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仅对个人行为有要求,也对组织和机构的管理有规定,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总结了一些优秀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一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和营业的各类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包括总公司营业部)、中心支公司(包括分公司营业部)和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
保险公司任命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核准或备案。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分级审核、分级管理。中国保监会审核和管理保险公司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中国保监会派驻各地的办公室、办事处和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所在地派出机构)审核和管理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和管理,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资格取消和任职资格档案管理。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和管理,分为核准制和备案制。保险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核准制;保险公司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备案制。
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命前应取得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文件。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命时应同时报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能胜任工作所必需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保险方针政策。
中资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外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外方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汉语水平。
担任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担任保险公司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规模(或以上)金融保险机构或其他公司、企业担任部门经理或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具有3年以上领导职务任职经历。
(二)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8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规模(或以上)金融保险机构或其他公司、企业担任部门经理或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职务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具有2年以上领导职务任职经历。
(三)担任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规模(或以上)金融保险机构或其他公司、企业担任部门经理或支公司副经理以上领导职务2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担任保险公司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3年以上。
(五)拟任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保险、金融、经济管理、法律、投资、财会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的年限可适当放宽。
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应至少有2名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保险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担任业务管理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应至少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担任业务管理职务2年以上任职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重大工作失误和经济案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
(五)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
(六)累计两次被取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七)中国保监会认定的不适宜担任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破产、关闭、被接管等实行特别处理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除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以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的3年内不得到其他保险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
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其所在的保险公司董事会或上级任免机构向负责审核的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一) 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拟任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申请;
(二)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四) 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五) 拟任人在原任职机构主持全面工作的,应提交离任审计报告。
上述书面材料应当用中文书写。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译本。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对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和方式包括对申报资料的审核、与拟任人考察谈话等。谈话应当作出记录,谈话记录应当经考察人和拟任人双方签字。
对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在接到第十六条所述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申报资料完整。
在确认申报资料完整后,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其任职资格的决定。
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险公司内部同级分支机构之间调动,或者由高级别职务向低级别职务调动的,不需要重新核准,但应在任命的同时报拟任所在地和离任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
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其上级任免机构向所在地派出机构提交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表。
前款所指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第七、八、十一条规定条件或具有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的,所在地派出机构有权否决其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任职资格备案表由中国保监会制定统一格式。
保险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应当真实可靠。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有权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保险公司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取得任职资格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其任职资格被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未到拟任职位履行职责的,即自动失去其作为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决定免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批准其辞职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该高级管理人员即自动失去其作为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除外。保险公司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
保险公司未经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核准,不得擅自任命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以临时负责人名义或其他方式指定未经任职资格审核的人员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指定临时负责人的`,指定和结束时应报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临时负责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建立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任职资格档案应包括任职资格申报资料、考察谈话记录、核准或取消任职资格的文件以及其他重要资料。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有权依法取消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被取消任职资格期间,不得继续作为所在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作为其他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拟任人选。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及其后果,取消其1至10年的任职资格:
(二)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
(三)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合并、分立、撤销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
(四) 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保险许可证;
(五) 未按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各项准备金、保证金;
(六) 违反有关规定运用资金;
(七) 保费收入或应收保费不入帐,设立帐外帐或挪用、截留保费;
(八) 保险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情形;
(十)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保监会依法监督管理;
(十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导致发生重大案件。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及其后果,取消其10年以上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二)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
(三)任职期间有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董事会或上级任免机构给予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或其他处分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任职资格。
对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严重违规应由其上级公司负领导责任的,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及时提出对该上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取消其任职资格的处理意见,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作出取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决定后,如果被处理者或其所在保险公司不服,可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被取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涉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由中国保监会予以公告。
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解释。
本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1、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员a证。
3、从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安全科科长负责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1、具有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员b证。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并持有安全员c证。
3、从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七、年满65岁,不得继续担任安全管理人员。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二
为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含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一、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
(一)项目经理原则上同一时期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下同)的施工任务,但项目经理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备案多层2个月后、高层(10层以上)4个月后(以工程信息录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房屋建筑有多个单位工程的,以最后一个单位工程为界定日期,下同)或市政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招标工程自投标报名截止之日起(直接发包工程自合同备案申请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为准,下同),施工企业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项目经理因自身原因不能担任项目管理工作的,企业应提交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招标办)申请更换项目经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予以答复。同意更换的自更换之日起,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半年内不能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但符合其它岗位任职条件的,可担任其它岗位职务。
2、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的)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6个月以上的,企业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招标办)申请办理项目经理调离或更换,经业主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调离或更换。被调离或更换的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其他新的工程施工任务。
3、项目经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资质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应予更换。
4、招标工程自投标报名截止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企业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被更换的项目经理自更换之日起,2年内不能担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职务。
6、经核准更换的,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和业绩相关条件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条件。
(三)为了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经理的作用,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对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创出优质工程、安全和文明标化工地的项目经理和在宁波市注册企业获地市级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项目经理,可按下列规定承担施工任务(获不同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算):
1、获奖项目经理可同时承担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具体详见附件;
3、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再享受本条款所规定的可同时承接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奖励。
二、施工企业项目部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一)项目部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岗位工作,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标段)中兼职。其中,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按我委相关文件的要求配备,不得兼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二)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项目部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更换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建管处)办理更换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更换,被更换的2个月内不能任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务。
(五)项目部技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在房建工程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备案或在市政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安全管理人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管理
(一)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任务。
(二)分包工程项目经理更换应按本实施细则中有关项目经理更换规定处理,但分包工程项目经理更换需经总承包单位同意。
(三)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在其承担的分包项目验收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四、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管理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市四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可同时在2个二等及以下工程项目中任职,也可同时在3个三等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跨市、县兼职。如总监理工程师兼职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只能在1个工程中任职。
(二)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在1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其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宁波市市四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或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可同时在3个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跨市、县兼职。
(三)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备案后,市政工程在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四)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按本实施细则中项目经理更换原则处理,其他监理人员更换时,应出具建设单位书面意见,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建管处)办理更换手续,被更换的其他监理人员2个月内不能担任监理岗位职务。
五、其他管理
(一)施工监理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及外地进甬施工和监理企业驻甬组织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进甬备案登记为准)不得在工程项目中兼职。
(二)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和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
(三)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下岗职工等,必须签订聘用协议,同时出具退休、停薪留职或原单位解聘证明。此类人员可保留原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四)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变更按相关规定执行,其它关键岗位人员调动时,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表》(详见附件2)、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新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关键岗位人员调动手续时,应要求原单位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删除该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应要求新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增加该人员,并进行信息系统审核确认。
(五)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的人员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变更按本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关键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到岗率。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分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实施指纹考勤,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均以施工标段为单位进行考勤。
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以日历天为统计单位,月到岗率不得低于50%,被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监管的,月到岗率不得低于70%。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月到岗率不得低于70%。
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一周以上请假的,需事先安排好工作,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准予请假的,到岗率计算时,请假天数可在月到岗率计算基数(月日历天)中扣除,但累计请假天数每年不得超过60日历天,否则应更换人员或作缺勤处理。
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合格多层2个月后、高层(10层以上)4个月后或市政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后,项目经理指纹考勤可不作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需要其承担的分包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不作要求。
建设单位应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管,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互相监督,发现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建管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的监督管理,发现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按附件3进行记分和处理。
(七)关键岗位人员的指纹登记录入和到岗率统计工作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由市建管处)负责。在录入工作中或在考勤过程中如发现采用假身份证的行为,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采用他人代考或用其他方式不正当考勤的,一经查实的,其当年度所有考勤按缺勤处理,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上岗资格。
(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细则或其他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更换关键岗位人员、扣证等处理决定,企业和个人拒不执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停止企业承接业务(投标)资格6-12个月,外地企业予以清退。
(九)关键岗位人员的更换、调离、兼任岗位、请假等手续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分别由市建管处、市招标办)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审批同意的书面材料及时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上登记,并将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十)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正常工作调动可以到其他企业和其他岗位任职,涉及各类处罚引起的.调动不可在其他岗位任职。
(十一)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到岗率考核,作为评奖评杯中确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依据之一。
(十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操作人员应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指纹录入的真实性。各级监管人员在执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记过、调离工作岗位、开除等处理。
五、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指纹考勤子系统实施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加强对我厂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家属的生命财产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促进长风化工安全、稳定、快速地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的定义
第二条 关键岗位系指易燃、易爆、剧毒、高毒、高压、超高压、有过氧化物生成、硝化、在爆炸极限范围附近作业、多种交叉作业场所等岗位。
第三条 要害部位系指重大危险源、锅炉房、生活用水池、配电室、控制室、调度室、危险性大的储存场所、大型会议室、托儿所、学校和人员密集的其他场所等部位。
第四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见附件十八〉,应由保卫处、技安处共同认定,经主管生产副厂长审核批准,设立警示牌,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凡列有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的车间,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车间主要负责人是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的第一负责人。
第七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人员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管理,杜绝可防性事故发生。
第八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品质、技术和文化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对条件不具备者应调离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
第九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四纪”(工艺纪律、安全纪律、劳动纪律、环保纪律),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十条 企业对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第十一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人员发现本岗位其他人员有违章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或者向保卫、技安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应制订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所有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应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作好出入登记备查,凡手续不完备者,有权拒绝入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第十四条 凡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联系工作等)必须经厂领导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进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该岗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严禁将香烟、火种和其他违禁物品带进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
第十六条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进行拍照、摄像等。
第十七条 凡发现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及周围有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必须立即制止和报告。
第十八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进行施工、检修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
第十九条 强化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十条 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安全防火责任制、人员出入登记制、交接-班等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第二十一条 保卫处应对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建立档案,每年进行复查。保卫处消-防-队应对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和灭火作战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之解释权属保卫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三
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保洁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分配、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为规范保洁员工作流程,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除工作时间外,可在四楼多功能厅休息。
10、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固定区域:
1、负责董事长室、集团总经理、商务会馆总经理、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一楼(集团公司)、三、四楼走廊的清扫保洁。
3、负责办公楼三、四楼卫生间的清扫保洁。
4、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5、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北侧一至四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二)临时性区域。
1、负责5楼外审办公室清扫保洁。
2、负责李福泉总助、修民川总工、张寒总助办公室清扫保洁。
3、负责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清扫保洁。
4、负责多功能厅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扫保洁。
(三)分工负责。
1、一、三楼保洁员负责范围: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一楼走廊、一楼接待处沙发、茶几、接待处花卉、荣誉证书柜、三楼走廊、三楼卫生间、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北侧一至四楼及一、三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2、四楼保洁员负责范围: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四楼走廊、四楼卫生间、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四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3、保洁共同负责范围:商务会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室、四楼花卉养护、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和多功能厅。
4、分工负责实行月轮换制,共同负责范围在轮换时依然共同负责。
上午:
1、7:30―7:40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2、7:40―7:5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3、7:50―8:00清扫共同负责的.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和倒垃圾)。
4、8:00―8:3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5、8:30―9:00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6、9:00―10:0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下午:
1、13:00―14:0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2、14:30―15:0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3、15:00―16:00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4、下班前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注:以上各项清扫内容除定时、定点清扫外,要随时巡回检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处随时清扫。
(一)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董事长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八)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人事行政部每周进行两次(每月8次)卫生状况抽查,每次抽查10个点,检查地点详见附表1,抽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具体处罚标准见《保洁员奖惩办法》。
(一)抽查中,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扣1分。
(二)当月未扣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30元。
(三)当月累计扣5分以下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20元。
(四)当月累计扣6分至1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10元。
(五)当月累计扣11分至15分者,当月工资实发。
(六)当月累计扣16至2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10元。
(六)当月累计扣21至25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20元。
(七)当月累计扣25分以上者,25分以下扣罚金额均按20元扣除;超出25分部份的扣罚金额,按实际金额按每分0.5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八)当月扣分最大值小于等于80分。
(九)连续3个月扣分在25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四
本人自招聘为玉门市重点公益林南山站护林员以来,在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严格按照站上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公益林的巡护防火为重点,立足本职岗位,采用边学习边实践的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在就我在工作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
一、工作谨慎负责,认真履行护林员的职责
进入南山站后,按照领导的安排我负责赤金麻黄滩的管护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就迅速了解熟悉自己的管护区域和管护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展开了巡护防火工作。因为管护区域离我家较近,每天早晨我都能按时骑上摩托车去巡护,从不因其它事影响工作。在平时的日常巡护工作中,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本着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的原则,自觉遵守纪律,坚持每月巡护22天以上,在巡护中发现放牧人员能够及时劝阻离开,发现围栏及界桩破坏现象,能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照安排与同事一起维修。
二、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名新招聘的护林员,我热爱自己的工作,始终把学习作为获得新知、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方法,切实做到用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公益林管理办法及护林员巡护日志制度、防火值班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等。并主动向站上的领导同志请教管护方式方法,通过请教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护林员工作的理解,可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做好管护区域的调查摸底和护林防火宣传工作
根据自己管护区域坟墓比较多的特点,为了更好地管好这片公益林,我于六月底对赤金丁字路以南铁路以北做了一次坟墓摸底调查,经调查我管护的区域内共有坟墓 座,其中西麻黄滩有 座,东麻黄滩有 座。结合区域内坟墓多的特点,今年在管护中特别注重护林防火,并在平常的巡护中向进入林区的人员宣传防火的知识和重要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尤其是今年秋季干旱少雨,林区的枯枝落叶、杂草堆积较多,属高火险时段,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针对防火工作十分严峻的形势,我在巡护中碰到进入林区人员首先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火源。但是由于当地有传统习俗在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祭祖焚烧纸钱,所以这几天我就提高警惕,在管护区严防死守。确保了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早发现、早汇报、早扑救。
四、在较好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今年在南山站工作期间,我除了做好自己的巡护防火工作,写好巡护日志、认真值班之外,还协助站长完成了记录会议记录,修理门锁,整理打扫办公室等工作。
总之,半年来,我在各位领导的带领下,在各位同事的帮助指导下,完成了各项工作。借此总结之际对半年来帮助关心我工作的领导和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我也深知自己的工作与单位的要求、领导同事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这些都是自己知识不多,经验不足的表现。因此,如果明年本人能够续聘,我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不断丰富自己,积累经验,做一名单位放心、领导同事满意的护林员。
以上总结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范文二:
2012年以来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荆紫关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护林员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部分情况总结如下:
一、 实行百分考核制,规范化管理护林员队伍。
为落实护林员职责,镇林站对护林员实行百分考核制度。考核主要内容涉及林区内护林制度建设、护林队伍建设、林政管理情况、护林防火工作、护林其他工作任务等方面。本次考评制度办法,采取平日考评与年内总体考评同步进行,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法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了护林员队伍。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我镇护林员在2012年度年终民-主考评中均达到90分以上,符合《护林员考评制度》的标准。
二、 因地制宜,合理进行人员配置。
根据荆紫关镇特殊的地理位置,按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划分为两个联防区,并按十一人一组的办法,对人员进行统一调用和管理。第一责任区由史国强等十一人负责林区一切事务,第二责任区由陈奇涛等十一人负责。
三、 责任到人,连片造林。
2012年度我站及早进行造林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金家沟村和汉王坪村向全体护林员下达2300余亩新造林任务,划分责任到人,确保造林成效。由于措施得力,护林员2300余亩的新造林工程顺利通过省、县林业主管部门验收。
四、 各尽其责,认真落实护林、防火工作。
在护林、防火方面,我镇护林员严格按照县林业局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职责。在辖区的各个交通要道,林区的村庄内刷写标语(包括林政管理、防火措施等),由镇林站在防火期前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护林员认真巡山,确保每月出勤达到25天以上,实事求是书写巡护日志,在巡山过程中发现任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分层次上报。林站配备护林防火宣传车全年不间断在林区进行护林防火宣传。规定护林员在护林防火工作中不分区域、不分时间,出现问题做到最短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使损失降到最低。
五、 人人参与,协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全体护林员在林站经过统一培训,积极配合林改工作人员进行勘界勾图,确保确权到户,并配合工作人员消除在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使我镇的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六、 及时测报,降低病、虫危害。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各个护林员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上报,由县森防部门进行鉴定。待确定后,严格按照县森防部门制定的防治措施进行防治。
尽管2012年度我镇在护林员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县局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还需要再接再厉,使我镇护林员队伍更加的规范化,确保我镇护林防火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三)配合林业部门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及检测;
(五)定期向林木所有者、乡镇政府、林业站汇报 护林工作情况;
(六)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
(七)对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及林中空地进行补植。
二、护林员管理办法。
(四)护林员看管林片内有牛、羊等进山者,每次每头(只)扣护林员管理费20元;
(六)在林区内进行捕猎,逮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护林员发现后,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否则,每发现一起,扣护林员管护费50元。
(七)护林员无故不参加学习 、培训、会议等相关活动,或抽查时不在岗位者每次扣管护费30元。
三、护林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免去护林员资格;
(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未能履行护林员职责,致使林木、林地受到破坏的;
(三)经查实属监守自盗的;
(四)身体条件不能适应护林工作或长期在外经商、打工等不能正常履行护林员职责的;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五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第二条目的
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制定,上报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组织执行。
第六条实施监督
主任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实施效果考核
发行室高层领导,主任办公会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第八条类比法
主要通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发行室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第九条经验对比法
主要根据发行室过去3-5年内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客户对相关信息反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条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对比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一条销售员管理
(一)产品销售员管理;
(二)网络销售员管理。
第十二条销售员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销售员的业绩评估
第十四条销售员职责
(一)产品销售员主要职责
1.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制定本地区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3.帮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5.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6.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营销主管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定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
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管理目标
(一)销售目标;
(二)利润目标;
(三)市场占有率;
(四)销售网络发展
(六)销售成本控制;
(七)客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管理原则
(一)区域性管理原则
将全国各销售地区划分为不同的销售区域,分别由不同的销售人员来管理。例如a销售员负责华北区、东北三省;b销售员负责华东区、华南区;b销售员负责华中区、西南区等。
(二)目标性管理原则
营销主管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将负责各个销售区域的销售员制定不同的营销目标,然后再制定相对应的营销计划,进行监督实施和考核。
(三)过程监督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营销主管根据各区域销售员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进行过程跟踪、监督、指导,对每一阶段性(季度、半年、一年)成果进行考评。
第十七条管理制度
(一)营销管理制度
(二)销售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销售员的行为标准、职业道德以及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也制定了《销售员工作手册》、《销售员培训管理制度》、《销售员劳动纪律》等。
第十八条销售员培训
在每年年初,营销主管负责组织销售员进行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其主要培训内容:
(一)管理制度培训
主要是营销管理制度和销售员管理制度,详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营销管理制度》。
(二)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渠道网络管理
(一)渠道发展规划
1.营销主管负责审核或审议销售员报批的渠道发展规划,并监督其实施。
]详见《渠道管理制度》
(二)代理商管理
1.营销主管负责审核或审议销售员报批的代理商发展计划和管理措施及对现有代理商等级评审建议。
(三)零售商管理
1.营销主管负责审核或审议销售员报批的零售商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及培训计划等
2.销售员根据零售商发展规划、零售商管理制度要求,帮助或协助代理商制定零售商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在实施中给予指导。
详见《渠道管理制度》
(四)销售市场管理
2.销售员在销售市场管理中负责监督各区域代理商的市场销售行为,严格执行营销政策和促销政策。
第二十条销售员时间成本管理
(一)时间成本投资效益分析
1.时间特征
时间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个是时间的有限性,另一个是时间不可复制性。因而销售员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合理规划时间,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单位工作时间的价值和收益。
2.时间投资收益
销售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市场关心的程度不同、投入的时间不同而最终市场汇报率是不同的,这完全从每一个销售员年终的销售业绩中反映出来,所以,销售员应根据自己所负责的区域市场规模、代理商数量和年度销售目标的大小合.
一、总则:为了提高本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公司决定确立经济责任制,采用重管重制政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管理公司营销策略,采取设立经销点的经销制,同时为加强经销网络的维护,致力开发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及包干制业务,应定期走访各经销点,每月对所有经销商的业绩审评,对销售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随时做好所有客户的销前、后服务工作。
二、岗位职责:
2.1销售副总:
a.负责总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
b.组织并参与市场调查和预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要求。
c.会同销售部经理制定和完善销售承包责任制,制定年销售计划,各时期营销策略。
d.对营销网络的维护建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总经理。
e.负责资金回笼工作,主持解决所有经济合同的.纠纷事务。
f.会同分公司总经理,技术部主管制订订货排产计划。
2.2销售部:
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
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
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情况汇总表”。
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
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
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3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
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
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超市合同》、《订货排产情况汇总表》;
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
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
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4助销员岗位职责:
a.负责客户的往来接待工作及产品的初步介绍;
b.负责公司所有销售客户的往来跟踪、服务、联系;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内务工作;
c.负责销售部所有销售档案的整理、跟踪及管理;
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2.5开单员岗位职责:
a.负责开具产品《出货单》、〈〈样板申领单〉〉、《样板发放单》;
b.负责销售台帐的登记,每月25日与财务对帐;
c.每日负责填报《销售日报表》及《销售月报表》,及销售电脑的操作管理工作;
d.并于每年12月28日会同成品仓库管员前往公司专卖店进行年终盘仓;
e.填报《质量日报表》;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销售服务:销售部应保持8小时日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电话,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应文明礼貌待客,具体要求如下:
3.1、接听电话:
凡有客户来电首先应答:“您好,公司”然后应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产品价格应以公司统一规定报价。如为外地经销商,应记住对方联系电话、地址,需要时请销售经理接听并做电话记录。讲完后应说:“谢谢!欢迎您随时到本公司来,再见!”等礼貌用语。
3.2、对于与公司往来密切的大宗经销客户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场的其他客户有差别待遇感。
3.3、对于所有初次往来客户,无论大小,在初次见面后均应了解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外貌特征应尽快熟记,以便客人二次来公司后,有亲切感及重视感。
3.4、如客人询问与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应礼貌回避,不应明显表露出不悦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了解情况时,告诉客人错误答案。
3.5、工作秩序关系,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误客人时间,应向客人做出礼貌解释,并向客人表示歉意,请客人原谅,不可与客人发生争执及面有不悦冷落客人。
3.6、当客人离开时,应主动与之“再见,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用语。
3.7、如客人委托保管任何物品,应乐意接受,并妥善处理,如发现客人遗留或忘记物品时,收好并通知该客户。
3.8、售部所有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应婉言拒绝。
3.9、凡公司销售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不得与客户串通勾结,一经查处,公司将依情节做严肃处理。
四.客户服务细则:
4.1.客户意见调查及处理:所有客户的经销情况、储运、财务、仓库均应做实际了解,如客户对公司销售营运提出任何意见,销售部均应记录备档,并及时解决处理,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反馈至分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处,以便及时处理。
4.2.客户投诉:
a.客户质量投诉:公司销售部凡接到客户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时,不论情节大小均应由销售副总或销售经理亲自安排处理,对客户投诉内容的相关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色号、购买日期等予以登记备档,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对客户的投诉理由进行确定,必要时销售副总或经理应协同相关部门主管一同前往客户处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对所处理结果进行追踪服务并做记录备份留档。
b.客户对非质量的投诉:客户对销售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的销售服务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时应向销售副总或经理报告,并据情节大小、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上报及处理建议。销售部或办公室对此做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五.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处理办法:
5.1、所有质量投诉无论大小、轻重,销售经理均应及时填写《客户投诉质量处理表》,并送至各相关部门,据实际情况对表内相关内容进行如实填报,并做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束后,将此表复印后送办公室留档,销售部保留原件备档。
5.2、所有服务投诉,由销售经理填入《客户投诉服务处理表》,投诉责任人的有关部门应对投诉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复印件报办公室一份留档,原件由销售部备档。
5.3、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内容的处罚规定:
a.凡属于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经查实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2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b.凡属于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对相关责任人及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根据《考核方案》予以处罚,如情节十分严重,所造成后果恶劣,并没有悔改表现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六.要货发货要求:
6.1、各区域经销商需货时,由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开单发货.如为大宗订货需求,而公司无库存时,销售部应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要求直接反馈至生产部,以便据情排产.
6.2、如经销商为需货量较大且所需品种为公司目前尚未生产之花色品种,销售部应向客户索取所需品种样板后送至技术部进行试制,技术部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并完成试制,销售部交付至客户。
6.3、如经销商定板后,销售部与办公室、生产部及技术部门协商并由销售部拟订《订货排产计划表》交付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通知生产部门确认并制定《生产排产计划表》并按排生产。
6.4、当客户或经销商要求留货,必须预留订金.留货时效为3日,并不得跨月留货(注:每月25日为财务结帐日).如遇特殊情况客户无法预留订金时,由销售部出具经济担保经销售副总同意后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方可批准留货.如遇客户确需超期留货,需由销售部提出并出具担保,报销售副总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货,如经发现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扣发一个月薪资。
6.5、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客户予以报价所有销售价格均按公司制订价格并由销售部人员报出,如遇擅自报价或开单员开价与规定不符,所造损矢及后果由部门主管及相关责任人直接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6.6、销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对所有各点经销商进行盘仓,并做好盘仓记录进行备档并报至办公室。
6.7、所有要货、开单、发货、均按销售操做规程予以执行。
七.货款管理办法
:7.1、经销商每次进货销售部均应将进货额登记在《客户管理跟踪表》内,并保留相应票据,有效保存原始票据。
7.2、所有产品均按先款后货方式执行,对大宗经销商可先预留货款,而后根据所留货款进行分期分批提货,财务部做转帐处理。
7.3、往来密切与公司常年合作,并具有相当实力及良好信誉的客户,为便于销售及财务的操作运行,销售部可允许客户在签定书面保证后,保证所有转帐支票或电传汇票均无虚假或空头的情况下,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基础上,销售部可在收到客户转帐支票或其它电汇单据传真件后,通知财务,财务以此传真件为准予以先提货。
7.4、对于一些往来密切的大宗客户,提货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全支付提货款,允许销售部以本部门当月销售提成做为经济担保,经济担保由销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签认,财务确认备档。直至客户将所欠货款完全支付此担保结束。
注:销售部出具的经济担保金额不得超出当月销售提成,否则总经理不予审批,财务不予确认。
八.样板发放管理办法:
统一领出;
(《样板申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办公室,一联交成品仓,一联销售部存根)
8.2、所有样板,销售部在样板发放前均必须做好样板标识,以便发放。所有样板发放由销售部开出《样板发放单》,报财务部由财务确认后,准予发放。
(《样板发放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门卫,一联销售部存根。)
九.销售档案的管理:
9.1、所有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及大宗客户均应建立其独立档案。
9.2、所有相关提货凭证,均应有复印件备份。
9.3、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各经销点电话联络做售后服务跟踪并对内容记录备档。
十.销售部操作程序:
10.1、为完善公司销售程序;整体操作运作规范,以实现公司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10.2、所有销售订单、合同在签订时,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
10.3、开单员在接到订单后,须掌握仓库的存货情况,并在开单前将存货的情况通知客户,并在取得客户的认可后方可开单。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
10.4、开单员在开具单据时作到准确及时、无误地开出提货清单,及时送到出纳员处,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方可送之成品仓库发货员处组织发货。
10.5、库存产品不详时应由销售部开《装货通知单》,待装车完毕后,以装车实际数字由成品仓管-理-员签字并确认后,在开单员处开《出货单》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10.6、所有产品销售后,客户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均由销售部首先口头通知至成品车间主任,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生产部,协同解决处理并填写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客户投诉反馈表》。
10.7、遇重大质量事故,则因由销售副总会同相关部门主管亲往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处。
10.8、所有大宗经销商销售部应接到对方现金或转帐支票、电汇单据之传真件后,由财务确认,销售部方可予以开单发货。
10.9、调货产品操作规程:
10.9.1、调往其他公司时,应由该公司销售部首先将每批产品填具《调货计划通知单》,及产品《质检报告》同时传真至需发公司销售部,并由销售部副总签认,销售部盖章后并回传后方可发货。10.9.2销售部安排好调货产品的储运后,将《货运单》及其他相关票据传真至调入方,并由对方财务及销售签认回传。10.9.3调入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所调入产品进行清点并检查破损情况,并将数量、等级、破损数填具收货清单后传真至调货方,对方销售及财务签认后回传。
十一.销售部内务管理办法:
11.1引销员必须热情接待所有客户,作到耐心有礼,服务周到不得与客户争吵;
11.2所有运做程序必须严格依照销售部操作程序运行;
11.3不得擅自提供公司有关产品质检标准;
11.4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必须根据第十二条款合同管理规定实施执行;
11.5未经公司财务许可不得私自欠款发货;
11.6对客户投诉必须做到百分之百的解决。
十二.销售合同管理:
12.1销售部在接受合同前应对每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旨在保证本企业产品能满足合同要求.
12.2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签字.
12.3销售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章方为有效。
12.4销售合同必须统一由电脑管理,电脑打印。
12.5所有《销售合同》必须以公司统一蓝本,任何人及部门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做出修改,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
12.6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销售副总、科研所主管、生产厂长作出合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外出时由生产厂长代为执行。
12.7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以《工矿合同》为蓝本。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做出改动,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12.8所有处理产品包销合同的价格需经分公司总经理及销售副总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12.9所有《销售合同》均须建立严格的销售档案并填写《客户跟踪管理表》:12.9.1营业执照复印件;12.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2.9.3需方公司住所和经营地址,需方公司主要负责人手提电话、住宅电话、办公电话,家庭住址;12.9.4《销售合同》复印件;12.9.5所有产品销售往来明细、本公司代办运输的发票、货票等财务有效凭证复印件。12.9.6有关产品库存经双方确认的库存盘点表及往来帐核对清单。
销售公司财务部岗位职责
1.销售公司财务部经理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税务协调,配合银行、税务、中介机构了解、检查和审计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
(5)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和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6)负责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7)负责编制每月会计报表,审核各类统计报表、工资表;
(8)及时做好帐套数据备份,保证数据安全;
(9)负责管理部门各项实物资产;
(10)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会计凭证的审核;
(11每周一向总经理提交上周管理费动态统计表、当月应收费明细表、资金周报表;
(12)每周五上午向总经理提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13)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2.销售公司会计
(1)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2)认真审核出纳传递的收付款单据,正确编制凭证,月末及时结账;
(3)及时准确的申报各项税款,购买发票;
(4)检查银行、库存现金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7)每月8日前向财务经理提交成本、费用类管理报表;
(8)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3.销售公司出纳
(2)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坚持见票付款、收款开票的原则;
(3)序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清日结,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帐实相符;
(5)及时更新汇签单动态统计表,并保管好汇签资料;
(6)及时更新押金登记表,并于每月末与会计核对押金结余数据;
(8)每周一向财务经理提交上周资金周报表;
(9)每月末与会计核对现金月末余额,做到帐实相符;
(10)每月8日前向财务经理提交经会计审核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1)每月10日前向财务经理提交工资表;
(12)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六
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 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吵嘴打闹,不许串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3、 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 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的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由公司经理审批。违者作旷工处理。
5、 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看病要离开岗位的,要向生产主管请假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作早退处理。
6、 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要批评处理。
7、 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接触产品的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 防蝇、防虫纱窗不得随意打开,发免影响生产环境卫生。
9、 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按物品价值的十倍罚款,重则开除。
10、 运送产品,物资要小心轻放,不得乱掉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1、 吸烟要到吸烟区。
一、 仓管人员验收实物必须亲自过目,物品名称、规格一定要核对无误,数量一定要点清(包括点数、称斤、计量等)精确,对不符合规格、质量低劣的物品,不得验收入库。遇有争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非定量包装和大宗材料验收数量增加胡汝昆、验收质量刘钦光)。
二、 生产部门领用物品必须先填写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门存、一份交财会记帐,内容(领料部门、领料人、数量等)必须清楚、完整和准确无误。
三、 仓库管理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合理,发料采用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易损物品或贵重物品要特殊保管,保证做到不霉、不烂。严防失火、爆炸、失窃等事故发生。
四、 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平时做到勤抽查、勤核对,保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如有盘盈,要提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属于正常耗损、经主管负责人批准转财会部门核销出帐;属于非常亏损、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福建省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备案数据库。销售生鲜食品的可通过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生成和记录进货台帐。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六、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七、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七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指令,代表企业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3、组织和调配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权限。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主持制定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6、主持制订项目费用开支计划,审批项目财务开支并制订项目有关人员的收入分配方案。
7、深入施工现场,处理出现的重大施工事故,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8、及时处理债权、债务,搞好资产清算,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9、搞好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按有关规定对优秀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罚。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八
( 2 )部门负责人(经理)的聘任:
2 )部门副职的聘任,采取部门正职提名推荐的方法,报总经理室认可确定,副职与正职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由正职聘任上岗。
( 3 )部门工作人员的聘任: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目标,合理提出一人多岗的岗位设置及人选建议,总经理室按其专业职能确定后,由部门负责人与职能人员签订仁岗合同后上岗。
( 4 )直属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经理,分别由股东单位和职能部门联合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总经理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或项目管理责任书后聘任上岗。
( 1 )受聘期间调出本公司,自行解聘,按现职务工资等级介绍给调入单位
( 2 )聘期届满,基本称职的.因企业调整等原因不再续聘。除保留其最后受聘时的工资等级外,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安排新工作后,其职务、特别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 3 )在聘用期间,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信誉、经济损失或考核得不到本部门的多数人员拥护,或表现较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认为其不称职的,给予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最后受聘时的工资待遇,如重新聘用,按新岗位确定待遇。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九
1、清洗方法:
a、刷洗:用洁厕灵以刷子刷洗池子中的污垢,用清水刷洗便池脚踏处,用湿抹布擦拭小便池外部,并用干抹布抹干。
b、冲洗:清水冲洗池子即可,不留杂物
2、标准:保持地面洁白光亮见本色,无污垢,池子外部无污渍、无水渍。
(二)、脚踏冲水器、手纸盒、垃圾桶
1、清洗方法:
a、用湿抹布擦拭局部污渍、水渍、垃圾桶内胆可用水清洗。
b、用干抹布抹干,垃圾桶套垃圾袋。
2、标准:保持金属见光、无尘、无污渍、无水渍、无破损、手纸盒有足够的手纸。
(三)、卫生间门、开关、隔板、衣钩、幽默画、梳妆台
1、清洗方法:
a、卫生间门、开关、隔板用湿抹布清洗污渍,用干抹布抹干。
b、衣钩用干抹布抹干净。
c、幽默画框用干抹布抹尘。
2、标准:保持无尘、无污渍、无水渍,门上标识完好无损,衣钩光亮,幽默画完好无损。
(四)、洗手池、洗手台、水龙头、镜子、灯筒
1、清洗方法:
a、洗手池:用抹布蘸清洁剂擦拭池中污垢、水垢、油渍,用清水冲洗干净即可。
b、洗手台:用湿抹布擦拭台面及台下的污渍、水渍,用干抹布抹干。
c、水龙头:用干抹布抹干。
d、镜子:用湿抹布擦去局部的污渍、水渍,用干抹布抹干净。
e、灯筒:用干抹布抹尘。
2、标准:保持无尘、无污渍、无水渍见本色,水池无污垢、无油渍,水龙头光亮,镜子光亮,灯筒干燥无故障。
(五)、干手机、纸巾盒、擦鞋机
1、清洗方法:用湿抹布擦去局部污渍、水渍,再用干抹布抹干。
2、标准:保持无尘、无污渍、无水渍,纸巾盒有足够的纸巾,擦鞋机正常工作。
(六)、墙面、电源开关、挂画、地面、暖气组
1、清洗方法:
a、墙面:用湿抹布擦拭污渍、水渍,用干抹布抹干。
b、电源开关:用干抹布抹尘,去污渍。
c、挂画:用湿抹布擦拭污渍、水渍,用干抹布抹干。
d、地面用干净的湿拖布清洗,用干拖布拖干。
e、暖气组:用湿抹布擦拭污渍、水渍,用干抹布抹干。
2、标准:保持无尘、无水渍、无污渍、地面无杂物、干爽。
(一)、走廊地面、腰线
1、清洗方法:
a、地面:用扫帚去杂物;用湿拖布拖去污渍,用干拖布拖干。
b、腰线:用用湿抹布抹去灰尘。
2、标准:保持无杂物、无污渍、无水渍、干爽。
(二)、楼道大垃圾桶,楼道两侧的花卉
1、清洗方法:
a、垃圾桶:上边的盖用水洗干净,装好清水,外围用干抹布抹干,桶身和桶胆用湿抹布擦去污渍,用干抹布抹干,套垃圾袋。
b、花卉:用干抹布抹去花叶的尘土,用湿抹布擦拭花盆和花垫,并用干抹布抹干,清除花盆中的枯枝败叶和杂物,定位摆放。
2、标准:保持金属光亮、无尘土、无污迹。
1、检查有无遗露的地方和清扫过程中造成的污染。
2、及时用合适的方法清理。
1、清洗所有的清洁工具,定位摆放。
(一)、每周定期清理项目
1、墙面高处部分:用湿抹布擦去尘土污渍,用干抹布抹干。
2、筒灯:用干抹布抹尘即可。
3、排风扇:用干抹布抹尘。
4、地面:用地刷洗衣粉水刷洗污垢,再用干净拖布拖洗干净至水清。标准:无尘、无污垢见本色,排风扇正常工作。
(二)、清洁工具的清洗方法及标准
1、湿拖布、干拖布:用消毒水浸泡15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净(不定期清洗以干净为宜)。
2、抹布:用消毒水浸泡10分钟,用清水洗净(不定期清洗以干净为宜)。
3、扫帚、簸箕:用洗洁精水清洗,用清水洗净(不定期清洗,以干净为宜)标准:拖布、抹布干净、无异味;扫帚、簸箕无污垢、无异味见本色。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中安全检查,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防护用具、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7、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一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纠正。
5、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进行纠正及经济考核。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经常检查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作业,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9、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0、每周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以下简称“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如劳务派遣人员疏忽丢失或蓄意损坏,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共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安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根据《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用工单位的岗位要素进行合理核算,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滕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劳务派遣人员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标准以及女性人员在孕期、产。
期、哺乳期内的工资标准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参照公司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按照上月考勤情况核算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当月的十五日,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帐给公司指定帐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勤工作由用工单位实施,用工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劳务派遣人员的上月出勤情况报送公司人资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条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二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用工单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单位将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规定如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第二十九条本管理规定自2014年3月开始执行。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三
1、要关心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健康状况,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提高营养,讲卫生知识,提高烹调技术水平。
2、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各种票证的收发、物品的含领用、保管手续等各项制度都要完备,每月月终,对伙食的盈亏结算清楚。
3、领导要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对粮食、蔬菜、调味品、半成品食物、熟食等加强质量检查和保管,保证质量,按时供应。
4、领导要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好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坚持执行每天早、中、晚三扫和周末大清扫制度。
5、领导要督促食堂工作人员,重视安全工作,备好防火材料,随时注意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
6、要虚心听取师生员工对食堂工作的`意思和建议,认真组强食堂工作人员研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7、同出纳员一起,按月及时收缴学生的伙食和住宿费、管理费等。负责入库工作和出库工作,负责炊具的购置和维修工作。
8、建立住宿生名册,管理员、出纳员、舍务各一份。
9、出纳员一起,采购物品,要做到:或跑多问,急用先买,货比三家,讲求质量,购物索要票据以利朔源。
10、组强好学生进行每周一次的清扫工作,确保宿舍内整洁,外无杂草垃圾。
11、严格食堂卫生制度,监督执行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原料索证登记薄和餐具消毒登记薄,防食物中毒,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12、组强好开饭工作,维持开饭时的秩序。
13、每周改善一次伙食,调整主食,搭配好菜汤,保证好咸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四
(2)部门负责人(经理)的聘任:
2)部门副职的聘任,采取部门正职提名推荐的方法,报总经理室认可确定,副职与正职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由正职聘任上岗。
(3)部门工作人员的聘任: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目标,合理提出一人多岗的岗位设置及人选建议,总经理室按其专业职能确定后,由部门负责人与职能人员签订仁岗合同后上岗。
(4)直属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经理,分别由股东单位和职能部门联合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总经理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或项目管理责任书后聘任上岗。
(1)受聘期间调出本公司,自行解聘,按现职务工资等级介绍给调入单位。
(2)聘期届满,基本称职的。因企业调整等原因不再续聘。除保留其最后受聘时的工资等级外,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安排新工作后,其职务、特别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3)在聘用期间,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信誉、经济损失或考核得不到本部门的多数人员拥护,或表现较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认为其不称职的,给予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最后受聘时的工资待遇,如重新聘用,按新岗位确定待遇。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五
第一章总则。
公司的宗旨: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本制度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实行的《劳动法》细则修订。
第二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条、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本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条、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本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一条、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第二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按约定工。
资发放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我公司指定账户,由本公司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第五条、劳务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单位规定并发放。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政府有关劳动保。
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第七条、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参照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并抄备查。
第八条、用工单位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第四章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
第一条、本公司自招用之日起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第二条、本公司确保在派遣劳动者前向用工单位提供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核实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第三条、后果。
用工单位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用工单位直接用工。
第四条、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解。
除使用:
2)在用工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派遣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规定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及依法所得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最终承担:
1)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因用工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用工单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章派遣管理。
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第三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本公司相关人员,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工伤治疗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人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委托本公司进行报销。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本公司代为办理(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条、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的团体保险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条、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与本公司主动协作,共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向本公司提供了当月劳务派遣新增人员信息且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派遣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八条、派遣人员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第九条、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用。
人单位负责处理,本公司予以配合。
第十条、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十一条、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如继续使用该人员的,应在派遣期限届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
十二条、本公司接到派遣人员的离职通知后,应在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将经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辞职申请或其他证据资料交用人单位。
十三条、本制度自起执行。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六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自控和他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七
一、矿长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树立“生产服从安全,安全服务于生产”的观念,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二、领导全矿井管理人员学习各上级主管部门所制定的文件精神,督促新规程、规定的实施。
三、组织职工学习生产技术业务知识,对生产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和遵守操作规程的教育,搞好安全生产,抓好设备利用和技术革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按期布置、检查,评比各项工作,随时掌握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统计表和资料建立各种技术、统计、设备档案并使之不断完善。
五、认真执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生的违反纪律和责任事故,认真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六、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每天签阅瓦斯日报表。监督检查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审核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七、加强现场管理,坚持每月下井不少于十六,随时掌握井下出现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八、根据现有条件逐步改善干工生产卫生条件。抓好环境保护及三废治理,绿化环境,搞好文明生产。
九、负责指挥事故的抢救工作。
一、安全生产副矿长对全矿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审查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改善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状况,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三、组织分管领域内各级各部门进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业务部门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汇报,掌握本矿瓦斯安全生产动态,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瓦斯治理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六、监督检查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对有安全生产隐患的,有责令其停产整改的权限;坚持每月下井不少于二十天。
七、在发生事故后,按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的原则,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安排人员编写事故报告,呈报上级。
一、生产副矿长应在矿长的领导下,执行国家的有关煤炭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落实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方案和措施;负责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二、理好全矿采掘关系,坚持掘在前,采在后,保证采掘协调,严格把好安全生产质量关,不合要求的,要坚决返工。
三、全面完成生产任务,认真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协助采区搞好生产。
四、抓好煤炭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生产任务全面完成。
五、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和生产方面的问题,要会同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六、深入现场,对采掘工作面加强管理,制止生产中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协调好井下生产各个环节,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坚持每月下井不少于二十天。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机电运输工作负领导责任。二、负责组织编制机电系统年、季、月度及长远计划。根据年、季、月度生产计划,负责做好采、掘、运输系统设备的安装、拆除等准备工作。
三、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选型、安装与运行的论证、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通风、排水、供电、皮带运输、监控、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转。
五、定期搞好设备检修,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
六、确保分管范围内材料费用不超计划,设备的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按计划完成,抓好节约用电,保证综合耗电完成定额计划,保证综采完成计划指标。
七、定期召开机电专业会议、布置、检查、总结机电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八、抓好分管范围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协助矿长抓好矿井达标工作。
九、经常向矿长汇报机电管理工作情况,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对全矿的安全技术负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煤炭工业各项技术政策和规定。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矿井技术管理。
三、按照本矿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置开采方案,编制全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并组织学习、讲解、实施。
四、负责特殊情况下采掘工作技术措施的制定。参加矿井改造技术论证,并提出技术措施。
五、绘制全矿有关图纸,保证生产指挥的顺利进行。六、负责各工种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各工种技术档案。七、对工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技术教育培训。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政策和“三大规程”。二、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安全发展规划、技措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按时提出年、季、月度矿井生产地区安排,参加审批采、掘、开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审批作业规程修改措施及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技术科的全面工作,对本科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四、负责本科设计图纸、采掘工程等技术资料的审批核对工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五、经常了解和掌握全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好本科业务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审批各种重大工程设计,研究解决矿井重大技术问题,对采、掘、开工作面重大技术问题要亲临现场参加处理。
六、协助有关单位,搞好井下综合防尘工作,减少粉尘对员工的危害。
七、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参加事故调查和讨论,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一、技术员对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二、负责绘制煤矿(井下、地面)生产和上级所需要上报的图纸。三、认真做好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配合技术副矿长,搞好井下开拓、开采。
四、负责提供煤矿各生产面,特别是壁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和技术副矿长配合搞好井下安全生产。
五、做好井巷工程的现场指导,质量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六、配合好工程师井下管理人员解决好安全隐患和技术术疑难问题。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本职工作负责。
一、科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对安全矿长负责。二、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内贯彻执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各种管理制度。
四、督促检查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三大规程”及安全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履行业务保安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
五、抓好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旬、月质量检查验收,对矿属各科、队的安全指标严格考核,指导和监督安全检查大队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六、深入现场,严查隐患,狠反“三违”,监督整改,了解和掌握全矿安全动态,为领导安全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帮助基层连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七、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始终坚持“四不生产”原则,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勘查、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处理意见。
八、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是本矿机电安全运行的主要责任者。
二、负责本矿机电设备的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修,检查及大、中、小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五、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一、负责建立健全通风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对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是通风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完成与落实情况。
三、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调整、风量分配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通风专业队伍搞好“一通三防”现场调整,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五、每月主持召开科务会议在布置安排工作的同时,重点布置“一通三防”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全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主持全队日常工作,队长不在时,指定一名副队长代行队长职责。
二、认真落实矿领导和调度室的各项指令和指示,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三、根据矿下达的生产任务,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和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全队生产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四、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职责、煤质管理、职工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五、坚持按劳分配,提高职工奖金分配透明度。负责劳动组织管理,提高出勤率和劳动效率。努力降低机电设备事故率和材料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六、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全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团结广大职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生产。
八、主持召开队务会,组织分析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九、抓好区队和班组建设,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努力提高工效。
一、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本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队里举办职工安全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
三、深入井下,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分管范围发生事故时,及时深入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五、参加全矿安全大检查及质量标准化检查。六、负责全矿安全大检查及质量标准化检查。
七、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运输队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生产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调度室的日常工作。根据煤炭生产的有关技术、政策和矿生产计划安排对日常生产进行调度指挥,均衡地完成煤炭生产任务。
二、认真贯彻《煤炭企业生产调度工作条例》,接受和传达上级调度部门和矿领导有关生产和安全方面的调度命令、指示、决定。
三、组织安全生产平衡会议,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生产计划完成和生产安全情况,对会议的生产安排和决议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四、掌握生产动态,加强产、销、存的调度,搞好综合平衡,理顺生产系统,协调好生产单位和辅助部门的关系,确保均衡生产。
五、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统一调动人力、物力,组织事故的处理,行使调度职权。
六、组织调度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实施调度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向矿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按章指挥,钻研业务,调度工作做到快、准、细、灵。
二、协助值班领导处理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调度生产进度及现场情况,对存在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底细清、情况明。
三、认真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四、认真填写各种原始记录本和班日生产分析记录以及有关台帐等记录,做到数值可靠、准确。
五、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口交口,手交手,你不来,我不走”,保证调度工作的连续性,并对井上下各施工点及需继续调度的情况交接清楚。
六、值班调度员有权按照有关应急预案以及委托授权书的要求和规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处理发生的应急事件,然后逐级进行汇报,并协助进行处理。
七、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如实汇报,当好领导参谋。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财物,保养好调度台所有通讯设备。
九、积极主动完成领导和主任交给的所有临时工作。
一、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必须经县以上公安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严格执行炸药、雷管领退制度,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装在加锁的炸药箱内,运送炸药时严格执行《规程》规定。
四、装药前要检查炸药、雷管是否失效,失效的不得使用,装药时要避开电器设备,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五、炮泥必须使用粘土,长度不得小于《规程》规定,装药只许用竹、木做的炮棍冲塞。
六、井下必须使用防爆的放炮器,放炮线长度平巷不得少于100米,转弯的巷道不得小于75米。
七、放炮前必须检查放炮母线以及雷管脚线的联接是否正确,并派专人设置警戒,经安全员、瓦检员检查瓦斯后,方可发出信号。
八、放炮后,要待炮烟吹散后才能进入作业地点,同时要检查顶板、瓦斯、瞎炮、残炮,如有瞎炮,只能在距瞎炮30公分处打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引炮,不准采用掏挖的方法处理瞎炮。
九、用放炮的方法打对穿井巷,当对穿井巷相距15米时,只许由一方工作面放炮,对方工作面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
一、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切工作。
二、操作高、低压电器设备时,禁止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三、电钳工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煤炭行业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非工作人员禁止操作电器设备。
四、禁止井下使用不防爆的电器设备。
五、井下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六、井下电器防爆率要符合《规程》规定,机电完好率必须达80%以上,矿灯完好率必须达100%。
七、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帐卡,做到设备台件清楚。
八、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一坚持”。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栓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断电器。
一、负责检查钢丝绳、铁链、矿车、阻车器、道岔、插销、信号等工具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处理,待处理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制度进行操作,避免发生跑车及人生事故。
三、规定专人操作的工序,不许他人代替操作。
四、有权禁止其他人坐车,登车及走主提升巷道,禁止非操作人员在车场逗留。
五、绞车启动后,立即进入安全区,发现中途跳道和其它变化情况,立即向绞车司机发出停铃信号,停车处理。
六、坚守生产岗位,保持车场整洁卫生,积极利用空隙时间清理车场及其附近浮煤矸石,按时在现场交接班,填好运行记录。绞车提升上、下时,严禁人员上、下,特殊情况必须停止绞车提升。
七、每班接班必须检查连接装置,三链环、插销、轴销、阻车器、挡车栏和钢丝绳等。
八、行车时,严禁蹬钩和行人,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事故发生,视情节给予处罚。
一、组织职工开好班前会,交待清楚当班的工作任务及有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二、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作业前仔细检查作业点的安全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才能让全班人员进入作业地点。作业过程中随时掌握全班安全生产情况。
三、严格当班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返工。交接班时要将设备使用状况、顶板情况、残炮、瞎炮、支护等情况向下一班人员交待清楚,作好交接班记录。
四、作业过程中经常提醒全班人员对安全生产高度警惕,随时要检查本班安全状况。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组织本班人员排除,排除不了的,撤出人员,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
五、坚决制止别人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六、开好班后总结会,定期组织工人参加安全活动,作好当班记录。
一、严格遵守上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必须牢记“要我安全、是为我安全”的思想意识。
二、熟悉操作规程,牢记本职工作,杜绝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
三、负责对工作面采煤时的质量分清,禁止优劣渗混、好坏不分。四、负责对分工区域内“一通三防”的监督和检查。
五、负责对分工区域内“五大自然灾害”的预兆进行探查工作,负责上级领导下达生产任务完成。
六、工作期间禁止乱串和脱岗,当发现工作面有险情时,有权阻止现场人员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七、工友间相互帮助,相互谦让,禁止产生任何矛盾。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严格交接班制度。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对巷道断面、相距要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断面。
三、在过断层、老窑或破碎地带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架,未采取措施的不准作业。
四、随时“敲帮问顶”掌握顶板情况,遇到有冒顶的危险区域或是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并逐涉上报。
五、支护必须完好,要架设牢固,严禁空帮空顶作业,断梁折柱要及时更换,开口必须抬梁,严禁放捞塘采煤。
六、巷道两侧要保持畅通无阻,要经常清理巷道中的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一、负责分管地段的攉煤、装煤、运煤工作。
二、攉煤人员进入采区,首先检查顶板、支柱、煤壁,在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作业要注意有无瞎炮,须交放炮工处理。
四、注意煤的质量,遇到较大一点的矸石,必须拣出丢在采空区。五、对于瞎炮和漏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违章。六、放炮的个数,必须按采区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一、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控顶距离和顶板冒落情况及其活动规律,按时进行回柱放顶。
二、回柱应用机械操作,坚决按操作规程办事,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分别有人观察、照明、操作、拉柱,不准单人作业。
三、根据顶板情况,打好打牢密集顶板和木垛,密集顶柱不得穿鞋、带帽,不得打在浮煤上。
四、安全回柱,提高单体柱回收和复用率,单体柱与铰接顶梁的回收达到100%。
五、每班回收单体柱与铰接顶梁存放规定地点,不能使用和多余的单体柱与铰接顶梁,负责运出井口指定的地点。
六、负责把报废巷道的物件、材料运指定场所,并负责过巷和新工作面开始的处理工作。
一、严格按照物资管理要求,做到妥善保管、精心维护、不霉烂变质、不锈蚀、短损、无鼠咬、虫柱,确保物资效用。
二、把好入库验收关,认真校对计划和货票帐单,严格按实计量检测、验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有权对无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的材料拒绝验收。
三、严格执行发料制度,发放材料必须有符合制度规定的完备手续。不准以白条顶实物。作到按定额计算,按限额控制。出库前复核防止差错。做到不合格物资不出库。
四、全面掌握物资收、发动态和储备定额,对超定额储备、无保险储备、超期储备的物资,要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否则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
五、及时正确登记帐卡,做到日清月结。
六、做到物资的科学管理,做到分类别、分品种、规格顺序存放、悬挂标签、帐、标、物标志三对口。
七、按照物资管理制度规定,作到经常盘点和定期检查,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八、及时传递各种材料凭证,提供正确的统计、会计核算资料。按月编制物资收发月报表及其它报表,保证帐帐相符。
九、经常清扫整理,保持库容整洁,合理堆码排放,提高仓库使用率。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防潮、防腐、防火、防盗措施。经常化、制度化,做到上下班先检查,保守物资机密,确保安全。
十一、积极钻研管理业务,熟知物资技术标准、性能、用途,加强责任心,并经常检校衡量。
十二、深入车间工地,督促生产使用部门,及时退回余料和边角废料,但组织收旧利废。
十三、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务态度,方便生产、方便用户,提高服务质量。
十四、经常主动地向领导提出改进物资管理。降低库存,节约材料资金的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行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下井前必须检查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测仪是否符合规定,不得使用漏气、光学条纹不清的瓦斯检测仪。
四、严格执行请假和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迟到、早退。五、必须提前入井,认真检查所管巷道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采掘作业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立即撤出作业地点的人员,进行处理,并认填写瓦斯日报表。
六、工作面过断层、老窑、冒落区时,未采取前探支架的,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七、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监督尖子人员经常敲帮问顶。八、井下盲巷必须立即指定专人关闭,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如有盲巷未关闭导致工人误入盲巷造成死亡事故的,由同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地面主要通风机应经常运转,井下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要符合《规程》规定,安装或启动前必须检查瓦斯。
十、在当班期间如发现透水预照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的作业人员。
十一、经常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和提升设备。十二、井下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进行灭火,火势过大,灭不了火,应立即撤出人员,产通知矿山救护以及领导。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作业前严格对运输工具、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螺少件和其它隐患,必须报告处理。
三、负责本区域内的运输工作,保证工作面生产煤炭的运输任务完成。
四、采区运输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禁止运输组织脱节现象。五、工作面生产、维修所需材料保证运送到指定地点,数量必须足够。
六、运输区域内巷道的清洁、卫生、排水、降尘工作等。七、轨道运输时,严格蹬车和近距离推车,两车距离必须保持足够,以免发生意外时能及时停车。
八、保证井上、下生产煤炭运输和材料运送工作,不耽误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九、熟悉操作规程、牢记本职工作、遵守规章制度。十、相互帮助、互相学习、严格监督、加强督促。
一、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自己操作的绞车型号、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持证上岗。
二、绞车运行前,首先要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车闸是否灵敏可靠,钢绳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的立即报告维修工处理。
三、开车前司机要扎好工作的袖口、扣好钮扣,以防被绞车绞入出现意外事故,绞车运转时严禁手和脚拔动钢丝绳。
四、绞车启动前要听清信号,在没有听清信号前不得启动绞车。五、绞车牵引矿车数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多拉矿车,以防止断绳及损坏电机或跑机事故的发生。
六、绞车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者井下异常信号时,一律作停车处理。
七、严格执行绞车运行有关规定,不超速超载,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八、严守工作岗位,不得将绞车交给无证人员操作,坚持手上交接班,对运行中出现的情况当面向下一班人员交待清楚,并作好记录。
一、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刮板输送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和本采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后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二、作业范围内及顶帮支护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报告班长,处理妥善后,方准恢复作业。
三、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四、不允许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以外的设施和材料,禁止人员跨乘刮板输送机。
五、每班对输送机全面检查一次,保证良好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并必须记录清楚检查日志。
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要做到会保养,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七、接交班时应与下一班司机交待清楚运行情况,当班存在问题。八、在工作期间细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设备的整洁干净。
一、熟悉乳化泵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泵站正常工作。
三、认真检查液压泵各部位零件,经常仔细观察泵站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保证乳化液浓度、压力符合要求。
四、做到文明生产,保持泵站的清洁卫生。管路悬挂符合要求,保证管路畅通无阻,不漏液。
五、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按规定填写乳化液泵站运行记录。
一、熟悉掌握井上的水流分布、水利和防洪工程建设情况。二、掌握井下水变化情况,及时排出井下水,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三、随时清除淤积物,保证水泵正常运行。
四、经常检查水泵工作情况,保养好水泵,配齐井下备用水泵,能在二十小时内排出井下二十四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五、做好水泵运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八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内容与要求。
4.1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2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聘用程序。
4.3.1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
4.3.3录用入职: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和责任书。
4.3.4续聘。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4聘用待遇。
4.4.1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4.4.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4.4.3按公司的安全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一定的“安全风险管理金”,金额按不同车辆类型分别核定,重大型1万元,中型0.7万元,轻、微型0.5万元,安全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和违约责任全额退还。
4.5日常管理。
4.5.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5.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记录准确可靠。
4.5.3工作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应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及时上报。
4.5.4严格执行驾驶员、押运员的持证上岗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4.5.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4.5.6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实现安全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台账》。
《劳动合同》。
《岗位责任书》。
测绘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九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
2、熟练掌握gps设备的性能、规范操作、使用监控系统。
3、对营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驾驶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以及制止,做好记录并确保原始记录完好,对不听警告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每日根据当天季节气候情况,及时向所有车辆发送两次警示短信到车载终端,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警惕性。
5、监控人员应时刻掌握车载gps设备和车辆运行状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每天须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充沛精力。对有违法、违规行驶车辆及时提示,并做好记录和轨迹回放的信息保存,同时记录地图范围的信息盲区。
7、监控人员应将车辆运行监控情况每天列表统计存档,并把当天发现的问题告知所属车辆的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
8、对超长客运车辆连续驾车达4小时的,自动拍照驾驶员进行比对,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驾驶员换班,防止疲劳驾驶并做好提醒记录。
停止行驶,对不听从劝阻的驾驶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对夜间出城运行的出租汽车进行监探,并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平台监控室,更不能让物管人员操作、查询。未经处室领导同意,平台数据不得向外提供,做好保密工作。
11、执行上级临时下达的工作指令。
gps监控中心24小时工作制度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管,随时掌握车辆运行数据,及时纠正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强化预防预警工作,保证公司车辆运行安全,力保乘客生命财产不受损害。根据《贵州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三部一局对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卫星定位系统24小时监控管理制度。
一、公司实行全体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进行监控,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原则。
二、严禁将监控设备让无关人员操作,禁止上网聊天、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三、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监控平台发送提示信息,严禁发送与监控管理无关的信息。发送信息时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掌控不在线车辆,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屏蔽信号、干扰信号、损坏设备等违规车辆。
五、对特殊天气(气候)、特控路段、特控驾驶员、特控车辆有特别要求时要进行告诫。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司安全科处理。
六、对临时代班驾驶员或新聘用驾驶员的车辆要进行特别监控,并作特殊告诫;严禁班线客车在晚间22:00以后行车,如有违反,立即通知纠正违章行为且严肃处理。
七、发现监控车辆超速,超员,串线(驶出经营范围)等违章行为时,应立
即发送短信警示和纠正,要求马上纠正违章行为。有其他报警或不正常情况时,立即摄像抓拍照片及用电话向驾驶员询问情况,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报警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包括车号、时间、路段等信息。
八、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向监控平台报告,公司监控平台应根据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
一、监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上班和值班时间里,必须在职在岗,不得擅自离开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爱护gps管理监控平台设备,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监控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单位“gps监控管理平台”各种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积极配合设备维护人员对gps软硬件进行维护,使gps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三、负责对本单位所属监控车辆的日常监控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单位驾驶员、经营者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设备。
四、做好gps监管管理平台的使用及正常维护,确保本单位“gps监控管理平台”正常运转。发生重大故障及时排除或与设备商等相关部门联系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设定和完善本单位监控管理平台的各项监控参数。做好所属车辆gps设备的日常维护督促工作,主动与维修厂家进行联系,确保本单位车辆的gps监控在线率达到规定要求,充分发挥gps车载设备在安全管理中的运用。
六、设定和完善本单位监控管理平台的`各项监控参数,按照道路运行条件和道路相关限速标准对本单位营运车辆的gps进行限速设置。
七、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警示和记录本单位违法违规车辆信息,并将所记录被监控车辆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向本单位书面报告。
八、必须按照本单位有车辆在途中运行,监控人员就必须在线监控管理。
监控管理员必须监控驾驶员在三级(含)以下路段及夜
班车、超长途运输车驾驶员在夜间禁令时段的运行情况,发现违规行为的,要立即制止其运行,并做好记录;驾驶员继续运行的,报告单位处理。
超长途运输单位的监控管理员除按照规定进行监控管理外,还必须监控超长途运输途中驾驶员的换班记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每4小时电话提醒驾驶员换班,并记录换班驾驶员情况及通话情况),督促驾驶员杜绝疲劳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
九、发现72小时以上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必须报告单位,由单位查找原因:属人为故障,必须进行处罚;属机械故障应立即向维修商进行技术查询及维修,以保证运行车辆处于被监控状态。
对集团公司“gps监管中心”通知的类似违法违规行为,要彻底排查本单位类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或拟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情况回复集团公司“gps监管中心”。
十一、按月向集团公司“gps监管中心”报送《gps监控系统运行考核月报表》。
十二、参加gps监控系统使用情况的分析活动,并提出改进意见。接受上级主管监控管理平台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