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国企纪检工作计划篇一
为正确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高全校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翁海俊 周明广 杨建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 员:蔡其根 金中 郭飞 唐宝泉 刘胜 姚爱萍 李立松
吴莉莉 李卉 赵治清 顾霞光 姚凯 刘德俊 朱凌
朱志美 樊宏斌 程剑 汤宝兴 向忠秋 马恩泉
翁海俊 语文组 周明广 数学组 刘小平 行政后勤组
吴新华 英语组 张 健 理化生组
杨建华 体艺微劳组 严秋明 政史地组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借入人员在我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工资所在单位,由工资所在单位统计上报,如被评为优秀等次,占用我校优秀指标。)
2月2日(周一):
3、召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师德优秀”、“年度优秀”人员名单。
2月3日(周二):
1、全体员工按教研组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给分管领导;
2、分管领导综合被考核人的履职、实绩、总结、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审核考核评语及考核意见。
2月4日(周三):
1、被考核人签名,校长审阅、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2、汇总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国企纪检工作计划篇二
为科学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高全校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组长:杨国斌
成 员:张建 吴新华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严秋明 姚爱萍金中郭 飞 李立松
唐宝泉 刘 胜吴莉莉 赵治清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借入一年以上人员在我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工资所在单位,由工资所在单位统计上报。)
发放《年度考核登记表》,说明填写要求;全校符合条件的考核对象认真写好个人总结。
1、召开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学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公布“师德优秀”“年度优秀”指标人数;(年度优秀指标数为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的15%,师德优秀指标数为30%。)
2、分组进行民主测评(填写《20xx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测评表》);本次考核全校分四个组进行:初一级部、初二级部、初三级部、行政后勤组,每组年度优、师德优的指标数按实际人数的20%和40%进行测评、统计,上报学校考核小组。
3、召开学校考核小组会议,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综合被考核人的师德表现、平时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优秀指标数,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1、全体员工按教研组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给分管领导;(语文:杨建华;数学:王修明;英语:姚爱萍;理化生:张健;政史地体艺微:严秋明;行政后勤教辅:吴新华)
2、分管领导综合被考核人的履职、实绩、总结、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审核考核评语及考核意见。
1、被考核人签名,校长审阅、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2、公示“师德优秀”、“年度优秀”人员名单。
汇总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国企纪检工作计划篇三
为充分调动加工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shu。
适用于各加工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的员工。
根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由职级工资、工龄工资、点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补(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职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
由各加工部制定内部员工薪资定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岗位关键度、个人工作能力等考量因素,参照《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加工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确定。
1.1基本工资
该部分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作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与当月员工个人出勤状况相挂钩。
1.2考核工资
以各加工部岗位性质不同,该考核工资细分为非计件制考核工资和计件制考核工资两大类,该部分不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各加工部自行制定部门内考核实施细则。
1.2.1非计件制考核工资
原则上非计件制工作岗位应依据岗位标准设立周严性关键业绩指标予以考核。
1.2.2计件制考核工资
(1)计件制岗位应在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实施产量计件制考核。
(2)公司根据各加工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的加工工资成本对各加工部计件工资进行总额控制,并于每月底汇总当月各加工部计件工资总额。酒类资料对由于各工序计件产量与各加工部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各加工部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放在次月调剂。
(3)各加工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作业员当天产量直接计算当天个人应得计件工资。计件制考核工资由生管部统计人员汇总并经过核对后交人事、财务部门办理工资发放事宜。
2.点工工资
各加工部接受暂时没有计件单价的工作及其他临时突击性工作任务的,在合理安排劳动定额前提下执行3元/小时的点工工资,此项工资在计件工资外单独报批。(此项工资从事非计件制作业的加工部员工不能享受)。
3.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与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挂钩,
4.各项补(津)贴
4.1全勤奖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鼓励员工出满勤,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本部门员工实行全勤奖考核制度,该项津贴额度为30元/月,按公司规定每月分解为上、下两半月考核。
4.2交通补贴
对各加工部从事计件制工作员工及从事跟班的非计件制工作员工发放每月30元的乘车补贴,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按1元/天扣发本项补贴。
4.3营养补贴
该项补贴结合岗位特殊性只适用于部分计件制工作岗位,具体补贴标准为lamp线配胶员、封装作业员、display线配胶员、压pcb作业员:30元/月;lamp线封装领班、品管、display线其他封装人员: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须以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本项补贴。
注:此项补贴包含在各加工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加工工资成本总额之中,公司不另行发放。
4.4夜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加工部发放,适用于从事计件制工作夜班员工,补贴标准是:凌晨1点后3元/班,凌晨4点后5元/班。
4.5加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加工部发放,适用于需加班从事计件制工作的手动工序员工,补贴标准是:2元/小时。
4.6病假补贴
4.7公假补贴
凡国家规定的各种公假,如丧假、婚假、探亲假、产假等,在履行公司规定手续后,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补贴。
处于试用培训期内员工,在其通过试用考察期后,其试用期薪资级别原则上依据其个人工作能力及拟聘用岗位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加工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在末级内确定;在此期间内,除可依规定享受学历与职称津贴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补(津)贴待遇,但从公司内其它部门调进本部门试用培训、此前已通过进厂试用的情形除外。
国企纪检工作计划篇四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组长:李悟
副组长:王宋
成员:邱子仪、潘清赞、王能、李明学、王赞国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国企纪检工作计划篇五
《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国企纪检工作计划篇六
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和客观真实的评价体系,及时对员工工作进行合理评估,构建能上能下,公平公正的自我约束用人机制,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实现员工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带出一支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奖惩、岗位调整、在职培训、组织发展及年度休假等挂钩。
基本原则是:
1、坚持内容确定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实事求是的确定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评估公司员工。
2、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严谨、科学、透明。
3、坚持分值量化的原则。对考核内容逐条评分,将考核结果量化到具体的分值。
第三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部门经理、益盛港员工、公安局工人和公司合同制员工四种用工方式。
第四条新进公司员工满三个月后参加月度考核,不满半年的员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条考核形式
月度考核采取绩效考核打分的形式。
年度考核采取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同级同事互评、上(下)级员工评分和绩效考核总成绩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考核办法
1、关键指标法:月度考核适用关键指标考核法,按考核要素进行分解,按不同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3、工作述职法:年度考核适用工作述职法,在考核打分的同时采用工作报告制,对主要工作业绩进行概述。
第七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党政领导和部门经理组成,对各部门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处理考核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拟订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制订、部署考核、考试工作日程;统计、汇总并存档考核成绩;受理各类举报和投诉,并向考核领导小组报告;追踪、督促考核结果的落实和运用。
第九条益盛港员工考核实行公司考核、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的两级考核制。
第十条考核实施时间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每月20日,当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备案。
2、年度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在当年12月20前结束。
第十一条部门员工的考核以部门经理为考核责任人,部门经理的考核以公司党政一把手为考核责任人。
第十二条考核责任人每月按照考核表格的具体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给出合理评分和客观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的具体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出具合理的分数和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在考核期间,被考核人因工作变动而调离原部门,调离三个月以上的,由新部门进行考核;调离不满三个月的,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考核人的职责
1、考核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于所强调的考核项目的评分、评语以及对测评结果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应特别予以注意。
2、公司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备案。
3、考核结果存在争议时,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十六条根据考核工作计划,每年下发员工年度考核通知(月度考核为常态考核,不另发通知),说明考核的目的、对象、方式、内容以及考核进度安排等。
第十七条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所列明的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标准量化打分,填写相关考核表格,并由被考核人签字。年度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七天。
第十八条评价
部门经理每半年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优缺点、今后的改进方向做出书面评价,随当月考核表报公司。
第十九条投诉
员工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质疑、投诉,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领导小组经重新审定后,将复议后的考核结果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及本人。
益盛港公司员工对复议后的考核结果仍然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向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二次复核申请,由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核查。
第二十条兼职民警、益盛港员工的月度考核和年终最终结果分别报公安局政治处备案和公司存档。公司合同制员工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和公司档案。
第二十一条考核指标权重
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月度考核由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工作业绩项70分,工作表现项30分。
兼职民警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成绩和民主评议、基础理论考核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60分,民主评议占30分,理论考核占10分。
其中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评议中公司领导评议占60%、同级同事互评占20%、下级员工评分占20%。基础理论项考核由局统一组织实施。
益盛港员工的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成绩、基础理论考核、实践操作技能、民主评议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50分,民主评议占20分,理论考核占15分,实践操作技能占15分。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评议项部门经理打分和同事互评各占50%权重。基础理论项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操作技能项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公司合同制员工的年度考核包括绩效考核成绩、民主评议、实践操作技能三部分,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60分,民主评议占20分,实践操作技能占20分。考核权重和办法参照益盛港员工。
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成绩的确定
考核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为:优秀、优良、良好、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优秀:就自身岗位而言,以创造性的方式做出重大贡献,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
优良:超过常规岗位要求,并超过预期地达到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
良好: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考核评分在80---89分之间。称职:符合岗位要求,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在70---79分之间。不称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本人公开。在考核过程中,考核领导小组应负责考核原始评价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评议,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人必须对自己做出的评价结果负责。
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1、员工岗位调整的主要参考依据;
2、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直接挂钩;
3、与培训开发、学历教育、休假、疗养等待遇挂钩;
4、给予员工奖惩、组织发展的依据;
6、其他员工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给予提醒或调岗;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则转为待岗。
7、被考核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按相关条例处理。
国企纪检工作计划篇七
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扶持政策落实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促进各职能科、站、室和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农业项目的实施行为,建立健全以农民受益、产业发展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安排新机制。
农业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各职能科、室、站对本县内农业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考评以县为单位,对象为我县20xx年度建设的省级高效设施(园艺、畜牧业)农业、农业三新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等五大类项目。
农业项目考评分县组织管理考评和项目绩效考评两大类。一是县组织管理考评。主要对县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见附件1)。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考评按0分计算成绩。二是项目绩效考评。主要对被考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另行制定)。
农业项目考评总分为100分。县项目管理自评成绩、业务科室(站)核查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省级抽查考评成绩分别占20%、30%和50%。县农业项目管理考评得分计算方法为:县组织管理自评成绩×20%+业务科室(站)核查的各类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30%+省级抽查考评成绩×50%。
考评采取县自评、业务科室(站)核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对县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各科、室、站对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进行全面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农委高效办汇总报省农委。待行业处室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省农委组织省级抽查。
(一)成立考评组织机构。县农委成立农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分管项目的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考评小组成员,负责考评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高效办,负责项目考评的牵头和指导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项目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考评标准,对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和被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并附相关说明和得分依据。11月10日前,将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报业务主管科室(站)。
(三)科室(站)复评。各职能科、室、站根据各项目单位提供的自评表和相关材料,最终确定各项目得分,并汇总全县同类项目得分,同时作出该类项目的总结,将总结和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于11月15日前报农委高效办,由高效办汇总后上报省农委。
国企纪检工作计划篇八
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新郑市卫生局、新郑市财政局、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新卫字【20xx】52号)、《新郑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新卫基妇【20xx】4号)的要求,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6月28日开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半年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证20xx年上半年绩效考核的顺利进行,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长法(市卫生局局长)
貊海森(市财政局局长)
贾俊峰(市人社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马国营(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张志伟(财政局副局长)
郑 绮(人社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毛保卫 宋雪梅 冯红梅 赵发民 高瑞敏
成 员:李伟红 翟永辉 郭伟玲 李保军 贾向前 刘淑霞
岳志庚 李永平 高军岭 唐梅霞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翟永辉具体负责。
本次考核分为两个部分,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市综合考核组分为两个考核小组:
带队领导:分包领导
(一)第一考核小组
组 长:李永平
成 员:唐梅霞 姜伟琴 唐桂萍 李 伟 王新红 王桂萍 王文娟 刘淑美 赵惠涛(兼司机)
(二)第二考核小组
组 长:贾向前
成 员:李宝军 刘晴珠 左建华 贾春霞 田春荣 吴 娜 王树峰 柳 峰(兼司机)
全市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依据《新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包括: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卫生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政策宣传、新农合监督、新农合服务)、人事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环境与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
(一)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
1、6月28日—7月1日:集中考核,各考核小组自行安排本小组考核顺序。
2、7月2日—5日:各考核组的每个成员对自己考核的项目进行汇总,写出考核小结。各小组长汇总本小组的情况,写出考核报告,排出本小组考核单位的成绩名次,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3、7月6日-7日,局办公室汇总两个考核小组的情况,向局长办公会汇报。
(二)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月1日前要完成对本辖区内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 7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局基妇科。
卫生局机关、防疫站各抽调一辆车,被考核单位提供一辆车,负责考核人员的接送。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把本次考核当作对半年工作的一次检验,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进行研究分析、自查整改。
(二)公平公正:考核组成员要深入细致进行评价,对于各医疗卫生单位不规范的工作要给予指导,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要保证公正公平,把握评分的严密性和合理性。
(三)实事求是: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可靠,使考核人员能够真正掌握各单位的具体工作情况,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纪律:乡镇考核组原则上中午在被考核单位用工作餐,就餐期间不允许饮酒。每天早上由组长点名后统一出发。考核期间为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标准统一性,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别重大的事情不能参加,考核组人员要向组长汇报,待找到替代人员并培训好、交接好后方可离开。各小组长提前一天通知被考核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