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内容可以涉及学校、单位、社团、组织等各个领域,且形式多样。不同场合的通知范文可能会存在差异,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灵活变通。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一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二
1)阅读勘察、设计文件,当发现有不满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2)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其具体内容应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4)安全生产检查;(5)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意外伤害保险;(7)事故处理;(8)安全记录。
5)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重点审核:一方面审核其编审程序,(1)由施工单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3)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4)应有施工单位的审批印章;(5)需专家论证的,要有专家论证报告;(6)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及盖章。 另一方面审核其内容,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应有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工程结构、施工方法、施工环境、作业条件、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等情况进行安全性分析,从管理、技术等方面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针对性措施。如:组织措施、安全控制措施、方案设计、安全验算、防护措施、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安全教育等。
6)审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三类人员资格证书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指: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爆破工等,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1)伤病人员急救措施;(2)火灾及爆炸急救措施;(3)中毒及窒息抢救措施;(4)坍塌急救措施;(5)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等。
8)检查施工单位拟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等)的性能检测、验收许可及备案文件。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各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设施的到位情况和设施的验收有效证明。
11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条件。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到位情况。
2)严格检查和制止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督促总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的自检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
7)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8)检查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的落实情况,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9)检查寒、暑、汛、风、雨、雪季节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检查施工现场三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情况。
11)检查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安全防护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处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署、防疫、防环境污染等。
12)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设施布置是否到位。
13)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许可及备案情况,运行状态和使用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性能检测、验收许可及备案的,状态异常和使用不当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应当及时报告监理总部、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14)对重大危险作业加强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并跟踪监督检查;
1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同时及时向监理总部和建设单位报告初始及阶段性情况。
二、安全监理方法与措施
1、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文件(项目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书、安全监理月报等),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开工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向参建各方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巡视检查:(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2)跟踪检查关键部位和工艺的施工;(3)对易发生事故的高危、重点部位和环节等加强巡视检查;(3)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4)每日在《监理日记》中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专项检查: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规定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5、及时处理监理资料及工程建设往来文件。
6、经济措施: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总监应在工程结算支付确认时予以注明并扣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7、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和整改通知:对违反有关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及有“三违”行为的应及时下达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
8、建立报审制度:在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计划。
9、完善监理例会:将安全生产作为例会的主要内容之一,利用监理例会加强各方的安全意识及协调工作,统一认识,了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实施情况,通报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其整改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对安全隐患及安全问题严格要求按有关规定及时整改。
10、认真编写安全监理月报:每月月底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并送达建设单位。通过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汇报和反映现场安全生产的情况,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其处理情况,监理人员所做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对建设单位的建议和请求。
11、下达暂停施工令:发现严重违规操作和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及监理总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监理总部、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12、总监不在现场时暂停令的下达:现场监理人员及时用电话等形式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可以直接口头下达暂停令,再由总监追补书面暂停令。
13、 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并督促其实施;
五、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部应安全专人有重点的旁站。
七、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公司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三
国家和行业现行设备、材料质量技术标准。
省电力公司下达的有关物资管理的制度和文件。
物资管理职责
指挥部:
编制工程的建设计划,其中包括物资设备的招标、供应的安排计划。
监督检查物资设备供应商执行物资设备供应计划的情况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
及时了解掌握物资设备到现场的供应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协调。
监理:
对工程物资设备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用于工程的物资设备必须经监理检查并签证确认,否则不得在工程中安装使用,以防止不合格物资用于工程。
物资设备供应商:
按工程建设供应计划,保障物资设备供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需求。
严格按合同规定及要求保证供应物资设备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对所供物资设备质量承担全面负责,如有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联系制造商维修或更换,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投产。
物资设备安装前应组织开箱(开包)检查。
应派现场物资代表驻现场协调物资设备存在的问题。
施工承包商:
依据合同规定检查、接收物资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设备。
检查物资设备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履行承包施工合同中关于自供部分物资设备的采购、检验、运输、保管等相关条款。对自供物资设备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物资管理的内容
指挥部:
监督检查物资设备供应到现场的情况。
协调物资设备供应商与施工承包商的关系。
协调物资设备供应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按建设计划施工投产。
监理:
审批施工承包商和物资供应商的物资设备供应计划,提出监理意见。
审查物资设备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料证明、实验报告及需要抽查材料的复试报告,合格后放行用于工程。
审查施工承包商自供设备、材料采样、试验及采购控制程序文件并确认,必要时做抽样复验。
监督检查物资设备的现场开箱(开包)检查,提出监理意见。
监督物资供应商、施工承包商物资设备保管情况。
监督物资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的现场消缺情况。
物资设备供应商:
依据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及时将物资设备供应计划与到货时间表提交监理和指挥部。
提供物资设备的技术标书和订货合同副本各一份送指挥部。
提供所供物资设备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料证明、实验报告、技术报告及开箱(开包)记录等文件,交付施工承包商。
发放物资设备时,应建立施工单位签收制度。
物资设备供应商的物资设备领发签收单应汇总、复印提交指挥部,以利于工程结算、决算。
负责组织物资设备的开箱(开包)检查,通知指挥部、监理、施工承包商应派员参加。
施工承包商:
应制定物资供应计划报送监理和指挥部。
接收物资设备的数量必须在领料单上签收。
接收物资设备时必须同时接收和审查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进行审核,且对外观进行检查。
负责物资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设备专用工具及需要抽检的复试报告等资料的档案整理、移交。
在物资设备交接和施工过程中发现物资设备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建立工地物资设备材料站,负责妥善保管、领用和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一、做好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工程物资满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要求、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确保公司对工程物资进行有效调控、避免造成浪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为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明确各部门(中心)在工程物资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要求,确保工程物资帐实相符,现根据“通信工程建设流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三、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含交换、无线、传输、it、电源等配套项目),本办法所指的通信工程物资分工两类:
1、第一类:属本公司自购的工程物资,由建设单位根据专项工程需要购买的、归专项工程使用的工程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含本公司自购,由供货商做集成的交钥匙工程物资)。
2、第二类:属施工单位包工包料工程,由施工单位根据专项工程需要购买的、归专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
第二章 自购工程物资管理
当工程物资采用自购的方式时,由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单位)将采购合同(或领导签批预发货依据)移交给物流供应部门,由此开始自购工程物资的管理。
自购工程物资管理分为两个部份: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工程物资用料管理。
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是指从订货开始到物资的最终入库为止所经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工程物资采购的计划以及施工进度的要求,在接到供货厂家发送的接货通知、发货清单后进行适当审核,并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等工作,并完成各级入库手续。
工程物资用料管理: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计划及施工进度提出用料或退库申请,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其用料申请进行审核和控制后,物流供应中心进行工程物资库出库和退库管理等过程。
自购工程物资管理的全过程见工作流程图1。
一、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的工作流程
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的可以分为:合同移交、发货准备、到货接收、验货、入库等几个环节,各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1、合同移交
在工程物资采购确定后,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部门)应第一时间内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或领导签批的预发货依据)及建设单位领导审批的接货要求、抽验要求等移交给物流供应中心,物流供应中心按此做好工程物资管理的准备。
附录:c-010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移交表、
c-011工程物资抽验申请表
2、发货准备
如有必要,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部门)可应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及施工进度情况,向供货厂家发出“工程资料发货通知书”。
供货厂家则根据合同或发货通知的要求履约,并在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依照合同填写该批货物的“工程物资发货清单”,连同“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提交到物流供应中心。物流供应中心在接到供货厂家的“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和“工程物资发货清单”后,做好仓储及接货准备工作。
附录:c-021工程物资发货通知单书
c-022工程物资接货通知单书
c-023工程物资发货清单
3、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等
由物流供应中心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的要求,负责工程物资的清点接货、开箱验货及送检,并保留相关原始单据。
在工程物资接收、检验合格后,由物资供应中心与供应商共同签署“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原件一式两份,物流供应中心和供货厂商各执一份。
验货合格一周内,物流中心应将“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工程物资到货清单”复印提供给建设单位;如果验货有问题,物流中心及时将接货、验货、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进行处理。
附录:c-030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
3.1、清点接货
供货厂商应按建设单位指定的供货地点及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并由物流供应中心指定的接货人接货。
在货物达到后,由物流供应中心和供货商(或供货商委托的货运方)对物资进行清点、接货签收。清点接收主要检查:数量、箱号、标识、箱的完整性等与“工程物资接货通知单位”及“工程物资发货清单”是否一致。
一般来说,要求箱体完好无损、箱体标识清晰可见,运输条件应符合箱体标识的要求(如未遭雨淋、重压、倒置等),并核对箱体上标明的货物品名、数量、发货地点、发货人姓名、到货地点、接收人姓名等,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备案。同时,应仔细核对所收到的货物是否符合物资采购合同的规定,当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及建设单位。
接收检查后,由物流供应中心及供货方在“工程物资接货签收单”上签收确认货物已收齐。“工程物资接货签收单”原件一式两份,物流供应中心和供货厂商各执一份。
附录:c-031工程物资接货签收单
3.2、开箱验货
在货物达到后,如需进行开箱验货,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开箱验收工作。开箱验收应由物流供应中心、供货商双方都在场情况下进行,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开箱验货。
开箱验收时应着重注意以下要求:
3.2.2货物成色必须是清洁、全新的,若有污损,或有旧品时应立即要求更换;
原则上,对于设备应进行逐一开箱验货,尤其是含电子器件的设备(在条件允许时应进行通电测试),但对于低价值设备,如果由于数量庞大而无法全部检验时,按合同约定进行抽样验收。
在开箱验货确认货物符合各项要求后,应详细填写“工程物资开箱验货单”,并由物资供应中心点验人、供货厂商代表签字后,交物流供应中心盖章。“工程物资开箱验货单”原件一式两份,物流供应中心和供货厂商各执一份。
如果开箱验货存在问题,物流供应中心应在开箱验货单上详细说明,并尽快将存在问题的反馈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
附录:c032-工程物资开箱验货单
3.3、送检验
根据合同,如需将工程物资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则物流供应中心应根据送检要求,负责将工程物资送检,并收集保留检测报告。表格见:c-011工程物资抽验申请表。
在工程物资接收、检验合格后,由物资供应中心与供应商共同签署“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并在验货合格一周内,物流中心应将“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工程物资到货清单”复印提供给建设单位。
如果检测结果有问题,物流供应中心应尽快将在开箱验货单上详细说明,并尽快将存在问题的反馈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处理。
4、入库、出库
在工程物资接收验货合格后,由物流中心按工程项目建立工程物资出库、入库的台帐登记,每月将工程物资台帐反馈给建设单位。
附录:c034-工程物资台帐记录
二、工程物资用料管理的工作流程
工程用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可以分为四个部分:提出并审核材料需求、材料申领、用料和用料考核。各工作流程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1、提出并审核工程物资需求
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委托、施工组织计划制定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填写“工程物资领用申请表”,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建设量、建设周期要求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进行审核。
监理审核通过后交由建设单位进行批复,建设单位应重点核对材料需求与工程量、工程进度是否相吻合,工程物资库存是否足够等。
附录c-11-工程物流领用申请表。
2、发料和领料
“工程物资领用申请表”通过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审核后,由施工单位交物流供应中心,并由物流中心负责工程物资的出库、台帐管理。
根据合同,如果需要物流供应中心将工程物资从建设单位仓储地点运到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材料集中点,应在工程物资领用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物资的运输。
3、用料
在领取的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图纸等进行用料施工,同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物资的使用登记。
当存在工程余料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物资退库申请单”,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施工单位与物流供应中心办理余料的退库手续。
附录c-13-工程物流领用申请表。
4、工程验收物资移交:工程验收后,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验收通知”1周内,物流供应中心应按工程项目将工程物资台帐记录表汇总整理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将工程余料移交物流中心库存。工程物资移交物流后,不再属工程物资,由物流中心管理。
附录c-141-工程验收通知
由建设单位与供货商填写签字相关到货、验货、送检单据,并签署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明。在开箱验货完成一周内,由建设单位负责将相关到货签收及验货单原件移交给物流供应中心,建设单位只留复印件。
施工完毕,如果有工程余料,供货商(即集成商)应填写工程物资退库申请单,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与物流供应中心办理余料的退库手续。如果没有退库手续,视为无工程余料。
第三章 包工包料工程物资管理
工程采购包工包料方式时,由施工单位根据双方约定负责相关工程物资的采购及施工,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支付包工包料的工程费。
包工包料工程物资管理的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1、工程物资的仓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物资的接货、入库、出库、用料、余料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2、为了确保工程物资的质量,工程物资到货后,根据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物资到货通知单,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检或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物流供应中心安排人员配合工程物资的抽检及送检。
附录c-21-包工包料工程物资到货通知单
3、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对包工包料的工程物资进行抽检或送检合格后,与施工单位签署“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明”。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四
根据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要求,结合公司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创建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对实施过程全面管理和协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负责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
4、发扬团队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5、时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6、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并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7、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8、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对施工完后的管沟和基础要及时回填平整消除积土。9、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都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
10、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后使用。
11、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12、要规定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13、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吊装机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14、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面清洁。
15、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外应悬挂明显的标牌,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五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川火作业区,易燃、叫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地点和生活区等,注意把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他区域的下冈向,各区域之间防火间距为:
1、用火作业区距修理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2、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区距建筑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米。
3、易燃废器堆放处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米。
二、工棚或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设施应尽可靠搭建在离开建筑物以外并不要搭在变压架空线路下方,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
2、临时设施应尽可能距离伙房、变电房不应小于12米。
三、临时性宿舍、食堂等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0.5米。
2、每幢集体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窗不小于1.2米,门必须向外开。
四、临时仓库的'安全用电要求如下:
1、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架间距至少应保持1米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2、仓库严禁使用钨钉,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3、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都应张挂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五、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屯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火电气火灾。
六、施工现场火火罪构的配备。
1、工地要有足够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最好在施工时先做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防梢,以便在开工时即叫使用。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种合适的灭火机。
3、灭火揣挂设的位置要醒目,以便于取用不能将灭火器放在潮湿的露天曝晒、雨淋,以防药液失效。
4、灭火器根据使用要求,予以编号,按时换药并注明换药日期。
七、各级重点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工人进入场后,首先应组织工人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并在丁地安全管理小组基础上组建安全防火小组,安全防火小组在队长(工程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并由工地防火员(安全员)电丁,班组防火员(班组长)利利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现场安全防火工作。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批示。
2、组织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制度和安全防火检查制度等,安全防火有关制度及其他保证防火的安全措施。
3、划分防火责任区(如木工场配电室、工地伙房等)指定区域防火责任,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制度。
4、领导义务消防队,加强业务训练和管理教育,组织职工扑灭火灾。
5、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监督落实。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六
1)总体目标:杜绝重大伤亡及火灾、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争创“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认真分析本工程安全重点和难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防护和安全保证措施,搞好安全预控。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由我单位工程部组织制定安全创优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创优申报和检查联系工作,组织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完成地方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
2)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我单位工程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详见《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1)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指定的相适宜的法律法规,编制、下达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
2)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协调、指导各项目搞好安全文明工地的迎检工作,参与各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
3)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
4)督促、收集、分析项目每周安全汇报资料,帮助项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将我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我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5)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安全方案及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消防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情况。
6)协助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搞好安全生产。
7)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检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拟定事故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8)协助我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9)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10)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1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12)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1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4)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来开展,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4.1安全巡视。
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内各责任人,在项目安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各责任人对各自区域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工作点要严加检查,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提示,对出现的安全违犯行为随时查处、上报。
4.2安全报告。
安全管理机构内各责任人,按规定填写每天的安全报告报项目安全总监,对当天的安全隐患巡视结果提出统计报表,对当天的生产活动提出分析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专职安全员编写每月安全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安全总监和上级安全部门。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申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4.3安全分析会。
会同业主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召开每月的安全分析会,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形式召开安全分析会,对当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完工时间,对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对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要求,对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指导意见。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单位、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单位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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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悬挂作业施工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以悬挂作业方式从事建筑物外墙和广告牌的清洗、装饰等作业的企业以及租赁悬挂设备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悬挂作业是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设备,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作业。
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四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
(三)施工工艺方案;
(四)悬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五)悬挂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规程;
(六)悬挂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七)悬挂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穿戴制度;
(九)作业人员、设备安装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做好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存档工作。
第五条高处悬挂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等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制造,并对所设计制造的设备安全性能负责。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高处悬挂设备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产品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鉴定。设备的安全性能测试工作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
第六条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悬挂设备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第七条 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第八条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第九条高处悬挂作业不得在大雾、暴雨、大雪、大风(风速http://,相当于阵风6级)等恶劣气候及夜间无照明时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在距离高压线10米区域内无特殊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作业。
第十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悬挂作业。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应或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进行高处悬挂作业。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必须对悬挂作业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班组在上班前进行,定期检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定期检查记录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案。其中钢丝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一个月至少应润滑一次;座式登高板和安全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吊篮装置,启动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按《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第十二条受建筑物结构限制,不能使用悬挂设备时,必须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责任人签字后,可以使用经过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座式登高板或悬挂装置作业。
第十三条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并出具设备安全许可证和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同时签订租赁合同,对所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三章 企业安全资格
第十四条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租赁企业、悬挂作业设备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必须取得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以下简称《安全资格证》),方可从事高处悬挂作业及悬挂设备的租赁、安装和检修。
第十五条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三级施工企业可承接7层以下楼房或25米以下建筑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二级施工企业可承接14层以下楼房或50米以下建筑物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一级施工企业可承接所有高处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
《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等级基本条件》见附件二。
第四章 企业安全资格认可与管理
第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资格认可申请,填写《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安全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四)作业人员名册;
(五)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资料;
(六)企业基本情况及完成主要高处悬挂作业工程的评价资料;
第十八条 申请三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申请一、二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省、部属施工企业可直接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认可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成审查组,按《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评分细则》(附件三)的要求对高处悬挂作业企业进行审查评定,经审查合格报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
第二十条《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审验。持证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上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增或申请升级的高处悬挂作业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条件申请办理认可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外省单位,应持单位所在省(市)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手续后,方可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等工作。若单位所在省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十七、十八、十九条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项目业主应对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证》进行验证确认后,方可将高处悬挂作业项目发包给其施工;否则,发生事故,业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警告、责令改正、暂停使用直至吊销《安全资格证》;并提请工商部门核销其高处悬挂作业经营项目资格。
1、严重违反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等有关规定的';
2、申报安全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
3、擅自越级施工的;
4、伪造、出借、转让《安全资格证》的;
5、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7、隐瞒事故不报的;
8、发生死亡事故的。
第二十五条 高处悬挂作业的企业、悬挂设备租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安装检修人员故意出具虚假检修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取消其安装检修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着桥梁施工进入上部构造阶段,进行高空作业,因此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 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 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 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 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 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警示牌。
8.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免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 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 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 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4.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5. 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6. 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7.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18.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19.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 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 50厘米,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八
为保障工地现场消防安全,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订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实行防火防火责任制,建立现场各有关单位主管人员参加的消防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小组、明火管理小组、业余消防队。贯彻消防工作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
(二)业余消防队,在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能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加强职工的消防意识,对职工进行消防制度的教育。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与市区消防组织联系,通报情况,一旦发生火警,迅速得到市、区消防队的紧急救助。
(四)工地要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工地配有高压泵保证消防用水压力。
(五)现场防火分区划分包干负责,责任到人挂牌明示。工地要划出禁火区域。为对油漆库、木工房等不准使用明火的区域划出禁火范围,事先挂牌明确。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先办理动火报批手续,动火时派人监护。高空明火作业必须隔离措施,不得让火种从高空散落。
(六)工地临地建筑必须采用耐火等级高的材料搭设,屋面用铁皮瓦,墙用红砖砌筑,棚架用钢管。并报请消防部门批准。
(七)消防通道要形成循环道,任何情况下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材料,施工阶段应保持畅通。
(八)工地脚手架采用钢管,严禁用竹架,安全网采阻然型密目岗,架子跳板铺七夹板,电、气焊时应用钢板或石棉板隔离。
(九)工地及生活区电源线架设要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不得乱拉电线,生活用电器严格管理,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器烧水、取暖,以免引起电线电器失火。
(十)装饰阶段要配专职消防巡视员,三班制巡回检查。
(十一)罚款规定:。
1.凡动火未经报批者每次罚款500元。
2.私自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烧水、取暖和使用柴油炉者,一次罚款200元。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九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礼貌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建立职责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都有专人负责,使礼貌施工坚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坚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职责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坚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
5、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坚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
6、食堂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
7、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8、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9、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坚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坚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
1、新工人入场,理解“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深槽施工坚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8、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9、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10、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坚持安全距离。
11、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2、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4、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到达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一样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异常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到达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专职检查、分清职责。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景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景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异常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仅有在内部验收经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一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十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必须坚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上班。
6、工棚必须坚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扰民。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周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资料员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4、每周例会由由项目经理、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参加,工程资料员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5、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坚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保卫人员每一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坚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贴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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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十
为方便及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并结合我站日常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现将有关内容整理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级各部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责任制考核)考核应实行逐级考核办法,(分公司接受总公司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对项目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经济承包中安全生产指标。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专职安全员配置: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下时,必须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时,必须有2~3名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时,必须由3名专职安全员并设不同专业专职安全员。
二、目标管理。
4、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5、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
三、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规定编写、审核、审批按我站样表要求做。
3、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雨季、冬季、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必须具有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针对性强,交底要全面,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应按班组分类,以方便查询,这里应注意的是: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在交底完成后,还应有检查执行情况,许多建筑工地都漏掉了这一点。
五、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分公司级安全检查、项目安全检查。
六、安全教育。
2、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三级教育考试、考核试卷记录、新工人入场教育;这里应注意的是:三级教育的具体内容包括一级教育是公司对工人的教育,二级教育是项目对工人的教育,三级教育是班组对工人的教育。
3、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5、新工人入场登记表。
七、班前活动。
1、建立班前活动制度。
2、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记录注:班前活动每天都要进行,每天都要记录,不能简单化,形式化,要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操作部位,讲解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安全操作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这点很多建筑工地都做得不够精炼,主题不够明确,比较敷衍化。班前活动的.装订要按班组分类,以方便查询。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名册。
2、上岗证复印件这里要注意的是:上岗证到期限没有验审视同无证。而许多建筑工地都出现上岗证到期未作验审。
九、工伤事故处理。
2、工伤事故月报表(这里要注意的是无论有无安全事故,都要做到逐月上报)。
3、工伤事故台账。
十、安全标志。
1、基础施工阶段现场安全标志(登记表及平面布置图)2、主体施工阶段现场安全标志(登记表及平面布置图)。
3、装饰施工阶段现场安全标志(登记表及平面布置图)。
十一、施工用电。
1、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50kw以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在5台以下或50kw以下时,可编制施工方案。
2、临电验收记录。
3、临电定期检查记录。
4、临电复查验收记录。
十二、三宝、四口防护安全资料。
1、“三宝”的技术要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都必须具有合格证方可使用)。
2、“四口”防护方案。
3、“临边”防护方案。
4、三宝、四口临边防护验收。
十三、机械设备。
1、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修理制度。
2、起重机械及配套安装完毕后,经我特检所检验合格并由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同意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到我站备案。(注:验收记录必须盖总公司章;小型机械设备验收记录盖项目章。)。
3、起重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十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工程的概况。
2、明确文明施工专门管理机构,现场围挡与封闭管理,路面硬化,物料码放,建筑主体立网全封闭,施工废水排放,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实施。出入口做法,垃圾管理,施工不扰民,减小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内容、实施要点及控制点。
特别说明:。
1、安全资料的整理应做到现场实物与记录相符,行为与记录相吻合,以更好地反映出安全生产的全貌及过程。
2、安全资料按篇及编号分别装订成册,装入档案盒内。
3、工程竣工后,在办理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以前,将完整的安全资料上交开阳县安全监督管理站贮存保管,备查。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十一
第1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迪家装饰的办公室装修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装修工程,快速有效地处理客户在公司装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迪家装饰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二章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3条 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3.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3.2 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3 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3.4 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3.5 进入小区施工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分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3.6 施工人员不得向客户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或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3.7 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3.8 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3.9 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3.10 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放。
3.11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巡检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4条 工地标识及标贴
4.1 迪家装饰工地标识体系构成及张贴规范:
“文明施工告示牌”标贴:进户门正门朝外一张
工地管理制度:张贴在室内醒目的地方
迪家装饰现场管理栏分别张贴“施工图纸&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表”“到场材料签收”“业主意见栏”“项目整改单”“施工员签到各工种施工标准”
施工现场告示:张贴在室内醒目的地方
安全指示牌2张:分别是“注意安全”指示牌、“禁止吸烟”指示牌张贴在工地显著位置,指定某个位置为“吸烟区”
窗贴2幅:张贴在户外主要人流通道可显著观察到的窗户上,字体朝外
4.2 所有标贴应在开工之日张贴完毕,张贴时应注意粘贴牢固、高度统一。贴在墙面的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墙面开始施工当天,其他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施工结束。施工期间所有标识标贴应完整,无脱落、损坏现象。
4.3《工作人员签到表》须在施工结束后随同《迪家装饰工程分项验收手册》缴换公司,并作为结账的依据之一。
第5条 工地卫生形象
5.1 工地施工现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一天清扫两次,即中午一次晚上下班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在当天装袋后送至小区制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5.2 在工地施工的过程中,卫生间马桶要立即冲洗,工地卫生间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5.3 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但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
5.4 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5.5 瓦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砂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5.6 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赃物及异味。
5.7木工油漆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6条 现场食宿
6.1 迪家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征得客户的同意并签署书面认可。
6.2 作业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地方,个人洗漱用具用完收纳至杂物柜内。
6.3 工地现场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杂物柜内。
6.4 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第7条 施工作业时间
7.1 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8:00-18:00,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求做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噪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闲的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在08:00-18:00以外的时段进行施工。
7.2 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和工程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暂停施工。
7.3 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7.4 因工艺要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形(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及时通知工程部经理并提前向客户说明。
第8条 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8.1 每个施工工地须配备一个杂物柜,开工之日到场,并把杂物柜放在指定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在非使用时间内应摆入杂物柜内。
8.2 现场制作好的成品或半成品衣柜、鞋柜、电视柜严禁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
8.4 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油漆等易燃材料应单独堆放。
8.5 施工人员不得无故破坏公司或客户提供的施工工具,不得浪费、破坏或变卖公司或客户提供的各种施工材料。
8.6 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安装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8.7业主自购的甲供材入场时交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指定的负责组长代为管理,项目经理或组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损坏、遗失或与数量不符,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8业主自购材料或器具的包装物(包括纸箱、泡沫塑料、包装袋、木框等)应根据业主指令由业主自行销售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如业主委托施工人员销售的,销售所得款项须全额交还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均不得自行销售或占有销售所得,工地内所有废品材料应交公司收回处理,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变卖等。
第9条 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9.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9.2 所有带电工具均应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9.3 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裹好收入线盒内。
9.4 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9.5 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
9.6 工人每天离场时应按程序检查电源、龙头、门窗是否关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不得出现无施工人员时门窗未关闭现象。
第三章 工期安排及控制
项目经理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填写编制施工计划,并详细确定分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
施工进度表由项目经理通知设计师按公司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开工前打印后交付项目经理。
巡检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巡检工地现场时,均需检查分项工程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进度表中进行标注,必要时记录在工作人员签到表以及工地巡检记录中。
项目经理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应立即调整施工作业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进度如期按节点完工。
巡检员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必须立即向公司经理汇报、并督促项目经理调整施工作业计划,必要时可根据本制定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当出现可能影响工期的事件时,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上报公司,如出现的情况时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应让客户在《工程管理手册》上签署工程延期单,工程延期单须详细填写具体原因及同意延长天数。《工程管理手册》上的延期单必须在工程合同竣工日前交到公司存档,并作为项目经理工期考核的依据。
项目经理必须提前做好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按工艺标准和工程管理手册验收要求逐项细致检查所有项目,发现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事项时,应先行调整完毕后再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并在客户缴清工程尾款后,设计师为客户开具《工程保修单》一式两份,经公司盖章、客户签字后生效。客户缴清尾款并签收《工程保修单》之日为项目经理对该工程向公司交付之日。
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及报价必须经客户确认签字,未经签字认可不允许开工,
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工程若有任何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师与业主共同签字认可、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设计师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及报价单的准确性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当出现施工图纸所标示的设计方案错误而导致返工,由此产生的所有料、工、费及延期违约金损失由设计师承担。设计师报价单出现数量、单价或总价错误,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设计师承担。
公司对施工材料实行定点、定品牌管理控制,各类材料采购必须有材料供应部门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如遇量少且又短缺情况工程部采购材料,必须取得加盖供应商印章的送(发)货清单。且要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第22条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材料在开始施工之前,必须让客户检查材料是否与报价中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一致,且验收通过签字后方可施工。
工程分项验收: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分项验收制度,有关工程分项验收的规定按公司文件《工程管理手册》执行。
施工工艺依据上海市315标准及《迪家装饰工艺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作业。
第五章 成品保护
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地点楼层电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及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物品完好无损。
穿线管保护:瓦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地砖保护:对在施工过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贴结束后应将成品地砖表面清理干净,不得有沙砾、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布条、无钉纸箱(板)或公司专业保护膜进行保护。成品保护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翻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整,不得有损坏、露空现象。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孔打眼必须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禁止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它可能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cm以上。
成品家具保护:施工完成的衣柜、电视柜等家具成品应在将表面灰尘清理干净后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成品不得摆放施工用具、施工材料或作业人员的生活用品。
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用保护膜或报纸进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割保护。
门锁、五金件的保护:在木工安装完毕试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点保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料袋或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及作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腻洒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如需使用梯子等硬物接触地面,须采用硬质无钉纸箱板保护与地板接触的部位。在进行乳胶漆修补作业时,所有可能溅洒污染的部位,均需采用有效方式进行遮盖保护。
第六章 工地管理奖罚细则
工程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快速处理客户关注的问题,如客户在网络上公开投诉,一经发现,施工负责人罚款300元。
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楼梯、电梯口及在施工工地楼层楼梯,电梯口必须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严密,粘贴材料只能使用透明胶带、违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作业时间内严禁出现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以及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架等不良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元/次。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需吸烟请至吸烟区吸烟,违者处以罚款50元/次;发现烟头的违者处以罚款20元/个,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但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必须到吸烟区域吸烟。
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违者处以罚款50元/人次。
没有及时张贴施工现场奖罚制度、工地管理制度、无施工进度表、工作人员签到表、无定置指示牌、安全提示牌、窗贴等按每样50元罚款。
瓦工施工时直接在地面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未铺设保护装置的,处以罚款50元/次。
没有及时保护进户门及门把手或保护进户门没达到要求的一律罚款50元/项
施工现场按公司工地管理制度第五章要求对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违者处以罚款100元/项。
施工现场使用马桶,必须保证使用后立即冲洗干净无异味,违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施工现场须保持卫生清洁(每天至少打扫2次,即中午吃饭前和下班前各一次),违者处以罚款50元/次。
施工材料须按照标识牌分类码放整齐,垃圾装袋处理,违者处以罚款50元/次。
施工现场严禁长明灯、长流水、衣物排放要隐蔽、工地无人时不关门窗现场,否则处以罚款50元/次。
必须按照公司的工程分项验收管理制度进行工程验收,每缺少一次,罚款200元
水电开槽施工时,必须先用切割机切割,然后使用电锤处理,违者罚款200元/项
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或电线线头(无论是否带电)未按规定包裹后藏人暗盒,违者罚款100元/处。
施工人员不得无故破坏公司或客户提供的施工工具,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于因个人因素造成施工工具丢失的按照原价赔偿。
罚款缴纳:所有应予处罚的项目,工作人员应在发现后的当日向相关责任人开具罚款单,罚款须在3日内以现金方式上交给公司财务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以现金方式上交的,由公司财务部门按应罚款金额的2倍从其工程款或工资奖金中直接扣款。
公司巡检人员在进行工地巡检时,对于严格执行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并获得业主好评的奖励50元。
客户在网络上发帖对设计师、工地管理、施工工人或施工负责人进行公开表扬,奖励200元/次,且工程部和设计部要开表彰大会予以表扬。
凡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工程任务且获得客户好评的班组,公司给予100元的奖励;
凡由业主点名指定施工的工人班组,公司给予100元的奖励;
凡被业主指定点名表扬(互联网、感谢信、赠送锦旗)公司给予200元奖励;
凡业主不肯接受的施工队或施工人员,三个月内不安排工程;
凡向业主索要物品或接受业主馈赠、吃请者,每次给予200元的罚款;
一个月内,几个工地同时存在同样的问题,而公司在会上又批评过,而不引起重视将其改变的,对管理人员罚款半个月的公司,甚者予以辞退。
凡施工管-理-员及业主投诉投诉的罚款100元。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元的罚款。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十二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1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x100x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1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1.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1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00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十三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指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由公司质安副经理每季度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由质安部、技术部等有关部室人员组成,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项目、内容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机械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做好检查与总结相结合,检查与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危险隐患较多的现场进行停产整顿,对运行不良的电气设备、垂直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等要坚决停止使用。整改之后,有检查组复查合格方准使用。项目工程部每七天检查一次。
2、验收安全检查:脚手架、井字架由现场施工员组织安装工人参加,按照检查表列的项目,确实基本达到规程要求后由施工员和操作班组签字,然后在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验收并签字。最终由公司质安部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塔吊的检查验收,由施工员组织安装工人,塔吊司机参加,按照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损坏,运行正常后,由公司质安部派专人验收签字,并挂牌后方能使用。
3、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负责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帽、安全带等及作业面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并作好记录。
4、季节检查:针对季节气候特点,对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由公司或项目部生产和质安部门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暑季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露天作人员的作息时间是否调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风。防暑降温的饮品供应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组由公司或公司领导带队,工会、安全、各部门派员。风季检查主要内容是各种其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电杆、临舍等有无倒塌的危险,如发现问题随时加固,风季检查应由各级领导亲自带队,并直接组织现场电工、木工、架子工等参加,达到边检查,边加固的目的。
5、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积极实施改进措施,消除危险因素,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生产,对广大只管的安全生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积极、广泛地发动群众搞好整改。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按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和限期整改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以便整改时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务必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对于签了整改通知单隐患,合成单位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审,对整改及时彻底的要给以表扬,凡不认真整改者要给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理。
分项工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建筑也具有高空、高处悬空作业的特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障只管生产安全和健康,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熟悉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要求。
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在布置安排生产前,负责对各班组有针对性地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落实。
3、各班组长必须把交底内容要求逐条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和施工全过程,确保安全生产。
4、施工员在交底时,根据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应该隔离的危险区措施及不得违章作业做法必须详细交底清楚。
5、项目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为作业人员创造好安全设施和防护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必须经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下页留给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交底,一经查实,追查责任。
7、公司对项目部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交底台帐和实施结果。
8、公司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进行监督检查交底台帐的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项的奖罚中。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防针进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
2、积极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3、掌握列入消防目标的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高建筑的防火安全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定,制定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的监督工作。
5、易燃、易爆堆放处防火标志要醒目,并配备好不同的灭火器材。
6、对节假日及不同季节气候及时进行防火工作检查。
7、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进行检查,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8、施工现场道路完好,便于消防车进出现场。
9、对节假日及不同季节气候及时进行防火检查。
10、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进行检查,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11、施工现场道路完好,便于消防车进出现场。
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法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使广大职工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2、对工地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三天内到住地所管辖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外来临时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证,本单位职工要及时办理务工证,工地所有人员必须四证(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就业证)齐全。
3、实行群防、群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本工地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管理,调解纠纷,增进职工间的团结。
4、严禁酒后高空作业和操作施工机械等设备,严禁无证操作机械设备,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和使用和安全用电管理。
5、加强门卫的管理,做好人员、物品、材料进出登记,防止物资被盗。
6、严禁职工赌博、打架斗殴、偷窃、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违者作经济处罚,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7、对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人员迅速侦破,严厉打击一切犯罪活动。
门 卫 制 度
1、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职。如有事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
2、交接-班时,应交接治安情况,并认真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
3、认真做好报刊、书信的分发工作,及时做好来电、来函、邮汇、信件的登记,分发准确,并实行签名制度。
4、妥协保管信件,不丢失,不错退,错发、严禁私拿拆阅他人信件。
5、对本单位的物资出门,应收取发样单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验证后方可放行。
6、外来人员联系工作,须查阅介绍信或证明,职工亲友来客,须填写会客单,离开时,须将会客单收存方可发行。
7、职工、民工携带行李,物资出门时,应进行查询。发现可疑现象时,有权扣留所带物品,立即报有关部门处理。
8、认真做好“技防人防”密切结合,夜间值班做到勤巡逻、细检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食堂卫生制度
1、重视食堂管理工作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2、加强对炊事员的宣传教育,炊事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知识,树立服务于一线,服务于职工的宗旨,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
3、食堂必须具备必要的、整洁的,保证饭菜和茶水供应设施和冷藏、通风等设备。食堂要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经常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应具备防灭蚊、蝇、鼠和蟑螂等害虫的设施,立盛饭菜留样餐具等消毒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4、库房整洁卫生通风,预防虫害、霉变,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炊事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每年必须体检一次,发现不适应炊事员岗位应立即调离。
5、建立采购验收制度,加强经济指标管理,接受职工的膳管会的监督检查,食堂帐务每月上墙公布一交,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资金,菜饭票保管制度,妥善保存原始凭证,做到手续完善,食堂工作台帐齐全,食堂配有灭火器。
为加强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促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有关内容,严格按照规范、甲方要求统一现场ci形象以及施工人员着装,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一、安全施工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并组织重大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凡是新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制定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管理奖罚措施,并张贴于工地办公室,同时发放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3、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工长和班组长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由专职安全员不停地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违章操作的工人,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并监督整改。
4、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工牌。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外单位参观人员应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经甲方允许方准进入。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三宝”、“一机一闸”和做“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7、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9、、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0、在特殊的季节,做好施工方案或相关措施;同时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休息制进行合理的调整。
11、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搭设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技术方案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二、文明施工管理
1、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 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应安排每天值班打扫名单。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应当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实行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水域排水。
3、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在建筑物临人行通道等处,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
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6、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并堆放整齐,挂好标牌。
三、安全文明措施的检查
1、施工单位执行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总包单位负责督促和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1)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总结。
(2)每周组织监理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
(3)对现场巡视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开出整改通知单,跟踪落实。
3、甲方项目部的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项目部根据《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评分,评分结果由三方现场签字确认,项目部可据此对不达标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项目部应对需要整改的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4、事故处理
当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理单位及甲方项目部协助施工单位处理事故。
项目部同时报工程管理部,并按权限提请相关领导审批:
一般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除上述情况外,甲方项目部无需立即上报的事故处理方式:
项目部协助事故处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并检查整改情况,审核事故处理报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十四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木工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十五
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 米、出入口100 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 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 活完料净脚下清” 。
9、 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 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 的原则。
12、 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 安全第一” 。
14、 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 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 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 渣土弃置许可证” ,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 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 ,距离操作人员100cm 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 、5 米;电缆两侧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 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 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 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 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 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 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 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 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 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 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 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 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 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 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 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 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 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 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 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 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 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 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 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 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 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 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 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 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 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 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 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 元/ 人,缺席者罚款100 元/ 人。
2、 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 人。
3、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 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 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 .1 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 .2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 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 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 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 、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 、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 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 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 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 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 元的罚款。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确保本工程的顺利施工,依照国家消防条例,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本工程的场地、工程的实际特点等,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教育,提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建立健全组织: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工地有专职防火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形成公司、处、工地安全防火体系。
3、加强对消防器具的配备:在地面临时设施周围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砂箱、铁铲、消防水桶等设防设及工具,指派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及工具供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施工现场和员工住宿区,严禁烧电沪、煤油炉,施工现场中需要动用气割、气焊和电焊及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
5、监督检查:为确保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定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问题,领导现场防火保卫组,对现场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现场用火严格执行申请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压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龙头等)。消防器材要设明显标志,周围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经常检查,设专人负责,各种消防器材不准随便挪用,保持常备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使用电饭煲、电炉等电器。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8、木工作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电、气焊作业:电、焊机棚要有专人管理,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10、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11、大型施工机械停放场、加油站远离生活区,设专人进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备齐全。
1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明确任命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各司其职。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并检查执行,处理隐患,奖罚分明。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汇总16篇)篇十六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