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是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的必要措施。规章制度是组织和机构的基本管理工具,是保证公平和公正的重要保障。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一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二
为了预防本会所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会所有效的运行,特制定以下条款:
1、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本会所遂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2、消防设计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安全,安全通道畅通。
3、严格检查洗浴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4、洗浴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本会所。
5、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三
为了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公司火灾损失,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旅游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部门。
办公室应制定防火措施并指定部门防火安全负责人。
2.4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向保卫部门报告。
3.1办公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1未经安保部门批准,未做好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办公室内严禁明火作业。
3.2.2允许吸烟的办公室应设有烟缸,吸剩的烟头、用过的火源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缸,不得随手乱扔。打火机应避免在阳光和高压下暴晒暴烤。
3.3办公室内的供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周围30㎝内不得存放磁带、书刊、纸张等可燃物品;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品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室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电源插头及接线板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墙壁每个电源插头拖带负荷总量不得超过20xxw,接线板不准串接、搭接使用。不准将无插头电器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联接。
3.3.2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3.4有报警探头、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排烟设施的室内装修隔断应事先报保卫部门审核,严禁因增建隔断或建房中房破坏消防设施的保护格局。
3.4.1办公室的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3.4.2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各自办公室周围的疏散通道情况并保证其畅通。当发生不可控制的火情时,能迅速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应通过疏散楼梯,不得乘坐电梯。
3.4.3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办公室附近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应沉着、迅速进行扑救,同时抢救出重要文件、器材,及时报警和保护好现场。
3.4.4每天下班前,各办公室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度》。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四
一、加强和规范网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二、坚持经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员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三、每周由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底由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如发现问题现场安排解决。
四、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限期两天内予以整改完毕。
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个别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六、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强重点部位巡察,确保网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八、场内严禁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将物品带出场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并作好记录工作。
十、场内所用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关规定,对过期假冒的产品坚决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发生火灾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扑救(用灭火器)以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熟练的组织、协助客人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时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训练、演练。
十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认真落实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网吧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么网吧的火灾隐患才能可能避免。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x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x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三)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第八条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九条商店、宾馆、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咖啡馆、茶室、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学生宿舍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需控制人员进出的安全出口应当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便于人员疏散,并符合以下规定:
(二)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三)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四)地下、半地下的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防火隔墙与地上部分分隔并直通室外。
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内应在墙面的上部、顶棚或出口的顶部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且地面照度应能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第十四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厅室或房间及疏散走道内设置应急事故广播,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急事故广播应能在火灾情况下自动切换,其声音应明显高于背景音乐;。
(二)歌舞厅、夜总会、宾馆客房、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报警,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厅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放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或声光报警器。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六
(一)职工活动场所是指厂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等其它具有开展活动功能的场所。
(二)职工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三)职工活动场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职工活动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五)职工活动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或电源。
(六)职工活动场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班或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七)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七
第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内大型建筑和属于文物的建筑应按照《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宗教活动用火,应当在室外固定位置,并由专人看管。神佛像前的长明灯应设固定的灯座,并把灯放置在瓷缸或玻璃罩内。蜡烛应有固定的烛台,提倡使用低压电仿制蜡烛。香炉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放置香烛的木制供桌上应当铺盖隔热的不燃材料。所有的香烛、灯火严禁靠近帐幔、幡幢、伞盖等可燃物。长明灯在夜间应有人巡查,香烛必须在人员离开前熄灭。
第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确需搭建的须经当地宗教和消防部门批准。禁止在殿堂内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第十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或维修施工的,施工现场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场所管理组织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严格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如确需变更消防设施需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二)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应当符合消防要求;
(五)施工作业需要动用明火的应当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进行,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现场监护。
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种类、型号、数量及位置应根据场所环境,合理选择,当危险等级提高时,适当增加灭火器材的配置数量(配备检查标准见附件)。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易取、稳固的地方,并配有指示标志,不得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在室外的应采用保护措施。存有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历史珍品的,应选择无污损或不破坏保护对象的灭火剂。
第二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的老旧建筑应尽量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消火栓的灭火流量、供水方式和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范,且便于灭火和有效管理。室内消火栓设置难度较大的,应适当增加室外消火栓。消防供水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宗教活动场所,应修建消防水池,或在附近自然水源处开辟消防取水设施,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
第二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内一般不得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电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加热电器,提倡使用节能灯。如需安装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应严格执行电器安装技术规程,且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或靠近可燃物。
第二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的电气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pvc或金属穿管保护,不得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构件上。
第二十四条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配线方式一般应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控制开关、熔断器、短路保护装置均应安装在专用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设在室外,严禁使用铜丝、铁丝、铝丝等代替熔丝。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砖木或木结构的建筑,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装置。
第二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生活与宗教活动应分区设置。因条件所限,无法分开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伙房必须单独设立,炊煮用火的炉灶和烟囱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内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安装燃气管道。
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吸烟,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设置讲台的,讲台上的灯具距离幕布、布景和其他可燃物不得小于50厘米。
第二十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性标志、警示性标志和禁止性标志或图示,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装备和器材。人员密集的殿堂,应有安全可靠的.疏散通道,必要时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或参观游览人员较多时,在安全出口处配置工作人员,及时引导人员疏散。
第二十八条地处森林、郊野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清除建筑物周围30米范围内的杂草,防止山火危及。
第二十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间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发现的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应当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章消防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培训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二)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四)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知识;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和处置火灾程序。
第三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志愿消防组织成员;
(五)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三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第五章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教职人员应立即摁下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教职人员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迅速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第三十五条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消防控制室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四)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疏散现场人员;
(五)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六)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第三十六条火灾发生后,宗教活动场所应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并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
第三十七条火灾扑灭后,起火场所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第三十八条起火场所应当对火灾事故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加强和改进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火灾事故分析报告应当在火灾发生后30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宗教事务局联合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八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九
一、各办公室内未经同意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热器,不得超荷用电。
二、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三、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夜间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办公楼留宿。
五、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源电器。
六、电脑、电话室严格按规定走线。
七、不得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在过道内堆放物品。
九、对室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1、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对新进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培训。
2、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配置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可靠。
4、严禁在医院内私拉、私接电线,禁止在病房内私自使用电炉、取暖器之类的电器。
5、物资仓库必须实行轮流值班制度,仓库严禁烟火。
6、各科室切实落实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各科室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各科室有责任保证本楼层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7、医院内各施工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确有需要必须事先向消防部门报请批准。
8、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的安全。
1、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作场所消防器材的管理、更新和使用培训,保证消防器材在紧急状态下能正常使用。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2、工作场所内动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均应报后勤管理部门并报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做好火警监护,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3、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吸烟者应在吸烟点吸烟。下班前应清除废物桶,将文件或纸张等易燃物品放入箱、柜内。
4、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一旦发生火警,员工应遵守如下规则:
(2)服从指挥,不要擅自离开岗位,应等待指令,并做好疏散准备;
(4)在发生火警时,注意不要堵塞楼道和通道。
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备和组织好疏散。
2、因医院属于特殊场所,除遇特殊情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
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的过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
4、医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患者跳楼,应按本程序组织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有效的预防事故、处置事故,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原则,预案确定了应急工作原则,即服从指挥安全第一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紧急处置的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维护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四条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治安防范制度,并履行维护场所内治安秩序的义务。
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场所内治安防范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并对检查和隐患消除情况予以书面记载。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不得为赌博、卖淫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对发生在场所内的赌博、卖淫、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采取适当制止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治安安全防范要求:
(一)备有应急照明装置,有两个以上标志明显的出入口,疏散通道畅通;
(三)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禁毒、禁赌的警示牌和举报电话。
第六条公共娱乐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贩卖、提供毒品;
(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强迫、容留、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三)组织、强迫、介绍、容留、引诱他人卖淫;
(四)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五)从事淫秽、色情活动;
(六)聚众赌博或者开设赌场、赌局;
(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
(八)调戏、侮辱妇女;
(九)非法携带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开业前,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下列材料:
(一)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所处位置示意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三)治安防范制度。
前款规定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职2责,预防、制止和惩治公共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治安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向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索要或者摊派钱物的;
(四)开办或者参与开办公共娱乐场所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四条公司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公司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第五条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六条公司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为:(一)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侧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九条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条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一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仓库防火管理:。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ci17,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_l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cttia(四)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六)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一)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二)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三)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五)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六)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七)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
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八)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九)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十)对安全部门配置于姗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同时,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五条消防责任领导岗位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人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七)根据各部门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九)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十六条如条件允许,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十七条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进人公司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消防观念,锻炼消防技能。
第十八条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
(一)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九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人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一经发现,要及时作出整改,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三)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二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二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二)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四)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五)灭火预案。
第二十六条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必要时把消防工作列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日头告诫:。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5、谎报火警;。
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二十八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关于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娱乐城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因此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关于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关于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不错。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了解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公共娱乐场所永远是人流量最密集的地点之一,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五)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第三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防火设计(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装修材料、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 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重要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建筑物内。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第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吊顶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二)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
(三)帷幕(幕布)、窗帘、家具包布应当采用阻燃织物或者进行阻燃处理;
(五)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八条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内部装修的吊顶、墙面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每个楼梯宽度不得小于一点五米;
(四)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五)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警报装置;
(六)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二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四条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五条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
第十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十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消防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地方性法规、规章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对责任人的罚款为月工资的两倍以下,对责任单位的罚款为日营业额的十倍以下。
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或者拒不执行停业决定的,处以前次罚款额的一倍的罚款,并可以强制其改正。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1.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比较多,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空调器、冰箱、微波炉及各式充电器等等,其插座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因办公场所电器多用插座供电,使用时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啮合不良发热失火。
3.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不测;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换。
4.不私接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质量可靠的接线板;不在普通线路上使用超过负荷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5.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查看其工作温度。
6.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7.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火灾。
8.电暖器、饮水机、空调机等大功率电器,不能长时间不间断使用,间断使用或调到较小功耗使用。
10雷雨天要及时关闭电脑等办公用品的电源。
11.下班勿忘关闭电器开关,要确保办公场所内电气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12.切忌在办公场所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13.切忌乱扔烟头,烟头应放入盛有水的烟灰缸内,不能随手扔在垃圾桶里或地上,以免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14.切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15.切忌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16.切忌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报警程序:。
发生火灾时,现场马上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110),报告内容为:“**地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办事处安委会及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人员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1.组织实施:。
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消防水带等。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2.扑救方法:。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如系电力系统引发的火灾,应当先切断电源,而后组织扑救。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把着火点附近的可燃物搬开,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事故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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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公室第一责任人必须定期维护好消防灭火器材。
三、办公室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具。
三、如发生火情,要采取紧急措施,要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领导汇报。
四、电脑、空调、门窗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开关。
五、建一本安全工作日志,将办公室的安全保卫情况据实填写,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本单位领导。
桌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一、建立健全各项预防火灾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奖惩分明。
二、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领导要经常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明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三、单位具体负责防火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单位全体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内动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请示防火工作的领导,违者重罚。严禁在禁烟处吸烟。
五、电工要经常做好电源电线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复,对陈旧线路要及时更换,杜绝安全隐患。
六、不得私自动用一切消防器材,安全通道不得占用,以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
七、更夫和值宿人员夜间必须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巡视,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如遇火情,应立即起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清起火地点,火势及被燃物,以便消防人员准确到达现场。
九、单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积极参加防火活动,做好宣传教育。
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悉、三会”(一熟悉:消防器材,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大型公共场所系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展览馆、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游乐场、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
第二条 公共场所产权单位对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自觉接受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消防安全监督。
第四条 公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资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时,应明确其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六条 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维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等规范;开业前,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七条 公共场所应按规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第八条 公共场所应做到: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识,严格管理措施;
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
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在新职工及转岗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消防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取证上岗。
第十条 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检修或在其附近摆放物品时,不应影响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认与使用。检修后,消火栓箱门与墙面颜色一致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室内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盖。
第十一条 不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 对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检验、维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内的输配电线路、电气设备、模型与灯具应由取证电工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四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内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不宜在展览馆内实物展出,应展出时,其数量以不构成危险为限或用非燃烧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等不得在公共场所内。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应安装报警电话并按规定配备消防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超过额定人员;
2.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3.集会、演出、放映、展览、比赛场所的舞台和观众厅内严禁吸烟;
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
5.安排专人值班巡逻检查;
6.活动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确认无隐患、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和按消防预案扑救;并认真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第十九条 举办演出、集会、舞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紧急疏散通道和方案,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网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
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中医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负责人是网络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和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网络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派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网络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校园网设备和机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机房管理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不可粗心大意。
三、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教工的消
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
四、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
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六、主机房内及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吸烟,因吸烟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七、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不得使用电炉。
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主机房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九、应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
十、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记录每天的安全状况。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网吧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吧经营和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
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网吧不得经营电脑游戏,不得将网吧出租或者私自转让。
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网吧的管理规定,爱护网吧的所有机器设备和保持良好的上网环境,不得蓄意破坏网吧任何物件。
四.网吧经营者必须严格依照“用户上网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登记,上网用户必须配合网吧执行。网吧必须详细记录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上网时间和使用电脑的ip地址并予以保留;用户必须对以上记录签名确认。
五.上网用户不得擅自访问仅限内部使用的系统和未经预先登记的商业系统。
六.上网用户不得在网上发散电子垃圾和其它有害信息,不得破坏网络中公共信息的完整性。
七.严禁上网用户向其他联网用户发送垃圾邮件,严禁使用自带光碟。
八.上网用户必须服从网吧管理人员的管理。遇到系统异常问题,用户不得随意重新启动或者关闭系统,应该立即联系管理人员。
九.网吧内严禁吸烟、酗酒,以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 网吧经营者有责任对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国际联网信息安全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当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案件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扩大。
十一.网吧经营者和上网用户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种违法行为。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