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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一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小学生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二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五华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五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20xx年11月6日
小学生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三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学生上山扑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倡议,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小学生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四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气温急剧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祭祀用火、农事生产用火、旅游用火三峰叠加,防灭火任务艰巨。我们要自觉遵守全面禁止野外用火、祭祀用火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及易燃品进入林区、林缘地、坟区、墓地;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农事农耕活动不私自烧秸秆、烧荒草、烧田坎。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要积极倡导安全文明绿色殡葬、祭祀,转变传统祭祀观念,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倡议人
时间
小学生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五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森林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朋友们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进入林区严禁用火,特别提醒驾乘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林区的朋友们,不要向车窗外乱扔烟头。
2、在周末休闲踏青时,请不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吸烟、燃放孔明灯,同时也要管好随行孩童,不要玩火。在清明节等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4、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平安、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让大美楚雄更加美丽,让天然氧吧护佑你我。
小学生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六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打造平安秭归、生态秭归、构建和谐秭归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要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广大市民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炭、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二、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众志成城,共筑和谐。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秭归、为建设平安秭归、生态秭归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县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
20xx年3月16日