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理解和领悟所经历的事物,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刑法心得体会篇一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部门法学。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
(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
(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刑法体系:
刑法学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则。
其中,总论部分主要有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概说,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
分则部分包括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的设立目的:
这一直也是让民众所不解的事,大部分人恐怕都是认为刑法不过是统治阶级利用国家机器统治民众的工具而已,如果没有刑法恐怕我们的生活也不是会乱成一团(甚至对于法律都是这么认为,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但是刑法并不是可有可无、仅仅是统治工具而已。同态复仇是最原始的“刑罚”方式,“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仅是古代巴比伦人处理纠纷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全世界任何一个民族和文明。但是同态复仇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冤冤相报。如果按照同态复仇的方式,恐怕人类一直会处在不停的战争和纠纷之中。而刑法的出现就是为了结束同态复仇的无止境的状况。同态复仇也是一种司法,但是毫无疑问他的结果是更加严重的冲突。而刑法则是转向恢复性司法,也就是恢复到伤害造成之前的状况。如果不能恢复,则用另外的方式来补偿,如经济补偿等。这就是刑法最大的意义。如果还有人说刑法是统治阶级的“走狗”或者之类的话,那么确实应该让他来尝试一下同态复仇是什么感觉。
刑法的地位: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应该不同,他涉及到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情况,又脱离于其他部门法。我自己将法律分为三等,一等为最基础最初级,三等为最高级。一等法律即为宪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调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可以说是调整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但是由于本身宪法过于模糊,并且一般不适用于案件,而适用的时候也大抵不是用宪法的形式,所以虽然他是“不可违背”之法,但应该是放在第一等的。二等法律是各类部门法(地方法规等不在探讨范围内),不包括刑法。部门法是调整各类不同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其中有相通之处,也有独立之处,他们是国家生活中和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也是支持法律生活的法律,所以是二等之法律。三等法律就是刑法了,之所以将刑法放在三等,并不是它比其他法律更加的完善或是意义更大,而是因为他所规定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的“刑法”的范围,而且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方面。而刑法在制定和应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其与其他部门法的相适之处。而这些观中国之刑法,恐怕还是不完善的。
刑法的历史: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font]1764[/font]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刑法心得体会篇二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如何开放呢?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
刑法心得体会篇三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刑法是我们必修的一门课程。在这一学期的学习中,我对刑法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课堂学习、案例分析和实践考察,我逐渐意识到了刑法学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面就我在学习中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和分享。
第二段:理论学习
在刑法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首先学习了刑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刑法的定义、分类,犯罪与刑法关系,刑法的基本要素等。通过对这些理论知识的学习,我对刑法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和把握。在学习中,我也逐渐明白了刑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宁。这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刑法学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和责任。
第三段:案例分析
刑法学的学习离不开实际案例的分析和研究。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联系到具体的实践中。在案例分析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刑法学的复杂性和灵活性。同样的法律条款,在不同的案例中可能承担截然不同的作用,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背景。这让我明白了在实践中运用刑法知识需要灵活的思维和判断力,不能仅仅以书本上的知识为依据。
第四段:实践考察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考察,如法庭观摩、实地调研等。通过亲身参与,我更加直观地感受了刑法的实践运用和效果。参观法庭,听取审判官的讲解和观摩庭审过程,我直观地了解了刑法是如何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实地调研中,我深入了解了当地的司法实践,观察了不同案例的处理方式和结果。这些实践考察的经历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刑法在社会中的实际应用和影响。
第五段:自我反思
通过这一学期的刑法学学习,我不仅深入了解了刑法的理论知识,还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考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刑法的实际运用。同时,我也认识到刑法学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判断力,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我认为,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继续深入学习和了解刑法的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同时,在实践中要不断锻炼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总结:
通过这一学期的刑法学学习,我对刑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刑法学不仅需要我们掌握理论知识,还需要我们在案例分析和实践考察中不断锻炼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逐步成为具有专业素养和判断力的法学专业人士,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刑法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100字)
工行刑法是一门探讨犯罪与刑法的学科,通过学习工行刑法,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刑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性。在这门课程中,我不仅系统地学习了犯罪行为与犯罪心理学,还掌握了刑事责任的概念以及与犯罪相关的刑法理论和实践。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工行刑法学习中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治与犯罪行为(200字)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也是社会公正的基石。通过学习工行刑法,我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是对法律的一种挑战,也是对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威胁。犯罪行为的出现不仅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伤害,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因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三段:刑法与犯罪心理学(300字)
刑法与犯罪心理学是工行刑法中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是犯罪者犯罪的动机、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等。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我了解到对犯罪行为进行彻底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犯罪。而刑法则规定了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制度安排。学习刑法,不仅让我了解到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罚,还使我认识到刑法是一种权力,需要经过严谨的法治程序的限制和保障。
第四段:刑事责任与刑罚的重要性(300字)
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也是对违法者进行惩罚和引导的一种方式。刑罚不仅可以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还可以维护社会公正和保护社会利益。通过学习工行刑法,我了解到刑罚的种类和量刑原则,在适用刑罚时需要兼顾到罪行的轻重以及对犯人的教育改造和再社会化。刑罚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惩罚犯罪行为,更是为了起到预防再次犯罪的作用,保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第五段:刑法的现代化与未来发展(200字)
随着社会的发展,刑法也在不断地进行现代化的改革和发展。刑法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适应社会的需求和法律制度的改革。同时,在互联网时代,犯罪行为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需要刑法与之相应地进行调整和完善。未来,我们需要关注犯罪与刑法的前沿问题,深入研究科技发展对刑法的影响,以及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刑事司法实践的效率和公正性。
结尾(100字)
通过工行刑法学习,我深切感受到刑法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和作用。只有建立起健全的刑法体系,并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和惩戒作用,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我希望通过不断深入学习研究,将工行刑法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刑法心得体会篇五
在这一年的刑法学学习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刑法作为法律学科的重要性和广泛应用性。通过学习刑法学,我不仅对于刑法的基本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被迫思考刑法在社会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回顾我在学习刑法学过程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并总结自己对于刑法学的心得体会。
首先,刑法学是一门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学科。在学习刑法理论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罪与刑的关系以及刑法责任等。这种理论学习使得我们可以建立起对于刑法系统的整体把握,理解刑法的构建逻辑和实施方式。然而,单纯的理论学习还不能让我们真正理解刑法在实践中的意义。通过参与刑法实践与模拟审判等活动,我对于刑事审判的过程和刑法规定的具体适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刑法的本质和职能。
其次,学习刑法学还要求我们对于社会和法律伦理的理解与思考。刑法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必然与社会伦理和价值观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学习刑法学,我开始思考刑法与社会伦理之间的关系。刑法的制定和适用应该符合社会伦理的要求,而不仅仅是追求犯罪分子的惩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面临一些倒逼考验,即在法律规定与社会利益之间做出选择。这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法律的适用与社会的期待,用法律伦理的视角来解决问题。学习刑法学使得我开始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伦理意识。
再次,刑法学也给了我思考法治建设的机会。刑法的主要目标是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个人权利。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见证刑法的力量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学习刑法学不仅仅是为了获取一定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情怀。在法治建设中,我们需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为社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最后,刑法学学习的过程充满了思考与挑战。从学习刑法的第一天起,我就深刻体会到了刑法学的复杂性和学习的难度。刑法涉及的内容广泛而复杂,需要我们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理解和掌握。同时,刑法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学科,我们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理解。学习刑法的过程既充满了困难和挑战,也给了我很多的思考和启示。我相信只有经历了这种学习的过程,我们才能真正欣赏到刑法学的魅力和重要性。
综上所述,学习刑法学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知识,更是为了培养我们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通过学习刑法学,我们不仅可以掌握刑法理论和实践知识,还可以培养自己的法律伦理意识,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虽然学习刑法是困难的,但通过学习刑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法律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为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