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将特定的权益或财产转让给他人。在下方留言区,我们可以讨论转让合同的具体细节和疑问。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一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_合同法》、《_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属于永久性,乙方子孙有继承转让权。
二、土地四至边界:东至彭xx地边;南至路边为界;西至彭xx地为界;北至彭xx地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陆万叁仟元整(元)。
五、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者,违反方付守约方违约金贰拾万元整(元)。
六、合同从双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1:
见证人2:
甲方已经通过合法手续取得一土地使用权,现拟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五百七十平方米(长**米、宽**米)东至**米街、南至**米街、西至*******、北至******。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正。
2、付款方式为:分四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付定金人民币*****元正予甲方。
第二期在律师楼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要办好房屋抵押手续及提供土地相关资料(包括管区、公司确认等手续)后,付转让金人民币*******元正。
第三期在乙方所建房屋封顶时过一天之内付人民币*****元正。
第四期在乙方该工程外墙砖已贴好后付余款人民币*****元正。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益。甲方应保证该土地使用权转让。
甲方:见证人:乙方:
给乙方没有任何纠纷。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2、甲方负责办理一切开工手续(暂定十三层)、搞好该土地三通一平,解决建设期间的一切纠纷(包括水电安装、供给、有关村委、执法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问题)。
3、甲方提供******整栋房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房屋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层,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费用由甲方负责。
4、抵押期限至乙方所建房屋峻工之日止。在乙方支付人民币*****元转让金之日起二个月如果不能开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已交的转让金人民币*****元正,并付人民币*****元正作为损失赔偿金。
四、乙方责任。
1、应依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按照该村村民同样的要求去做为合规)。
3、该项目独立运作,乙方自行设计和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按期缴交转让金人民币*****元之后两个月之内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甲方必须即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金人民币******元正,并付人民币*****元正作违约金。逾期按银行贷款利率的六倍支付滞纳金。
2、乙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转让金,未付部份亦按银行贷款利率的六倍支付滞纳金。如未能按期付款超过个工作日,视同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甲方:见证人:乙方: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律师所一份,村委会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见证人1(签名):
见证人2(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见证人:乙方: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三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土地管理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_。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_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四
根据《_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简称“上海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法规,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称]签定的《([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依据,并考虑到中国和上海开发区的一般实践做法,([插入公司名称](简称“甲方”)和(------------(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同意根据双方于(-------------签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签定此转让([插入地区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有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以及《([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合同文件。
第三条。
下列文件构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场地位置图(附件a)。
2.甲方提供的场地边界图(附件b)。
3.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授权(附件c)。
4.([插入公司名称]研究的([插入地区名称]主规划之地块开发示意图(附件d)。
5.乙方待在场地建设的楼房之说明(附件e)。
6.雨水和清洁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临道路连接(附件f)。
7.乙方之建设声明(附件g)。
8.环境标准(附件h)。
9.国有土地使用证(待根据本合同第8条签发)。
3.双方的法律地位。
第四条。
甲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负责开发、经营和管理([插入地区名称]-(-------(---)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国法人。
第五条。
乙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为中国法人。乙方主要业务为在中国从事摩托车增压机、农业、海洋和建设设备的制造、维修、服务、市场开发和销售及出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其在中国注册成立有关的批准文件之副本。
4.场地的地点、面积和使用性质。
第六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插入地区名称]地块编号为(-----和-----的土地使用权应由乙方为建设其经营所需设施之目的而使用。场地的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详细规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场地边界图。
第七条。
场地应用于科学和技术研究、制造、生产和工业用途,包括装配、修理和制造增压机、一般办公用途以及仓储分发和其它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工业和业务项目。
5.土地使用权之期限。
第八条。
“合同”第条所述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使用该场地的权利属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内受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后四十五(45)日内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除因乙方的过错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应及时返还给乙方所有费用的(_____%。
第九条。
甲方不得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内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公共利益国家根据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根据“上海规定”第5章之规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损失获得合理赔偿。
6.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和付款期限。
转让费(第十条)。
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应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计(____美元。
场地测量(第十一条)。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两(2)周前向乙方提供场地的测量图以明确场地的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对该测量的准确性提出质疑,乙方可为同等目的进行测量。如果两个测量结果不同,双方应协商以达成协议。如果场地总面积多于或少于(____平方米,则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总额应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减少。
付款期限(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乙方应通过电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条规定的土地使用费总额,但应减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担保押金。
7.基础设施和条件。
第十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或不晚于(______,向乙方提供相应设施,例如水、电、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连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应在去除场地上存在的所有附着物后根据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将根据作为本文附件d的地块开发示意图完成([插入地区名称]的道路和其它设施,该示意图说明了甲方将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设施的情况。
第十四条。
甲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上述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连接或通路)等公共设施。并且在必要时甲方应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基础设施的管道或线路通向其自己的设施之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连接的接合处),并且乙方应负责或聘用甲方为其代理在必要时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指电、水、通讯、气、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线路的连接点。
8.场地之转让。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根据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转让场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权利和授权,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权之证据,该证据附于本“合同”后作为附件c。甲方应在收到“合同”第条规定的付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对场地的占有和控制转让给乙方。
第十八条。
双方应在转让土地时签署《土地转让交付收据》以证明已完成土地转让。
9.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效期限内且在完成了总建设计划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权根据其自行决定对土地使用权以及场地上的建筑进行处分,包括根据“上海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进行转让、租赁和抵押。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法律文件供存档。进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让人或被转让人应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乙方在进行计划和设计时应遵守《([插入公司名称]关于建筑物管理的暂行规定》,并且如果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设施牵涉到建设管理、消防、环境保护、绿化、环境卫生等问题,则在行动之前应将此等计划和设计提交政府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根据其计划开始建设工作,并应在二十一(21)个月内完工。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负责转让给乙方的场地之外场所的公共卫生和公共绿化等的建设和维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应为甲方已转让给乙方面积的所有维护费乘以乙方面积除以甲方已转让面积。前述甲方已转让的面积之总维护费用应不包括([插入地区名称]内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转让给第三方的面积之维护费用。总维护费用应由双方合理达成一致。进而,乙方保留将此等维护费用交由独立会计师予以确认的权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该会计师认为总维护费用高于类似土地开发的正常费用,甲方应返还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总维护费用之和与独立会计师确定的费用之差。
第二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权有效转让期间,乙方应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第22条向政府管理部门支付土地使用费。
10.合同的延期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在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如乙方拟继续使用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可以向甲方申请延期。延期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款或条件:
1.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六(6)个月将该延期之书面申请送达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2.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四(4)个月将有关投资审查机构同意乙方延期经营的文件送达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第二十五条。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不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作出将该土地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双方应以本“合同”为基础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且:
1.乙方有将新合同的期限限定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选择权;。
2.应按签定新合同时([插入地区名称]当时土地使用费的标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
如果在期满后未予延期,则乙方应在期满后一(1)周内将场地返还甲方。之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并且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之总体说明,如果在建设时建筑物符合“上海规定”第41条规定的标准建筑物,则甲方将在土地使用转让期满时无偿收回该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将此等建筑物从场地上拆除或清除。
第二十八条。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拟议的终止日期前六(6)个月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并且将就此等情形单独进行协商。
11.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甲方对“合同”的违约:
1.未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表提供场地;。
2.提供的场地之条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的要求;。
3.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5.未安装乙方建设设施所需的公用设施,包括电力、水、雨水和卫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时提供至少一条或可能为两条电话线。乙方应不晚于-----向甲方提供建设开工所需的水、电力要求。
第三十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乙方对“合同”的违约:
1.对场地的使用和处分与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求之目的相冲突;。
2.未按照“合同”规定将场地返还甲方;。
4.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第三十一条。
违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按下述公式计算:
1.每日定额损害赔偿应为------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反“合同”之日到纠正违约之日;。
3.定额损害赔偿=每日定额损害赔偿__违约天数。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关于违约并说明违约原因的通知、且该方未在十五(15)日内纠正违约之后才开始计算该方违约。
第三十二条。
如果因违反本“合同”发生的实际损失高于定额损害赔偿,则违反本“合同”的一方应就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额损害赔偿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赔偿性损害赔偿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或由双方从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选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有关机构确定。
第三十三条。
在违反本“合同”后,如果无辜的一方希望继续履行本“合同”而不论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是否已支付,则违约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四条。
应在违约后十(10)日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进而,在支付损害赔偿款项之日以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在违约持续存在的情况下继续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直至纠正此等违约。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谨慎开始和完成场地上的设施建设和项目活动。如果乙方的建设延迟,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迟原因。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延迟原因并呈交工程图纸和其它证据证明其将完成设施建设和活动。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计划以获批准。如果甲方诚信的认为乙方从事了土地投机买卖,因而双方无法就修改后的施工计划达成一致,双方应根据第条的规定解决此争议。如果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作为罚金。进而,如果根据本条规定第二次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甲方有权重新占有场地并在没收抵押担保金和定额损害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滞纳金和罚金后将付款退还给乙方(不包括利息)。
第三十六条。
如果乙方把场地的使用性质从工业用途变更为其他用途,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内恢复场地的工业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则为违约。乙方不得从事地产投机买卖活动。
第三十七条。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构成迟延付款并将就该到期付款征收滞纳金,按华尔街日报东方标准版于迟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利率加两个百分点(2%)计算:
1、乙方迟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迟延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
12.其他。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款,被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细节、原因及证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双方应讨论以商定是否终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义务,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将“合同”期限适当延长。为此目的,乙方因有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而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应免除责任。
第三十九条。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双方可在商谈讨论后达成独立书面协议并将该协议纳入本“合同”。该书面协议或对“合同”的修改与“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对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双方必须根据“合同”的原有条款履行彼此的义务。对本“合同”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公证员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将由双方共同承担。“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场地转让的登记程序。
第四十一条。
双方应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国家或上海市发布或颁布的与此“合同”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新的法律、法规。在必要时双方应及时修改本“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利及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加以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证员各持两(2)份。进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译存在分歧,以中文版为准。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权在场地上树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导活动的标牌。
第四十六条。
甲方在发布可能影响乙方在园区内正常经营或场地使用的有关([插入地区名称]或浦东新区的任何条例或规定之前,应咨询乙方并与其达成协议。此等条例或规定应较为合理并且不应无理限制乙方的经营或对场地的使用。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结论、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制于中国已公布且公开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针对“合同”的某特定事项,中国尚没有任何公布的或公开可得到的法律,则应参考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第四十八条。
双方之间所有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以下方式:(i)以邮寄方式发至被通知人,交付邮递,邮资预付并挂号或保证邮寄并要求回执;(ii)传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书面内容的途径,包括电传或电报。
使用挂号或保证邮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为回执上所显示的日期。传真通知的生效日期为送发传真所记录的收方传真的收到日,如果记录的时间为收方当地时间下午五点以后,通知则视为收方当地第二个工作日的上午九点收到。任何通过其他途径所传递的通知应为实际交付收方的时间生效。以下地址应用为发送通知:
如果发至甲方:
如果发至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五
甲方:兴园公司(法人代表:刘宏潭)。
乙方:英松予制构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来喜)。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县***乡半坡村东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至***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兴园公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附兴园公司和**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六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_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银行分行,账户号。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_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七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八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根据《_土地管理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_。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_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九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土地管理法》、《_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二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原焦岗湖渔业总公司饲料厂),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建设用地。
第四条出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出让现状土地条件的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70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受让人同意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九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
第十一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和继承,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不低高于同期周边土地的市场价格。
第十五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的市场价值给予受让人经济补偿。也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处理。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非因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依法征用、甲方不得单方收回使用权。否则,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所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原属于焦岗湖渔场的地面附着物,由受让方与焦岗湖渔业总公司(即淮南市焦岗湖水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协商,签订租赁或转让协议。出让方全面配合,协商不成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期间,该宗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的,出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并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_法律。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须履行履行备案手续的,由出让方在本合同签字后30日内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
根据《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原甲方对该地块的所有权益。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合计元人民币,大写。转让金于合同签订时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生效条件及其他条款: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二
甲方(转让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x府国用(20__)第000000号,所有人为__。
(二)该地块位于广东省__县城__镇__大道南路,土地面积为144平方米。该地块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用地。
(一)土地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小写:1080000.00)。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双方签订协议书后3天内将定金转入甲方账号(开户行:__,户名:__,账号:__),甲方收到定金后应将有关证件交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第二期余款,为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乙方必须在春节前付清。
(三)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因该宗土地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将该宗土地退回甲方,甲方当天将定金全额退回乙方。
(一)甲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二)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该土地转让金。
(一)在转让过程中,乙方承担该宗土地转让契税和交易费等所有费用。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指纹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参与人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三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使用权权证号为:______;。
(二)房屋位于砖混结构贰间面积______平方米,包括______。房屋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六)甲方承诺该初转让房地产上无抵押、相邻、租赁等任何影响乙方使用用途的相关关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乙方在同甲方办理完房屋交割手续后一次性付给甲方收讫。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该房屋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在国家政策变更或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于第一时间通知并保证配合乙方做好所有权关系转移过户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之权利实施,否则以甲方违约论,甲方必须归还乙方房屋价款以及赔偿因此而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共计:(币)计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甲方在签约时将所以房屋证据交付给乙方受存作为凭据。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其他: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法院审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四
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经过甲乙两方根据相关合同法等规定,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段位于长丰县双墩安置区(地段名称),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200平方米。用途:住宅。
1.甲方把是地段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此处应为大写的金额数),乙方将该地段的转让款,分三期付给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明。最迟结款日期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转让之前,确保该地段没有任何建筑物,无任何纠纷。
3.甲方需要负责依法提供相关的依据,并且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
4.如果乙方要求过户,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关手续,并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甲方应该退回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项,并且按照赔偿,支付乙方按照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规划许可证件、集体使用证、安置协议等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需要积极地帮助乙方解决所有关于土地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该土地转让之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且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争执,经过调解无效的,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五
出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 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第二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地块编号为 _。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 ____ (小写: ) 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 _年,自甲方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三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在出让期内,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需要改变,应当征得甲方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四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土地税费。
第十一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小写: )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10 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 __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已付定金做为违约赔偿。
第十二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户号 。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更变,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日内,甲方为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从 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如未按时缴纳,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章 土地交付及开发利用
第十五条 甲方交付乙方地块的周围基础设施必须达到 通,即通 。
第十六条 乙方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 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 日内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九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应符合项目用地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建设。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限
第二十条 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设施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设施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其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转让、租赁、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收得乙方土地出让金及为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一方因地震、战争、海啸等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一方负责赔偿合同出让总额的 20% 做为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产生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
第三十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该土地上未按约定时间进行开发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市。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_______。
地号:土地证书号:_______。
宗地总面积:_______m2转让面积:_______m2。
使用权类型:_______终止日期:_______
批准用途:_______实际用途:_______。
批准建设期限:_______实际投资比例:_______。
国有出让土地转让时土地开发建设必须达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条件,转让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终止期限不变,仍为甲方原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终止期限。若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收购权。
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及转让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____元(币种:人民币);转让总金额(大写)_______(币种:人民币)。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条转让的地块,乙方须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确需改变用途的,须按有关规定办妥用途变更手续后方可转让。
第六条甲方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持有关手续到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签署本合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不能到场签署需委托他人签订的,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委托书。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须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并经审核登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x年x月x日。
审核单位(签章):
经办人(签名):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七
土地转让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事,为了避免纷争,双方最好签订转让合同。下面是一份土地转让合同模板,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八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在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
三、土地使用范围:种植养殖、修建猪圈、管理用房、修路和水塘等。
四、如遇到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款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五、到期归还:乙方所修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不复垦。
六、转让价格:每年每亩按_________元,并一次性付清。转让总金额: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七、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八、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附加条款(商议后手写)。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十九
(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买卖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权属概况:
甲方:许克新、赵吉荣有偿转让的宗地位于骆驼城村原十社农户曹立新耕地西边的日光温室点新开发的国有荒地,该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以成立的吉兴农牧产业有限公司,以产业发展用途申报县政府批准,由县国土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以划拨形式登记备案,宗地由甲方可长久使用。
二、甲乙买卖转让土地的原因:
因甲方公司在养殖业发展和日光温室经营、荒地开发过程中资金投入较大,导致银行贷款利息负债不断加大,周转难度大,经甲方许克新、赵吉荣两位老板同双方家庭成员集体友好协商,决定将位于十社农户曹立新耕地西边的第一和第二档由20__年新开发的土地转卖出20亩,每亩转让价500000元,合计10万元,包括井上用水、电器设备、渠路配套齐全。经甲方和乙方两位老板友好商议,甲方同意卖给乙方20亩土地的长久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与甲方土地使用期限保持一致,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1)甲方转卖给乙方的20亩土地详细四址为:东至曹立新耕地西边田间道界线以外向西至水渠不少于约55米包括田间道和水渠,南至地头南边横水渠北坡处,西至第一第二档地地中间水渠中间,北至羊场后大门外预留空地南边至地头水渠不少于200米处,除水渠和田间道有效种植面积15亩。
(2)因第一档土地现开发有效面积约为12亩,其他约3亩土地现还留有原来整地时留下的垃圾黄沙,约定有甲方于20__年秋天至封冻前负责清理和平整与原来的土地保持平整一致。
(3)除第一档土地15亩以外不足的5亩经协议甲方同意从羊场西侧第一排温室前的一大块土地约两亩,再加以南横田间道以南的第一第二块共三亩按照实际尺码丈量补够。
(5)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将位于转卖给乙方的,第一档地头子水渠以南约有以后可开发的5亩左右荒滩的开发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乙方开发使用。如果条件成熟开发后甲方无偿供给井上的水,用于灌溉农田。
(6)乙方自土地流转生效日之后,按所开发经营的面积承担相关井电等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更新义务,承担相关面积的水资源费。
(7)经协商如出现甲方两位老板具备分场经营的条件,分场后乙方所约定的合同条款随同乙方土地区域内的甲方其中一位老板履行合同。
(8)本合同协议的两项土地买卖转让金共12万元,于20__年8月18日一次性付给了乙方此合同相关协议条款与付款日同时生效,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长久友好经营。
(9)经甲乙双方约定如该土地出现有无条件国家收回使用权,甲方不予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有违约情况发生,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许克新一份,赵吉荣一份。乙方:许正凌一份。由甲乙双方家庭主要成员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二十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荒山土地所有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乡(镇)村组亩荒山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硬质合金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所有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费。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所有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中的任一方鉴证)。
六、所有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荒山土地所有权须经全体村民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
2、甲方交付的转让荒山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经上经政府批准本购买荒山依据合同获得本土地所有权,甲方无条件要给买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任何时候不得以土地加价,卡扣,聚众阻止建设,聚众阻止不准生产,设置各种障碍制造矛盾使乙方造成损失,由此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依据合同须办理有关手续最终获得国土出让所有权证。
4、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所有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甲方负责该土地的三通由乙方负责土地平整,由甲方出面申报农电2条250千瓦线路,乙方负责承担农电相关费用。如申请农电不成功需要申请城市工业用电,则超出申请农电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工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株洲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所有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土地转让合同(优秀21篇)篇二十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甲方_________同意将_________果园以柒万捌仟元整(78000.00元整)转让给乙方_________,在公、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定立如下协议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_________将座落在农四师六十二团园艺一连_________的果园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_________,其中:果树_________株、杏树_________株、酒葡萄树_________株,共 株,以及地上所有附属建筑物。果园四边界限为东、西、南、北。
第二条、转让期限及价格
转让期限为永久。乙方_________一次性付给甲方_________转让费用为柒万捌仟元整(78000.00元整),于20xx年03月28日之前交清,乙方付款时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三条、转让后乙方享有的权利
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享有甲方原在园艺一连的经营权、管理权、使用权、继承权、转包权等所有权利。
第四条、转让后甲方的义务
1、因乙方缺乏对园艺的种植管理经验,甲方定期指导乙方园艺的种植管
理技术,每到修枝、嫁接、追肥、打药、套袋、采摘等技术环节,甲方向乙方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
2、在承包期间内,乙方享有国家全额补偿权利,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本协议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缴纳的税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甲方纳税。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转让果园为自建私建园,如出现第三方争议,甲方自行承担后果。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陪偿转让费的五倍违约金。
3、甲方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及果园经营管理等所有权利,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转让费的五倍违约金 。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
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园艺一连留存一份。
甲 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签章):
园艺一连(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