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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一
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是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壮大的有效保证,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债务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来实现外部融资。我国税法对这两种融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权益筹资的方式融资时,分配的股息属于税后例如,但是当以债务筹资方式募集资金时,筹资的利息来源于企业的税前阶段。因此,企业在外部融资中注重比较利息率与税前利润率的大小,后者大,以债务方式外部融资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率。除了以上两种融资方式,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还会采用多种融资方式,比如融资租赁等。融资租赁特别是售后回租的形式下,企业资金调动更为灵活。而且国家规定融资租赁方式租回的设备折旧年限可以按照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中较短的时间来执行,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帮助企业加速了折旧,再加上租金和利息都是在税前扣除,就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选择不同的注册地可以达到不同的税收筹划效果。因为不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有所不同,企业在注册时要做好前期理性分析,透彻研究不同地点的税收优惠幅度再加以选择注册地就可以合理节税,同时也是响应政府号召微观上为政府实现战略布局做贡献。
选择不同的投资形式和组建形式可以到达不同税收筹划效果。公司形式的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是双重纳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比之下有所不同,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从债务方面,公司形式的承担有限责任,而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此外,在公司扩大经营选择母子公司还是总机构,也要考虑许多税收优惠方面的不同,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销售免税期和其他优惠政策,但是需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虽然不能享受很多税收优惠但是确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选择不同的出资方式可以到达不同税收筹划效果。有形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按照会计规定应在税前加以扣除,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在评估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适当高估资产价值等,也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企业还可以选择是一次性出资还是分期出资,尤其是合资企业,在采用分期出资这种方式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的时间杠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盈利空间,没有到位的资金可以依靠银行融资,利息同样可以在税前抵扣。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多以从多个渠道着手开展税收筹划。第一,在企业物资设备采购时,选择的采购对象不同,得到的税收优惠也不同。如果是向一般纳税人采购,那么企业可以获得进项税额的抵扣,如果是向国外进口,进项部分是不可以获得抵扣优惠的。企业在制定销售策略时,也要考虑到每种策略的税收筹划空间。比如是折扣销售还是销售折扣,以旧换新销售、赊销、还本销售还是其他方式,各种方式在计算销售额方面各有不同。而且不同区域税率不尽相同,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自由定价权,利用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调节账面利润水平,实现税收筹划。对于单一产品定价时,企业要结合自身所适用的税率和销售情况,严格测算企业利润的临界点并加以控制,就可以充分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获得实际的好处。除了在采购销售方式方面着手,还可以在销售地点选择方面进行筹划,选择代销、进销、自产自销、直接出口以及委托出口等,针对企业自身情况,分析每种方式的税收筹划空间。
四、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对成本费用的筹划。在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和无形资产摊销等方面,企业具有多重选择性,通过选择可以行为成本费用筹划。首先,对发出存货的计价,税法规定允许企业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多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物价水平的变化来科学地选择计价方法,以此来调节应纳税额。其次,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也有多种,比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这些方法的存在给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选择加速折旧方法会增加企业当期的成本,降低当期收益,减少应纳所得税额,但是,企业也不能一味的选择加速折旧方法,当享受减免所得税政策时,直线折旧可能是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
收入确认的时点不同,税收筹划的效果也会不同。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会选择在提货单交付或者受到货款或者受到收款凭证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如果合同涉及分期收款或者赊销,我们一般情况采用合同约定日期确定收入,订货方式时一般认为交付货物的同时可以确认收入。
股利分配方式的不同,税收筹划的效果也会不同。如果企业派发的是股票股利,这是有利于企业融资运营和扩大再生产的,股票股利也可以让股东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派发的是现金股利,一方面企业的营运资金不能得到有效增长,还要有现金流出,而且股东也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运营离不开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其实是在遵守法律前提下统筹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一种重要方式。现代企业必须全面认识税收筹划的作用,并加以重视。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利用,才能起到综合统筹企业经营的目的。当然,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最佳收益,单单照搬常用的税收筹划方法是不可以的,税收筹划必须是建立在对企业自身情况和税种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开展实施的。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二
企业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第一,对企业的筹资途径进行筹划。资金可以是本金也可以是其他途径筹集的资金;第二,企业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通过新建生产线或者兼并、转让以及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和通过长短期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国库券投资等方法实现的间接投资;第三,企业对投资的地域实施税收筹划。涉及国外投资时需要注意国外的文化及风俗,国内投资也需要注意各地不同的政策及民风习惯等。例如我国沿海地区与内陆在经济等方面的发展上就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第四,企业对投资项目实施的税收筹划。基本上很多国家都与我国一致,在投资活动上会给予企业一定的照顾以及优惠政策方面的倾斜,所以,企业在投资之前应结合自身的情况,从宏观上适应国家的政策,从微观上改变自身的的投资方向及投资项目;第五,企业对投资经济实体形式实施的税收筹划。因为企业的形式不同,税收负担也不尽相同,就比如我国对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就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企业取得的利润在分配环节征收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时,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的利润不交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在尊重税法的相关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对企业自身财务及人事做出相应的调动,实现缴税的最低化,达到企业效益最高化是税收筹划对企业投资最明显的好处亦是企业投资最根本意义的所在。
1、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在投资过程中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使企业朝着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向运行,在筹划运行的过程中对原有的公司发展方向等进行调整,设计出合理人事布局,有效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从资金运作、财务政策、会计核算以及税收政策等多方面进行考究,合理化税收筹划相关内容,促进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提高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加速企业增收。
2、适应市场经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经济发展,社会竞争力激烈的时代,只有提高自身竞争力,使自身具备更多的优势,才能适应市场经济。企业应该用理性的眼光,科学的方法设计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促进企业税后利润增加,有助于企业积累,满足负税强的投资方案,才能帮助企业增加自身的竞争力,为企业能在时代浪潮中更好地、更长远的发展提供保障。
3、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风险是影响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风险的存在甚至能导致一个企业走向衰亡。在投资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帮助公司进行风险最低化的实现。税收筹划中确定的投资方向需要与国家经济、政策等的宏观发展方向一致,只有在国家经济、政策的保驾护航下,企业投资的风险才能大幅度的降低,才能进入一个相对而言较为良性的循环运营生产过程。
在经济浪潮的带动下,一大批的企业随即出现,企业关注企业效益,自然会进行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然而却往往忽视税收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导致投资失败甚至是公司破产倒闭的问题,那么企业投资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究竟有什么呢?在我看来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宏观政策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又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于国家,另一方面是来自于企业的。来自国家方面的风险主要指国家为了更好地发展自身经济,会对现存的法律以及相关鼓励保护政策进行调整,进而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来自企业自身的风险主要指企业在进行政策选择的过程时,由于不了解国家政策的宏观发展方向,或是对国家政策相关认识的偏差,继而选择了不恰当的政策,最终给企业发展带来风险。第二,税务行政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是降低税率,这点在最终产生的效果上与偷税漏税是完全等同的,但是税收筹划具备合法性,而偷税漏税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中国人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而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界限又比较“模糊”,故而在进行税收操作的过程中应该时刻注意所谓的“度”。
企业在遵守、尊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施税收筹划具有必要性的特点。因为在税收筹划中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应用最合理的设计和最安全的安排,以实现最小的税负达到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最大的效益,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使在企业生产管理、稳健发展是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要求。
1、全面考虑问题,以提高企业收益为根本目的。减少企业纳税,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消耗,提高企业收益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一方面必须对税收筹划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预期,只有预期的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税收筹划方案才能实施;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时不能只从某个单一的税收角度出发,因为一种税负的减少有时会导致另外一种税负的增加,因此在税收筹划时需要纵观全局进行考虑。
2、税收筹划需要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在综合考虑了企业自身情况之后做出的税收筹划往往都比较适合提高企业收益,但是一个企业想要稳健长远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还需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一个企业若是单纯考虑自身效益,置法律于不顾,或者认为现行法律中还存在漏洞,抱着钻法律“空子”的想法,更有甚者直接进行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必将影响企业的发展。
3、从考虑企业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企业经营的长远性和企业发展的整体性是投资活动中另一个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盲目追求低税负而不考虑未来,不考虑国家相关政策是否存在改动的可能,有可能导致企业在发展的后期被迫接受更为沉重的税收负担,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筹划时也需要从这一角度考虑。
总的来说,企业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问题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不仅关系着企业节税问题也关系着一个企业能否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继而关系到企业能否稳健的在经济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三
班级:08国贸二班姓名:何紫君学号:2008914214成绩:税务筹划感想。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这是最书面的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吧,可是在我学了税收筹划这门课程以后,我对这一概念有一个自己独有的解释,或者说是利于自己理解的解释吧:税收筹划就是企业或者经营人为了使自己的企业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开展企业内部有关税收的一系列活动,让企业获利最大。
作为一名国际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学习税务筹划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以后的工作或者生活中,都是离不开税收的。“条条变革通经济,笔笔算帐靠财务”,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绞尽脑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素质、不断探索开拓电力市场的新路子等等。随着改革的力度加大,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控,俗话说:“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越来越大。所以学好税务筹划这个课程对现在乃至以后都是很有好处的。
我们小组主要是讲税务筹划当中的税务转嫁的问题。为了演讲能够明了易懂,我们主要利用案例分析来阐述什么是税务转嫁的问题。为此我们的ppt也分为几个部分:税务转嫁与避税的区别,转嫁的三种情况,条件和一般规律,案例的分析这几个大块。循序渐进,一步步的深入,我想这样也就会容易理解很多。
当然,在做这个ppt的时候,我们小组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不如说在案例分析方面,我们刚开始选取的是2000年以前的案例,因为我们以为只要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案例都是可以运用的,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也是老师后来特别要强调的问题————案例一定要新。因为税收法律也是不断变化的,两年以内就会改变很多,因此,以前的案例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不足以说明问题,所以,我们就回去再找一个近年来的案例,为此也都花了不少的功夫。
在这个可能里面,我是负责演讲的,我最打的感悟就是,一定要用自己认为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明要说的问题,而不是照ppt或者演讲稿上面的照读,因为你用上面的照读的话,同学们很多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跳过,脑海里还是一个很迷糊的概念,这样不好,另外还显示出你的演讲水平真的很低。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次从做ppt到演讲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最基本就是弄懂了什么是税收转嫁的问题,还有与小组各个成员的分工协作,这个是最重要的,每一部分都很重要,都需要有人去弄好,合理分工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所以,这门课程是一门理解性高的课程,也是一门需要操作性,合作性的课程。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四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xx]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xx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xx]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xx]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20xx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22号)20xx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xx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xx年第27期。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五
摘要:我国从20xx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营改增,在至今已快接近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对于园林施工企业来说,营改增对其税收筹划的影响有好有坏。本文从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入手,对其税收筹划进行探析,并得出相关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探析;措施。
营改增是国家针对企业纳税而实行的一种财政改革措施,它是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国家财务税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国家于20xx年1月1日开始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在上海进行试点,取得显著的效果后,于20xx年5月1日将此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近年来,营改增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纳税负担,有效解决了国家重复征税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企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但对于园林施工企业来说,该改革措施有好有坏。
一、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以满足市场的需要,由此,营改增应运而生。就目前营改增在园林施工企业的实施情况来看,其对园林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的不只是单方面的影响,具体可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方面。
(一)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带来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促进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改革和创新。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是园林施工企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园林施工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营改增措施的实行,能对企业往日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等进行全面的统计和分析,以便得出相关解决措施,推动企业内部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改进。营改增后,园林施工企业所纳税的税率、税种、财务核算方式等都会发生相应的变革,而每一次的变革,都是对企业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营改增所带动的园林施工企业对财务预算方式的变革,有利于促进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整体改革和创新,从而推动园林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规避了重复交税的问题。营改增前,虽然我国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大大小小进行过不少次的税收调整和改革,但都还存在着严重的重复交税的问题。重复交税是很多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园林施工企业也不例外。营改增后,通过对企业所需纳税的税种进行细化和分阶等一系列科学的控制方式,重复交税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园林施工企业属于建设企业,而营业税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表示,若建设方没有与分包商签订相关合法分包的合同,那么总包份额就不能扣除分包份额,建设方就需要对其进行全额的纳税,而分包商依据自己所承包的部分进行纳税,这样就产生了严重的重复交税的问题。而营改增后,对增值税抵扣方面作了明确的调整和改进,优化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能有效地规避园林施工企业重复交税的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带来的消极影响。
1、加大了企业财务核算的工作量和难度。经过近几年的税务改革,营改增已成为当今市场上最主要的税收政策。通过对近几年营改增政策在园林施工企业的实施情况观察发现,营改增的实施对园林施工企业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的问题。特别是在财务核算方面,经常出现一些问题。通过观察和分析得出,营改增细化了税种,便加大了财务核算人员的工作量,之前能完成的核算任务,在相同的时间内,这些工作人员是很难完成的。营改增对于企业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表现在工作速率上,还表现在工作难度上。营改增后的财务核算工作,无疑是更精、更细化了,这就要求核算人员也跟着细化其工作能力。而由于人才的匮乏和工作难度的加大,园林施工企业很难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中立稳脚跟,稳定发展。2、增加了园林施工企业的交税负担。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按照111号文的规定,园林施工企业所属的建筑行业,其增值税改为预留税率的11%,在确认企业总体收入的时候,要把税额扣除掉。而营改增的主要内容是把之前需要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转开票据的方法来降低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所缴纳的税收成本,降低其税务负担,以保证其健康稳定发展。而实际情况却是,园林施工企业在营改增的政策实施后,在开展各项工程的时候,经常存在着很多项目的费用很难开具发票甚至根本就无法开具发票。费用开具不了发票,对项目的实施的影响可轻可重,特别是材料采集的费用,如果开具不到增值税发票,为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就只好开具营业税发票。而这无疑增加了项目费用,从而增加了园林施工企业的交税负担。
二、营改增后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相关措施。
(一)变革传统财务核算模式。
随着营改增税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园林施工企业利用其优势,得到了不小的发展和进步,而传统财务核算模式下的园林施工企业终究是不能完全利用并发挥出营改增的优势的。所以,园林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就是对其传统的财务核算模式进行改进,以适应营改增政策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一步,园林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和分析,全面了解其内容,利用其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当面,结合自身的各种综合因素,对财务规划方式进行调整;接下来,园林施工企业应打破传统的财务核算方法,参考其他先进的核算方式,改进或创制一种新的、科学的财务核算方法,以提高财务核算效率和效果;最后,园林施工企业还应结合营改增政策的相关优势来对其整体的财务核算模式进行变革,以减少纳税额度和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营改增改革的深入对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所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园林施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园林施工企业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第一,加强在企业内部对营改增政策的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营改增知识的氛围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对其的了解和认识。另外,企业还可以多举办一些关于营改增知识的活动或者开展关于营改增技能的培训,从企业内部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素质;第二,园林施工企业可以加大在人才招聘项目的成本投入,对外以高薪酬、高福利的条件来引进外界的高素质的财务核算人才,并在其初入企业的前期进行培训,以尽快熟悉环境;第三,高校是当今社会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因此,园林施工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为高校的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和高校之间达成互利共赢的关系,加大人才流进。如此,园林施工企业便可以由内而外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适应营改增政策,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合理、充分利用增值税开具发票的技巧。
园林施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工程项目等,每个工程项目所需的费用都不是小数目,如果这些项目的费用不能开具到有效的发票,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所以,合理利用增值税开票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一方面园林施工企业可以利用发票转变这个机会,把以前的价外费用的营业税发票改成增值税发票;另一方面,企业减少成本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节税,园林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财务人员对经常接触到的项目费用开具发票的了解,便于之后能及时、高效地开具到发票,从而达到节税的效果。营改增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困难,然后才慢慢完善,国家会充分考虑到这个问题,继营改增政策后会继续推出一些过渡性政策和补贴优惠等,以便尽快地完善营改增政策。因此,园林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实时关注国家发布的最新消息,多了解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开具发票的政策等,尽早地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认清自身、积极转变、合理经营。
营改增虽然给园林施工企业发展带来了困难,但总的来说,其对园林施工企业的影响终究还是利大于弊的,园林施工企业如果想要国家重新改革税务政策,以省去这些困难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园林施工企业只能从内部出发,改变自己,以适应营改增政策,促进自身发展。111号文的一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小型企业的税务负担,例如,如果小规模的纳税人其会计核算完整、有精确的税务资料,就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由此可知,小规模的企业虽然在税率上有些优势,但这完全不能与其他进项税相抵扣。另外,由于小规模企业的业务范围狭窄、资金来源单一,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就会处于更不利的位置。所以,园林施工企业应改进自身的相关运行模式,使企业规模合理地扩大,在有效地规避了中小型企业运营不畅的风险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利润。
三、结语。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入,各个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优势和劣势也都逐渐显现出来。针对园林施工企业,营改增对其发展起着重要影响,本文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方面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措施。随着以后市场经济的壮大,营改增对于园林施工企业的影响会比现在更深、更大,因此,持续不断地对营改增政策和企业自身进行探索,寻找出更好、更科学的税务筹划模式,才是促进园林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1]园林绿化企业积极应对“营改增”对策分析[j].唐玉梅.财会学习.20xx.
[2]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影响分析探讨[j].农灵.财会学习.20xx.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六
摘要: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框架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的一种方法。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与国家政策的持续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它们在市场经济主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对国民经济发展与国民收入的稳固提高起重要作用。合理科学税务筹划能使中小型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少纳税成本、缓解资金、时间压力。对于减少中小型企业综合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起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中小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作用进行阐述,对产生税收筹划风险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总结出相应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以期为中小型企业合理避税,提高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析;防范措施。
税收筹划,首先要满足不违反法律条例的大前提进行,是指企业通过一系列经营活动的预先筹划和控制,来尽可能地减少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的利润空间。其次税收筹划进行总围绕税法进行,受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另外中小型企业与大型企业规模、资金、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其在筹划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因此,中小型企业要想通过税收筹划,达到减少纳税成本的目的,就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深入分析产生风险问题的原因,从而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降低风险概率。
一、中小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作用。
中小型企业依法纳税,是我国税法强制性无偿性以及普遍性的存在体现。而进行税收筹划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中小企业树立正确纳税观,提高依法纳税意识水平。税收筹划依赖于企业内部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与基础扎实的核算分析。因此,中小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还能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税收筹划,表面上指中小企业通过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安排来降低纳税成本,实则是在优化整合自身的资源配置,调整经营产业结构。对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竞争大环境,提高企业自身效益,提高国民经济税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作用。
二、中小型企业税收筹划产生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由税收筹划基础欠缺导致的风险。
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来源于企业管理层对税收筹划的概念理解错误或不全面,有的中小企业认为税收筹划是形式主义,根本不能起到减少纳税成本的作用。实则原因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限,或者是会计账目缺乏真实完整性,从而造成税收筹划出现问题,导致企业领导看不到税收筹划的真实效果,因此对其不够重视。在这样的基础上,税收筹划产生的风险,也是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风险原因。
(二)由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由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是指,国家税收政策为了适应变幻的市场经济主体结构,适应市场变化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国民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一些政策的优化和调整。因此,国家政策只是在某一时段内有效。而税收筹划是中小企业根据国家收税政策对经营的所有活动约束在法律范围内,已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筹备与调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原来依据税收政策,国家可能做了新的调整与更改。若没有及时关注,给予纠正修改,可能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没有税法的保障,甚至触及税法,与税法对立。这样产生的风险,一般都是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导致的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
(三)由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造成的风险。
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造成的税收筹划风险是指,在实际确认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否有别于逃税等问题上,决策权在税收执法人员的手中。国家法律法规只是立法依据,在运行时还是得有执法人员来确立执行。执法人员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否合法给予公平公正的评判。而在现实中,可能由于税法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或执法程序的不够规范,影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正确的判断。可能由于其他客观原因,使得税务机关执法使将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判定为不合法不合理等等,进而造成风险。
税收筹划属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管理目标是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税收,从而减少税收成本;而对于中小企业决策层来讲,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企业品牌的最大信用价值。当财务管理工作过度干涉中小企业的其他经营活动时,税收筹划便会扰乱企业其他活动的秩序,引起中小企业内部机制紊乱,而造成产生更大的经营风险。另外,税收筹划一般指筹划方案中包含的所有经营活动的成本及其他机会成本。若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忽略这些隐性的成本,将使得筹划结果与预期筹划目标大相径庭。
三、中小型企业税收筹划的防范措施。
(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要解决最主要的风险,首先要对税收筹划有正确深刻的理解。这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条件。中小企业领导层对税收筹划有正确的概念意识后,应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了解市场经济变化的各方面原因,找出产品与价格、经营能力等之间的联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会计账务报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凭证账务的真实完整。只有中小企业决策层拥有正确的税收筹划概念,树立牢固的筹划风险意识,才会对会计处理行为进行一系列过程的规范,同时这也是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条件,它可以为提高税收筹划成果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从而解决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普遍存在的风险。
(二)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紧密关注税收政策的调整及变化。
国家税收政策总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产业的发展中做出调整与变化。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应当紧密关注税收政策,根据税收政策与企业经营活动及范围之间的相互联系,保证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寻求合理避税的机会点,从而减少纳税成本,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需要不断关注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把握税收政策的调整手段,在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千万不能只顾税收政策的局部信息,否则将导致税收筹划因政策变化原因全盘崩塌。中小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建立一套与国家税收政策紧密联系的信息筹划系统,当中国税务类的报刊刊登国家政策的变动情况时,中小企业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其变化的具体情况,从而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保证企业的税收筹划进程合法合理顺利进行。
(三)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问题,不在中小企业的能力范畴内。但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企业自身筹划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其他综合素质来保证税收筹划的科学合理性。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较强,但涉及领域较为广泛的财务工作。它需要筹划人员具备多方面专业知识。比如:税法、财务管理、金融贸易等等。也就是说,筹划人员不仅要熟悉法律法规,国家各项税收政策,还要懂得财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知识。才能在国家税收政策有效的时段内,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律,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案。
(四)以实现企业整体效益为宗旨,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中小企业为了保证整体效益的实现,必须将成本效益原则贯彻到底。因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任意过程,企业都需要消耗大量资金与资源。而只有将这些消耗的资源费用进行有效的成本管理,才能控制好税收筹划过程中的成本使用,才能保证实施税收筹划带来的经济效益大于成本,从而满足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初衷要求。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不只是一味要求在不违法的基础上减少税收,而是通过税收筹划的有效开展,将企业的经济效益拉升至最高。因此,中小企业在选取税收筹划方案时,要根据成本管理带来的效益原则,将眼光放在能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税收方案上。
参考文献。
[1]聂秀萍,郭楚童,李俊.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与防范控制[j].金融经济,20xx(24).
[2]李金岩.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商业经济,20xx(12).
[3]陈默.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与防范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xx(9).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七
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在不违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时,充分利用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节约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增加企业的效益效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大,在社会经济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正当权益,而不是纳税人对税法的抵制和对抗,充分利用税收筹划对于社会以及企业自身都是有重大意义的。一方面,税收筹划可以增强社会公众对于法律的自觉意识,加快国家的法制化进程;另一方面,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特别是企业降低税金,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一般的,税收筹划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能够最大化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经营目标;二是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有助于国家的法制化进程;四是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1.企业筹资。
资金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性条件,是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当前,企业的筹资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在融资的趋势上一致保持着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企业通过对税收的筹划,可以科学地降低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使企业的融资获得更大的收益。此外,对于企业的筹资渠道来说,企业的筹资渠道都是存在着各种利弊的,不论是企业的股票、债券或者其他方式,都会存在不等的筹资风险,运用税收筹划就能够很好地规避在筹资渠道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让企业选择最优的筹资方式,提高企业的综合营运能力,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降低经营风险。
2.企业投资。
在如今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投资与融资一样,都是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很多公司的投资方向都比较复杂,例如设立子公司、兼并等,这样就会造成企业投资的风险。通过税收筹划,企业能够更加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在选择投资方式的环节中更加理性,这对于企业的投资收益影响重大。首先,在税收筹划当中,可以优化企业的投资结构,在投资过程中减少盲目性,使企业的投资环节效益提高。例如,企业在投资中可以运用连续投资的方式,延长企业的纳税期限,使企业的阶段性效益提高。其次,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决策科学性,能够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最佳的机遇,使企业在法律上获得最优的政策,例如,在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企业的投资是会受到国家的支持的,能够享受国家的抵税政策,能够很好地节约企业的税收,扩大企业的经营效益。
3.其他方面。
税收筹划在筹资投资方面能够为企业带来不少的好处,能够扩大企业的综合效益,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税收筹划的应用面也是很广泛的。例如,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够让企业的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更加合理,能够稳定物价变化引起的税负变动。此外,在企业资产折旧中,税收筹划的作用也是很明显的`,税收筹划能够将资产分摊折旧的时间等方面科学地选择,可以起到减少隐形税负的效果,进而改变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优化,资金利用效率大大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随之上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需求,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了企业工作的必然。但是,企业税收筹划会关系到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政府会对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审核,考察其是否达到国家以及当地的税收优惠标准。此外,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也有着重大影响。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片面追求税负最小化是极不明智的行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企业单靠税收筹划来实现税负最小化,并不利于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体实施,只有将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全面优化的方案才是成功的方案。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应该兼顾经济活动参与方以及参与方税负转嫁情况,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以额外成本与方案收益的差值为标准,只有这样,税收筹划方案才具有全面性,才能真正促使企业成本降低。
市场处于时刻变化的状态之中,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应该充分体现市场特征。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尽可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够局限于固有的模式当中。与会计制度不同,税法所关注的重点是经济与社会,不是单一的利益组织或者个人,也不是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二者在经济态度以及要求上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税收筹划工作必须清醒认识到税收筹划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在处理税收筹划时应当与会计制度适度分离。实现高适应性的税收筹划,就是要统筹兼顾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在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收,只有这样的方案,才是全面的税收筹划方案。总之,企业的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是很多的,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企业都应该注意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多方位多角度地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八
一个国家税收环境的外在表现集中体现在这个国家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上,税制改制对于企业的盈利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可谓是我国税收政策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的税制建设又提高了到了一个崭新的层面。在新的税法环境下,企业应当进行怎样的税收筹划,这已成为我国企业当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大课题。笔者认为新税法下的企业税收筹划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以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依据这一规定,企业可以在使用企业内部闲置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决策时,优先选择购买股票或者购买债券等形式的投资,但是应当以购买国债以及符合相关政策所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为进行投资决策所要考虑的重点。在综合考虑投资风险以及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同其他形式的债券以及股利而言,企业进行针对于免税收入项目的投资应当看作是一个比较优质的投资决策。
除此之外,为了促使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我国政府在修订新税法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关于鼓励或者限制某些行业领域发展的有关规定。基于这一方面的改变,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也应当选择那些政府鼓励发展而有一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领域进行投资。
每一个企业在设立之初都会面临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可供新成立的企业进行选择的组织形式种类很多,但是不同的组织形式就会对应着不同的税收负担。因此,新设立的企业应当依据自身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税收负担比较轻的组织形式。
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同合伙经营这一组织形式进行对比,就会发现: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在进行股利分配的时候由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这一组织形式下的业主或者合伙人则只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除此之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对汇总纳税的企业进行了有关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应当汇总纳税。”这一规定表明:总分支机构形式的企业组织可以将税款进行合并缴纳,而母子公司形式的企业组织就要将各自的企业所得进行分别核算缴纳税款。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组织为纳税人。当一个企业组织由分公司与总公司组成时,应当是采用汇总缴纳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的上缴工作,所以,当企业在进行下属公司的设立时,是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选择设立分公司,这就会对企业所需要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带来不同的影响。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子公司是一个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独立法人,子公司所取得的企业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的企业利润中进行税款的合并缴纳,而是应当依照规定以独立法人的角色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单独缴纳。如果子公司的经营所在地所执行的税率低于母公司所在地的税率时,子公司就可以依照较低税率进行所得税款的缴纳,从而降低整个企业组织的税收负担。但是,分公司却不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需要将自己的企业利润同母公司的企业利润进行汇总后一同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工作。所以说,不管分公司所在地的税率是高还是低,都不会对企业组织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企业可以根据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在纳税方面的不同规定进行企业组织形式的科学安排,以达到降低企业组织整体税负水平的目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方面都做了很大的调整。
4.1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标准,企业均可以按照工资以及相应的职工福利费的实际支出据实扣除,从而缩小了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差距。当然,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也规定,工资支出应当真正具备真实性以及合理性,否则税务机关就有权调整工资的扣除数。
4.2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广告费用的列支标准、捐赠扣除标准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放宽为年会计利润的12%,这一规定不仅使企业费用的计算更加简便,而且使企业捐赠公益事业越多,获得的税收优惠也越多,这无疑也会提高企业捐赠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由于20xx年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同以前相比,名义税率会下降8%,因此企业应合理调整经营方案。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不同档次的税率进行了整合,但仍然保留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较低的税率,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的预测,在权衡之下,可将有限的盈利水平控制在限额以下,以期适用较低的税率。如处于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的企业应尽量往小型微利企业界定标准靠拢,以适用20%的低税率;对于现有将高新技术仅作为部门核算的公司,应将高新技术业务剥离出来,成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适用15%的税率。对于有分支机构的企业而言,如果总分支机构都有盈利,且分支机构的盈利水平较低,可考虑将分支机构设为子公司,以争取较低的税率,降低集团总体的税负。
新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不应当仅仅是税收筹划人员的“孤军奋战”,它需要社会多个领域内方方面面的协调与配合,要多用、快用对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都较大的税收筹划方案,充分考虑机会成本问题。除此之外,我们所进行的企业税收筹划也不应当忽视涉税风险,要在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从而争取更大的财务收益。掌握和理解新税法关于反避税的相关规定,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出现与发生。企业税收筹划的本质就是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寻求企业行为与国家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成功的税收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使国家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对国家、对企业都有利。因此,国家对税收筹划持鼓励态度,税收筹划将成为企业经营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九
作为西方国家几乎家喻户晓的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节税taxsaving),在西方早已广而有之。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鲜为人知的,只是近几年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作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的税收筹划,其特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税收筹划与避税相比,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应予以引导和鼓励的;而后者虽不违法,但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和意图。随着21世纪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税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人们必将会对税收筹划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筹划愿望会更加强烈,将会越来越多地运用税收筹划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利用税务优惠政策。税务优惠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它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的偏好来实现的,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把实施这样或那样的税务优惠政策作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务优惠政策在配合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调控经济能力的提高,我国的税务优惠措施也在不断调整中逐步完善。表现为在继续以产业政策和区域开发政策为投资鼓励重点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投资鼓励的科技导向;在稳定现有的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基础上,更注重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务环境;在税务优惠形式上从较为单一的降低税率、减免税期,向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多种形式并用转变。
国家税务优惠政策为纳税人进行税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纳税人通过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自然成为纳税人各种筹划方法中最便捷的首选。
但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注重对优惠政策的综合衡量。政府提供的税务优惠是多方面的,纳税人的眼睛不能仅盯在一个税种上,因为有时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缴。因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从各种税收优惠方案中选出最优的方案。
注重投资风险对资本收益的影响。国家实施税收优惠是通过给纳税人提供一定的税收利益而实现的,但不等于纳税人可以自然地得到资本回收实惠,因为许多税收优惠是与纳税人的投资风险并存。比如发展高新技术,往往投资额大,回收时限长,而且失败的因素多。资本效益如果不能落实,再好的优惠政策也不能转化为实际收益。因此在税收筹划中必须作仔细的衡量和慎重的决策。
2、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所谓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指的是在同一经济行为而有多种税务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避开“高税点”,取向“低税点”,以减轻纳税义务,获取新的税收利益。最明显的例子之一是所得税边际税率的选择。
税率的运用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用绝对量来表示,通称为“定额税率”,即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规定一定的税额。另一种用百分比的形式来表示,主要是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比例税率表示,不论课征对象和数额如何变化,课税的比率始终按规定的比例不变,比如营业税按商品销售收入的3%课征;累进税率表示,课税的比率因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不同而变化,通常是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所谓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算征税款的累进税率。
3、纳税期的递延。纳税期的递延,也称为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纳税期的递延,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延期纳税的好处有: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的币值下降,从而降低了实际纳税额。
在一些情况下,税法特别作出了可延期纳税的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纳税人还可获得税法本身未规定的延期纳税,以达到避税目的。
税收递延的途径是很多的,纳税人从中可得到不少税收实惠。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企业实现递延纳税的重要途径。税收筹划的目标,便是在不违反税法前提下,尽量地延缓缴税,这等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并随之得到上述各种额外的税收好处。
从税收筹划的实践来看,税收筹划的领域十分广泛,具体的筹划方法也有很多种。但从企业的角度分析,税收筹划主要在两大领域内展开,一是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二是纳税申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1、在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主要的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
(1)投资选择法。包括投资活动中的投资地点、投资方式、投资项目和企业的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选择。就投资地点而言,有经济特区与非经济特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境内投资与境外投资等之分;就投资方式而言,有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之分;同时间接投资有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之分;同是债券投资有国家债券、企业债券与金融债券投资之分;就投资项目而言,有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与国家限制的投资项目之分;就企业的组织形式而言,有内资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子公司与分公司、联营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等之分。所有这些不同的投资地点、方式、项目和企业组织形式涉及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正确的投资选择可以获得节税利益。
(2)融资选择法。吸收投资与举债是企业的两种基本的融资方式,通常情况下税法规定吸收投资的融资成本(股息)只能在所得税后扣除,而举债的融资成本(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而举债融资比吸收投资融资更具有节税功能。进一步分析,同时吸收投资融资,吸收实物投资与吸收货币投资也有区别,前者对实物资产处置时还可能要纳税,后者则不论如何使用均不需纳税;同样的举债融资,向金融机构举债,其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债其利息支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只允许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可见这两方面也存在着税收筹划的可能。
(3)经营方式选择法。企业的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而不同的经营方式通常需要负担不等的税收。如自营与出包、出租,分散经营与合并经营,专营与兼营,包销与代销,内销与外销,直接出口与委托出口等等。对这些不同的经营方式作出合理的选择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4)物资采购选择法。主要包括采购地点、采购对象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选择。如按现行税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定的,进口关税要按普通税率计征,若原产地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定,则进口关税可按优惠税率计征。
(5)资产使用选择法。主要包括资产计价和资产折旧方面的选择。
(6)盈余分配选择法。主要包括按时分配与推迟分配,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以及货币分配与实物分配等多种选择。任何恰当的选择都能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2、在纳税申报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有时可以独立进行,有时还要结合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进行。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缴纳税种选择法。如发生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在现行税法规定基础上,企业通过合理安排可以实现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或者分别缴纳两种税的选择。又如个人投资办企业可以结合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之间进行取舍。
(2)纳税主体选择法。如按现行税法规定,销售应税货物的企业,凡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凡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企业出包、出租给个人经营,凡变更营业执照的,应由个人纳税,凡不变更营业执照的,应由企业和个人分别纳税;单位支付个人所得,凡由个人负担税款的单位应负责代扣代缴税款,凡由单位负担税款的应由单位负责缴纳税款。这些选择的主动权都掌握在企业手里,企业可以从节税方面作出合理选择。
(3)计税依据选择法。如现行营业税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的确定,土地增值关于开发费用扣除额的确定,企业所得税关于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捐赠免税扣除额的确定等等,都明确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与标准。合理利用这些条件与标准,可以适当缩小税基或避免扩大税基,从而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4)税目税率选择法。主要是指在实行差别较大的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条件下,尽量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选择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目税率。如企业既有应税销售额又有免税销售额的情况下,应当准确核算两种销售额,否则,按税法规定不得享受免税优惠。又如消费税规定对混合原料酿制的白酒应从高适用税率征税,对此企业就应注意避免可能会增加税负的生产方式。
(5)纳税地点选择法。主要是指在境内纳税与境外纳税、企业所在地纳税与经营所在地纳税、税收优惠地区纳税与非税收优惠地区纳税之间的选择。一般情况下,税法对纳税地点都有明确规定,如要改变纳税地点必须满足税法上的特别规定。但由于国家之间或地区之间税收负担通常存在较大的差异,故企业可以结合投资地点选择或创造条件满足税法的特别规定,从而选择有利的纳税地点。
(6)纳税方式选择法。主要是指申报方式、纳税始点及税款预缴等方面的选择。如按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应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这对于集团化企业来说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调整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有利的申报纳税方式,或者由分散申报纳税转变为集中申报纳税,或者由集中申报纳税转变为分散申报纳税。又如按规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免税优惠而经营期间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税法允许企业既可以选择当年开始免税,也可以选择当年纳税次年开始免税,不同的选择必定会对税收负担产生不同的结果。
(7)纳税期限选择法。企业纳税期限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由税法明确规定,二是由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进行核定。在后一种情形下,纳税期限的确定具有一定的弹性。只要有选择余地,企业就应当选择尽可能长的纳税期限,以获取按期纳税上的货币时间价值。
狭义上的征管效率,它是一定时期扣除征税成本的税收收入与该时期税务机关组织入库的税收收入的比率。这里的征税成本,主要是税务机关为获得一定数量的税收收入的耗费,包括用于建造税务机关办公楼、宿舍楼的费用,必要设备的购置费用及运行、维护费用,印刷各种文件、资料、票据的费用,税务人员的工资津贴、培训教育费用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所必需的各种经费开支。
广义上的征管效率,它是一定时期入库的税收收入与税收征纳成本之和的比率。这里的纳税成本,是纳税人支付的税款以外的与纳税有关的费用,包括办理税务登记、购买发票和税控装置的费用,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劳动耗费,支付税务顾问和律师的酬金,以及税务稽查给纳税人带来的心理影响。
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之间具有一定的转换性,征税成本可以纳税成本为代价而降低,反之亦然。如自核自缴通常会降低征税成本但会提高纳税成本;把本应由税务机关无偿提供的服务转移到社会中介机构,虽然降低了征税成本但增大了纳税成本;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管监开会降低纳税成本但提高了征税成本。此外,在我国还要特别重视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同时提高的情况,如国、地税机构分设后信息不能共享、纳税人纳税费用增加,税务机关多头、重复检查等。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全面衡量税收征管效率应以广义上的征管效率为标准,尽管纳税成本在测算和计量上存在一定困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越低,意味着征管效率越高。
3、税收征管效力的涵义。税收征管效力,是指税收征管的有效性,也就是说税收征管对于提高纳税人遵从税法的影响力。影响纳税人遵从税法的因素很多,如税负是否公平、有关法律及程序是否既严密又简单明了、纳税成本高低、整个社会的纳税观念和纳税意识强弱等。但从国内外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征管是否有效力,乃是影响纳税人税法遵从程度的关键因素。
衡量税收征管效力的标准,主要看其是否能够有效地处理以下四个关键差额:
(1)潜在的纳税人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
(2)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与实际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
(3)纳税人申报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之间的差额。
(4)纳税人申报的税额与根据税法应上缴的潜在税款之间的差额。
根据衡量税收征管效力的上述标准,可使用以下四个主要指标,对税务机关征管效力进行测定:
(1)税务登记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应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100%。
(2)纳税申报率(按期申报率)=办理纳税申报的户数/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100%。
(3)欠税率=(纳税人申报的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纳税人申报的税额×100%,或入库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纳税人申报的税额×100%。
(4)申报准确率=纳税人申报的税额/纳税人应申报的税额×100%。
四、税收征管的目标。
“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亚当。斯密的以上论述已基本包含了税收征管效率的思想,此后税收征管效率问题一直为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所重视,征管效率成为各国税收征管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是,现代税收征管已不再是单单追求征管效率,更着重征管效力的提高。因为即使税收成本很低,如果存在大量的“漏征漏管”户,欠税居高不下,偷逃税成风,这样的税收征管显然不能算是成功的税收征管。
综上所述,税收征管的目标应定位于:通过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和征管运行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力,或者说税收征管应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实现最大程度的税收遵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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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2。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十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但是,税收筹划在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进行盲目的税务筹划,其结果不但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还可能使企业遭受更大的危害与损失。具体来说,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筹划的结果偏离预期目标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
2.1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是利用国家政策合理、合法的节税,在此过程中,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或者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运用不合理,就可能导致税务筹划的结果偏离企业预期目标,由此产生的风险被称为政策性风险、企业的税收筹划政策性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政策选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收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府的税收政策处于一个变动状态,旧政策的不断取消和新政策的不断推出而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政府一些政策往往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性或时效性使得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产生一定的风险。
2.2经营决策风险。
从本质上来说,企业投资者的目标是效益最大化而不是缴税最少,税收筹划应纳入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有些税收筹划方案仅仅立足于节税,而违背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忽视了经营决策应首先考虑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使得投资者因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而错误选择了所投资的行业、地区,投资主体模式以及筹资方案等,最终导致决策失败、经营失败、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1)税收筹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知识技能做支撑,筹划人员不仅应该熟悉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还必须具备财务风险、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而大多数企业木身没有这样的人才,只能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中介机构,这样会产生齐询费用、经营管理变动成木等,会使得筹划成木增加,从成木收益角度看,可能会造成筹划成本超过筹划收益的最终结果。
(2)我国现行税制税种多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涉及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类的多个税种,这就决定了在制订筹划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如果仅仅立足于某一个税种而制订筹划方案,可能导致从单个税种上,看上去减少或避免纳税了,但造成其他税种纳税增加,综合税负并没有下降,甚至有所上升,筹划失败。
2.4税务行政执法风险。
进行税收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的边界运作,税收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木来就很模糊,比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可能导致纳税人实施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
2.5信息风险。
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纳税人通常聘请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使税收筹划处于某种程度的自目状态、如果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对纳税人了解不够或者纳税人故意隐瞒有关经营信息、财务数据资料,就会导致筹划人员提出不当的方案,从而发生信息风险。
从经济学角度看,风险和收益总是并存的,只要企业有税收筹划活动,就存在税收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在纳税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针对性地采取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防范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控制。
3.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首先,企业应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深入、透彻、全面了解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只有有了这种全面的了解,企业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保证自身采取的税收筹划行为真正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要重视国家政策的变动,一个企业若是能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时地对税收筹划作出适当调整,不但能减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而且还能为企业增加效益,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尽力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掌握自身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并将二者结合起来仔细研究,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收法规规定的筹划方案。
3.2提高筹划人员素质。
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对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有重要影响、因此,税收筹划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减少主观判断,努力培养对客观事实的分析能力,这就需要税收筹划人员具备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同时,税收筹划人员还要注意沟通协作能力和经济预测能力的培养,以便于在筹划工作中与各部门人员的交流,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有赖于个人的自身发展提高,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纳税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才会对税收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同时也会减小筹划风险。
3.3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
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目的就是要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4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
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收筹划,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收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比如税收筹划行为与偷税行为在理论上的界定是比较清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极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逃税,这就要求一方面,筹划者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税收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税收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总体来讲,税收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企业应在分析整体环境的情况下,对纳税筹划实时监控与评价,尽早改进纳税筹划方案,取得企业的收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十一
最近在某企业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模块时发现该企业没有做任何有关人力资源规划方面的工作,尽管在公司的愿景描述中提到要再经过的发展,使公司的人员规模从现在的三千人扩展到一万人,但公司并没有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从时间、方法、途径等战术方面来实现这一人员扩张的远景,因而这一愿景就显得有些纸上谈兵,该企业已经成功运转八年,并形成强有力的品牌效应,表面看来这么多年的运作,公司并没有因为人力资源规划制定的忽略而对该企业的经营带来特别的影响,但目前该企业已经连续三年的业绩止步不前,且人均效益已经连续两年开始下滑。我们在做咨询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异常薄弱,其中人力资源规划也是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方面。
问了一些在不同企业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朋友,发现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都是非常缺乏的,相比较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其它活动如招聘、培训、考核等,力资源规划的工作却往往被忽视,甚至没有考虑到。在我所了解的企业中,大多是会具体的做一些招聘的活动,但却没有通盘考虑整个企业要增加多少人,要淘汰多少人,为什么要增加人员,其依据是什么,等等。由于这项工作没有开展,造成了招聘工作的随意性,人员的调配工作也缺乏指导,公司整体的人力资源有效性不能得到保障,从而影响了企业其它的人力资源活动的开展,并对企业的经营计划及目标造成影响。
人力资源规划是对未来人员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可能差异的分析,在预测未来的组织任务和环境对组织要求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和满足这些要求而提供人员的管理过程。实质上就是在保持组织与员工个人利益相平衡的条件下,使组织拥有与工作任务相称的人力。所以人力资源规划总是和企业的招聘调配等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人力资源规划的实质是根据企业经营方针,通过确定企业人力资源来实现企业的目标。
人力资源规划按时间可分为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规划;按范围可分为公司总体规划、部门规划。
一个完整的人力资源规划应该包括人员增长计划、人员补充计划、培训开发计划、人员晋升计划、调配计划,一般的人力资源规划可以只包括人员配置这方面的计划,即人员增长、人员补充、人员调配和员工离职等方面的计划。
一般的人力资源规划还要同时注意其战略规划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因素:
企业内部的经营方向和经营目标方面:
人力资源规划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是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针对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需要制定不同的人力资源规划。在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需要制定人员扩张的人力资源规划,这个时期的人力资源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目标是为了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在企业转型期则需要制定战略性的人力资源规划,在这个时期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特别要明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重点要考虑的是企业未来是增员还是减员等;另一方面,还要求企业管理层和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具有长远目标和宽阔的胸襟,从企业长远发展大局出发,协调好劳资关系,做好企业的人才再造和培植接班人的工作;在企业的稳定发展期则需要制定一个稳健的人力资源规划,其主要内容更多考虑的是以公司稳定发展为前提和基础的,当然这个时期也可考虑人员淘汰方面的人力资源规划,以便为未来企业的再造期做好准备;在企业的再造期,可以再次制定人员扩张的人力资源规划,主要考虑的是人员招聘方面的。
就我们所咨询的这个企业,目前处于转型期。企业已经发展了八年,各种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该企业的发展。对于该企业这个时期要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在内部经营方面,需要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由于一些创业时期的人员理水平、技术能力、思维理念等已经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那么如何对待这一批人员的问题就成为该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重要内容。
企业的外部因素方面:
主要考虑的是地域因素对人才引进方面的影响。尽管目前由于各地投资环境的改善,薪资的提高,人才的分布在地域方面有离散的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沿海及中心城市对人员的吸引仍然具有很强的影响。所以在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时,需要重点考虑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对企业人员扩张的影响。我们所咨询的这个浙江某企业,由于距离省城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因为这个因素,其人员的招聘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尽管采用了猎头等特殊的渠道,但对高级人员的招聘仍然处于被动的局面。
当然,对于地域占据优势的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方面的工作时,则需要考虑一些本地人力资源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企业人力资源,这包括国家对于人力资源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对于人才的各种措施,如国家各种经济法规的实施,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以及地方对于人力资源和人才的各种政策规定等等。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必定影响企业内部的整体经营环境,从而使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政策也应该随着有所变动。
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时,要特别考虑到动态这一因素,而不能简单的将人力资源规划理解为静止的数据收集和一劳永逸不变的应用。规划的制定要考虑时间、环境以及数量等因素,而这些都是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必须是企业整体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人力资源战略就是联系企业整体战略和具体人力资源活动的一座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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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2篇)篇十二
小微创业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指对小微创业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筹划,具有可操作性强、涉及范围广的特点。小微创业企业在我国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税收政策也给予小微创业企业颇多优惠政策。但由于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高,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对小微创业企业的税收筹划运用很少,导致许多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很大。文章利用具体案例,从筹资、投资、运营、分配四个阶段对企业分别进行税收筹划,做好涉税事项的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从每一个方面入手,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合理避税,达到不仅是税负最小化,更重要的是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小微创业企业,简而言之即市场上的小型、微利的创新型企业,是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而单独将小微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定义出来,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创业企业的创始人多为具有某项专业技能、想法新颖活跃的人,他们擅于从市场上发现新的商机,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去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所以创业企业一般具有发展方向新颖,从业人员独立自主,所属行业灵活多变等特点。企业的税收筹划途径有很多,企业可以利用税收法规和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一般来说,可以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筹资方式、经营方式筹划,以及针对不同税种进行筹划。对小微创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要充分掌握该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发展方向,从全局出发,对企业的所发生的经营活动和经济活动等各项涉税事务进行合理安排,而不只是单靠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本文则是从企业的初创期开始,在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分配四个阶段分别进行分析和事前安排,对企业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依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做出合理筹划。
(一)案例背景。
1.企业情况简介a企业是一家由大学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而成立的小微企业,企业资产规模小,成本低,正处于创业的起步阶段。从业人数20人,资产总额500万,在大学期间企业创立团队参加大学生创业规划大赛获得一等奖,有20万元的奖金作为企业的起步资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12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6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8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40%,具有基本的会计核算体系,每年企业最大的支出是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经费,预计每年研发费用约为100万,政府资助资金占23%,企业资金缺口很大。2.a企业发展概况a企业正处于创业筹措阶段,整体来说企业的资金总需求不大,但是企业的创立人是大学毕业生,没有可靠和广泛的资金来源,所以创业初期的资金支持是企业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这时政府的资助力度也会比较大,资助效应也最为显著。当企业渡过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规模逐步扩大,资金总需求也会呈几何增长的趋势,这时依靠政府资助这种单一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迈入成长期和成熟期,亟需建立一个更加多元化和流动化的融资体系。
1.筹资方式的选择a企业属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企业,最能直观运用的筹资方式是政府的直接资助,创立人只要充分利用好自己的大学生身份,就可以积极享受政府为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而推出的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小微创业企业也可以寻求创业投资企业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不仅可以为新兴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在专业技术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为其提供指导,帮助小微创业企业更好地经营企业,并且逐步扩大其资产规模,以能够成功上市。2.资本结构的选择小微创业企业规模小,管理制度也不完善,a企业处于创业的起步阶段,股票融资方式很难实行,所以股权资本占比一般较小甚至为零,所以在初创期资本结构中债权资本占了绝大部分比重。并且债权筹资的筹资成本较低,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支付债务利息,这对于初创期企业投资成本大、销售额较小的情况非常有利。
1.投资行业的选择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选择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进行投资,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a企业创业者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以及国家的政策导向,选择成立从事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2.投资地点的选择在a企业所涉税种中,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会因为不同的城市、地区而有所不同,所以如果把企业的注册地址设立在农村、郊区、乡镇等地,其所涉及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就会比设立在城市要低一些,另外房屋的修建或者租用成本也会更低。
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a企业是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在注册企业法人时,选择大学生作为法人代表,可以享受国家的很多税收政策支持。可以选择成立自然人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a企业虽是小微企业,却不一定要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小微创业企业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比如通过企业的合并、重组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享受增值税的进项扣除。2.销售方式和采购方式的选择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有不同的销售方式,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一个企业的销售方式有很多种,例如折扣销售、代理销售、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针对a企业的产品类型,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这样不但可以获得应交增值税税款的时间价值,同时也可以避免税款的损失。也可以选择预收货款的方式,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开始时间。3.期间费用的筹划在创业初期,就需要对企业的开办费用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初期的开办费可以在成立之后开始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理,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也可以进行选择,例如年数总和法,也称加速折旧法,可以快速回笼资金,a企业在前期利润较少,后期发展起来利润会逐步升高,适用于加速折旧法。在运营期间,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合理转化为费用支出,也可以适当雇佣兼职人员,扩大工资支出。可以收集差旅费发票进行报销,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对企业的分配方案进行筹划,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对于职工和经营者本身的利益也有一定好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据实扣除。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每月有3500元(或4800元)的免征额,超出部分再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收,所以员工工资可以每月分配3500元,多余的部分可以累积在年底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也可以在每年的最后一季度统一发放,或者将工资转化为福利发放,这样可以在总体水平上降低员工的税收负担。
(一)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
小微创业企业具备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活力,年轻是它们的优势和普遍特征,但也正因如此,小微创业企业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没有认识到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更是整个企业运营系统的共同责任,每一个部门都有联系。很多小微创业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人员和会计部门,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随着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的进一步加深,市场上对于从事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中国的税收筹划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够成熟,从事财务管理方面的人员对税收筹划的了解不够深入,企业内部对职工的继续培养不够重视,社会上专门从事税收筹划代理的机构也很少,因此市场上十分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
(三)企业缺乏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
本文案例中分析的是一个由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这类企业不仅负责人对税法不甚了解,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也不够深刻,对于最新的税收政策更是没有及时地进行学习,导致企业在处理涉税事项时,不能够准确地把握和运用税收政策法规。
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操作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风险。操作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对涉税事项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风险。合规性风险是指由于企业里专门负责税收筹划的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了解不够透彻,导致错误理解了税法或者违反税法进行操作而带来的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在税收筹划期间,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没有及时更改税收筹划方案,而导致的错误筹划或者不是最优的筹划。
(一)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小微创业企业普遍存在着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前提是有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和准确财务信息,这样才能针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进行税收筹划。所以企业自身应该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配备专业分管的部门和人员,为税收筹划打好一个制度基础。
(二)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企业要进行一个完整的税收筹划,首先管理层应当具有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税收筹划不是偷税逃税,是采用合理的安排规划,使企业达到延迟纳税或者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标。其次,要培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企业内部要鼓励财务人员继续学习财务和税务知识,实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也应当培养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指导,建立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进行合理避税,规避税收风险。税务局也应该及时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普及,帮助企业了解和利用政策。
(三)加深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
法律法规总是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改进的,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更是不断地推陈出新,而且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也会有相应的不同的政策制度,只有在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及时地掌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经济支持政策,准确地掌握政策的内容和方向,才能制定出最符合实际和最有利的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能存在三种风险:操作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和政策风险。针对操作性风险,企业应提升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筹划方法和报税流程的掌握,在筹划过程中也要小心谨慎,做好每一步的分析和安排,避免出现失误。要避免合规性风险,要求企业吃透税收法律法规,加深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会计法律制度的理解,保证筹划的合理合规性。而政策风险则需要在筹划初期了解清楚政策实施的开始以及结束时间,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并且时刻关注最新的政策规定,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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