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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一
村寨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概况(一)专项基本情况 20**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万元,用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 2019 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 90 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专项总支出为 90 万元。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并形成验收资料。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项目验收率达到 100%。
标得分?98 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19 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 95%。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村寨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公厕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二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19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事求是的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2016-2020)》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2019〕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18年实施方案》(民福〔2018〕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2019〕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2017〕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19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2019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2019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2018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17〕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2019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17〕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19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2019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2019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2019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00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2019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2019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2019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2019〕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公厕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三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陵水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于2019年5月10日挂牌成立,为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政园林和路灯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县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发展规划。负责实施《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城市绿化条例》;负责实施本县辖区内的市政设施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县乡镇镇墟绿化工作。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负责县城区域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县城区域公园、公共绿地、街道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环境卫生检查、验收、考核工作。负责县城区域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审批。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监察工作。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现任主任颜天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为:建构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县城,构建文化广场假山及水池。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项目性质:经常性项目。
用途:主要改造建设文化广场假山及水池改造工程。
主要内容:
2.文化广场水池釉面砖拆除工程、池面铺装工程、喷泉水池和景观水系防水工程、过滤池、新铺拼图面砖、不锈钢射灯、管道工程等。
涉及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广场内。
2.水池建设内容为改造结构总面积2600㎡;水系提升改造3500㎡主要改造建设内容为文化广场水池改造工程、文化广场景观照明电气工程(包含假山电气工程)和文化广场水池循环水给排水工程。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该项目的年预算经费为600万元,由县财政全额投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实际使用资金6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实际使用资金600万元,该项目2018年无结余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该项目为我局2017年政府投资一般项目和储备计划表内的项目。2018年8月14日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2018年9月1日进场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100%,未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本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并按有关项目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中标后与服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书,制定经费使用计划等,我局好评小组每月定期报送项目执行和评分报告,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的年预算经费为600万元,由县财政全额投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实际使用资金600万元。资金使用涵盖我局各个部门多个方面的工作,使得我县“文化广场假山、水池改造工程”工作得到有序的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无未完成状况。
我局在绩效自评方面人员配备还显不足,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制度建设还待进一步加强。
无其他需说明情况。
公厕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四
(一)项目实施情况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xxxx]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xxxx]136号文和集府办[xxxx]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xxx〕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xxxx]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xx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xxxx〕22号),xxxx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xxxx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xxxx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xxxx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xxxx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xxxx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xxxx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无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公厕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五
(一)项目实施情况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5]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2018]136号文和集府办[2017]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2017]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2020〕22号),2020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2020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2020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2020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2020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2020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无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