。
(三)镇安监站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严禁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四)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综合执法队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所有小门市铺、日用百货店、五金店、殡仪用品店等各类门市逐一排查,打击上述销售市场的非法行为。
(五)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
(一)加强排查。
镇、村两级,成立由镇级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镇、村两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对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拉网式”全面排查,尤其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车辆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组织督导。
镇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等部门,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持续对各村(社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基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实施举报奖励,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海报、悬挂标语横幅等多项措施,广泛宣传禁售禁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禁售禁燃禁放的自觉性。
(三)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采取专项督查、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并追踪溯源,深挖利益链条,坚决予以清除,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安庆市教体系统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通过大力宣传教育,使《条例》进学校、进班级、进学生家中、进全体教职工、进校内住房,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庆工业学校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挥部,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孙慷担任指挥长,副校长孙先虹为常务副指挥长,其他领导为副指挥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体系统禁限放办”),由教务科副科长罗晓辉兼任市禁限放办主任。建立领导干部督查指导、各年级、班级、教研组主抓主管、分片包干的职责体系,形成层层包保、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3、总务科负责《致校园居民一封信》,对校内居住户,要登门入户,开展宣传,签订承诺书。制作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牌,校大门口和住房楼前各一块,于20xx年12月24日前安装完成。
(一)全面宣传动员。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学习禁限放管理规定,并根据学校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发放公开信及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电子显示屏、签名活动、设置永久性禁限放标识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活动,为禁限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开展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部门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确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除责令停止燃放外,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予以追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系统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全面形成禁限放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宣传教育干部、党员要带头遵守禁限放管理规定,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教职员工要率先垂范,为全体学生家长及校内住房作出表率。要将禁限放宣传教育贯穿禁限放工作始终,大力倡导讲文明、讲安全、讲环保,使禁限放烟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二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xx〕8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由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黔江区教育系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治科(安稳办),由法治科(安稳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校(园)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园)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5日前)。研究制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落实保障措施。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20日)。20xx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校(园)要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月5日)。在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校(园)严格落实宣传引导、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四)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5日后)。各校(园)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校(园)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通过在校门口张贴《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后发),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让广大师生自觉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可燃物清理整治,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重点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禁放区域和场所看护。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设置明显的禁放限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明确具体人员进行看护,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对不听劝阻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常态提醒家长,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即召开一次会议、张贴一份通告、组织一次宣传、组织一次排查、落实一项看护),保证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校(园)要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区教委将在春节期间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查。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校(园)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工作联系,如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委。
各校(园)于20xx年2月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同时为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12月1日,中原路小学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班会活动。
班会课上班主任阐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让同学们认清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通过观看视频、讲故事、看事例、学知识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使学生认识到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给我们带来喜庆,但是也会影响空气、带来噪音、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存在很大危害性。鼓励同学们争当环保小卫士,积极宣传禁燃禁放知识。让同学们自觉抵制购买。通过小手拉大手,深入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观念深入人心。
美丽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通过开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让孩子们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禁燃规定,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家园积极贡献力量,做禁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宣传小使者和小小监督员。
禁放烟花爆竹,共筑碧水蓝天,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近日,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第三小学开展了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党支部书记、校长杜豫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金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xx年继续在全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安排专人负责,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全体教师纷纷表示,愿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各班级通过线上会议、微信群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与禁燃禁放教育相结合,确保学生深入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与危害,自觉树立不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人翁意识。
学校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还通过校信通、公众号、线上家访及电子屏等方式向师生家长开展禁售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意义,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人人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教育者、监督者,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携手共创绿色平安家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近日,示范区北官庄小学开展了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利用教师会带领教师们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安排专人负责,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全体教师纷纷表示,愿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将生态文明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与禁燃禁放教育相结合,确保学生深入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与危害,自觉树立不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人翁意识。
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让我们的世界多一份安宁和祥和,多一份幸福和安康,还地球妈妈一个蓝天白云!
通过微信群、告家长书等方式,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开展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共同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履行监护职责,为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奠定坚实基础。
向身边人提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扩大宣传,营造禁放氛围,进而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本次宣传活动,让师生和家长意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限放令”的相关规定,美化环境,共享蓝天白云。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六
为了保护好环境,增强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不再让雾霾遮盖蓝天,龙泉中心小学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的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举行主题升旗仪式。在升旗仪式上,教师代表向大家讲解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通过具体的`.事例,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烟花爆竹带来的危险就在我们身边。学生代表发出倡议,鼓励全体学生积极踊跃响应号召,从自身做起,并积极向父母、亲戚朋友宣传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抵制烟花爆竹的燃放。
二是组织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主题班会,各班班主任通过课件中的事例、图片、视频等,让学生充分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重要性。
三是学生利用周末的时间,制作禁放烟花爆竹主题手抄报。四是亲子共读。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发放《龙泉中心小学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家长和学生共同阅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积极响应号召,切实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舆论氛围,1月3日,全县中小学积极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教育宣传活动。
清水镇中心小学利用大课间对师生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并倡导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贾镇中学安全办主任带领全校师生共同学习《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介绍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严重影响,列举了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例,阐述了国家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倡议学生和家长“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贴春联、剪窗花、印年画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过一个安全绿色的'欢乐中国年。
在烟庄街道范庄小学,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校园黑板报、红领巾小广播站等宣传手段,向全校师生认真传达《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并引导师生们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还通过家校共育微信群、手机短信、班级qq群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家长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号召家校携手共同打造舒适温馨的优美环境。
范寨镇中学利用上午间操时间,在教学楼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使大家明白禁止燃放放烟花爆竹是为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学校又通过微信群发形式向家长宣传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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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八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减少大气污染,倡导新风尚,树立新风气,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清新的节日,希望大家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甚至发生安全事故。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不购买鞭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另外,请您注意自我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出门戴口罩,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不适症状,应戴好口罩,乘坐私家车,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老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及时从官方主流媒体了解最新消息。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十九
5、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xx。
6、移风易俗,禁燃爆竹。
7、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8、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依法燃放是您的义务,文明燃放是您的优良品德;
9、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10、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全面禁放目标。
11、禁燃鞭炮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13、严禁非法销售,运输,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14、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15、禁止燃放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16、禁止放鞭,民心所愿;城区禁鞭,人人有责。
17、禁放区禁燃烟花爆竹,你我共建礼貌幸福城市。
18、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19、建礼貌社区,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20、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21、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22、留住文明放鞭带来的喜庆。
23、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创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24、想他人所想,建礼貌社区,做礼貌燃放人!
26、严禁摆设灵堂,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27、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健康和安宁。
29、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31、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33、做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文明市民,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和谐社区。
35、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6、移风易俗,崇尚礼貌,节俭办事。
37、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温馨和谐美丽家园!
38、检举、揭发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39、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40、坚决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41、广泛开展“禁鞭”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42、自觉遵守政府规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从我做起。
43、禁鞭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燃放烟花鞭炮。
44、当燃放烟花爆竹给您带来欢乐时,别忘了给他人留下安全的空间。
45、禁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48、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50、做严守禁放好市民,创安全礼貌新社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二十
1月5日,亳州市第一小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统一部署,通过线上会议,线上主题班会,微信群转发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签订教职工和学生禁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等形式,全面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禁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教师会向全体教职工转达《关于印发亳州市主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通知》,并签订《亳州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明确禁放范围和要求。
通过微信群转发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倡议书的方式向师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大家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内容,明确和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通过线上主题教育活动向学生发放《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
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让家庭影响社会”的方式,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师生们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好我们的环境,用自己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二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火灾发生,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5日,城关三小教育集团本部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会议部署。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宣传。为加强引导全体学生认识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学校向学生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手册,并利用校园电子屏幕、国旗下讲话、宣传展台等宣传阵地,使师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
强化责任。为强化责任意识,各班主任在班级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班会教育活动,通过图片浏览、观看视频等让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使广大学生认识到禁止燃放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重要性,从小树立文明意识,争做保卫蓝天小卫士。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让师生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为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创设了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辐射到家庭,让家校共同努力,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让天空更蔚蓝,让空气很清新,让家园更美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二十二
为了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12月22日,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茶栈小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
首先,各班老师利用课件,向学生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教会学生懂得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有的老师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做守护碧水蓝天的代言人;同时,该校还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发放倡议书,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主题教育,该校学生了解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同时也提高了学生们自我保护的意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二十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近日,宦家峪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泰山区教体局《关于在中小学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的通知》要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接上级通知后,张世锋校长、少先队辅导员郭娇老师立即研究部署并组织教师召开专题会,带领老师们认真学习了《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明确了禁放范围,安排专人负责,积极落实文件要求,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教师和学生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学校各中队召开主题队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同时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以及近年来泰安市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中取得的成就。
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利用班级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这样的系列主题教育,孩子们表示,作为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学校政策(汇总24篇)篇二十四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