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方案中,我们需要详细列出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时间安排、所需资源和预期成果等,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工作方案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这里有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一
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发〔〕29号)部署,从xx年至xx年利用3年时间,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部门、企业包保帮扶工作,为确保包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和推进,特制订此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环境为切入点,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深化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建设美丽乡村,努力使全县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xx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和第一批省级示范村中的部分村屯及xx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薄弱村、重点提升村。
通过3年包保,被包保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高于县平均水平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2%;水泥路在“村村通”的基础上,逐步向“屯屯通”和“户户通”延伸,道路两侧要实施边沟围墙一体化,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居民适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村屯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健全和完善村办公室、文化科技活动室、农民书屋、休闲健身广场、消防设施、医疗卫生室和计生室等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发挥作用明显。
按照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各包保部门、企业包保任务是:
(一)加强规划指导。围绕“二十”方针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和组织建设,协助和指导所包保村屯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和xx年至xx年度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履行相关程序,引导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突出产业开发。坚持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新农村建设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帮助包保村筛选优势项目,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每个包保部门、企业都要在包保期内,帮助所包保村至少研究1个促进农民增收、拉动能力强的经济建设项目。
(三)协调资金项目。要从基层和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协调资金、项目和技术、人才,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对接阶段。xx年9月10日前,各包保部门、企业完成与包保村对接工作,制订包保方案,选定驻村指导员,开展包保工作。
(二)实施阶段。xx年9月至xx年12月,全面启动、实施包保工作。
(三)总结和验收。各包保部门、企业每年要对包保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文材料,附带帮扶资金、物资证明材料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末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xx年12月底前,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对包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反映包保经验和成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包保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抓包村工作,相关科室做好协调工作,并实行派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各部门、企业要针对包保村新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包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加强协调,搞好对接。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切实肩负起和履行好联系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对上对下及时沟通工作的重大责任,增强帮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每个包保单位都要和所联系的包保村进行帮扶工作对接和协调项目的对接,也可以通过协调会的形式解决包保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扶持,形成合力。包保单位要明确包保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人、财、物和科技的投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包保村开展义务献工活动,帮助包保村屯谋划经济发展项目和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进行科技、文化、信息传播,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各种疑难问题,千方百计完成包保工作任务。
(四)加强检查,认真考核。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包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各包保单位包保工作开展情况;经常深入农村检查包保项目和协调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包保投入情况认真审核,实地验收,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考评成绩,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二
依托“互联网+”,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方式,也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以及慈善募捐等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依然面临信息化基础薄弱、信息公开不广泛、互联网服务不充分等问题。当前,运用“互联网+”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任务很紧、场景很广、创新很快、潜力很大,需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加快行动、主动作为,着力在未来三年(2018-2020年)将《“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相关任务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统筹布局。强化“一盘棋”思想,服从大局安排,聚焦《“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目标和重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深化部门合作、上下协同、纵横联动。
——坚持用户导向。以群众的办事需求、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社会力量的参与需求、行政机关的监管需求为着眼点,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优化办事流程,改善用户体验,推动信息惠民。
——坚持改革创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广泛运用互联网治理手段、大数据辅助决策,完善寓管理于服务的动态监管体系,与时俱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坚持融合发展。加强数据有序共享,推进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汇聚融合、合理利用,推动社会组织依托互联网更好发挥作用,增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主要举措。
1.优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服务。把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贯彻落实“放管服”任务部署,统筹推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推动相关办事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协同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完善分类服务指南,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开发友好服务界面,加强移动终端服务及信息推送,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评估、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业务网上办理,努力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化多跑路。配合法规修订与制度实施,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化条件配备、互联网应用能力建设,健全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网上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移动办公、无纸化作业、电子档案管理,着力提升登记管理效能和为民办事服务水平。
2.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库、一网、一平台”的技术方案,兼顾国家、省、市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整合,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含行政审批、综合监管、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开发与升级),为民政部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业务支撑。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小步快跑、迭代开发,增强工作灵活性,夯实“互联网+”基础。推动有需求的地方使用部本级业务办公平台,支撑各级工作人员依托同一平台交流业务、答疑解惑。加快制定社会组织元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管理标准及相关信息系统接口标准,推动不同层级、部门信息系统之间数据融通、信息互通,协力打破“信息孤岛”。
3.推动社会组织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加强社会组织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数据存储、交换与利用,对增量数据逐级汇总、实时更新,对存量数据系统排查、分级完善,提升全国社会组织登记数据的精准性、规范性、系统性;条件成熟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专业机构,组建专门团队,开展全国数据日常监测、精细管理、及时纠错。依托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民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民政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依法依规交换、分享和利用社会组织数据资源及相关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探索采用监控大屏、数据地图、关系网络、智能语音提醒等展现方式进行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支撑宏观决策、日常监管、风险预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与公众查询。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民政门户网站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公开,优化全国社会组织数据统一查询服务,实现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年检/年报信息、信用信息、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等数据一网通查。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各自优势,面向社会开放依法可公开的社会组织数据资源,支持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社会组织查询服务,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加强移动端信息公开服务,推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建设,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组织“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拓宽与网络媒体合作渠道,扩大面向基层群众的正能量传播,提升社会组织的知晓度与公信力。
5.运用互联网手段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加强社会组织网络舆情监测,跟踪社会组织网上活动信息,对潜在风险点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优势,及时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社会组织网上投诉举报机制,实现举报信息和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系统自动对接。运用大数据技术筛查互联网上非法社会组织信息,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具体线索。打通与国内主流搜索引擎、新媒体服务商的数据接口,在搜索结果、服务列表中标识合法社会组织信息,拦截屏蔽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引导社会组织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和互联网传播水平。鼓励社会组织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自觉学网、知网、用网。引导社会组织加强网站、自媒体建设,推广使用便捷易操作的管理软件、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推动工作方式从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引导社会组织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把握网络传播分众化、差异化特点,加强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发声,推动品牌建设与传播。鼓励社会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协同优势,积极参与网络公益、网络扶贫,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增强资源筹措能力,实现社会组织服务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搭建社会组织与互联网企业对话和会商的渠道,为社会组织在相关互联网平台开设账户、开展宣传、开通服务提供便利,增强社会组织运用互联网优质资源开展活动的能力,激发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活力,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启动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成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一期)面向地方的部署使用,初步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登记管理知识库、离任审计管理模块的开发部署,实现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基于二维码技术的法人基本信息加载,签订并启动实施与相关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备忘录,实现互联网搜索引擎直接查询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共用。
2019年,全面部署使用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基本完成数据“一数一源”质量管理,初步完成法人库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并面向地方部署试运行,推动与地方社会组织信息化系统对接,实现与民政部一体化网上政务平台有效衔接整合与复用;推动手机端移动办公,启用方便实用的微信小程序,形成社会组织自媒体宣传矩阵,切实帮助社会组织赋能。
2020年,完成法人库项目验收及地方部署使用,打通电脑端、手机端兼顾的线上服务流程,推动“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服务延伸基层,实现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化办公、网络化服务;丰富社会组织大数据监管模式,做到及早预防、主动甄别、关联处置、系统排查、辅助决策,推动形成“互联网+”服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治理智能化的新格局。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汇总。建设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加强数据收集,汇聚服务资源,掌握行业动态,辅助开展从业人员、服务机构的台账管理、就业培训、内部治理、激励惩戒与资讯交流,助力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推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信息。依托互联网平台推送技术及地理信息技术,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与服务提供者之间“零距离、多渠道、精准化”的供需对接机制、服务品质评价模式,扩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公众的覆盖面、可及性,让城乡居民能够便捷享受身边的社工服务。
3.推动社会工作大数据分析运用。基于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传播,展示具有中国特色、契合本土需求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广方法专业、公众欢迎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加快形成多维度、高效能、全流程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探索运用“互联网+”,创新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辅助决策分析,促进政策完善。
(二)进度安排。
2018年,深入论证应用需求,深化系统设计,形成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方案;对接相关互联网平台,探讨推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可行性,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发挥各方参与主体的能动性,基本实现“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和有效识别。
2019年,启动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汇聚各地社会工作数据,形成依托大数据分析的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模式,搭建方便公众定位查询的互联网渠道,推送属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信息,丰富社会工作项目、品牌、理念的互联网传播模式。
2020年,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含手机移动端),实现全国社会工作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社会工作人员、机构、项目和服务对象之间有效对接供需,扩展社会工作服务可及性、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与指定。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关于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要求,升级改造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相关地域、领域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定工作,推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汇聚志愿服务大数据资源,为社会公众便捷参与志愿服务、形成完整志愿服务信息、掌握志愿服务发展动态、科学进行决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推动志愿服务流程优化。把握志愿者的分众化特征、个性化需求,优化信息系统的流程设计,发挥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为有需求的个人和组织提供网上服务渠道,搭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对接平台,提供实名注册登记、活动搜索报名、人员招募录用、服务时间记录、证明查询打印等全流程、多场景、便捷化服务,引导推动志愿服务规范高效开展。
3.推动志愿服务的联合激励。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为依托,会同相关部门、互联网平台加强志愿者褒奖和优待,丰富与完善具体待遇和措施,扩大志愿服务精神、志愿服务活动的网络传播和典型宣传,助推完善公民信用信息制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人们的爱心与热情,使志愿服务成为社会风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广泛部署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有效汇集志愿服务数据信息;结合“金民工程”实施,研究形成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方案;依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存量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对接相关互联网平台,形成具体合作方案。
2019年,完成全国志愿服务系统迭代升级改造,启动相关地域、领域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定及数据对接工作,开发手机用户端小程序并推广使用,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打造全流程、便捷化服务,增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公众知晓度、用户友好性。
2020年,基本建成志愿服务大数据资源库,实现相关部门间的志愿服务数据共享与汇聚,形成与互联网企业、平台共同推进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实现志愿者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弘扬与互联网传播深度融合。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互联网募捐信息规范发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指定和日常监管,指导平台加强募捐信息发布审核,扩大网络传播范围,防范网络舆情风险,营造“人人公益、随手公益”的网络公益环境。指导公募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之间开展对接,打造便捷、规范、畅通的筹资渠道,为慈善组织筹措善款、扩大影响提供规范指引。
2.推动慈善组织信息统一公开与透明查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慈善中国”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内容维护,加强数据对接,拓展客服体系,提升运用网络开展慈善募捐备案管理的效能,方便慈善组织办理相关事项、公开慈善信息,方便公众便捷查阅公益慈善的“明白账”“放心账”。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益捐赠、善款追踪、透明管理等方面的运用,构建防篡改的慈善组织信息查询体系,增强信息发布与搜索服务的权威性、透明度与公众信任度。
3.推动慈善捐赠联合激励与惩戒。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探索建立涵盖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信用数据库,加强慈善捐赠相关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推动备忘录各参与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向慈善组织、捐赠人提供多种优惠便利措施,并联合惩戒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完成第二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并加强能力建设;选定“区块链”技术方案,完成“慈善中国”平台新一轮升级改造,基本打通“慈善中国”平台与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初步实现各地慈善组织、网络募捐等数据定时汇聚。
2019年,打通“慈善中国”平台与地方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启动慈善捐赠信用信息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信用产品的对接,推动慈善信息在互联网搜索结果页直接展示,基本实现“慈善中国”平台的数据即时更新、多方共享和便捷查询。
2020年,运用先进技术记录慈善项目全程信息,努力推动网络募捐善款从捐赠者手中到受助者手中全过程有迹可查,基本实现全国慈善组织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开募捐金额等数据互联互通、智能统计和透明监管,增强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的社会公信力。
(一)加强思想武装。
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为主线,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民政服务”,组织系列培训、集中调研、专题会议、主题宣传和远程视频教学,确保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运用“互联网+”,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思想入脑入心、用到实处。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志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至少围绕“互联网+”作一次报告或开展一次学习成果分享,引领所在部门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工作模式束缚,着力构建开放、互联、共享、集约、透明的工作方法体系,自觉运用互联网,加快工作转型升级。
(二)加强组织实施。
按照“互联网+民政服务”的总体部署,与各有关职能单位做好工作对接,做好“三社联动”等民政业务协同,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的内部衔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单位和软件研发机构、网络社会组织的能动性,统分结合,借力用力,加大协作,灵活实施,形成效应。将“互联网+”纳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地方业务工作评估范围,定期进行总结、督查和通报。适时在“互联网+”发展较好地区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超工作局面。部、省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部门明确专人或专岗从事“互联网+”工作,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激励机制,抓好项目规范管理,重视廉政风险防范,尽快形成一支耐得住寂寞、敢啃能啃硬骨头、既懂互联网又熟悉业务的信息化骨干队伍。
(三)加强资源配置。
充分利用国家、地方社会组织法人库、“金民工程”等重大电子政务项目提供的资金和系统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争取项目经费,保障有困难的地方使用全国系统,推动数据资源逐步汇聚到民政统一大数据中心。发挥各地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动性,探索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设置有关“互联网+”内容,鼓励社会组织就“互联网+”申请项目立项、筹措经费,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互联网+”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与产品推介,协同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互联网传播。
(四)加强政企合作。
在职能范围内,加强与优秀互联网企业、平台的合作,视情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把握互联网创新规律、“放管服”改革趋势,以行动方案为基础,大胆探索实现路径,积极拓展合作内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标准制定、模式推广,不断丰富公众参与、开放透明、清亲兼顾、良性互动、与时俱进的政企合作模式。
(五)加强安全防护。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国家关于网络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规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法人库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办事群众等用户的信息保护,防止隐私泄露、信息不当使用。建立网络安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重大节点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障和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为总目标,围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力、专业双支撑,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站为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力量,打造专业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我区各项事业发展蹚出一条新路。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
围绕困难群众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找准目标,精准服务。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
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操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基层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
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社会服务,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
三、职责分工。
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民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
指导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实务培训;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对社工站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二)各乡镇、社区负责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协助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承接主体负责人员招聘、场地规划、人员管理、项目规划和具体实施。
(四)各乡镇、社区社工站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根据本乡镇、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服务方案,上报承接主体审核,报区民政局备案。
四、进度安排。
2022年,全区建设xx个社工站,其中x个区级社工总站,x个乡镇级社工站,x个社区社工站。孵化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实现全区乡镇、社区社工站机构全覆盖、工作全覆盖。
2023年,在社工站项目实施成效基础上,不断提升现有社工站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内容,强化专业意识。同时,持续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进度。
2024年,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效果显著、服务专业、影响力大的示范站点。
2025年,围绕社工站专业化服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巩固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鼓励各社工站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五、社工站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
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采取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原则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
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要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要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要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
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满足报考条件的社工站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
社工站须悬挂统一的标牌、标识,格式为:“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区xx乡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
六、服务内容。
社工站各项服务应严格按照购买服务资金使用要求,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服务事项。
(一)社会救助领域。
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政策宣传、需求分析、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
为特困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法律援助、老年教育等服务。建立助老档案、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志愿服务,制定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统筹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为老服务,打造城镇“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
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区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
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协助乡镇、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
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探索其他领域服务。
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区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民政局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组织政府采购。
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三)签订合同(协议)。
区民政局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开展驻站服务。
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区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五)资金支付。
合同签订后,承接主体要以书面形式向购买主体提交资金申请,并附相应的服务协议、凭证资料等。购买主体审核后按照有关财务支付规定和协议内容支付资金。
(六)组织监管评估。
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区民政局将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上级民政部门。
八、经费保障。
按照“区级保障为主,省市分级补助”的原则,落实社工站项目实施经费,并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规定。
(一)区民政局主要从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中,统筹安排社工站项目实施经费,推动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社工站服务项目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承接主体支付。
承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项目预算等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省、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评估等次为优秀的县(区)民政部门及承接主体,开展本地区、本机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九、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
(二)多元经费保障。
区民政局应积极统筹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用于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足额落实项目资金。
(三)严格资金使用。
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区民政局和承接主体应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加快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广泛宣传交流。
区民政局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四
项目主体为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四)具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地、设备等;
(五)具有开展项目所需的人员队伍,且具有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20xx年度年检合格;
(七)无不良信用记录。
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拥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组织优先;
有自筹资金且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范围。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应重点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开展,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并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所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包括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提供社区各类教育培训,开展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创文、老年人维权、法治援助、理论创新、国防教育、服务军人家庭等项目。
2、福利慈善项目。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医疗救治”等各类服务项目及乡村振兴项目。
3、城乡专业公益项目。包括送文化下乡进社区,助学施教,对困难家庭子女帮扶,心理疏导和矛盾调解,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性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建设和社会组织特色品牌项目。
4、其他有关项目。包括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人才提升项目和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服务项目。
三、项目要求。
项目实施地在衢江区区域内进行,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所有项目应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同时,项目应满足以下特征:
1.现实需求的迫切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应具有广泛性或代表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有相同的需求,且现行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开展此类服务或开展不充分,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2.目标定位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只能按公益服务的宗旨实施项目,不得借助项目从事营利性活动。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指向明确,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受益群体清晰。
3.服务理念的先进性。项目的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一定的创新性,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和五个发展理念,可评估和督导,有复制与推广价值。
4.项目方案的科学性。项目有清晰的经费预算、活动投入、产出指标以及项目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和发展社会组织综合能力,有效满足或解决部分社会公共需求问题。
5.实施主体的专业性。实施主体有清晰的使命和宗旨,有科学的组织结构。执行团队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四、项目征集时间和方法。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截止时间之后,本年度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方法。
进入“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区民政局)”,下载填写《衢江区2021年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申报书》,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衢江区民政局211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带年检记录信息);
6.其他证明符合资格条件、项目要求的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五、评选程序。
1.资格审查(7月1日)。由衢江区民政局对申报单位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交付第三方进行项目评估。
2.立项评估(7月中旬前)。由衢江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申请组织及项目进行评估,并对确定入围项目和社会组织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初步确定补助资金。
3.项目公示(7月下旬)。将入围项目与社会组织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区民政局)”进行公示。
4.审批通过(7月底前)。衢江区民政局根据立项评估及公示情况,确定不超过6个项目进行立项,并出具审批意见。
5.组织实施(10月31日前)。入围社会组织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
6.结题验收(11月底前)。项目结束前,各社会组织将活动开展的相关台账资料及专项审计报告报送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结题验收。
六、经费安排。
每个项目以核定的预算总额与社会组织自筹资金之间的差额作为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2万元,已有其它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资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费用支出,自筹资金不受此限制。
获选项目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审核立项后拨付项目资助资金的60%,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40%。
结题验收时,自筹资金如果有预算但实际未足额投入的或者资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费用的,停止办理后续资金拨付手续,并视情追回已拨付资金。
资助资金若有结余的,由使用单位循原划拨渠道缴回区财政国库。
七、其他事项。
(一)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对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动员本社会组织会员或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能力,培育成有特色、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品牌社会组织,引领全区社会组织提高服务社会的整体水平。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五
黄某,男,1983年12月出生,小学文化程度。
家庭背景:案主一向比较听从父亲的话,也把父亲当作榜样,父亲的突然去世给他打击较大。其母亲因为能力有限,工作单位比较远且经常加班,与案主接触时间也很少,对案主不大管教。案主的奶奶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对案主比较宠爱,尽量满足他的经济需求。但由于年龄差距,他们之间平时也不太沟通。
个人情况:案主本在正常小学就读,由于上课时经常有不正常举动,学校劝其父母将其转学至辅读学校。后案主进入辅读学校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毕业后拿到辅读学校的结业证书和智力残疾证。
案主曾随其父亲到工厂上班,从事车床工作,其父亲去世后,他就离开工厂,不愿再从事车床工作,因为他认为这份工作太危险。此后案主就一直在家,经常出入网吧,还有喝酒、吸烟的嗜好。案主非常内向,不愿与人打交道,几乎没有朋友。
案主失业后经常沉迷网络,出入网吧,彻夜不归,需要钱就直接向母亲和奶奶要,要不到有时甚至会动手打人。案主没有就业的欲望,只想继续现在的生活。他认为自己的能力很强,只要他想找工作了就一定能找到,但当被问及想从事什么工作时,却表现得相当茫然。
案主的主要问题是由于自卑心理不肯面对现实。案主之所以会如此沉迷网络,是希望通过网络这个虚幻世界满足现实生活不能得到的东西(如,朋友、交流等)。网络成为他逃避现实的有效手段,在网络中案主得到了满足,但这种满足使案主与现实脱离得越来越远。
案主对就业的看法也证明了这一点,他只能对就业表示一种空泛的信心,却没有具体方向,也没有实际行动。他拒绝思考求职可能的困难,这是一种很明显的逃避行为。
基本步骤:
与案主建立工作关系,了解其需求。使案主感受到别人对他的关爱和接纳,同时协助案主表达他真心和合乎现实的需要。
询问及了解案主目前的行为。工作员引导案主将注意力集中于自己当前的行为上,同时通过引导案主讨论现在的行为,使案主认识到他可以并需要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有效的控制。行为评估。协助案主评估其行为是否会对自己或他人有好处,行为本身能够满足他的需要等。协助案主指定行动的计划,可以先制定一个短期及简易可行的计划。
执行计划。要协助案主对计划作出承诺;当案主没能依照承诺履行计划时,工作员不能接受案主的任何借口,而是鼓励案主勇敢地面对现实。工作员应该对案主的改变充满信心和耐心。
总体目标:协助案主面对现实,摆脱对网络的沉迷,采取实际行动重新就业。
工作计划:
(一)接触案主,通过案主感兴趣的话题,与案主建立初步关系。
(二)进一步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了解案主内心的需求。
(三)询问及了解案主目前的行为,协助案主评估他的行为,制定恰当的工作计划。
(四)推动案主采取行动执行计划,持续地鼓励案主,或者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计划。
(五)效果评估,肯定案主的努力,必要时可继续跟进。
社工首先由居委干部带领直接走访案主家。我们与其交谈,他却蒙头大睡,对我们不理不睬,社工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开案主家。
第一节:社工前往案主家,希望能使案主放松心理戒备,开始时案主对于社工不太信赖,依旧不理不睬。社工就与其奶奶交谈,涉及案主问题的时候社工总能站在他的角度替他讲话,几次过后也许其心理防线已打开,当社工再次与其打招呼时,他能主动回应。
第二节:在案主慢慢接受社工后,社工与其交谈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比如网络、电视、饮食等。当谈及这些话题时案主明显比较兴奋,话比较多。社工发现案主虽然是智力缺陷,但能正常交谈,表达自己的意思,只是想法有些简单。
随着时间推移,案主已对社工比较信任,不再排斥与社工交谈。当话题转移到工作和学习上时,案主有些茫然,开始时他表示不愿意工作,还想继续玩。于是,社工与案主形成口头承诺,希望他思考一个星期后给出明确答复,替自己设计将来,案主表示同意。
第三节:一个星期以后,案主表示希望自食其力但还要再玩一段时间。社工说明了自己的想法,但由他自己作出决定,并让其说出时间的底限。双方探讨后,决定过完年后开始找工作。交谈中案主也对社工述说了对工作的要求,社工认为定位比较合理。
第四节:过完年后,社工再次登门,据案主奶奶反映案主已经不太通宵上网了,生活比以前有规律了,脾气也比以前好多了。
社工与案主再次谈及工作问题时,他也表示愿意找工作。于是,社工配合其在居委进行登记,并协助其将劳动手册办理完成,使案主早日找到工作。
第五节:工作员进行回访,得知目前案主仍在找工作中,有时也仍然会上网聊天等,但作息时间比较有规律。
个案比较成功。案主在社工推动下采取了一系列实际行动,如去居委登记,办劳动手册等,以改变现状。另一方面,案主通过与现实的接触中变得不那么依赖网络。
就结果而言则有些遗憾,因为案主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原因是多方面的。案主为智力缺陷的青少年,文化水平不高,就业技能不强,找工作的困难较大。社工虽然得到了居委、社保中心、残联的帮助,为案主落实了社会救助,帮其拿到了劳动手册,但总的感觉可以运用的社会资源还不多。
制定一个明确、具体、符合案主意愿和能力的计划是个案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尤其是面对那些问题比较明显和突出的青少年。好的计划能为工作过程指明方向,使工作者与案主明确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接下来需要做什么。同时,好计划也可以是一种治疗元素,在个案过程中,工作员通过与案主讨论和制定计划、执行计划、回顾计划等对案主的认知和行为进行干预。
遗憾的是,因为找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牵扯到许多外在因素,最后这个计划没有获得彻底成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个案效果。工作员很担心,如果案主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话,已取得的成果可能会逐渐消退。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六
社会科学系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反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以“崇尚科学、反对”为中心,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根据学校维稳工作要求,社会科学系成立了以系主任为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和学生口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会科学系反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维稳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排查、预防、信息搜集和报告等具体工作。
建立以系学生副主任、辅导员为主体的信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的作用,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组建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组成的反信息员队伍,并加强相关的培训工作。
用社科系教师队伍的知识和智力资源优势进行培训,邀请宗教研究专家进行讲座,通过培训使学生对宗教与产生的时代背景、崇拜对象、文化积淀、修炼方法和目的、社会作用等方面有了全面的了解,提高学生对等认识,掌握政治信息搜集的方法和技能,及时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xx活动的苗头。做好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揭露伪科学的实质及其危害,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以铲除组织渗透的土壤。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授课中的宣传教育作用,在教学中安排课时,专门进行宗教知识和反知识的教学,让反理论教育进教材、进课堂。通过多学科反渗透的教学,使反警示教育普及到每一个专业,渗透到每一位学生头脑中,从而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反xx活动中积极功能。
引导学生参与研究并进行自发宣传,提高学生自觉识邪反邪的能力。通过系学生业余党校及班会的形式进行学习辅导,开展反知识的教育宣传;结合学生社团、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学生创业活动等进行崇尚科学、反对、关爱生命、青春活力等方面的教育引导;组织学生举办知识竞赛、反征文活动、反书画摄影作品展等活动,通过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觉参与到反活动中来。
反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期的政治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崇尚科学、反对”这个中心,扎实做好反工作,弘扬正气,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七
各单位:
为更好地迎接中秋、国庆“双节”的到来,在全市营造团圆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根据新乡市工作安排,将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等项目开展志愿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即日起至10月上旬。
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引导、文化传播、社区服务、关爱慰问等为重点,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营造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1、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市区人流密集、车流量大的路口,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引导、文明交通劝导、“礼让斑马线”等志愿服务活动。
2、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在各相关景区,以文明引导、游览讲解、旅游咨询、安全提示、卫生清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3、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1)重点在新乡火车站、新乡高铁东站、新乡汽车总站、新乡汽车东站等车站区域和人流密集的公交站台区域,尤其是中秋、国庆出行人次较多的时段,在车站广场、车站内及公交站台周边区域,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环境清洁、弱残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
(2)重点在人民公园、牧野广场、英雄广场、体育场、和谐公园等市内各主要公园、游园、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区域,以基本的便民利民服务为基础,在人群较为集中的时段,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环境清洁、文体活动等贴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
4、文化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以市博物馆、市图书馆为重点,依托公共文化设施的优势文化资源,开展社会教育、辅助管理、引导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5、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和无主庭院,开展助老助残、环境清洁、文化体育、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
6、关爱慰问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城乡社区、工地、敬老院等,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卫生保健、情感陪护、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和他们一起开联欢会、吃团圆饭,欢度中秋佳节,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开展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活跃师生节日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推进我校文明创建常态化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周密谋划,加紧落实。
2、精心策划,广泛发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志愿者的主体作用和主动精神,把他们发动起来,让他们参与进来。
3、加强宣传,注重实效。我校宣传媒体将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各单位志愿服务团队要以此次“迎双节”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更多师生参与志愿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潮。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八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和行业精英,以及高速准确的信息平台,与社会各界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专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项目定位、风险规避及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为公司全面解决经营方案的综合性机构。
在法律服务行业,决定其能否成功的根本因素不仅是对法律知识理解的厚薄、技巧运用的娴熟,知识和技巧到达一定程度,大家都是一样的,能分出高下的是人的心境,恒心、信心、和责任心。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一个具有专业知识的团队,也是一个充满自信能够持之以恒和坚持职业操守的团队,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持。
基于对以往法律顾问单位与相关利益主体间发生的各项权利义务及相关活动总结所得经验,我方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为研究和解决对象而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公司相关利益主体内部主要有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雇员,外部主要是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考虑到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为切实保障公司利益、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防范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隐患,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我方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核心的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该方案将通过对公司的行业特点、资本结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监管体制、公司生产营销、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等方面的考察、评估,通过对公司投资及经营等重要环节勤勉尽责地跟进,配合公司建立与完善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对体系,将律师事务所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应用到公司商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包括公司设立、治理、投资、营销等综合事项及公司合同制度的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和各类纠纷处理方面,通过员工防范风险意识的提高和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士经营风险。
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不可抗力的自然风险、市场因素下的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体系下的法律风险。公司权责不清、决策草率、制度缺位和监管失控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内因,而违法违规、合同违约和侵权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外因。前述法律风险都将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或各项处罚,使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造成损害。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与服务内容都是围绕相关法律风险的预判、防范、控制和化解而确定和展开的。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一)法律咨询、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建议。
根据以往经验,如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商务活动能在事前、事中乃至事后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其效果不仅体现在法律风险的避免与或然损失的减少,而且将贯彻在公司员工的工作思维中,从而养成对公司十分有益的工作习惯。
我方在下述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将有助于公司之公司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和权利的保障性,并有助于经营损失与法律费用(如诉讼费)的减少:在合同、税务、业务经营、公司治理、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房地产、投资合作、企业并购,行政刑事及诉讼、仲裁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涉法律问题及事件,组织专业律师进行法律调研和尽职法律调查,将调研、调查之结果以书面法律意见报呈,供公司决策参考。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我方希望,通过下述主要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订,帮助公司规避经营风险、减少损失,扩展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由此,我方将以公司法为核心,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建立和完善。
1、公司章程。
作为公司“宪法”的章程往往被投资人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忽略。现公司普遍使用的格式章程,因其对公司特殊性的考虑不足,可能使公司高层在某些重大事件发生时无法依据章程操作而导致公司僵局。为此,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十分重要,即使无法修订,也应尽量作可操作性方面的补正努力。对股东、董事会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公司章程是其工作的主要指引,对此作出法律分析,有助避免越权或侵权风险。
2、公司议事和工作规则。
议事和工作规则包括股东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细则等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执行力的高低是现代公司生存、发展的根基,对于议事和工作规则公司可能均已制定,但制定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贯彻执行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我方建议公司,可以实行顾问律师对上述规则的跟进制度,将公司运行的程序法赋予实施,并有建议权向公司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汇报。
3、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防范风险的基础性制度,它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合同书的保管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合同基础资料管理,合同模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纠纷处理,监督检查与奖惩。其主要作用在于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辅助作用是事后补救。该制度的作用将体现在合同缔约准备、审核签订、依约履行、争议处理和违约救济等方面。
依照合同管理制度,将使公司职员在合同范本使用、授权委托、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合同评审、合同纠纷预警、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统计和合同监督检查等细节方面有章可循。
4、劳动管理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包括劳动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制度等方面。详见(四)。
5、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详见(五)。
包括各类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在每个进程的管理制度。
6、突发事件的处置。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强劲增长,与此同时我国各行业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给相关公司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如公共场所的突发治安事件、“我国南方百年不遇的雪灾、铁路列车脱轨相撞事件、松花江污染事件、航空公司返航事件、银行金库被盗事件、酒店福寿螺事件”等,这些突发事件会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甚至使企业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对于公司经营决策者而言,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成功地处置与媒体应对将成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良好时机,有助于增加外界对公司的了解,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
由此,公司必须针对某些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作出合理的安排,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我方根据新近发生的实例及自身的研究探讨认为,顾问律师可以在突发事件中扮演多种角色,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重点解析、预研企业突发事件公关预警机制体系与整合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媒体报道、媒体危机的积极应对,及如何降低法律责任。
(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谈判及模版制定。
1、合同审查。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在签订前的审查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自身权益和在实务中培训一线员工;即使是签订后的审查也有助于依约履行与控制对方违约风险。我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合同的形式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力争使公司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2、公司交涉。
在涉及重大合同谈判,品牌招商时,我方律师团将随同公司同步进行法律服务,将交涉双方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法律风险及时向公司汇报,现场办公,以便公司做出有利的决断。
3、公司法律文书模版。
(四)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
1、劳动人事。
公司的竞争归根究底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是公司长盛不衰的关键,对照欧州、日本与我国的公司不难发现,我国大部分公司在人才的培植观念及制度上仍亦步亦趋。理顺劳动人事关系不仅保护劳动者,同时也发展壮大了公司。我方将重点集中在公司在劳动合同范本的制定与应用上,形成制度化+顾问律师跟进的工作机制,并同时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向职工宣传职工手册对其的法律效力。健全职工违纪的证据保留制度,完善职工辞职与解雇规程,以便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劳动仲裁与诉讼。
2、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针对公司最重要的就是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关乎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公司最具有“利润率”的武器。我方将重点操作如何使公司有价值信息成为商业秘密而受法律保护,如何使公司客户名单成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建立并完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制度),不定时向员工培训侵权商业秘密而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教育。
3、竞业限制。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本,这就必然涉及如何保护并发挥公司知识产权价值的法律机制。我方的意向是全面审查公司知识产权的现有状况,重点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的保障体系。
建立并完善商标权的申请与注册机制,建立并完善商标权侵权预防及救济机制,并有工商,司法部门培育对公司商标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沟通渠道的畅通;使公司的相关文件受著作权法,通过合法程序有效的保护公司产品宣传品的著作权;预先向公司报告其专利产品所涉专利仿制的可能性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案,以便在专利的行政与司法保护程序中有备无患;同时,在信息时代,公司域名的开发和权利保护以及对侵犯域名的救济保护,也是我方工作的重点。
(六)纠纷的处理及司法救济。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对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及培训是我方进驻公司后日常工作的组成要素。全面向公司原告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合同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履行注意事项培训,突发事件法律应对培训,雇员法律责任培训,以及公司特别需要的行业法律信息的动态提供。
(八)、法律风险防范业务。
法律风险是企业二十一世纪最大的风险。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管理人者来说,犹如洪水猛兽。对法律风险的不了解或了解甚浅,更不知道规避或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的必要技巧,他们或将不幸都撞到了法律风险的暗礁上。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过程中,风险如影随行,成功的经营者即要获得利润,又要规避各类风险,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风险。
法律风险防范,其意义已经是不言而喻。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等其他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可控可防。我方将着重帮助对公司在法律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控制、监控与化解方面,建立完善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通过对监控过程中发现和反馈的实际问题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逐渐优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设置和操作流程,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法律环境。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及工作原则。
1、我方建议公司采取顾问律师,固定工作方式和不固定工作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顾问律师每周至少一天到公司的工作场所,为公司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固定日期以外,如发生需要顾问律师办理的事务,公司可随时通知顾问律师到公司办理;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公司办理时,顾问律师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工作原则。
(1)及时,法律顾问律师将根据公司要求勤勉及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文本制作、文书审查等法律服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
(2)优先,法律顾问律师将优先从速处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
(3)优惠,如涉及专项法律服务及诉讼仲裁等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之外需另行收费的特别法律事务,我方提供优惠报价。
(4)专业,法律顾问律师不仅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而且对每件法律事务均在穷尽法律调查与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供意见与建议。
(5)团队,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将为公司提供社会资源共享、专业分工和负责律师缺位补进等团队配合服务。
五、法律顾问费用。
针对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可选择适用:
(1)采取一次性包干收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的法律顾问费用总额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后,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采取收取长期法律顾问费+案件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法律顾问费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收取,除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讼事务减收法律顾问费外,其余法律事务不再收取。
(3)采取签约费+个案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每年的基本法律顾问费一般为5万元,具体个案的收费减半收取。
结束语。
公司法律服务涉及面广,要求律师团队在提供这方面的法律服务时,自身综合素质一定要高,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一定要强。本所的律师团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经验和恪尽职守的责任心,本所的其他律师也将全力配合,可以有效地解决各类公司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文档为doc格式。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九
为适应医院的建设和医院跨越式发展需要,配合医院的“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制度化、标准化的服务保障体制,给病患以更多的人文关怀,把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融入医疗保健服务的全过程。药械科窗口部门推行星级服务,特别制定下面的实施方案。
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服务宗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病人提供称心、舒心、放心的就医环境,让病人享受实实在在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建立起富有活力的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尊重生命、呵护患者健康的良好氛围,唱响医院服务品牌。
推行星级服务,是在现有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品牌,以“简”(服务流程要尽量简化明了)、“便”(让患者从进院到离院处处感受到方便)、“快”(患者的需求要以最快的速度得到满足)、“捷”(对患者的言谈举止能敏捷理解并作出应对并进行服务)、“好”(患者接受服务后有“物”有所值的感受)的服务要求,让病人及家属满意,使医院管理流程更顺畅。
(一)星级设置:
根据药械科窗口岗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按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三个级别进行考核评选。
(二)评定标准:(100分制)。
三星级:95分以上为优质规范服务;
二星级:90-94分为良好规范服务;
一星级:85-89分为基本达标规范服务;
低于85分为不合格、无星级。localhost。
三星级服务设星级服务牌,并配星上岗。(具体由营销科设计)。
(三)考核内容:
2、院外测评:患者满意度测评。(以患者中肯投诉率替代,每次投诉扣5分)。
(四)考评方式。
1、药械科成立星级服务考评小组。星级服务考评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抽查及星级服务的考核。
药械科星级服务考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院内考评标准分为80分,由星级服务考评小组分别按照《药械科星级服务评分标准》考评;院外考评标准分为20分,测评满意率以患者中肯投诉率替代,每次投诉扣5分。
3、星级服务每个季度考核评比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季度评定配星上岗。
4、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若发现考评对象的服务言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按相应考核标准分值双倍扣分,作为季度评星的考核依据之一。
5、接到患者投诉,一经查证属实,扣被投诉人5分。
6、满意度达不到85分的人员为无星级。
7、每季末星级服务考评小组对本科室人员进行考评,考评情况以表格形式报药械科;药械科以星级服务考评小组考评结果为依据,结合医院的考评和日常检查扣分和患者满意度测评,综合评定星级档次。
(五)奖惩办法。
获不同星级者享受不同的绩效,结合本科的绩效分配情况,与绩效奖金挂钩,不同的“星级”者应拉开分配档次(详见药械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三星8分,二星4分,一星不加不扣分,无星扣8分。本季度的星级评选结果其绩效分配在下季度体现。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到“星级”服务是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医院社会形象,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健全评选组织,通过“星级”评选,在药械科员工中形成比技能、比服务、比星级、争贡献的良好氛围。
2、突出服务,严格评选。
将病人及亲属对工作人员满意度作为评星的重要依据,每月累计记分。要保证质量,不可凑数,宁缺勿滥。
3、动态管理,能升能降。
“星级”工作人员可连续当选,可晋升“星级”也可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对发生违法违纪或工作中出现差错,或病人投诉、医务人员反映较差的“星级”工作人员,经星级服务考评小组审核后,可随时降低或取消“星级”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挂牌上岗,接受监督。
“星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星级”标志,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病人和社会的监督。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
为切实转变林业系统行风,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求真务实、诚实守信”意识,着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林业队伍,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决定,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除市政府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外,不自行增设任何审批项目。
1、林业证费办理进入林业服务大厅。按规定审批办理木材运输、野生动植物运输、植物检疫、林权等证件。对手续齐全的,每份木材运输放行证在20分钟内办理完毕;每份植物检疫证在15分钟内办理完毕;每份林权证半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每份证的收费8分钟内办理完毕。
2、执法人员对简易程序的木材案件当场由2人在一小时内执行完毕,对一般程序木材案件自立案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各木材检查站对手续齐全、货证相符的木材运输车辆登记后立即放行。
3、申请人提出的木材采伐许可、林地使用、山林流转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已受理木材采伐许可、林地使用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已受理山林流转申请的,7日内评估完毕,30日内组织公开拍卖。
4、认真做好营造林工作。基层上报的.营造林作业设计7日内给予审批;造林结束后30日内完成造林验收,造林资金到位后7日内拨付。
5、热情接待和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情况简单的信件二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对情况复杂的信件三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调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信访者。
放行办、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实行“四公开”制度,即公开上岗人员身份、公开木材及其制品折算标准、公开收费法规依据、公开林业行政处罚权限及处理结果。林业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各林业工作站要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年度采伐计划指标落实。在上级年度计划指标下达后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提交落实到村、户。及时提供有关采伐、设计、核实等服务,接到林业生产单位采伐申请报告后15日内组织完成有关设计或核实工作,及时上报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立即审批。对不符合条件,超额超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申报,一律不批。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行政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不按规定办理或拖延办理的,引起行政相对人不满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按《国家公务员法》和《上饶市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本承诺由市林业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一
(2019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中心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举办者是刘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中心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中心开办资金:30000.00元;出资者:刘涛,金额:30000.00元。
第九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学术交流、组织活动;。
(二)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中心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本中心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中心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中心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本中心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本中心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中心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中心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中心财务;。
(二)对本中心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中心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六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中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条本中心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三条本中心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中心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中心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16年12月3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二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准确评价各单位工作成绩,指导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质量标准,突出工作导向,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一)工作导向原则。围绕真签、常约、实履、细管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突出工作导向。
(二)分级考核原则。坚持逐级考核、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镇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式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规范化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满意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率、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保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激励配套措施等。
(一)考核方式。
1、市对各镇(街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相关科室、村卫生室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实施考核。
(二)考核范围、时间和频次。
市对镇(街道)综合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原则上在当年度12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督导考核报告并上报徐州市卫生计生委。
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健康管理团队、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
(一)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度等级层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市卫生计生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年度业绩评价及签约服务专项资金结算的依据。对考核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分别扣除资金30%、20%和10%,用于奖励前三名(奖励标准为扣除资金的50%、30%和20%)。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基金的40%,列下年度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三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二)发现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之处,及时弥补和纠正;
(三)亲自带领小组群体,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与他人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给在大学生活中不适应人群提供一些专业技巧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
(五)从实习中获得一些专业工作的技巧与经验;
(六)培养专业的认同感,真实的体验社会工作者角色。认识社会工作崇高的价值理念。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一、在带领小组的过程中,通过小组计划书、招募组员、开展小组活动、评估与总结,使我们能够很好的掌握小组工作的流程,技巧与实际操作的能力;二、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提高自己在实践中与他人的交流与沟通能力;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而且为身边受困人员提供帮助,对自己所学的专业认同感有很大地提升;三、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知识漏洞,及时予以新的补充,从而得到更好的改善自己的专业水平;四、在实习中,能更多的更实际的培养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素养,也能较多的明白社会工作的价值所在。总之,实习触发了我们的思想,也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只有通过了实习,才能真正有深刻的体会,才能感受到工作中所获得的那种愉悦感。实习和没有经历实习的人结果是不一样的,而主动实习和被动接受实习还是不一样的。
实习安排中,我们首先要书写一份实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知道我们是想在哪些方面进行学习。在前后几天的思索中我选择社会工作在行政方面的内容,所以我实习的地方就是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办公室。在这期间,我感觉自己学会很多,最基本的是我知道如何从学生角色转变成工作员角色;对社会工作事业、志愿者事业的了解;对文字表格的实际操作运用;起步阶段制度的制定等等。下面就简单介绍在办公室工作重要性,办公室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以通过做好会议服务、公文撰写、信息调研、督促检查、财务管理等项工作,保障山泉社会工作站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其主要职能是根据领导意见及工作需要草拟印发各类文件资料,并对各部门以理事会名义制发的文件负责把关;负责会议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处理工作员工部门之间关系;搞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山泉社会工作站领导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负责对用人单位工作员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确保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履行职责任务。下面有一些自己在实习中的体会,可能有些同学这样认为上帝是对他们的不公平,我们要知道欲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愿意去做一些无聊而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强,做一些类似于打扫卫生的事情觉得委屈了自己,其实不是这样的,打扫卫生、端茶倒水等一些琐碎的事情只不过是暂时的,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刚到一个部门,你不可能对别的工作有所掌握,是要慢慢的接触和学习才能够慢慢上手的。刚步入工作是不能害怕辛苦的,因为你的资历和条件不允许你清闲,当你真正的把工作做好了,那才真正的有资格做更高一层的事情。刚来实习的时候什么都不会,但一经慢慢地做起来,才慢慢地了解和把握了工作,从中也收获了很多的乐趣,我想对于大多数的工作都应该是如此吧,不要轻言放弃,也许收获和成就就在眼前。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四
xx年5月4日至xx年6月25日,在南京市救助管理站儿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习。每周四9:16:30,上午针对流浪儿童开展各种主题的小组活动,内容有益智类、娱乐型等;下午进行通过一些小游戏与孩子建立关系,开展个案访谈和记录,丰富个案资料。同时,单位督导也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技巧通过示范传授给我们。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发现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之处,及时弥补和纠正;
亲自带领小组群体,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与他人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给在大学生活中不适应人群提供一些专业技巧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
从实习中获得一些专业工作的技巧与经验;
培养专业的认同感,真实的体验社会工作者角色。认识社会工作崇高的价值理念。
实习意义。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知识漏洞,及时予以新的补充,从而得到更好的改善自己的专业水平;
在实习中,能更多的更实际的培养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素养,也能较多的明白社会工作的价值所在。总之,实习触发了我们的思想,也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只有通过了实习,才能真正有深刻的体会,才能感受到工作中所获得的那种愉悦感。实习和没有经历实习的人结果是不一样的,而主动实习和被动接受实习还是不一样的。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五
为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础,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实际,决定在@@市、@@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南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腾飞的大局,按照“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司法管理、资源整合、社工运作”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反邪教、禁毒工作为突破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新时期预防和减少犯罪新举措,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南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社会工程,又是一项创新性的事业世界秘书网,,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整体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市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工中心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司法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市)区统一按市模式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乡镇(街道)一级,,以县城所在镇、中心集镇和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为重点,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村、居(社区)建立社工工作站。
(一)政府推动、社工运作原则。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是对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有益探索,是深化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新平台、新抓手、新载体,是构建和谐南通的本质要求。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从人力财力上给予大力保障,依托基层司法所,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二)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原则。社区社工工作以及社会各方面,既有政府客观的政策调控,又有具体部门微观的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通力协作,认真履行世界秘书网,工作职责,行使法定职能,指导和帮助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积极稳妥地推进,实现专门机关和专门力量的有机结合,确保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抓出成效。
(一)社区矫正工作。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协助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协助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协助做好禁毒工作。
专业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面对面地矫正和教育活动,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帮助工作对象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对象的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负责工作对象的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按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并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有关辅助性工作;负责对村、居(社区)社工人员及志愿者进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一)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要按照5万人以上镇配备3名以上专业社工,5万人以下镇配备2名以上专业社工的要求,配强配足专业社工,县城所在镇应加大专业社工的配备数量,专业社工由乡镇(街道)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
具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政治素质较好,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在专业社工中,要注意优化年龄结构,做到老、中、青结合,同时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
(二)村、居(社区)社工工作站。工作站依托村、居(社区)委会建立,并明确1名专职人员担任站长,与村、居(社区)警务室合署办公,工作人员由志愿者组成。
(三)建立村、居(社区)社工志愿者队伍。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牵头,具体由乡镇(街道)团委指导村、居(社区)落实。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主任由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为常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司法、公安、综治办、610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指导。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根据设定的工作目标和业务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自主开展教育培训、公益劳动、法制宣传、信息采集、人员管理、基础防范等工作。专业社工在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分片负责和指导村、居(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每个社工都要明确岗位职责,使五项工作都有人做、有人负责。
从有利于指导工作出发,各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与司法所相邻办公。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市××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建立社工工作站,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工作站。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登统计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要明确社工工作职责、任务、工作流程、要求等规定。司法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和专业社工进行统一考核。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人员应严以律己,履职尽责,勤奋工作,高效廉洁;对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懈怠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按照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一)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
(二)专业社工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遵循低工资、高浮动原则,即工资与实绩挂钩,在确定基本工资后,其余费用结合工作考核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统一确定。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和社工工资费用由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按比例分别承担。
(三)村、居(社区)工作站配备的专职站长经济待遇参照同级村干部待遇执行,适当增加通讯、交通补贴。
(四)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有必要的办公用房,配备电脑、传真、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一)坚定信念,加快推进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充分认识到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强政法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所采取的新举措;是全市政法工作的新的增长点,填补了政府管理职能上的空白;是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也是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新探索;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创新,是社会管理发展的新方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正确对待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总结经验,不断规范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上报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总结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充分展示自身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要在规范上做文章,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要进一步推进专业社工的区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政法工作的一个新亮点,率先在全省出成果、出经验。
(三)加强指导,加大对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的考核力度。
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市将对各县(市)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并作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内容之一。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六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中心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举办者是刘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中心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中心开办资金:30000.00元;出资者:刘涛,金额:30000.00元。
第九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学术交流、组织活动;。
(二)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中心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本中心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中心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中心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本中心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本中心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中心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中心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中心财务;。
(二)对本中心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中心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六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中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条本中心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三条本中心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中心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中心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16年12月3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七
提供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各项业务办理、终端安装与维护、用户咨询与投诉等各项服务。
2.服务标准
2.1坚持使用文明礼貌语言,主动热情地接待用户,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2.2准确、快捷地受理用户申办的业务,单笔业务用户候时不超过15分钟。
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多收费、滥收费。
2.4用户申请办理有线电视网络终端报装或迁移,若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在48小时内向用户说明。
2.5用户办理完报装或迁移手续后,在72小时内完成终端安装。安装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6全天候受理用户维修投诉电话,一般故障修复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做好用户满意度确认工作。
2.7因网络资源变更、线路检修、设备搬迁、线缆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用户使用时,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
2.8耐心解答用户疑难,尽力为用户提供方便。对有特殊要求或行动不便的`用户,提供上门收费服务。
2.9依法查处违章私接乱挂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3.违诺责任与监察
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不满意,请及时投诉举报,我们将在24小时内给您答复,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如果因我们的失误给您带来麻烦或不便,我们将向您赔礼道歉,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用18篇)篇十八
本人已认真学习,知悉该规章制度内容,本人在实习期间自愿遵守该文件及企业其他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愿意接受实习单位给予终止实习退回学校等相应处理:
(一)有意向倒卖车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火车票谋取私利的`;
(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火车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谋取私利的;
(三)与票贩子勾结倒卖车票谋取私利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接送无票人员进出站(含客技站)上下车谋取私利的;
(六)列车工作人员为旅客代办车票、霸座卖座谋取私利的。
(七)在实习期间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者;
(八)因本人过失发生安全事故、路风事件者;
(九)对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野蛮粗暴待客者;
(十)在实习期间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违反铁路运输有关的劳动纪律、组织纪律、作业纪律者。
实习单位(公章):实习学生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