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本书一千零一页篇一
翻开一本书,书页间淡淡的墨香灵巧的钻入鼻孔,指尖轻轻划过每一行字,,嘴角轻轻上扬,心中流溢而出的感情,轻轻缠绕,任由思绪纷飞。
对于书,我是喜欢的,因为书,还发生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
开学时,我是六年级的学生了,这些日子,妈妈竟对我严厉起来。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我快要升初中了,想让我把心思放在学上,好好考取一所好的中学,对于妈妈的苦心,我也知道,但有些时候,令我不能理解。
这天,我拿回来一本书,名字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她的名字叫金玲,她身材较高,长得胖胖的。金玲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艺术上的感觉比较敏锐,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子。金玲的学成绩中等,作文是她的强项,数学差一些,有粗心的毛病,但金玲的知识面较广,一些需要综合能力解答的题目往往难不倒她。她表面上嘻嘻哈哈,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其实内心非常渴望得到老师和家长心目中的好孩子。她的爸爸妈妈和老师为了她小学升初中考一个好的学校,给她准备了种各样的复资料,想尽办法给她补,尤其是她的妈妈为了能把她的成绩搞上去,简直比文章中的主人公还急,可谓动足了脑筋。我觉得,我的妈妈的心态与金玲妈妈望女成凤的心态一样,所以,便请求妈妈与我一同看。妈妈禁不住我的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这本书的情节,离我们的生活太接近了,仿佛说着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读起来是那么流畅,很快就读完了。
妈妈看完这本书,沉思片刻,对我说:“你说我是不是对你太过严厉了呢?”听到这话,我赶紧附和道:“当然了,老妈。自从我上了六年级,你整天对我那么严厉。有时候写完作业你都不让我看会儿电视,要知道劳逸结合才是最重要的嘛,还有啊……”我还没数落完老妈的一条条“罪行”就被打断“既然这样,我也给你一些放松时间,以后中午回家和写完作业后可以允许你看电视,不过,可不能耽误学哦。”“耶,我就知道老妈你最好了,万岁!”我激动得差点一蹦三尺高。
书,你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前进。书,你如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着我们。书,你更像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带我们去遨游知识的王国!
一本书一千零一页篇二
所有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
其实认真点说,这本书可以算是偏离了动物,更倾向于诉说人类社会。所以从动物小说的角度来出发,算不上是佳作。沈老师一般是由动物来诉说人的黑暗面,或者是温情,写动物超过人的情感。
这本书更多的是直接描绘出了一个山里娃的悲惨生活,应该说,那个旧时代,那个可怜的少年。主人公阿炯,本是一个眼睛极好的农村孩子。当时还是文化改革,她的妈妈是个知青。但是有一天,她突然离开了。阿炯每天哭,他的爸爸,也是把家里那点积蓄全花去喝酒。有一天,阿炯的眼睛突然就瞎了。医生说要去大城市开刀,但是他们家已经没钱了,也就算了。
在另一个山旮旯里,一窝小狗也出生了。除了一只,其他的都是健壮可爱。这一只就是迪克,它长相丑陋,像一只野狐狸,就连喝奶水的时候,母狗都会刻意的去回避它。好像它就是个瘟神。过了几天,这窝狗的主人来了。阿瓦隆老爹,他看着这些小狗,心里是很高兴。迪克可能也知道自己丑陋,往窝的深处钻了钻,可这怎么可能好过阿瓦隆(名字不记得了,仅供参考。)老爹的眼,一把把它抓了出来,还笑着说,这狗崽子真调皮。但是当他,他看到它的长相之后,一把把它丢了下去。骂了一句狗瘟。周围的人也被吸引过来,一个老者说这是灾星,不能杀,必须把它丢了。听到这话,老爹也是踏着几里的山路把它丢在了一个冷清极了的地方。这里即便是柴狼也难以生存,就把它丢在这自生自灭。迪克以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来。
我是非常可怜他俩的遭遇。相同的地方,同样悲惨的遭遇。我感觉他俩就是命中注定的。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那还得数老瞎子。他是阿炯的师傅,拉二胡的。带着阿炯在一家茶馆里拉二胡,那张板凳已经成了他们的专属座椅。茶馆的老板也很希望他们来,这样客人也来得更多。但老瞎子的身体却不是很好,得了一场大病。有天晚上,他对阿炯说,你往东头走300步,再向西走400,有一棵大杨树,你把下面的东西挖出来,记着要带上二胡去。这是阿炯第一次拿到师傅的二胡,比他那劣质二胡要精细的多。在临走之前,师傅还让阿炯点了盏灯。这就想到一个歇后语了,瞎子点灯,白费功夫。阿炯也不知道为什么师傅要点灯,反正拿起二胡就按照师傅说的走了。但当他走到那个位置时,发现根本就没有说。他不清楚,到底怎么了。但他突然听说,有一户人家着火了。阿炯立马就担心起了师傅,以最快的速度往那跑,一路上磕磕绊绊,他又不在意,他现在最在意的就是想快点回到师傅身边。他哭着到了师傅的屋前,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他要冲进去,却被两边的人拦下来。老瞎子已经被烧成灰了,你别进去了。阿炯就这样继承了老瞎子的衣钵。其实在之前有稍微透露一点老瞎子的身世,他是文化改革年代来到这个小镇。当时很落魄,还是东家凑根房梁西家凑口锅。才搭起了这栋房。但他的身世一直没人知道,连名字都是一直叫老瞎子。但是也稍微透露出了一点。他本来是一所学院中的音乐高材生,被一名著名音乐家给带回去。但到了文化改革年间,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师傅会丢下高楼,贝多芬的石像被砸碎,他不忍看,抓起一把石灰,撒到眼睛上。然后他就瞎了。他被关到了一个牛棚里,最后在一个木桶的帮助下,他才来到了这座深山中的小镇。
这本书的最后,让人感受到无限的悲凉。当时我读到最后文章,都哭了。我为这本书深深的震撼,只是一本书却让人,回味万千。里边的感情色彩,让人琢磨不透。
这绝对是一部旷世巨作,很值得大家观看。
一本书一千零一页篇三
“怎么了,孩子,不舒服吗?”你忽得一下子坐起来,匆忙从抽屉里拿出温度表夹在我的腋下。“40度,怎么会这么热,发烧了,走,去医院!”你看了看我手中的温度计,二话没说,急匆匆披衣服带我去医院。
朦胧中,我我感到头上有一只暖暖的大手在抚摸,睁开眼,看到了你满脸的倦意,“妈,几点了?”我感觉舒服多了。“醒了,醒了!”你惊喜地声音陡然熬高了起来。“才六点,再睡会吧!”你又用手在轻轻摸我的额头。看着你眼里的血丝和疲惫的样子,我知道,为了我,你一定是一夜未睡。
那还是小时候,有次放学回家,我在楼下玩。我玩得兴高采烈、忘乎所以。由于地面的凹凸不平,我脚下一滑,一下子跌倒在地,膝盖上跌出了一块巴掌的伤口,血,顿时流了下来。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你看见了,立刻抱起我向医务室跑,边跑边安慰“孩子,不哭,要坚强,做个勇敢的男子汉!”看着你焦急而满含鼓励的眼神,我渐渐停止了哭泣,感到伤口也不那么疼了。
伤口很大,需要缝合。看着医生拿起针要给我缝,我惊恐地向后挣扎。“妈,我害怕,不要缝啊,痛!”“孩子,不缝要流血,会更痛!来,妈妈给你捂住眼睛,看不到,就不会痛了!”说着,一双温暖的大手盖住了我的双眼。“很快就好了,不会痛得,你不是要当一个勇敢的男子汉么?”或许是麻药起了作用,缝合的过程中,我真得没觉得痛。我一下子扒开妈妈的手,看着医生给我缝好了伤口。“我们家赫赫,还真是一个小男子汉呢!”在你的夸赞中,我忽得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有了一种自己去面对困难的自豪感!
谢谢您,我的好妈妈!如果世上只有一个人值得我去赞美,那一定是您啊!如果世上只有一个人值得我去拥有,那一定会是您!如果世上只有一本书值得我去捧读,那必是您这本亲情之书,让我终生心怀感恩、读之不倦!
一本书一千零一页篇四
偶然遇见中岛敦先生所写的《山月记》文集,可以说全凭缘分。起因是不经意地想要填补家中不慎丢失的书籍,经人推荐买到了一本《山月记》。此书名来自于中岛先生最著名的同名文章,里面还另外收录了其他一些文章。
一开始,我只是把它当成古代怪谈野史来看,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读时就想,中岛先生想必是对中国历史、寓言有很大研究,文集里的小说大部分取材于像唐朝《人虎传》、小说《西游记》乃至《史记》之类。后来读读,越发惊赞,怪诞不经的讽刺、对现实的影射,如大儒、哲学家所说的引人深思的语句,更是令我浮想联翩。
读罢全本,我认为书中最为精彩的,最让我唏嘘不已的,要数那篇《悟净出世》。
《悟净出世》中的悟净等角色取材自《西游记》。悟净在流沙河中常感忧郁,完全不似普通妖魔,常常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进行无意义的悔恨自责,对所有事物进行思考,同类们认为他病了,认为进行“为什么”之类的思考,一般的生命是不宜承受、乃至死亡的。他们认为“这种病最严重的症状是病人怀疑起自己的存在”,开始疑惑“为什么将我当作我?我到底是什么?”“这样,一生都不会再开开心心了。”其实,这只不过是哲学的思考罢了。
悟净却对自己“得病”的事实深信不疑。为了自救,他踏上了不断寻访智者的旅程。
到最后,我的心中只有一个问题:做个博通达观好质疑的“哲人”,和仅仅安于现状,只对自己的使命负责到底,对于人来说,究竟哪个才是毕生的目标?可即使是这样肤浅的问题,现在的我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来说服我自己。
堪堪读完全本,才发觉自己的浅薄无知,为思想单纯到麻木而心惊。
到底是钦佩中岛先生啊,几段小小典故,经他手笔便已熠熠生辉。好似济世良药,又似一块磨刀石。若思想为刀,仅此一磨,只怕会越发锋利逼人。
说此书是如今最爱,于我而言,已不为过了。
一本书一千零一页篇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可以让我们学会处理生活中的矛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恩父母》。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有许多课堂中学不到的感人情节。它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对生活中遇到困难不害怕,不退缩,勇往直前。
书里的故事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感恩。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名叫多莉,但最后母亲却因疾病痛苦地死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生活中一个朋友的故事。
这件事发生在我朋友九岁时,她的母亲腿上有很多伤疤,当朋友问她伤疤是怎么来的,她却笑而不语,不肯告诉她实情。不管女儿采用什么方法,母亲就是瞒得死死的。后来,好心的人告诉我的朋友其实这些伤的来历,这些恐怖的伤疤是为了母亲为了给女儿拿回不小心丢在马路上的玩具,被三轮车给撞伤的。在女儿的心里,母亲比玩具更重要。可是在母亲的心里,自己受点伤不算什么,可是玩具却可以带给女儿这么多的童年乐趣,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的母亲为了女儿,什么危险都敢冒,什么事情都心甘情愿地去做。这就是每一个可敬的母亲的心理,孩子永远放在第一位,自己永远放在第二位。孩子的笑声就能带给母亲最大的欢乐。这件事情虽小,但是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周围,让我认识了母爱的伟大。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这位朋友的母亲突然晕倒了,而朋友却全然不知。当母亲被送往医院检查到有白血病时,朋友正在快乐的玩耍,并不知母亲已经危在旦夕。过了几天,她的母亲最终没有摆脱死神的困扰,后来还是撒手离开了人间。母亲死了,朋友却不知,当举行祭奠时,朋友还在找她的母亲呢!当要火化时,朋友才恍然大悟,她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她伤心欲绝,她也在痛恨,她在痛恨自己为什么以前不听母亲的话。她看着父亲,她知道如果再不听父亲的话,那就真的是不孝了。她认识到父母的爱是多么的深,多么的重要,但是她却再也没有机会向母亲表达自己的爱,再也没有机会把爱反馈给自己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怎样感恩,我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就跟父母的感情越来越好。
如果你想学会感恩,你想与你父母的关系相处得越来越融洽,那就看《感恩父母》吧!看了这本书,你的心灵就会为书中父母的爱而受到震撼,你的心就会变得宽容和容忍。生活中与父母之间遇到一点点的矛盾是很自然的。父母和我们之间不是缺少爱,而是缺少沟通,缺少学习怎样来表达爱。
我最喜欢的书——《感恩父母》。它让我更加从容地处理生活中的小事。让我更真切的感受到生活中的爱。
一本书一千零一页篇六
搞明白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该如何度过有价值的生命,是一门深奥的大学问。历史长河中,许多哲人穷其一生对此进行思考,寻根溯源,各有各的高见,我却倾向于把生命比作一本“书”。
生命其实像极了一树桃花,有的尚未盛开即零落成泥;有的绚丽夺目、灿烂一时;也有的结成累累硕果。但不论是何种结局,生命之“书”面世时,底色都是空白的。
无可讳言,生命的差别甫出娘胎就客观存在:每本“书”开本不一、厚薄有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生命之“书”“封面”的主色调,是红是灰,抑或黑色,非要到盖棺之日方能定论。或长或短的生命旅途中,不到书本最后“合拢”的那一天,封面的颜色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它警示着我们要努力走好生命的每一步路。
无知无觉的婴儿期,不管他之后是天才抑或是英雄,襁褓中婴儿的“主旋律”就是吃饱了睡、睡醒了哭、哭饿了吃。牙牙学语、蹒跚学步,漫长的生命启程了,厚薄不一的空白“书”才开始打上不同的印记。
从幼稚园开始,生命之“书”出现了轻描淡写的“涂鸦”。稚嫩生命,出错当然在所难免,生命的初始阶段尚允许使用“橡皮擦”和“修正液”,此时发生点错误不打紧,一切皆有重新开始的可能。
但随着踏上社会、走进职场,生命之“书”开始进入“主页”,此时,有人会浓墨重彩书写生命华章,用智慧、汗水和情感绘制出精彩绝伦的生命图画。有人却浑浑噩噩虚度光阴,甚或是大奸大恶为祸社会。此时的生命仿佛像条单行线,只能向前、有去无回;每天的生命没有彩排,都是直播,稍有不慎,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生命之“书”的主页,大至谋篇布局,小至图文情节,甚至每个标点符号,都是每个生命命履痕的真实记录。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时候,做人都比做事更重要,因为它决定着生命之“书”封面的最后色调。
有人说,人到退休万事休。此言大谬。退休绝非生命乐章的休止符,而是生命之“书”的又一篇章。“夕阳红”的美丽就在于摆脱了名利羁绊,消除了功利束缚,可以绘制最真实的精神世界,书写最纯真的内心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