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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一
六年了,和同学们相处六年了,再过不了几天,就分开了,偶尔回首那些灿烂的事情还是不可忘怀。
那六年,我们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雨,不知见过了多少彩虹,可最终,还是必须离开,离开相伴我六年的母校。
难舍的情怀,夹杂着纯纯的友谊,淡淡的泪水,和那久久不能忘怀的眷恋。
从一年级开始,我们下决心,一定要同甘共苦的走完这六年,尽管遇到了许多困苦,但依旧相信有希望,终于,还是迎来了这天——离别。
情怀?有多少情怀可以难舍,有多少眷恋不可以忘怀,但,最终还是要离别,离开。
小学毕业了,人人心中有一种开心和一种沮丧,为什么我的心中只有沮丧呢?是那难舍的情怀吧!
伤心时,饮一杯咖啡,轻轻一品尝,不知是不是夹杂着泪水而苦涩。放下手中的咖啡,端起一杯绿茶,仔细品尝,为什么应该清爽的却变成了苦涩,不明白,是不是泪水,但愿,是欢乐的泪水。
那杯情怀的咖啡还是久久不能放下,苦涩,沁在心田,湮灭了欢乐,取而代之的是久久放不下的眷恋,眷恋难舍的欢乐时光。
为什么我还是久久放不下那依依不舍的情怀呢?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二
世上有一种情,穿越千年也不老;这一种情,时时袭上我心头,如雨露般滋润着我;这一种情,悄悄爬上我的脸上,如阳光般温暖着我;这一种情,满满填满了我思绪,如波涛般荡漾着我。这是一种什么情,是一种乡情,是一种久违的乡情,一种朴实、无华、真挚的乡情,是一种与自己相依为伴的乡情。
在我的心里,我的故乡和我有着无法割舍的情谊。是我的故乡给了我纯真而又美好的童年,是我的故乡给了我别样的温暖和幸福。
小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每次放学回家走在故乡的小路上,一起手牵手,唱着一路的童歌。爸爸妈妈总会在小路的尽头等着我们,一起来接我们回家。
过星期天时,我们总会在那棵老槐树下准时集合,一起去树林里玩。到了树林里,男孩们到处捉小鸟,吓的小鸟飞满枝头,但不一会它们也就适应了,便和他们一起闹到一起了。而女孩们则是在一旁的花丛中捉蝴蝶,他们在后面追,蝴蝶在前面飞的情景也格外美丽。我们的笑声就在这弥漫开来。
故乡承载着我童年的欢乐与梦想。故乡是我们生命的根,是我们生长的地方,也是养育我们的地方。对于故乡,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或许都有对故乡无法言喻的爱恋。我也是如此。
现在我已离开了我的故乡,去了城镇里上学,但思念故乡的感情无时无刻不在紧紧萦绕在我的心头,因为从小到大一直是故乡在陪伴着我,为我遮风挡雨,包纳着我的一切!啊,故乡,你是藤蔓,缠绕不清;你是树根,深延大地;你是清泉,润心无声;你是我难以割舍的一段情缘。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是爸爸最爱的一首诗,每当我听到它,心中便会呈现出那个座落在长江边,风景秀丽的小城——安庆。
故乡给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振风塔,这座塔始建于唐代,高十三层,巍然矗立在长江边,特别雄伟壮观。登到塔顶往下看,安庆城、长江水、江南岸的风景尽收眼底。望着浩浩荡荡、奔流不息的长江水,我想起了爸爸说过的一句话“长江、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孕育了中华民族的悠久文明。”我的爸爸就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
这里有很多的湖泊、河流,纵横交错,物产丰盛,是鱼米之乡;这里人杰地灵,文化深厚,又称黄梅戏之乡;这里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美称宜城。
逢年过节,爸爸都会带我回到故乡,因为这里有我的爷爷、奶奶,一家人欢聚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美好……看着爷爷、奶奶花白的头发。听着爸爸爽朗的笑声,我似乎有点理解故乡的意义了。
爷爷、奶奶住在大院,那里还有很多的小朋友,寒暑假我住在这里的时候,就和他们一起开心地游戏、快乐地玩耍,同时也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这就是我美丽的故乡,爸爸魂牵梦绕的地方,我也渐渐地喜欢上了她。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三
当我家还住在东北林业大学31幢11楼时,我还是一个5岁的小女孩。那时的我特别喜欢吃荔枝。
站在11楼的窗口,把纱窗打开,让那瑟瑟的微风夹着清新的雨珠刮近来。趴在窗台上,拿着两个湿淋淋的、红得发紫的荔枝,把那粗糙而又美丽的外壳剥开一道缝,清凉可口的汁水就迫不及待地流淌出来。把整个外壳都剥去后,乳白色而又有些透明的果肉就现露出来了。那上面还凝结着几滴晶莹剔透的小水珠,仿佛只有针眼那么大。我是个喜欢享受生活的女孩,尤其是那洁白柔嫩的荔枝瓤,更是我的最爱。用牙齿轻轻触碰那果肉,一股甜水立刻传遍全身。果肉很有弹性,咬在嘴里肉乎乎的,听着上牙和下牙轻轻接触的声音,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可能写的有点少了,但是我最喜欢这篇,它表达了我的荔枝情怀,无可替代的荔枝情怀。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四
手中捧着装有香浓咖啡的咖啡杯,站在窗前,眺望远方,人有思绪飘回五年前与咖啡结下的不解之缘。
五年前,稍有些成熟的我时常看见爸爸妈妈捧着咖啡杯,一口一口地品着,沉醉于咖啡的美味中。终于,我按捺不住好奇,偷偷地呷了一口,呸,好苦啊,带着苦涩的咖啡使我不住地怀疑起它的美味。后来,禁不住咖啡浓香的诱惑,一次又一次地犯起“明知苦涩,却要喝”的错误来,渐渐的迷上咖啡,从一小口到一小杯接着一杯。那时,一边看书,一边喝咖啡,被我认为是一种享受。
慢慢地,我长大了,也成熟了,自认为性格有些怪异的我还养成了一个“不良嗜好”,那就是喜欢跑到卖咖啡用具的小店,驻足看别人一遍又一遍用手动复古型咖啡机磨咖啡豆的情景,一小把咖啡豆撒进咖啡机里,摇着把手一遍遍地磨,咖啡豆渐渐成了粉末,倒入杯中,加些水搅匀,再加入伴侣和些许糖,喝一口,咖啡慢慢地滑过舌尖,流入喉咙,残香依然留齿,让人十足地沉醉。
近几年,有关媒体报道了咖啡因有致癌的可能,爸爸妈妈便不再让我喝咖啡,可我仍会偷偷地泡上一杯,慢慢品尝。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五
谁不惦念故乡呢,作为一个在异乡流浪的人,平时看似在为生计奔波忙碌,行走在大街小巷,一副踏破红尘的样子,而心里头实则牵肠挂肚别离的亲人和为故乡盈满的情怀。
黄土地在坡坡坎坎,生长的都是禾苗,能长出穗子和果实的庄稼,并无风花雪月的景致。但故乡的草木可入画,一株株一丛丛,丹青素描,一横一竖很随意,自然得很,简单得很,一点也不繁琐。当然了,故乡在我心里,是不用任何笔墨描绘的,她实在得很,总是立体在我眼前,并不写意和模糊,那么的清清楚楚。季风从山的胸膛穿过,听到的是山泉叮咚的声响,树枝的桠杈那么一划拉,就见太阳绸缎一般柔软的光泽被破碎成斑驳的光点。没有人刻意去布置,炊烟袅袅,在村庄那簇竹林上空慢悠悠萦绕,像一朵云,又像庄稼人丰富的情绪,这屁股刚坐在木板凳上,那厚嘴唇上叼的烟锅就点燃,火星一闪一闪,就见星光映辉夜空,而木格窗内那盏灯便亮了,将时间分成两半,一半闲话一半煮夜饭,一家人在地头劳作收工回来,灶膛的火烧着锅底,菜根也清香,放在八仙桌上,一家人都围坐了,端了一杯老白干,就有了生活的温馨。家是亲情的纽带,不管是长辈还是晚辈,是父母还是儿女子孙,都牢固在祖传的木屋里。树的根在泥土里,人的心自然在故乡的每一个角落,不管走得多远,身在何处,他的情怀都寄托在故乡,忘却不得,背叛不得。在他们流浪的时候,也是他们思乡的时候。灯红酒绿,故乡随影。风可以吹动季节变迁,时间像个老人,柱杖拐行,一边前行一边寻找回家的路。路是遥远的,用崎岖和坚苦辅展,风雨随行,日月星辰,故乡在天涯。亲人呼唤,游子望月,突然一片树叶飘入怀中,游子一阵颤抖,他除了把酒,只剩下两行浊泪。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要想回家,其实没有任何理由阻拦。故乡的家是多么具有磁性,吸引人迈开步子,涉山渡水,义无反顾。众多背井离乡的人,他们是不留恋他乡的财富的,得到故乡一声召唤,就算步行也愿意回去。故乡就是自己的家,故乡就是自己情之依托。
然而生活却有太多的无奈,连回家这事也做不到。我有二十年没回家了,说是经济拮据,买张车票的钱都不够,这能说是长期飘泊流浪在外的原因吗?愧对亲人愧对故乡,忧愁在异乡的出租屋彻夜难眠。
一叶知秋,一叶归根,我两行热泪,望空中一队飞雁鸣叫远去!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六
每个女孩都希望自己是天使,向往自己拥有天使美丽的羽衣。
——题记。
那一抹玫瑰红。
见到它的那一刻,我觉得它是我看过的最美的风衣。
通身是暗暗的玫瑰红,那种暗,不好形容,然而却恰倒好处地把红色的妖娆活泼压下去,显得内敛沉静,似有万千心事却未出口,如秋日涩涩沉淀的铁观音。衣领上静静地伏着黑亮而短细的绒毛,高雅至领口凝聚;下摆长至膝盖,有说不出的洒脱飘逸。那风衣本是舅妈从香港带来送给母亲的,见我喜欢,母亲又把它送给了我,那年,我上高二,17岁。
喜滋滋地穿上往落地镜前一站,脸上更是笑开了花:玫瑰红很衬我的肤色,再加上腰身剪裁合宜,下摆款款有型,更显得我苗条修长,甚至,我读到了前所未有的两个字:气质。我看着镜中的自己似乎在一刹那见长大了,成熟了,有着说不出的甜蜜的期盼。
于是破天荒地期待秋天的临近。在此之前,我可是最留恋夏天的,留恋那种勃勃的生机和喧闹。而那一刻,我竟暗暗地期待秋天的临近了!
秋天终于不紧不慢地来了。班级全能大赛,我担任了主持、钢琴伴奏、插花表演等多项活动。比赛结束后,我穿上我的玫瑰红风衣,正收拾着准备回家,突然,一支黄玫瑰跳入了我的视野。抬起眼一看,是我并不怎么熟识的同年级的一个男孩举着它。我至今仍记得那男孩的表情,那样腼腆而急切:“你演得真好,这花……”憋了半天,硬是说不出“送”字。我轻轻笑了。这一笑,他更加不知所措。我干脆接过花,说了声:“谢谢你啊!”便走了。走了好几步,悄悄回头,那男孩还愣在原地。
举着花在街上行走,年少的我觉得我的每一步都引起了路人的注意。我不知道,华灯初上的街头、墨蓝而澄澈的夜空、白色丝质围巾、红衣女孩、黄玫瑰在别人的眼里会构成一幅怎样的图画。我只知道,我正行走于青春年华,属于我的美丽的青春年华。
犹豫了好久,我还是决定不把黄玫瑰带回家。我去了离家不远的湖畔,挖了个坑把花儿植了进去。夜色中,它显得那样的娇嫩羞怯,又是那样的——孤单。我起身离去,玫瑰红风衣的下摆在风中翻飞,我只能离去,一步三回头。
那天夜里,我梦见那朵娇嫩羞怯的黄玫瑰茁壮成树,香气馥郁如歌。
蕾丝情结。
丝与丝之间恰到好处的牵引与纠结,花儿一样,少女的心事一般,曲曲折折,千回百转。
一直渴望能有一条白色蕾丝的裙子,想着穿上它走在春天的街头,我迈出的每一步都将像是舞蹈。而我年少的心,定也会随舞动的裙摆羽化成蝶,起舞翩翩。然而——灰色的城市、灰色的街头、灰色的高考容不下洁白的蕾丝裙子,它属于开满玫瑰花的城堡。
在19岁的大学校园,连扑面而来的风都是醉人的。花的明丽、草的青翠、天的湛蓝让我关于蕾丝裙子的渴望复活了!放假回家和母亲一说,面对久别的爱女企盼的眼光,做母亲的百般宠溺,即使知道女儿衣柜里每一季的裙子都不下十条。
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没有我幻想中蕾丝裙子的款式。我的蕾丝裙子该是细腻内敛的白绸为底,玫瑰花形状的蕾丝温柔地依附于上,裙摆如百合般打开,微微旋转,收拢住一方的绚烂。
可是,可是,节奏如此高速的现代化城市,哪能接受这样的尤物?就如流行歌曲之于婉约小令,可口可乐之于冬雪煮茶。
我的眼光一点点暗淡。对我而言,蕾丝裙子或许只能是奢望,如我永远也无法触摸梦中的白云。
母亲却在这时架起了多年来不曾使用过的缝纫机,暗暗地买来白绸和蕾丝,自己动手做起来。当我看到一条精美的蕾丝裙子一如我想象的那样向我绽开纯洁羞涩的微笑时,我的眼睛也瞬间涨满了泪滴。我的母亲,用她的手和爱,在我儿时家庭困难时为我裁出一件件新衣;又是我的母亲,用她的手和爱,圆了我年少虚荣而华美的梦!
回到学校,是春风熏暖的三月,我的蕾丝裙子在校园的小路上开出一朵朵微笑。风带起蕾丝,它便飘逸地舞动,如我呼之欲出的心事。
话剧《睡美人》在学校公演的时候,我成了主角,穿着我心爱的蕾丝裙子。我看见它在玫瑰丛中随我的脚步舞蹈,吸引了全场的目光,我的心也甜甜地笑了。在聚光灯下,我仿佛看见母亲含笑的眼睛,突然明白:我就是母亲梦中的羽衣。
粉红诱惑。
我最为钟爱一条粉红色的棉布长裙,它是我所拥有的第一条长裙。
初夏的繁花唤起我少女的有关爱和美的联想,18岁的我竟然心心念念地想拥有一条长裙。是与母亲逛街时发现他的,老板笑眯眯地从衣架上把它取下要我试一试,我就近乎虔诚地捧着它走进试衣间。穿长裙在我看来是一个女孩从懵懂到长成的标志,在此之前我从未试过。待我打开试衣间门在老板的惊叹声和母亲赞许的目光中走到镜前,我简直被另一个我所震慑了:静静下垂的裙摆收敛了小女孩的稚气,胸前的几朵淡紫色手锈小花吐露着少女的娇羞,粉红色是充满梦幻的娴雅气质。就那样临镜的一眼,我就知道我和这条长裙结了缘。
而我那时侯还不知道,长裙为我开启了一个季节,也结束了一个季节。成长,是那样的疼痛。
心里莫名的感伤,想哭泣,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恍恍惚惚地和他走回人群,恍恍惚惚地拍照,然后恍恍惚惚地看他潇洒地和其他女生拥抱,告别,头也不回地离去,恍恍惚惚地喝啤酒,恍恍惚惚啤酒倾洒在我如云的裙摆上。湿透了,湿透了,我18岁的心!
回家后我倒头就睡,有很多的星星,海上的星星在梦中眨眼,如同夜空的泪花。
第二天醒来,走到阳台,发现我的粉色长裙在晨曦中舞蹈,那样的干净,丝毫看不出那种从小麦中提炼的液体曾经在它身上奔跑践踏。我知道,一定是母亲连夜为我把裙子洗了。
只是,有些东西是难以洗掉的,母亲知不知道呢?
白衣飘飘。
上中学那会儿,天天都要求穿校服。学了法律后的我回忆起那时,常常想那是否也是种侵权行为,但是,那时的我们全是那样的温驯,乖乖地躲在统一的服装内。
记得冬季的校服,女生是靛蓝色的外套和百褶裙,男生是接近黑色的那种墨蓝的外套和长裤。无一例外,上身都得搭配白衬衣。我想那样的款式和颜色,不搭配白衬衣都不行,于是乎,本不活泼的冬季校园,因着这一身身靛蓝与墨蓝和一点点白,更显得沉默肃杀。
况且,重点中学的孩子,大多是沉静的。
然而,毕竟青春年少,有多少人又真正甘心天天穿着一身老气横秋的衣服?至少我不。常在有阳光的冬日午后,脱下外套,拿上一本小书,通常是我喜欢的诗词,到学校最偏僻的凉亭。阳光和暖地照在书页上,描下了让人平安喜乐的橘黄色,莫名的,我的白衬衣就镀上一层堇色的光晕。我很满意有些耀眼的白搭配上靛蓝的百褶裙,它让人想到一种水样的清纯。更何况,白衬衣是我精心挑选的。我闭上眼迎在光里,背“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在我嫩绿的青葱岁月。
一直很怀念那件白衬衣,因为它是那样的合适。无法确切地说出它是什么布质,它的通身有一种微微发亮的丝般的感觉。领口,前襟,袖口都以同样的布料叠成褶皱细细地滚了边,配以同样色系的大纽扣。整体而言,大方不失童真,端庄不失活泼。
穿着它行走于校园,我似乎听到阳光在周围发出爆米花时特有的那种“噼啪”声,热烈美好。心情就轻盈盈地“呼啦啦”旋转起来,如在春天捉弄风儿的风筝。于是很是快乐,尽管那是在竞争激烈,满校园靛蓝墨蓝的重点中学。
世上的事就是那么奇妙,有时仅仅是一件衣服,一枚发卡甚至是一抹口红,都能让你的心情有所改善。
那件白衬衣就是这样,陪我经历了一堂堂课,一次次考试,一场场活动。尽管在那期间我有很多白衬衣,它仍是我最为钟情的一件。
后来,我把它带到大学。
那个飘着栀子花香味的四月,当我穿着他配上粉红色有美丽蝴蝶结的长裙遇上他的那一刹那,有许多故事就如宣纸上的墨痕那般徐徐晕开。
也曾有过月下石榴树小道上的呢喃,也曾有过阳光里白桦树边的执手。可是,一切都有结束的时候,如我钟情的白衬衣在我某一次洗涤时,极细微的一声:裂了。
那一刻,眼泪也像裂了口一样,夺眶而出。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七
故乡是什么?是一张小小船票的思念;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想念。对每个人来说,故乡的记忆都是深刻的,故乡是一片大草原,故乡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故乡又是宁静的港湾,但当你离开的那一刻却又是迷茫的,我走了,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什么时候又能再一次去拥抱故乡呢。
有很多朋友去外地工作,很多年过后才回故乡,看到故乡的一草一木,不禁在感叹时间流逝的太迅速,故乡的变化也太快速。当儿时的玩伴聚在一起的时候,不用说着严肃的普通话,而是他是狗蛋,她是二妹……亲切的称呼像音符一样萦绕于大地之上。老人们常说,出门在外总要落地归根的,这不是偶然。身边有很多在外地安家的商贾富豪,近几年都在家乡建起了房子。我曾问过他们:“既然家安在城市,为什么还要在农村建房?”长辈们的回答掷地有声:“因为我们的根在这里,不管外面的世界营养有多么丰富,根在这里,永远都不能忘记滋养我们根系的家乡。
我的父母曾经同样也是寻根人。因生活所迫,不得不离开故乡的去广州工作生活,这时我就成了真正的留守儿童。父母出门在外我很理解,所以越加的懂事。每次和父母通话,他们很想我是其次,说的最多的是生活非常不习惯,因为我的父母是湖南人,饮食特不习惯,吃不惯甜食,喜欢吃辣椒,另外早餐更吃不惯,没有牛肉粉催生的味蕾,早餐是不完整的。最主要是家还在这头,还有个女儿,牵挂就多了。其实从父母这里真的不难看出,并不是饮食不习惯,而是在他乡,没有了故乡的亲情。或许故乡在他们眼里就是一把把红辣椒,一碗碗刺激味蕾的牛肉粉。故乡的记忆有很多,记住一两个就好,或是环境,或是美食,或是人物,简单的记忆会更加勾起对故乡的记忆。
叶落归于根,心思故乡情。能去的地方有很多,然而能回的地方就只有一个——故乡。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八
故乡似水,透过种种屏障顽强且不可断绝地流过来,渗进脚下的土地里,且于脚下长出不明的蔓系来。
我的故乡在温馨的白石小镇,连着乐清乐成,隔着两座半环形的山、两条河、缠绕交错的路、近千亩田、如美术线条般交织的小溪。一片说不准的天空把两个地方分出了东南西北,拉扯成了遥远。
千万盏灯,幻化千万个千万不同的夜,有多少多少的人熙熙攘攘推推挤挤在不同的街上,其中零零落落也有我在白石小村的邻邻舍舍吧。这些都林林总总算是我在一片天下对于故乡的了解和……有与我相同情感的人不计其数,但不知怎么的……唯有和我同一山同一水的人才进地去我脑中主体清晰的故乡,听得见故乡略带渴求的呼告:不要走得太远。
不是游子眷恋故乡,像极了是故乡渴慕着归来的游子,那些是从百万里外带来的气味,与故乡的香,还或是“乡”,我道不明了。两相混合在一起,另添新趣,但怎么说还是那个“故”于往事却不断考验我们的熟悉的故乡。我们应将故乡照亮。故乡的太阳蓬荜着冲动,像即刻飞过的鸟吸引了我们的好奇。又像鞭子策打驱赶我们,让我们有力气奔去,刺着我们不要回头,没有故客的故乡却如同须发花白的老翁,只记得这一点了,别的溶解在记忆的墨水里。老翁只说:不要走得太远。
故乡只是那禾田,那外公瘦弱的身形。和水田。水田里有鹤和鸥,麻雀贪食种子,一如故乡贪食我们的心,一如我们贪食故乡的土地,只要故乡挖去我们的心做报酬,真的吗?故乡从未走远,不胜羸弱的我们从未离开过我们,是在某一片肌肤处烙下印痕,真的吗?故乡的情景,是无法忘却的,哪怕你忘了那锦绣五彩的水墨画会在何处,无妨。开始想吧,想吧,使劲想吧,你想到的便是故乡,也许是突然寻到的版画或水彩画吧。故乡顷刻间成了一个狭小的胡同,又可以折叠成更为狭小的空间,以至于只占用脑部很小的一片土地,像豆芽一样倔强的挺起来……莫不是要开花?故乡的花早已开过了,故乡的风揩来的故乡的种子细密细密,播种在血液里,长出,永远也不会,长出的根茎。故乡不会冷却,它永不熄灭。
故乡是棺材安置的地方,即使你走得太远了。走吧,走远些吧!故乡的尘土会安抚你,我一样的灵魂,一样地在棺材里长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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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九
由《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及《故乡》可知,鲁迅先生对故乡有过很多童年的回忆,但他在野外的玩耍并不多,总觉他童年的快乐是呆在百草园居多。而他家的百草园说起来并不是很大,不过是约二百平大小的一个庭院而已,因为去年的夏天,去绍兴的我,终得以实见。记得曾经读书时,由课文中所写的丰富来看,总觉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一定很大,景物也之多,想亲睹一眼的念想渴盼过很久,待见过之后,心中不免生些遗憾的。不过,在那并不很大的方寸庭院中,却也装满了鲁迅先生对故乡许多童年往事的美好回忆。
相比之下,我童年历过的百草园便大得没边了,只是鲁迅先生的百草园是专属自家的,而我所玩耍过的百草园却是属于整个故乡的。田埂上,坝堤上,沟渠边,荒地里,仿佛故乡的处处,都氤氲着我童年百草园的气息。回忆自是不能少,快乐也多得是。如今只要一阅到有关故乡,或老屋或野花草的文章,便总能勾出些我童年时的印迹。
中年以后,对故乡的回忆很多时候是情不自禁的。譬如,如今菜市上有卖的做菜吃的山芋埂子,一看到就会想起小时候,总喜欢把它们撇成茎皮相连的长穗子模样,挂在耳朵上,美其名曰“耳环”。每年春末夏初时,总能看到菜市上有个别商贩卖红的桑葚,也总会买上一点,并告诉女儿,这是爸爸妈妈小时候最爱吃的野果。女儿拿起一颗只一尝便立刻吐出。我也随之塞进嘴里,很想吃出点童年时的味道,可是酸的没有再想吃的欲望。但第二年还是会受商贩宣称很甜的诱惑,再买上一点,其实就是在买对幼时故乡的一份情结。我知道最甜的桑葚应该是黑紫色的,可那样商贩是很难摘收并运到菜市的.,熟透了的桑葚太容易破碎。
有天,看到两位奶奶在楼下清理野外挖回的马齿苋,我便上前去搭话,跟她们聊得很投机。她们原以为我是不懂的,便向我解释马齿苋的功用,我也跟着说,并说曾经在老家也年年挖的。其中一位奶奶说,她一看见路边有便想去挖。我也便说道:“每年的春天,我都会带女儿去野外挖一两次荠菜,其实就是想去体验一下儿时挖荠菜的乐趣,也算是去寻找一种故乡的情结吧。”另一位奶奶便笑说:“对对对,就是想寻找一种家乡的情结,这都是乡下出来的人对野菜一种回忆的情结。”是的,和故乡一样的草木,都会情不自禁牵起对故乡的回忆与眷恋,这便是中年以后的异乡人,越来越沉积于心对故乡的一种思念情结吧。
和伙伴们一起挖野菜的乐趣与欢笑,随便就会像阅电影一样的历历在目。釆桑果,寻马泡,摘灯笼泡,还有提茅竽(提di,茅芋即茅针)等等,这些个场景一出现,欢笑自会浮满脑际。那些曾经并不起眼的一个个日子,竟是那般的让人怀念与回味不尽。釆莲蓬,捞菱角,钓龙虾,这些虽有些模糊,可能毕竟曾经是有些听话女孩的缘故吧,经历的少一些,但在回忆故乡时,也总能闪现出于故乡的百草园中,有过轻微痕迹的片断。如果是男孩子,定会有更多游泳捉鱼的乐趣。爬树、捉蝉、逮鸟雀、掏鸟蛋的经历,一定也不会少。对故乡的童年回忆,真的很多。这便是乡下长大的孩子,因为有着童年丰富的回忆,也便对故乡有着无尽眷念的缘故吧。
故乡那广阔无垠的天空下,绿波漾漾的田野中,仿佛到处都飘荡着我童年时的欢笑与旧时的回忆。野草疯长,野花漫开的河岸上,堤坝边,都有儿时伙伴们翻滚打玩的身影,恍惚着、摇晃着,铺满记忆的帘幕。仿佛故乡的方方地地上,都有着我走过的痕迹,每每回味起来,我对故乡都有着话不尽的余味与欢喜。
而如今的故乡变化很大,几乎没了老屋的踪影,就连那野外与沟渠,也被整理的面目全非了。曾经荒芜着的,一些长满野草开满野花的草地,已寻不见踪影了,均被勤劳的故乡人,开垦成了庄稼地甚或一个个菜园。就连我曾经就读过的家门口附近的学校,也踪影不见了,成了葱茏庄稼的乐园。每次回故乡,站在旧时学校大门处的位置,总想挖掘些记忆。睹物思事,睹物思人,而实际上却已无物可睹了,只能对着深远的天空,天空下碧绿的田野,勾勒点偶现的旧时画面,聊以慰藉下回故乡的一片思念之心吧。而其实对故乡的思念与回忆,仿佛也仅仅局限于回忆中了。
能找寻到些的旧迹已经很少了。似乎仅剩些少数地方的路边,沟边,少量品种的野花草了。家家房前屋后的树木,也没有了过去的丰富。那洁白的刺槐花,塞进嘴里嚼的喷香的画面,还没有忘记;那高高垂吊着的一串串紫黑桑葚桑树下的乐趣,也还记忆犹新;还有男孩子可以揪下果子当武器互掷的苦楝树,也随处可见。总之,记忆中的树木似乎有很多种。那些开满洁白槐花的刺槐树,挂着如豆角似的皂荚树,还有榆树,泡桐树等等,已很少看见甚或看不见了。
现在所见最多的便是能快速成材的杨树,即能早日砍伐挣钱,又能快速成林。我想,如此倒有点像现在人们吃的快餐方便面,为了适应快速效益所需的快捷发展种植法吧。其实乡村的公路两边,种满枝叶茂盛且又笔直挺拔的杨树做为道行树,是挺美的,只是可惜村落里楼居旁的树木品种却所见不多了。
故乡曾经时有湖水泛滥,江水猛涨时,就更加得人心惶惶,也有江水光顾过的历史记录。值得庆幸的是,我记忆中的江水,紧迫时期都被人为地抵抗住了,否则灾难就会更大一些。故乡被湖水淹过几次的伤痛,还深深地印在脑海里;我为故乡流过的泪,也还清晰地记得。由此可知,前有江水后有湖水的故乡,压根就寻觅不到高大粗壮的古树的。湖岸内的堤坝边,仅剩的一些个历经风霜的高大柳树,倒给我对故乡的记忆,还留点实质性的遥远回忆的味道。
如今,日新月异的故乡富了,人却变少了,感觉再没有了儿时的热闹景象。能走的人都走了,均去了外地的城里,繁盛着城市大街小巷的身影。留下的老人及为数不多的青壮年,还在为身在异乡的我们,守着故乡的一片天,劳作着故乡的那片地,等待着我们春节回归时的欢喜。
忽想起鲁迅先生在《故乡》中的一句话: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鲁迅先生既怀念故乡,又伤感于它再不是从前的模样,似早已物是人非了。于我来说,也有着如此的情怀吧?故乡,是越来越远了,越来越陌生了,愈发地生疏起来,唯记忆中的故乡,永远美丽着愈来愈久远的回忆。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笼中的鸟儿及池中的鱼,都念及故里,更何况我们有着高级思想的人类呢!光阴,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风化我们对故乡的记忆,只会让我们愈老愈觉清晰,这便是浓得怎么也化不开的故乡情结吧。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十
亲爱的故乡啊,你越来越年轻,你的子女却不再青春,我在轻轻思念你,我在缓缓梦着你,我在默默祈祷,你能永远美丽。
曾经,爸爸带我来上海,我觉得上海的空气不好,但是到上海以后,我就不这样认为了。
爸爸把我带到公园,一进入公园,映入眼帘的是两行整齐的桑树,进入公园里面,有许多的花草在大树下,好像大树妈妈在保护它的`孩子一样。走到小河边,河里的水清澈见底,河里的鱼儿欢快的游来游去,时不时,一旁的工作人员往河里撒点鱼食,鱼儿争先恐后的抢着。爸爸在一旁催着我走,可我还沉浸在鱼儿的欢乐中。
由于父母的工作调动,我们搬到了嘉定区,这里有很多美丽的建筑,我们的小区就是其中之一。我们的小区有九幢楼,这些楼有高有矮,我们住的这幢楼有25层,楼体的外面是橙色的,我十分喜欢这里的建筑,这里还有上海居民的特色:弄堂。曾经与千千万万上海市民的生活密不可分,多少的故事,多少的记忆,与石库门,与亭子间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可以说,没有弄堂,就没有上海,更没有上海人。弄堂,构成了近代上海城市最重要的建筑特色,弄堂,构成了千万普通上海人最常见的生活空间,弄堂,构成了近代上海人地方文化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喜欢上海美丽的建筑,我喜欢弄堂。
我特别喜欢吃小笼包。小笼包皮嫩肉滑,一口咬下去,里面的汤汁都流出来了,鲜香美味,每天上学,我都会在学校旁边的早餐店里吃小笼包,来这里吃小笼包的人很多,每天都是排成长龙一样的队伍。后来,我读了中学,离开了这里的小笼包店,再也吃不到这里的小笼包了,每次想去还是回味无穷。
时常记忆起故乡,似乎那种故乡的味道又飘到了我的身边,它成了追随我一生的梦,成长后的我与故乡渐行减远,而故乡的气息将是追随我一生不变的情怀。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十一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小西瓜。我的家乡在武汉,今天我要带大家一起去我那美丽的家乡。
我的家乡夏天非常地炎热,如果你一走出去,就像走进了五十多度的火炉里。冬天,我的家乡会下起鹅毛大雪。你可以出去散步,并且堆出一个美丽的雪的王国。我的家乡虽然一热一冷,但是有着迷人的景点,它会让人惊叹不已!
我的家乡最美丽的景点是黄鹤楼。关于黄鹤楼有个传说:一天,有一只黄鹤正路过这里,黄鹤为人们又跳又唱。由于主人很开心,想让这只黄鹤做这做那,最后让黄鹤从楼上飞走了。这样黄鹤楼的传说就诞生了。
对了,你们都饿了吗?我们去吃最好吃的热干面。吃完了吗?我们还是赶快回家吧!
我爱你们,美山、水、花、食品,我猜你们都很快乐!欢迎下次再来。
故乡的情怀(实用12篇)篇十二
她,只是一名宫女。三百六十五日深宫待漏,听白发老妪闲谈前朝,迈着细碎的步子,却又是时时留意的。因她深知重重台阁,进进宫观,勾心斗角,她的生命必将是在这里黯然逝去。
然而,生活充满了变数。宫中突然选起宫女,一个叫做毛延寿的画师,端详着每一名宫女,捋捋胡须,抬笔画下。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无耻贪利,因她不曾贿赂,将她丑画。然而因了这一笔,皇帝选中了她。然后轻轻一句——“宫女王昭君一名赐嫁匈奴。”这轻轻的一句竟成了她生命中致命的一击。可高台上的那个人是不可抗拒的。
那一日,她身着艳袍,窕窈着身姿走过众人的目光,她的容貌、她的气度令所有人折服。然而,她终将是要离开的。她将与大漠为伴,与狂风共舞,到遥远的匈奴,与故乡诀别。收不住那再一次的回眸,再看一眼中原,再看一眼故乡,然后留下拈光般一笑,笑得苦涩。
她走进了大漠,沿途只有无尽的风沙和数不尽的月和日的重相交替。身后渐远的是生活了二十年的中原,往日总觉深不可测,庞大恢宏的皇宫,此时已缩成一个点,然后什么也看不见。前面,后面,周围的一切都是沙,沙,沙。
数十日的路途后,她已疲惫不堪。这里的一切都与故土不同,语言,服饰,建筑……她几度想逃走,然而民族大义留住了她。她开始适应这里,融入这里。单于是个温柔的体贴的人,他们一起有过几年的快乐的时光。细细想来,那该是她一生里最美好的回忆了吧。她教这里的民众汉字,教他们播种,和他们一起跳舞。她总不能放下的是陪她来到匈奴的那把琵琶,时时调拨,却总是悲凉的调子,她始终摆脱不掉的是故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